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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人员管理制度_

发布时间: 2021-10-21 10:50:24

科协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前言:为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各项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氛围,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科协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院科协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院科协队伍的整体素质,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突出奖惩分明的特点,促使科协工作朝着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该制度。

第一条. 违反学院纪律,情节严重者或受到院级以上处分者,勒令其退出科协。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降级、留会查看,开除处分:(1)科协成员未能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2)不服从工作安排、擅离职守,(3)对所经管物品财物造成损坏或损失的(还应照价赔偿)(4)任何部门成员以任何理由借科协名义谋取私利,做有损科协声誉的事情等。

第三条. 对犯错误的成员,要热情帮助,严格要求。处理时要持慎重的态度,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保留本人申辩、申述和保留不同 ___的权利。对工作态度认真,工作能力突出的成员要给予奖励。对干部的鉴定、奖励、处分材料,均归入本人科协档案。

第四条.科协成员每学期功课不及格一门者取消其评优资格。每学期功课不及格两门及以上者给予劝退处理。

第五条. 科协所有成员(部门)的考核均采用评比制度,每学年评定一次。每个成员(部门)在每学期开始时拥有100分的基本分,根据每个成员(部门)平时的工作情况由上级加或减分,凡低于80分者给予该成员(部门)警告处分,凡低于70分者给予该成员(部门)严重警告处分,凡低于60分的给予该成员留会查看处分;凡低于50分者给予该成员开除处分(部门得分低于50分的,给予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处分,并考虑降级或撤职)。得分在150分以上者,通报表扬,并获得了学年评优资格。

第二章 科协成员评分细则第一条. 科协举行的活动,活动进行过程前(或进行中,结束后)各部要求出勤的人员须到办公室签到(包括各部正副部长),不得代替他人或未到人员签名,未签到者或代替未到人员签到者均作缺勤处理。迟到20分钟以内者扣除该成员3分;迟到20分钟以上者视为未到,扣除该成员5分;并对迟到,早退,未到者提出批评;成员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应写请假条给上一级人员,由部长或主席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保存,口头请假无效;有紧急情况者,则可以口头请假,并在事后补写假条,交部长或主席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保存。

第二条. 科协各种会议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20分钟以内扣除该成员3分;迟到2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会,扣除该成员5分;并对迟到,早退,旷会者提出批评;请假者分,全学期会议全勤者期末考核时加10分。

第三条。部门内部会议中,成员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应写请假条给部长,由部长签字同意后保存,口头请假无效;有紧急情况者,则可以口头请假,并在事后补写假条,交部长签字同意后保存。

第四条。全体会议及部长会议中,成员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应写请假条给上一级人员,由部长或主席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保存,口头请假无效;有紧急情况者,则可以口头请假,并在事后补写假条,交部长或主席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保存。

第十四条。科协办公室的值班人员,迟到20分钟以内扣除该成员3分;迟到20分钟以上者视为未到,扣除该成员5;并对迟到,早退,未到者提出批评;如果值班人员确实有特殊情况,应写请假条给上一级人员,由部长或主席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保存,并找科协其他成员替补值班,口头请假无效;有紧急情况者,则可以口头请假,并在事后补写假条,交部长或主席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保存,并找科协其他成员替补值班;请假者不扣分;全学期值班无任何差错者年终考核时给该部门及每个成员加10分。

第五条。值班情况可以根据具体内容情况而定,值班期间未做好登记工作或未及时反映情况的扣2分,值班期间卫生不合格的值班人员每人扣2分;办公室每天必须有一个成员负责检查督促,并且如实记录值班情况,及时向主席反映相应问题,否则扣除该办公室成员2分。

第六条。部门之间的评比,分为值班情况,会议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及其他情况综合评定,每学年评出1个优秀的部门,发给奖状并给该部所有成员5分。

第七条。科协成员在工作中,如果能够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提出创新性的切合实际的合理意见或可行性建议,并能够实施且对科协造成正面积极的影响或良好的效果者,对科协有突出贡献者,酌情加分(不超过20分)。

第八条。上级交代的任务或科协举行的重大活动,活动结束后由主席和部长根据具体情况给执行任务的部门或人员评定分数,根据完成任务的情况分为:一般:0——2分;较好:3——5分;很好:6——8分。没有完成任务或完成不好的则扣除相应分数:差:1——2分;较差:3——5分;很差: 6——8分。

