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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10410224335]

发布时间: 2021-10-16 15:07:39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Henan Procuratorial Vocational C

2015届毕业生就业质量

年度报告

河南省教育评估中心

2015年12月

PAGE I

前 言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入新常态,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问题已经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我们面前。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与培养质量调研年度报告,是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引导高等学校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结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人才培养质量与就业能力调研报告,了解分析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就业能力以及毕业生对学校的评价,为学校人才培养和就业工作情况提供反馈,为学校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推进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促进大学生成功就业、成长成才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5〕44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15〕585号)要求,为了解2015届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培养质量,受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委托,河南省教育评估中心对该校2015届毕业生进行第三方就业质量调查和评估,编制和发布《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5届毕业生就业质量调研报告》。本报告根据学校统计的全体毕业生就业数据,再结合我中心调研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以全面反映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及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的反馈,为学校相关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目 录

TOC \o "1-3" \h \z \u 前 言 I

目 录 III

学校概况 - 1 -

一、基本情况 - 3 -

1.毕业生规模与结构 - 3 -

1.1毕业生规模 - 3 -

1.2毕业生各系与专业分布 - 3 -

1.3毕业生的性别结构 - 4 -

1.4生源结构 - 5 -

2.毕业生就业率 - 7 -

2.1调查就业率 - 7 -

3.毕业生流向 - 9 -

二、就业质量 - 13 -

1.薪酬水平 - 13 -

1.1毕业生总体的薪酬情况 - 13 -

1.2各系毕业生的薪酬情况 - 13 -

1.3主要专业毕业生的薪酬情况 - 14 -

1.4不同就业地区的薪酬对比 - 15 -

2.专业相关度 - 16 -

3.就业满意度 - 17 -

3.1毕业生总体就业满意度 - 17 -

3.2各专业毕业生的满意度 - 18 -

三、就业工作 - 20 -

1.就业政策措施 - 20 -

2.就业指导服务 - 22 -

2.1 2015届毕业生对学院整体就业工作的满意度 - 22 -

2.2 2015届毕业生对学院就业指导工作的建议 - 22 -

2.3 2015届毕业生认为学院就业指导中存在的问题 - 23 -

3.创业教育情况 - 24 -

3.1参加创新创业教育的意愿 - 24 -

3.2参加创新创业教育的情况 - 25 -

3.3有助于创业的活动 - 26 -

3.4创业意向分析 - 26 -

四、教育教学 - 27 -

1.各系毕业生对课程设置的有效性评价 - 27 -

2.各系毕业生对教师总体满意度 - 28 -

3.不同系(院)毕业生对实践教育的评价 - 29 -

4.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 - 30 -

4.1毕业生对母校的总体满意度 - 30 -

4.2毕业生对母校的推荐度 - 31 -

4.3影响毕业生对母校的推荐意愿的因素分析 - 32 -

4.4各系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和推荐度 - 32 -

4.5毕业生对母校建设和改革的建议 - 34 -

结束语 - 35 -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1 -

学校概况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唯一一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与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学院隶属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目前开展有普招大专、成人大专、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办成人本科班、研究生班、与国外合办专科、本科、硕士连读等多层次学历教育,目前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4925人,是培养优秀检察官和国家法治人才的摇篮。

  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园区,占地1018亩,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预计投资2.9亿元,拟建教学楼、办公楼、培训楼、综合服务楼、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宿舍、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目前第一期工程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教学设备有多媒体电化教室、微机室、痕迹检验实验室、文字检验实验室、刑事照相实验室、语音室、模拟法庭等,教室和会议室均配有彩电和教学音像设备,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价值近2千万元。学生公寓设有暖气、阳台、卫生间,配有电话、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全力为学生打造宾馆式的住宿条件、就餐环境和质量,将建成一所高标准、正规化、现代化、生态化、园林式的高等本科院校。

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拥有大批优秀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连年大力引进高学历、高水平人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78.9%。学院在河南省各市检察院及部分县、市、区检察院设立教学实习基地40个,为检察机关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人才。

