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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欢迎舆论监督》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1-10-19 10:56:30

 《领导干部要欢迎舆论监督》读后感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之江新语”专栏发表了一篇文章,名为《领导干部要欢迎舆论监督》,在其中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话:“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我们执法局是人民的公仆,也是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对象。在执法工作中少不了“被监督”,如何看待舆论监督和我们执法的关系,我来谈谈我的一些看法。

  执法工作的“盾”与“矛”。执法与法律是相伴而生的,有法必然要执法。党的十九大把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可以看出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建设法治社会既是国家的需要,也是人民的需要。正因为有了法,社会才能有公序良俗,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才能得到遏制,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才能得到保障。法律是我们执法工作的“盾”,也是保护全社会的“盾”。同时,法律也给了我们维护其尊严的“矛”,当发现行政违法行为时,我们执法单位便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对象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这便是社会矛盾与舆论事件容易产生的节点,没有人喜欢被处罚,没有人喜欢被“矛”刺痛,这是人的一种天性,而我们便要对抗这种“天性”,来维护社会秩序,自然会引起冲突,理所当然地会引发社会舆论事件。

  舆论的“两面性”。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享有话语权,人人都有麦克风。很多事件通过新兴的社会化媒体平台,将产生更大的传播影响,舆论就像一把“双刃剑”,对我们执法工作而言,好处

 在于我们能更快地通过舆论反响来总结我们在执法工作中的不足,比如执法程序错误、执法依据内容不充分等,及时地进行改正,不断提升我们的执法水平和执法人员的素质,把执法工作做得更好,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力量。同时,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机关,我们是因人民需要而存在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我们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不可逃避的责任。另一方面,传播效果扩大化也对我们执法工作有不利的一面,很多时候,一些冲突性事件通过媒体的过度渲染或是“断章取义”“春秋笔法”等方式,改变了事件的原貌,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地破坏了政府及政府工作人员的形象,甚至有的不良媒体为了炒作,编造事件对政府机关进行污蔑,以获取流量。这些行为对于社会稳定来说是毫无益处的。

  执法要欢迎舆论监督,媒体也需要进行自我约束。执法部门要欢迎人民的监督,不能害怕人民的批评,有错就改要,有不足就要改进。如果知错不改还要刻意隐瞒,反而会出大问题,要在人民心目中树立一个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政府形象,才能凝聚人心,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如果遇到恶意歪曲执法事实,故意破坏执法形象的传播内容,作为执法主体单位要及时澄清解释,第一时间安抚民心,平息舆情。而作为新闻媒体,要对客观事实进行客观报道,不能为了一己私利损害政府的形象,在我国,传统的新闻媒体均是党媒,要遵守党性和新闻纪律,不炒作可能引发负面舆情和群体性事件的新闻,要鼓劲帮忙而不添乱。对于社会化媒体,要加强自我审查机制对虚假内容的约束力,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才能够更

 好地整合社会合意,对我们执法单位进行正确的舆论监督,我们也会敞开大门欢迎这样的监督。

  作为执法局的一员,我们执法局背负了不少骂名,也受了不少的委屈。我们在“被骂”中成长,也在“受委屈”中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果法治社会是光彩漂亮的树和花,那么我们便是深深埋藏在泥土之下的根和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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