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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20xx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19 11:22:55

 x 县 20xx 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为助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快推进我县增减挂钩项目工作进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增减挂钩项目范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建设用地,并且零星、分散、不集中连片,通过工程措施能复垦成水田、旱地、林地(其他农用地)的选址地块。

 三、实施方式

 1、对单个地块农民自愿复垦且工程费用在 30 万元以下的,采取奖补的方式,由各村组织土地经营权人按时、按工程标准实施复垦;土地经营权农户无劳动力或外出务工的,可经农户同意后委托他人组织实施;具体地块由指挥部与乡镇共同确认。2、项目中单个分散地块投资超过30 万元的,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招投标,中标单位按设计要求实施复垦。

 项目竣工后,报请县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综合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初验收 四、施工标准 (一)水田 1、素土(不含碎石等杂物土壤)可耕作层厚度不少于 60 厘米。

 2、底层保水层厚度 20 厘米,碾压至灌溉一周期(7 天)有水不漏水。

 3、表层耕作层为 40 厘米肥沃土壤(河塘淤泥、有机肥配肥后的黏土、原有建设用地剥离后的耕作层),不得含有碎石、树根、树枝等杂物。

 4、必须有耕种期内不断流的自流灌溉水源,灌排沟渠坚固耐用。

 5、整体坡度小于 15 度,单个田块内高差不超过 5 厘米。

 6、坎坡上的杂木荒草必须砍伐干净,然后夯实。

 7、田埂修筑下宽 45 厘米-60 厘米,顶宽 30 厘米,高 30 厘米;夯实至承压 300 斤不垮。

 8、所有田块必须进行翻耕蓄水播种。

 (二)旱地 1、素土(不含碎石等杂物土壤)可耕作层厚度不少于 50 厘米。

 2、表层耕作层为 30 厘米肥沃土壤(河塘淤泥、有机肥配肥后的黏土、原有建设用地剥离后的耕作层),不得含有碎石、树根、树枝等杂物。

 3、整体坡度小于 25 度,单个田块内高差不超过 15 厘米。

 4、坎坡上的杂木荒草必须砍伐干净,然后夯实。

 5、田埂修筑下宽 45 厘米-60 厘米,顶宽 30 厘米,高 30 厘米;夯实至承压 300 斤不垮。

 6、所有地块必须进行翻耕播种。

 (三)、林地 1、素土(不含碎石等杂物土壤)可耕作层厚度不少于 30 厘米。

 2、栽种间距按林业部门相关标准执行。

 五、经费补助标准 1、复垦补助标准。对单个分散地块农民自愿复垦且工程费用在 30万元以下的,采取奖补的方式,由村委会组织土地经营权人按工程标准实施复垦并在规定时间完工的,经验收合格后按水田 3 元/m2、旱地 4元/m2 的标准予以补助。土地经营权人无劳动力或外出务工的,可经农户同意后委托他人组织实施;具体地块实施范围由指挥部与乡镇共同确认。需要进行挖填土方、废渣外运处理、新修路沟渠、防护坎等工程的,根据实际工程量大小,一事一议。

 2、工作经费补助,组织项目实施,按期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复垦为水田和旱地的按 600 元/亩的标准予以工作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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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督导

 为确保项目顺利推动,负责督促、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矛盾纠纷调处、复垦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

 指挥长: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村委会负责各村辖区项目拆旧区胡拆除、清障腾地、并组织复垦;负责施工环境维护、施工安全、群众宣传、调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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