学院建立以来,在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和省教育厅的有力指导下,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找准办学定位,明确发展方向;始终坚持遵循高职教育规律,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始终坚持重视学生能力培养,持续提升教学质量,自觉为检察事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几年来,学院先后通过了国家教育部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高校德育评估以及团建评估、招生就业评估、体育评估、艺术教育评估等,分别获得优秀和良好,先后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党建评估工作被评为“优秀”档次。

一、基本情况

问卷回收调查从2015年9月25日开始,持续到2015年11月10日结束,历时46天,数据采集基准日为2015年11月1日。

1.毕业生规模与结构

1.1毕业生规模

2015届专科毕业生1359人;生源地涵盖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布于4个院系,10个专业(方向)。

1.2毕业生各系与专业分布

2015届专科毕业生分布在4个系,毕业生所占比例分别为:法律系40.10%,检察系28.84%,侦查系19.069%、司法管理系11.99%,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2 各系分布

毕业生人数

比例

法律系

545

40.10%

检察系

392

28.84%

侦查系

259

19.06%

司法管理系

163

11.99%

合计

1359

100.00%

2015届专科毕业生专业占比前五位的是法律事务40.10%、检察事务28.84%、刑事侦查技术9.27%、工商企业管理7.65%、法律文秘5.67%,具体如表所示:

表1-3 专业分布

专业(方向)

毕业生人数

比例

法律事务

545

40.10%

检察事务

392

28.84%

刑事侦查技术

126

9.27%

工商企业管理

104

7.65%

法律文秘

77

5.67%

司法警务

55

4.05%

旅游管理

25

1.84%

司法鉴定技术

19

1.40%

书记官

12

0.88%

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

4

0.29%

合计

1359

100.00%

1.3毕业生的性别结构

2015届专科毕业生男生为835人,占比64.97%;女生为524人,占比38.56%。如图所示:

图1-1 性别分布图

1.4生源结构

2015届专科毕业生来源于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本省河南省居多,比例达到78.15%,其中省内郑州市占8.90%,南阳市占7.80%,信阳市占6.55%;省外比例为21.71%,其中山东最多为4.12%、安徽占2.28%、浙江占2.13%。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4生源分布

地域

人数

比例

外省(市)

295

21.71%

天津

8

0.59%

河北

17

1.25%

山西

7

0.52%

吉林

5

0.37%

浙江

29

2.13%

安徽

31

2.28%

山东

56

4.12%

湖南

5

0.37%

广西

10

0.74%

海南

20

1.47%

重庆

11

0.81%

四川

21

1.55%

贵州

14

1.03%

云南

13

0.96%

陕西

9

0.66%

甘肃

15

1.10%

青海

8

0.59%

新疆

16

1.18%

省内(市)

1064

78.15%

郑州

121

8.90%

南阳

106

7.80%

信阳

89

6.55%

周口

84

6.18%

商丘

76

5.59%

驻马店

72

5.30%

濮阳

63

4.64%

新乡

60

4.42%

焦作

53

3.90%

开封

51

3.75%

安阳

48

3.53%

鹤壁

43

3.16%

许昌

42

3.09%

三门峡

39

2.87%

洛阳

34

2.50%

漯河

30

2.21%

平顶山

30

2.21%

济源

23

1.69%

合计

1359

100.00%

2.毕业生就业率

2.1调查就业率

1. 总体情况:1359名专科毕业生中,填写问卷的毕业生有927人,问卷收率达到68.21%;其中就业人数为812人,未就业人数为115人,调查就业率为87.59%。具体如表所示:

表1-5 学校总体调查就业率

就业状况

调查人数

比例

已就业

812

87.59%

待就业

115

12.41%

合计

927

100.00%

2. 系别情况:2015届专科毕业生各系的调查就业率高低不等,其中检察系89.07%、侦查系85.11%、法律系88.99%,司法管理系调查就业率低于85%,如下表所示:

表1-6 各系调查就业率

调查人数

就业人数

调查就业率

检察系

302

269

89.07%

法律系

327

291

88.99%

侦查系

188

160

85.11%

司法管理系

110

92

83.64%

合计

927

812

87.59%

3. 专业情况:2015届毕业生各专业的就业率之间存在的差异较大,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专业(100.00%)、司法警务专业(89.80%)、检察事务专业(89.07%)就业率排在前三位,书记官专业(66.67%)、司法鉴定技术专业(72.72%)排在后两位,如表所示:

表1-7 各专业调查就业率

专业(方向)

调查人数

就业人数

调查就业率

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

3

3

100.00%

司法警务

49

44

89.80%

检察事务

302

269

89.07%

法律事务

327

291

88.99%

刑事侦查技术

92

81

88.04%

法律文秘

38

32

84.21%

工商企业管理

79

65

82.28%

旅游管理

14

11

78.57%

司法鉴定技术

11

8

72.73%

书记官

12

8

66.67%

合计

927

812

87.59%

4. 不同性别毕业生的调查就业率情况: 2015届毕业生中,女生的就业率低于男生约10个百分点,其中,男生的调查就业率为91.33%,女生的调查就业率为81.77%。如表所示:

表1-8 学校2015届不同性别毕业生的调查就业率

性别

调查毕业生人数

调查就业人数

调查就业率

565

516

91.33%

362

296

81.77%

总计

927

812

87.59%

3.毕业生流向

(1)总体:参与调查的927名专科毕业生所填答的毕业去向包括国内升学、出国(境)、单位就业(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科研助理、应征义务兵、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灵活就业(自由职业、自主创业等)、未就业(待就业、不就业拟升学、其他暂不就业)。其中单位就业445人(48.00%),灵活就业251人(27.08%),国内升学116人(12.51%),出国(境)0人(0.00%),未就业115人(12.41%)。

(2)国内升学:参与调查的927名专科毕业生中,毕业去向为“国内升学”的116个毕业生,升学形式主要是参加国家统一专升本入学考试(88.24%);93.96%的毕业生升学专业与原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51.39%的毕业生升学的原因主要是“对专业感兴趣、深入学习”;87.98%的毕业生对国内升学录取结果感到满意。

(3)出国(境):参与调查的927名专科毕业生中无“出国(境)”的毕业生。

(4)自主创业:毕业去向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共有37人,其创业行业主要集中在“餐饮/保健/服务/销售”行业;创业的原因主要是对创业充满兴趣和激情;创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父母亲友的支持。

(5)2015届调查毕业生就业地区流向情况分析:参与调查的2015届毕业生就业地域流向全国22个省、自治区,其中主要就业地域还是我省,占就业人数总量的64.78%,其次是甘肃、山西两省,分别占就业毕业生总数的11.45%、9.98%、2.46%。

表1-9 2015届调查毕业生就业地区流向情况

就业地域

就业人数

构成比例

河南省

526

64.78%

河北省

6

0.74%

山西省

81

9.98%

内蒙古自治区

5

0.62%

辽宁省

3

0.37%

黑龙江省

2

0.25%

江苏省

5

0.62%

浙江省

4

0.49%

安徽省

20

2.46%

福建省

13

1.60%

江西省

1

0.12%

山东省

4

0.49%

湖北省

8

0.99%

湖南省

1

0.12%

广东省

3

0.37%

广西壮族自治区

5

0.62%

四川省

5

0.62%

陕西省

7

0.86%

甘肃省

93

11.45%

青海省

5

0.62%

宁夏回族自治区

10

1.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

0.62%

合计

812

100.00%

(6)2015届调查毕业生就业单位性质统计分析:参与调查的2015届毕业生的就业单位主要面向司法机构就业人数为337人,占总体毕业生就业人数的29.19 %,这与我校人才培养的方向和目标总体一致的,其次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占总体毕业生就业人数的16.38 %。

表1-10 2015届毕业生就业单位情况

就业单位性质

就业人数

构成比例

司法机构

237

29.19%

升学

116

14.29%

企业

17

2.09%

机关、企事业单位

133

16.38%

教育机构

58

7.14%

其他灵活就业

251

30.91%

总计

812

100.00%

(7)2015届调查毕业生就业去向分析:参与调查的2015届已就业毕业生的毕业去向以单位就业为主,其次是灵活就业和国内升学,分别占比48.00%、27.08%和12.51%。

