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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13 09:43:16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

 为进一步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和《省乡镇(街道)设立省级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市特制定《市乡镇(街道)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按照省民政厅“一年试点、两年规范、三年提质、四年覆盖”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提出了市社工站建设的总体要求、职责分工、服务内容、实施步骤、项目实施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

 工作原则。乡镇(街道)社工站,是由政府在乡镇(街道)设立固定场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标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入驻建站。乡镇(街道)社工站主要服务对象是已经纳入政府重点保障范围的低保对象、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主要服务方式包括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能力提升等在内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目的就是让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在得到物质保障

 和惠民政策的同时,在心理和精神层面都有更好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从而构建起邻里友爱、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社区和谐、乡村文明的社会新风貌。

 (三)主要目标。

 用 3 至 5 年时间,推进全市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实现“一县(区)一中心,一乡镇(街道)一站点,村(社区)都有社工服务”,不断扩大社会工作服务可及范围和受益人群,持续增强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和服务成效。

 社工站建设要坚持党建引领、需求导向,把社工站建设成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有力阵地;要坚持政府主导,规范操作,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渠道,推进社工服务标准化建设;要坚持统筹协调,以社工站为平台,联动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基层服务力量和服务场所,实现资源公用共享。2021年全市将设立乡镇(街道)省级示范社工站 10 个。

 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内容包括 7 项内容。

 一是参与社会救助服务:推动做好最低生活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政策宣传、对象排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等服务。

 二是参与为老养老服务:开展留守、空巢、高龄、特困

 老年人巡防评估、生活照顾安排、资源链接等服务。

 三是参与儿童关爱服务:做好推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评估,对适龄儿童开展“控辍保学”、心理健康教育、不良行为预防和干预等关爱服务。

 四是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协助基层群众强化民主理念、掌握协商方法、合理表达诉求,开展困难家庭的支持、关爱和互助服务。

 五是参与社会事务服务:协助开展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服务,有针对性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情感关怀等服务。

 六是引领志愿服务:协助推动构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联动平台,推动建立“社工+志愿者”服务机制,提供志愿服务领域专业支持,帮助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工作。

 七是参与其他领域的服务: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组织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分阶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因地制宜开展本土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

 三、项目实施细则 (一)

 有利于解决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民政工作的服务对象在基层,政策落实在基层,效果体现在基层。

 新形势下,民政部门承担的历史使命与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更加凸显,《方案》通过明确各级职责,联动各方资源,将专业社工服务扎根到乡镇(街道)、驻点村(居),将党和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任务精准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身上,消除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不足的痛点和堵点,使基层民政服务更加精准有力。

 (二)

 有利于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乡镇(街道)社工站用社会工作理念与方法开展专业服务,在传统基层民政工作开展资金救助、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的同时,加强人文关怀和精神关爱,有助于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有效化解基层矛盾,防范社会风险。

 (三)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要精准研判、科学指导、实事求是,统筹好进度和质量、城市和农村、眼前和将来的三个关系,让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四)

 市级民政部门在落实省级民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健全落实市、县、乡三级工作体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明确了社工站服务内容要聚焦聚焦民政领域服务对象,主要是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范围的人员。

 (五)

 对社工站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硬件设置、制

 度建设、人员配备、统一标识等方面明确标准,并进一步提出了我市社工站建设的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指出:要按照“一年起步、两年铺开、三年建成、五年提升”的思路,有序推进社工站项目建设。

 (六)

 从 2021 年开始,利用 3 年时间,大力推进锦州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从锦州市遴选 1 个县(市)区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试点,试点范围覆盖该县区的所有乡镇(街道)。2022 年,其他县(市)区 50%以上乡镇(街道)要完成社工站项目建设。2023 年,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建设全覆盖。

 (七)

 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资金管理,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五社一心”工作机制,加强宣传交流,切实推动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高站位推进、高质量规划、高标准落实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以乡镇(街道)社工站为支点,找准发展模式,抓住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这个“牛鼻子”, 强化基层民政服务力量,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打造成为基层社工人才发展平台、社会工作

 服务资源整合平台和社会治理服务协同参与平台,在实践中培养一支本土社工人才队伍、培育一批基层社工服务机构,通过不断完善设施、健全机制、提升功能,带动实施一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载体,是解决基层民政力量和能力不足,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的有效路径,对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现就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乡镇(街道)都有社工站,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的工作目标。乡镇(街道)社工站是在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一是社会工作的作用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认可,成为新时代新思想新征程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社会工作者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当中,通

 过线上线下专业化社会服务,在心理慰藉、社区排查、分发物资等方向都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专业化社工服务在优化基层治理、创新社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诸多领域中的作用发挥越来越充分,越来越突出。三是建立乡镇(街道)社工站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民政事业发展当中基层力量薄弱的难题。

 (二)

 工作原则。乡镇(街道)社工站,是由政府在乡镇(街道)设立固定场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标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入驻建站。乡镇(街道)社工站主要服务对象是已经纳入政府重点保障范围的低保对象、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主要服务方式包括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能力提升等在内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目的就是让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在得到物质保障和惠民政策的同时,在心理和精神层面都有更好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从而构建起邻里友爱、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社区和谐、乡村文明的社会新风貌。

 (三)

 主要目标。全面实施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蒲公英”计划,确立“一年起步、三年铺开、五年建成”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十四五”末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的工作目标。

 二、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

 (一)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纵向上各省要将制度设计的重点放在指导各级、各主体完善制度设计,横向上根据基层服务的现实需求,围绕最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来定位当地乡镇(街道)社工站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标准; (二)

 进一步落实资金保障,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确保购买方式合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要进一步抓好乡镇(街道)社工站的培训督导,确保通过有计划、可持续、高标准的培训督导工作,打造一支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真正在民生服务与社会治理中展现专业价值。

 (三)

 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要精准研判、科学指导、实事求是,统筹好进度和质量、城市和农村、眼前和将来的三个关系,让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四)

 结合实际情况,在全省遴选支持 20 个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试点,同时,要求市、县两级同步开展试点工作,全省共计建设 100 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十四五”末全省建设乡镇(街道)社工站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进一步聚焦民政主责主业设计和储

 备项目,强化多元资金保障,坚持人才培养和社会组织孵化先行,抓紧理顺运行体制机制,努力高标准完成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尽快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专业化社工服务。力争到“十四五”末建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村(社区)有社工服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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