第九条。凡院团委要求上传下达的精神,内容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延误工作进展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凡重大精神、内容(有影响的全院活动)必须向主席汇报,否则每人次扣5分。

第十条。凡院团委、科协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迟交一天者扣部门负责人2分,迟交两天者扣4分,迟交三天者扣6分,超过三天者扣10分。

第十一条.如出现其他未在本规定中列出的情况,则由主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该规则适用于全体科协成员。各部门内部制度可根据各部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但不得与本制度相冲突。

第三章 会员考核制度第一条. 科协通知会员参加的活动,活动进行过程前(或进行中,结束后)要求会员须到办公室签到,凡是签到者每人加3分。

第二条.凡在科协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会员,加3分。

第三条.在科协的活动中为科协充当志愿者贡献自己力量的会员加2分。

第四条.在科协对外征收意见或创意作品是表现积极的会员加3分。

第五条.年终考核时表现最积极的会员加5分。

第六条.如出现其他未在本规定中列出的.情况,则由主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四章.优秀班级的评定制度第一条.科协会员人数最多的班级加10分。

第二条.班级的非会员学生如作到会员考核制度中的第二、第三条,给予相应的加分。

第三条.年终考核时班级会员、非会员的得分加上班级集体的分最最高的班级,评为优秀班级。

科协机关人员管理制度xx-05-17 23:38 | #2楼

为强化机关行政管理,促进机关工作规范,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岗位职责

第一条 县科协实行主席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主席主持全面工作,副主席、按各自分管的工作对主席负责。主席外出时委托驻会副主席主持工作。科协人员的岗位职责按照分工和机关实际安排确定。

第二条 机关部室对分管的副主席(或)负责,认真落实分管副主席(或)安排的工作。主席原则只对分管副主席(或)交待工作,分管副主席(或)再与相关部室落实。

第三条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巴东县科协机关工作效能管理办法》明确的岗位职责认真履职,完成主席、副主席(或)安排的各项工作,部室之间要加强配合;特殊情况由主席(或副主席)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有条不紊,认真完成。

第二章 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

第四条 县科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科协的人才智力优势,在重要事项决策前要开展调查研究,决策中要充分听取和征求意见。

第五条 科协通过主席会议、会议、全委会议对科协重要事务做出决议、决定,通过主席专题会议确定机关重要事务,通过机关干部会议确定应该由全体干部职工商定的有关事项。

科协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人员要对主席会议、会议、全委会议、主席专题会议等会议的决议、决定认真执行和组织实施。

机关党务工作由机关支部有关会议商定。

第六条 主席会议。由主席召集和主持,副主席参加,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科协的重大事项,研究科协工作计划及落实办法,决定科协系统工作奖惩、干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有关事项。根据需要通知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 会议。科协会议是科协委员会议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会议由主席召集参加,主席不在机关时由驻会副主席召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精神,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落实主席会议精神,研究具体工作办法和制定制度,决定科协任免和召开 ___有关事项。

第八条 全委会议。科协委员会是科协的领导机构,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科协全委会议主要是执行 ___的决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审议科协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授予科协名誉职务和荣誉称号,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 主席专题工作会议。由主席根据工作需要与驻会副主席商定并召集相关人员举行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某一方面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落实上级有关紧急文件、会议精神,处理紧急事务,解决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安排科协日常工作和研究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研究决定科协机关有关工作和事务的处理意见。

第十条 机关干部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精神,总结通报工作情况,安排阶段性工作,开展学习,进行机关干部工作业绩评价和先进工 ___评选,讨论涉及全体干部职工的有关福利等。

第十一条 科协召开以上各类会议,应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参会,并负责任地发表意见。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要向召集人请假,并对会议议定事项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二条 参加会议的相关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需要会议表决通过的议题,由议题提出人会前提供书面材料。

第三章 制度

第十三条 机关全体人员应坚持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和随意外出,保证不出现擅自脱岗造成工作失误。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作息的,须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安排好相关工作和代班人员。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1天内由部室负责人审批,2-3天内由分管机关副 ___,3天以上由主席批准。主席、副 ___的假期,请假人需提前征得部室负责人同意。科协领导班子成员按县政府请假制度执行,驻会主席、副主席相互沟通后向县有关领导请假,班子成员请假获准后给相关部室通气。

第十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须经审批,县内由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县外和班子成员由主席批准。