表1-11 2015届调查毕业生毕业去向

就业去向

人数

比例

单位就业

445

48.00%

灵活就业

251

27.08%

国内升学

116

12.51%

未就业

115

12.41%

出国(境)

0

0.00%

合计

927

100.00%

二、就业质量

1.薪酬水平

1.1毕业生总体的薪酬情况

参与调查的2015届毕业生税前月均收入为2984.52元。其中:检察系调查毕业生薪酬平均薪酬最高为3176.77元,食品系侦查系平均薪酬最低为2660.61元;检察事务专业平均薪酬最高为3176.77元,司法鉴定技术专业平均薪酬最低为2460.61元。

HYPERLINK \l "_Toc411526642"1.2各系毕业生的薪酬情况

参与调查的各系毕业生税前月均收入情况不同,检察系平均薪酬最高为3176.77元,法律系平均薪酬为2928.34元,侦查系平均薪酬为2897.35元,司法管理系平均薪酬为2749.19元,如图所示:

图2-1 2015届调查毕业生各系毕业生薪酬情况图

1.3主要专业毕业生的薪酬情况

2015届参与调查的毕业生主要专业的税前月均收入情况也不相同,检察事务专业薪酬最高,平均薪酬最高为3176.77元,法律事务专业次之,平均薪酬为2956.47元,书记官专业的平均薪酬最低为2657.75元,司法警务专业次之,平均薪酬为2704.29元。如图所示:

图2-2 2015届主要专业毕业生薪酬情况图

1.4不同就业地区的薪酬对比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5届毕业生在不同就业地区的薪酬也有一定的差异。在郑州市的毕业生薪酬最高,平均薪酬达到2967.85元,在洛阳市就业的平均薪酬达到2845.32元,在新乡市就业的毕业生的薪酬为2752.39元,在漯河市、周口市、安阳市、商丘市就业的毕业生薪酬相对较低,平均薪酬不足2500元,如图所示:

图2-3 2015届毕业生在河南省内不同省辖市就业的薪酬对比图

2.专业相关度

各专业毕业生的专业相关度具体分布如下表2-1所示:专业对口度最高的专业是检察事务专业,所占比例为92.85%,其次是法律事务专业,所占比例为91.16%;专业对口度最低的是书记官专业占比是87.26%。

表2-1 2015届各专业专科毕业生专业对口度

专业

很对口

比较对口

比较对口及以上

一般

比较

不对口

很不

对口

检察事务

56.83%

36.02%

92.85%

4.18%

2.06%

0.91%

法律事务

52.61%

38.55%

91.16%

4.38%

3.26%

1.20%

工商企业管理

47.97%

42.18%

90.15%

6.87%

2.59%

0.39%

旅游管理

38.36%

51.33%

89.69%

5.05%

3.45%

1.81%

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

30.96%

58.39%

89.35%

2.28%

7.37%

1.00%

刑事侦查技术

46.37%

42.87%

89.24%

5.22%

2.91%

2.63%

司法鉴定技术

42.83%

45.68%

88.51%

7.75%

2.33%

1.41%

法律文秘

53.75%

34.75%

88.50%

10.08%

1.23%

0.19%

司法警务

51.39%

35.99%

87.38%

9.25%

2.18%

1.19%

书记官

63.77%

23.49%

87.26%

6.87%

4.94%

0.93%

3.就业满意度

3.1毕业生总体就业满意度

对毕业去向为“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科研助理、应征义务兵、其他国家基层项目、其他地方基层项目”的毕业生进行就业满意度调查,总体就业满意度主要体现在他们目前的工作薪酬、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作地点、工作发展前景五个方面。将毕业生对目前工作的满意度评价指标为:很不满意、比较不满意、一般、比较满意、很满意分别赋予1-5的分值,求出每个指标的平均值。

满意度均值基本集中在4.59-4.81分的区间,调查结果显示:毕业生对目前工作的整体满意度为4.73分,偏向于比较满意。其中对工作发展前景满意度的满意度最高,达到了4.81分,对薪酬满意度最低,为4.59分。

 如图所示:

图2-4 2015届调查毕业生对目前工作的满意度

3.2各专业毕业生的满意度

在调查的2015届毕业生中,检察事务专业的毕业生总体就业满意度最高,达到4.78分;其次是法律事务专业,达到4.77分;总体就业满意度较低的为司法警务和书记官专业,满意度分别为4.62分和4.56分。从几个方面分别而言,对工作地点的满意度,检察事务毕业生满意度最高(4.85分),法律文秘专业最低(4.59分);对工作环境的满意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毕业生满意度最高(4.81分),法律文秘专业的最低(4.48分);对工作发展前景的满意度,检察事务专业的毕业生满意度最高(4.79分),司法鉴定技术专业的最低(4.56分);对薪酬的满意度,刑事侦查技术专业的毕业生满意度最高(4.75分),书记官专业的满意度最低(4.51分);对工作内容的满意度,法律事务专业的毕业生满意度最高(4.81分),书记官专业的最低(4.51分)。如表所示:

表2-2 2015届各专业毕业生5方面就业满意度对比表

专业名称

对工作地点满意度

对工作环境满意度

对工作发展前景满意度

对薪酬满意度

对工作内容满意度

平均

检察事务

4.85

4.71

4.79

4.61

4.53

4.78

法律事务

4.72

4.74

4.77

4.62

4.81

4.77

工商企业管理

4.61

4.81

4.78

4.55

4.61

4.74

旅游管理

4.72

4.74

4.79

4.62

4.69

4.73

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

4.64

4.53

4.74

4.69

4.76

4.72

刑事侦查技术

4.68

4.62

4.76

4.75

4.63

4.68

司法鉴定技术

4.65

4.62

4.56

4.64

4.72

4.66

法律文秘

4.59

4.48

4.71

4.62

4.55

4.65

司法警务

4.82

4.62

4.71

4.63

4.62

4.62

书记官

4.71

4.49

4.68

4.51

4.51

4.56

三、就业工作

1.就业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就业工作落到实处,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招生就业办和各系从实际出发,转变就业工作观念,以政策鼓励就业,以服务促进就业,明确任务、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最终实现2015届毕业生稳定就业。

(一)完善就业政策体系,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学院招生就业办制定了2015年工作计划,明确规定2015年学院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及举措,为本年度就业工作指出了明确方向。

(二)重视毕业生就业市场调查,建立和完善就业市场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更好地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服务,根据当前劳动力市场需求状况以及毕业生就业区域的分布情况,学院在2015年继续组织开展就业市场拓展和省内重点用人单位调研走访活动。通过就业市场调查工作,为毕业生走向社会打下了良好基础,从而有效地建立起学院学生就业市场拓展的长效机制。

(三)以就业为导向,建立就业与招生挂钩制度

根据就业市场需求,结合河南检察职业学院专业设置,学院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安排招生计划。结合我院实际,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提升学生职业技能培养。

(四)积极工作彰显特色,开启就业方便之门

积极倡导毕业生基层就业。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各种有效政策和措施推动毕业生基层就业,学院加大力度,召开毕业生动员会,以往届服务基层有突出贡献的毕业生为榜样,各系召开优秀毕业生返校座谈会,积极倡导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河南省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村官等考试选拔,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学院有近200名毕业生参加了招考,多人被录用,有效地影响了毕业生就业观念的转变。

(五)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档案,对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跟踪扶持

2015年招生就业办和四系共同建立了毕业生就业跟踪制度,对未能如期就业的毕业生求职情况继续跟踪指导,对如期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后续跟踪,研究并掌握毕业生求职规律以及从业动态。2015年11月份,各系逐一打电话认真落实学生就业情况。

2.就业指导服务

2.1 2015届毕业生对学院整体就业工作的满意度

35.12%的毕业生对学院的就业工作比较满意,31.97%的毕业生表示满意,21.84%的毕业生认为一般,6.13%的毕业生不满意,不清楚的占4.94%。

图3-1 2015届调查毕业生对学院就业工作整体满意度

2.2 2015届毕业生对学院就业指导工作的建议

31.04%毕业生认为学院应更多收集用人单位信息,24.11%的毕业生认为应了解毕业生就业意向而进行个体指导,21.55%的毕业生认为学院要开好就业指导课,进行职业生涯辅导。如图所示:

