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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教体系统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过程督导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7 10:01:43

中共义马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教体系统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过程督导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机构党支部:

按照义马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根据《义马市教体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安排,教体局机关党委办定于10月下旬开始对系统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行过程督导,请各相关单位对照《义马市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机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做好迎检准备。

义马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党委办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

义马市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机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

考评内容具体要求分值考核办法

一、党组织覆盖率(15分)

1.根据党员人数,应规范设立基层党委(100名以上)或总支(50—100名)、支部(50名以下)。支部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应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再由支委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之后进行组织、宣传、纪检、群众等各委员工作分工。其中,党员人较多的党支部,还应按每组不少于3名党员(至少一名正式党员)设立党小组。支委会每届任期3年。小规模学校或民办学校等正式党员人数少于3人,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采取联合建、调剂或聘任党员教师、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措施,推动尽快建立党的组织;
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4查看有关请示、批复成立的党组织的文件及全体党员花名册、党员活动笔记等。已经按要求成立相应党组织的,记3分。根据不同学段、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特点,科学设置党小组的,得1分。无正当理由,支委会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的,扣2分。

小规模学校或民办学校已按相应要求成立相关组织的,得1分。

2.党员花名册、目标积分管理、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表先、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党员教育管理基本台账齐全。5查看相关材料。其中党组织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占2分,目标积分管理占2分,其余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

3.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氛围浓厚。6按规定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换届、增补委员、党员发展转正、组织关系转接、处分党员等)得2分;
按要求参加上级党的会议、培训等活动,得1分。每年两次向批准成立的党组织汇报党建工作,得2分。认真开展党建双向述职评议工作,得1分。

二、党员队伍优化率

(15分)

4.切实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
在各中小学校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3提供所属上级党组织有关任职文件、党组织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并与有关教师代表座谈。党组织书记工作思路清晰、举措扎实、业绩突出、群众评价较好的,加1分;
党组织书记与校长“一肩挑”的,得2分。

5.推进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2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兼任副校长、且党员校长兼任副书记的,得1分;
其余党组织成员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党建责任全面压实,得1分。查看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任职文件及本校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6.严格按规定发展党员;
实施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双培养”工程。突出党员教师的党性示范、师德示范、专业示范、奉献示范等四个示范,打造党员教师示范岗。10突出抓好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两个关键环节,坚持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过程”,得2分;
在地方党委政府或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相关比赛中,获得县市级二等奖以上的,每人次得2分;
获得局级二等奖以上的,每人次得1分。上限8分。由学校提供活动组织部门相关表彰通报文件及党员(教师)个人获奖证书等资料。

三、活动

载体有效率(25分)7.发挥“学习强国”等学习近平台作用,立足教育行业实际,注重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教育治理能力和课堂教学水平。

6查阅相关活动记录、通报等,党组织的平台注册率、活跃率不低于90%,在职党员平均分达到35分,得2分;
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的,得2分;
精心组织党员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的,得2分。

8.坚持党员“戴徽章、亮身份”,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和党员过“双重生日”等活动,用仪式唤醒和激发党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查阅相关活动记录、视频等工作台账,资料详实、成效明显者,得3分。

9.在实施“党员名师”工程过程中,能够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党建载体,能够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党建要求与党员需求、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的结合点,着力打造中小学党建工作品牌。10党组织及学校相关典型做法或调研成果被县市级以上主要信息刊物采用的;
有关工作经验、先进人物事迹在县市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上宣传的;
有关工作经验或典型案例在县市级以上相关会议上交流的,或在相关活动中受到有关部门、组织通报表彰表扬的,国家级得10分、省级得8分,市级得6分,县市级得4分,局级得2分。上限10分。

10.积极开展“五星级党支部”“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等创建活动,持续提升党建引领能力。6党组织依照创建工作规划,当年获得相应星级的,得3分;
本年内晋星成功得6分。或本年内被命名为省、三门峡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的,得6分,局级得4分;
已获得的省、市级“中小学党建示范校”,注重持续巩固创建成果的,省级得6分,市级得4分。

四、规章制度落实率(18分)11.牢固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把握党在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支持工、青、少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5落实国家安全定期分析报告制度的,得2分;
全年坚持按季度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的,得2分。工、青、少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并发挥应有作用的,得1分。

12.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坚持实施党员目标积分管理等日常党建工作大力提升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5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工作规范,活动经常,会议记录及相关工作台账资料完善的,得5分;
工作一般、效果一般者,得2分。

13.重大事项决策前,校长(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应互通情况,统一思想认识。凡涉及学校基本建设、教学管理、人员考核、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教师奖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先由校长提出方案,经党支部讨论后,再提交校长办公会或校务委员会等决定,确保学校的重要事项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决策。4全年相关“三重一大”事项等相关记录完善,座谈时得到明确印证者,得4分。落实情况一般者得1分。

14.分别建立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师生员工制度和城乡中小学党组织互联互帮、结对共建机制。4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师生员工成效突出者,得2分。城区中小学党组织互联互帮、结对共建成效明显者得2分。

五、基础保障达标率(12分)

15.活动阵地建设功能齐全实用,党组织建设规范有序。6实地查看。其中,办公场所落实“七个一”:党组织门牌、独立办公室、办公电脑、文件资料柜、党务公开栏、党建杂志和桌牌、胸牌、公示牌的,得3分;
活动场所“十有”: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标志牌、办公桌椅、电视等党员教育设备,有党旗、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入党誓词、党员权力和义务等资料,有相关的报刊、书籍和活动室管理制度的,得3分。

16.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根据党组织活动需要及时予以保障。4查看有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开支情况及其支出报销凭证等,能够予以保障者,得4分。否则,不得分。

17.注重加强书香校园建设,积极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各中学及完全小学在校园中应设立《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阅报栏,并注重及时更新。2实地查看。设立并坚持更新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六、党员群众满意率(15分)18.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如期完成主题教育等重大党内政治教育活动任务或相关工作部署,特别是坚持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整治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认真整治“新衙门作风”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5年度开展不少于1次党纪党规测试,得1分;
全年每季度坚持开展1次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得2分。作风建设评议主动听取同级“两代表一委员”群众意见建议,得2分。少一次不得分。

19.注重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文明校园、文明师生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文明创建、帮扶结对等工作,受所在社区及群众好评,树立学校教育良好形象。5查看相关活动资料。科学利用年度重要节庆日、重大纪念日、祭奠日,深入有效开展富有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的,得2分;
积极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得1分;
完成城市“双创”中下达的文明服务建设任务得2分。

20.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凝聚事业发展强大合力,体现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集体号召力和强大战斗力,融汇成贯彻落实中心工作的强大推动力,在区域范围内,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持续提升,并且表现突出。

查看学校所属上级教育部门相关活动简报通报等。表现突出者,得5分;
一般者,得2分;
无明显成效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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