外出、考察须凭上级正规通知并根据机关工作忙闲情况报经主席批准执行。

第十六条 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的,加班情况报办公室主任统一登记,按月汇总,由分管领导签字、主席审核后留办公室存档。半年或年终按县政府(财政)通知精神落实加班补助事宜。加班补助天数上限每月按最高不超过4天计算。

第十七条 机关工作人员公休假按上级政策执行。由休假个人参照第十四条履行休假请示,特殊原因不能休假的人员,参照第十六条完备手续,按县规定落实加班补助。

第四章 文明办公制度

第十八条 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应衣着整洁,注重仪表,举止文明。

第十九条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认真做好卫生值日工作,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烟头纸屑废物。办公室应保持清洁整齐,文件资料有序,办公用品摆放美观,报刊杂志不得乱扔。

第二十条 要认真履行科协机关的办事机构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不拖沓、不敷衍、不推诿、不粗心,按时高质量完成岗位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第二十一条 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室聚集聊天,喧哗吵闹,不得做无关的事情而延误正常工作、影响他人工作。

第二十二条 接待来人来访应态度和蔼,答复明了清楚,不冷漠、不粗暴。接电话或联系工作语言要亲切文明,表述要准确。

第二十三条 来人来电办事,办公室要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 做好办公室安全工作。各办公室人员下班时必须关好各种电器电源,关好门窗,以免浪费电费、损坏电器、发生火灾和被盗事故等。

第五章 学习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机关干部职工必须自觉学习理论、法律法规、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政策和科协业务知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 坚持定期集中学习与个人分散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由机关党支部安排执行,原则上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由分管党务或机关的领导、支部书记主持。办公室政工、文秘人员负责准备学习材料。

第二十七条 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办公室负责做好签到手续。机关党员和工作人员除特殊情况请假外,必须按时参加学习。

第二十八条 要讲究学习效果,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心得。机关支部和办公室要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的记录。领导成员要带头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科协工作形势撰写调研文章,倡导党员或机关干部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优秀文章在《巴东科普》选登。

第二十九条 支持机关人员参加上级科协举办的或者党委政府安排的各类正规培训,正规培训计算出勤,并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机关人员自愿参加各类商业性质的学习、考察、培训,计算出勤但不报销差旅等各相关费用。

第六章 公文办理制度

第三十条 科协各类公文行文要遵照公文处理办法和程序办理。所有公文由办公室统核文种、公文格式,统一登记编号印制。

综合性公文由办公室负责拟稿,主席审核签发。

涉及专业部室的业务性文件由各部室拟稿,分管副主席审核签发。

主席、副主席草拟的机关公文,按同样程序办理。

所有发文做好签发底稿的存档工作。

第三十一条 上级和其他单位来文、来电、传真和领导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首先交办公室公文收发员按照公文办理程序统一签收、登记、送签、处理、归档。

公文加封后由办公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送主席或分管副主席阅批,公文收发员将领导批示意见送交相关部室办理,办理完结或年终由收发员收回存档。

严禁公文滞留。

第三十二条 电子政务各类文件处理按照县政务网要求办理。通过政务网传送单位文件,要按照公文签发程序办理。

第三十三条 公文处理、传阅按照保密规定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第七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各部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各类报表、图纸、音响视频文件等,其原件、原稿由各部室指定专人保管,在年度末进行初步归类后,档案管-理-员。

第三十五条 档案管-理-员应做好档案和立卷工作,将档案、立卷的基础工作做在平时。年度内所有文件、材料在年终进行收集、、立卷、归档。财务档案,由财务人员后按财政要求保管使用。

第三十六条 档案管-理-员应根据科协工作特点以及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编制文件、制定档案总目录与分类目录等,并录入电脑,便于查找。

第三十七条 档案借阅原则上在科协内进行,工作需要外借或复制的,须经主席批准后做好登记,用后及时归还。

第三十八条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清理、核对库存档案,搞好档案室清洁卫生、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特别要加强对“三密”文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定期清理档案,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档案局审核,按档案局要求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四十条 因地制宜,创造条件,积极做好档案管理升级工作,努力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八章 宣传信息制度

第四十一条 积极做好科协信息工作。科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信息报送意识,注重捕捉、撰写工作信息。

第四十二条 科协宣传信息,由科协机关人员、科协委员以及乡镇科协、县级学会、农技协和其他单位人员编写上报,由《巴东科普》报部登记、选用和上报,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审核把关。