图3-2 2015届调查毕业生对学院就业工作建议

2.3 2015届毕业生认为学院就业指导中存在的问题

毕业生认为学院就业指导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同毕业生的沟通和个别咨询、指导不够。其次是对就业市场的走向和变化的分析和研究不够,及就业指导工作尚未得到充分的重视。

图3-3 2015届调查毕业生认为学院就业指导中存在的问题

3.创业教育情况

3.1参加创新创业教育的意愿

对2015届毕业生参加创新创业教育的意愿进行调查,正在开展创业工作的毕业生有37名,毕业生参加创新创业的意愿很强,愿意参加(包括很愿意参加和比较愿意参加)的毕业生占比达到70.96%,不愿意参加的毕业生占比仅7.66%(包括不太愿意参加和很不愿意参加),具体如下图所示:

图3-4 2015届调查毕业生参加创新创业教育的意愿

3.2参加创新创业教育的情况

对2015届毕业生参加过创新创业教育的情况进行调查表明,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力度较大,修过母校的创业相关课程(包括讲座)的占比55.28%,参加过创业培训的占比为21.25%,参加过创业比赛的占比为19.36%,如下图所示:

图3-5? 2015届调查毕业生接受创新创业教育的情况

3.3有助于创业的活动

对2015届毕业生有助于创新创业的学校活动进行调查,表明:毕业生认为创新创业大赛是对创业最有帮助的学校活动,占比为24.35%,其次是创新创业课程,占比为22.76%,学校和政府提供的创业培训和咨询占14.45%,具体如下图所示:

图3-6?2015届调查毕业生认为有助于创新创业的学校活动

3.4创业意向分析

对2015届毕业生创业意向的调查表明,毕业生创业意向很强烈,可能会创业的毕业生占比达到55.21%,会创业的占比为26.15%,具体如下图所示:

图3-7? 2015届调查毕业生未来三年的创业意向

四、教育教学

1.各系毕业生对课程设置的有效性评价

调查学校2015届专科毕业生对所学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以及对课程设置的总体评价采取5分制,分为1-5分5个等级,分数越高,则表示该方面评价越高。

毕业生对所在专业课程设置的评价均值集中在4.45-4.82分,对课程设置有效性评价平均值为4.73分,总体来说,毕业生对所在专业课程设置的有效性评价较高。其中检察系的评价最高,达到了4.82分;司法管理系相对较低,达到4.45分。

表4-1 2015届专科毕业生对课程设置的有效性评价

系(院)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总的课程设置

检察系

4.82

4.81

4.82

法律系

4.71

4.64

4.68

侦查系

4.65

4.53

4.59

司法管理系

4.62

4.51

4.57

平均

4.73

4.59

4.69

2.各系毕业生对教师总体满意度

为了解毕业生对其母校任课教师的满意度,从“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师素质”以及“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五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分为5个等级,5分为“非常满意”,1分为“非常不满意”。

调查结果显示,对母校任课教师总体的满意度均值集中在4.5-4.9分内,整体满意度为4.77分,可见毕业生对母校任课教师总体偏向比较满意。其中检察系专科毕业生对任课教师的整体满意度最高,达到4.87分;相比较而言,司法管理系毕业生对母校任课教师的整体满意度最低,是4.58分。

表4-2 2015届调查毕业生对母校任课教师的满意度

系(院)

教师

素质

教学

方法

教学

内容

教学

态度

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

对系(院)教师的整体满意度

检察系

4.87

4.89

4.87

4.87

4.87

4.87

法律系

4.85

4.85

4.81

4.89

4.82

4.85

侦查系

4.72

4.72

4.67

4.74

4.67

4.72

司法管理系

4.63

4.64

4.63

4.70

4.58

4.66

平均

4.77

4.79

4.76

4.83

4.79

4.77

3.不同系(院)毕业生对实践教育的评价

实践与动手能力,是专科毕业生较为重要的能力之一,也是学校教育教学中侧重的一环。调查毕业生锻炼实践与动手能力的情况,结果如下表4-3所示。75.43%的毕业生有很多机会锻炼自己的实践与动手能力,23.40%的毕业生机会很少,1.17%的毕业生反馈没有锻炼实践与动手能力的机会。锻炼实践与动手能力机会最多的是护理系,有89.73%的毕业生反馈机会很多。相较而言,司法管理毕业生反馈获实践的机会较少。

表4-3 各系2015届毕业生锻炼实践与动手能力的情况

学院

机会很多

机会很少

没有机会

检察系

89.73%

9.16%

1.11%

法律系

88.37%

10.85%

0.78%

侦查系

83.62%

14.66%

1.72%

司法管理系

76.07%

23.31%

0.61%

平均

84.43%

15.56%

1.01%

对没有机会和机会很少的专科毕业生调查其很少有把机会锻炼自己实践能力的原因,具体分布如下图所示:毕业生很少有机会或没有机会锻炼自己实践能力最主要的原因是学校没有组织相关实践活动和实验室开放时间不够,占比分别为38.54%和24.80%。

图4-1 2015届专科毕业生没有机会或很少有机会锻炼实践能力的原因

4.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

4.1毕业生对母校的总体满意度

如下表4-4所示:93.54%的毕业生对母校感到满意(包括很满意和比较满意)。

表4-4 2015届专科毕业生对母校的总体满意度

很满意

比较满意

一般

比较不满意

很不满意

65.69%

27.85%

5.03%

1.34%

0.09%

图4-2 2015届专科毕业生对母校的总体满意度

4.2毕业生对母校的推荐度

如下表4-5所示:94.61%的毕业生愿意向他人推荐自己的母校。

表4-5 2015届专科毕业生对母校的推荐意愿

愿意

不确定

不愿意

94.61%

4.59%

0.8%

图4-3 2015届专科毕业生对母校的推荐意愿

4.3影响毕业生对母校的推荐意愿的因素分析

影响毕业生对母校的推荐意愿的主要因素分析结果如下图4-1所示:42.78%的毕业生是由于“校园偏僻交通不便”而不愿意推荐母校;其次是由于“网络环境不理想”(37.47%)。

图4-2 影响2015届毕业生对母校的推荐意愿的主要因素分析

4.4各系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和推荐度

各系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统计结果如下表4-3所示:法律系的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程度最高(99.93%);其次是侦查系,有99.50%的毕业生对母校感到满意;参与调研的全部毕业生均对母校感到满意对母校感到满意:其中包括很满意和比较满意。。

对母校感到满意:其中包括很满意和比较满意。

表4-6 2015届各系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

系(院)

很满意(%)

比较满意(%)

比较满意及

以上(%)

一般

(%)

比较不满意(%)

很不满意(%)

检察系

64.48

33.61

98.09

1.91

0

0

法律系

68.91

31.02

99.93

0.07

0

0

侦查系

59.67

39.83

99.50

0.5

0

0

司法管理系

70.81

27.43

98.24

1.37

0.3

0.09

平均

67.34

32.38

99.52

0.58

0.1

0.02

毕业生对母校推荐度,统计结果如下表4-7所示:检察系的专科毕业生有94.63%的毕业生愿意向他人推荐自己的母校;其次是法律系,有93.57%的毕业生愿意向他人推荐自己的母校。

表4-7 2015届各系毕业生对母校的推荐度

系(院)

愿意(%)

不确定(%)

不愿意(%)

检察系

94.63

5.01

0.36

法律系

93.57

6.25

0.18

侦查系

92.39

6.95

0.66

司法管理系

91.67

7.14

1.19

平均

92.06

6.64

0.74

4.5毕业生对母校建设和改革的建议

毕业生对母校建设和改革的建议分析结果如下图4-2所示:43.58%的毕业生希望母校尽快转型发展,41.26%的毕业生希望母校加强招生宣传,39.76%的毕业生希望母校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图4-3 2015届毕业生对母校加强改革的建议

结束语

本报告基于问卷调查,对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5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了科学、详细的统计和分析,可供学校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的安排时参考,进一步实现学院招生、培养、就业三位一体的联动性。建议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在目前的良好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认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持学生为本,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竞争力,实现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鼓励更多毕业生自主创业,为我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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