第四十三条 认真做好《巴东科普》和印发,《巴东科学技术协会网》管理更新工作。《巴东科普》按照一月一期编印,每期在摘编科普知识的同时反映科协工作动态。科协网页按照与县新闻中心约定的更新进度做好更新工作。

第四十四条 鼓励科协全体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加强对科协工作的宣传,所有宣传县科协有关工作的正面稿件,经媒体采用后凭用稿复印件或通知,按《巴东县科协宣传信息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第九章 印章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条 印章实行专人管理。科协公章由办公室主任管理,公章使用必须经主席或副 ___。部室印章由各部室负责人管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由办公室主任管理,使用须经领导小组组长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四十六条 印章保管人员应坚持原则,对所管理的印章使用情况负责。使用印章进行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用印。

第四十七条 以科协名义出具介绍信、便函和证明的,须经主席同意。涉及各专业部室的,由专业部室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

第十章 公物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 机关各类财产实行统一登记,专人管理。由办公室登记入册后,领用人签字保管使用并对领用财产负责,损害论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 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购置。

第五十条 低值易耗品以外的资产购买按前款程序,经 ___,办公室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程序购买。

第五十一条 机关各类财产的处理、调剂、租赁由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经分管机关副主席(大件由主席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机关办公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购买,采购的物品办公室安排专人专柜统一管理。自行购买者,其费用自理。

第五十三条 电脑耗材选择经销商后定点采购。由办公室主任考察后报分管副主席和主席审定。

第十二章 水电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条 机关办公室公用水电必须厉行节约。夏天开启空调后,要关闭门窗。

第五十五条 宿舍用水用电由住户按水电部门的要求自觉交费。

第五十六条 水表电表发生损坏时,办公场所由办公室负责维修或更换。

宿舍水电损坏维修:主水管道由单位承担,其它部分由住房户自费维修;电路损坏后,室内自行修理,室外由办公室联系电力部门统一维修。

第十三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五十七条 机关小车主要保证领导工作用车和机关公务用车。按照“统一调度,单车核算,定点维修”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十八条 公务用车按照先急后缓、先远后近、领导优先的原则调派。公务用车由用车人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办公室主任征求主席意见后,报分管机关副主席批准派车。

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叫车,司机不得擅自出车。

第五十九条 机关干部职工私事用车原则上只考虑直系亲属红白喜事需要。其余情况私事用车由办公室主任酌情安排,油费、司机差旅费由用车人负担。

私事出车由用车人参照公务派车程序申请办理。

第六十条 驾驶员按要求搞好车辆年检、日常维护,确保安全行车。车辆年检由司机按时、按要求进行。

日常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向办公室主任报修项目并填写维修报告单,经分管副主席批准后到定点修理厂维修。外出行车途中必须进行修理的,经乘车领导同意,可就地修理,维修费用由随车人签字后回单位按规定报销。

第六十一条 实行定点维修,对单结算。维修厂家由办公室主任考察后报分管副主席和主席审定。

维修费用结算,由修理厂家持维修单据与办公室主任对照维修报告单核对签字,经分管机关副 ___办理结算。

第六十二条 车辆加油。出差在外地加油必须由乘车人在加油发票上签字证明,经分管机关的副主席审签后方可报销。城内加油由办公室主任执行,司机和用车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报销。车辆耗油量须与行车里程相符,由办公室主任一季度一审核,将审核情况报告分管副主席掌握。

第六十三条 小车洗车。出差需要洗车,由出差人签字说明情况回来报销,城内洗车在指定地点洗车并签字登记,费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结算。

第六十四条 驾驶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平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没有出车任务时,带车与机关其他人员同时上下班。

第六十五条 安全奖励。司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章安全行驶,违章罚没款由司机自己承担。全年安全无事故参照有关单位标准给司机发放奖金。

第十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六十六条 做好机关宿舍院内的环境卫生工作。机关宿舍按照县文明城市创建关于“门前三包”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宿舍楼内卫生按照划定的责任区域,由住户自觉打扫,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第六十七条 机关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由机关上班人员共同负责,自觉维护。各办公室卫生各办公室自行负责打扫。

第十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十八条 机关财务实行分管机关领导 “一支笔” ___度,按照审批人与经办人分开的原则,严格审核程序。

机关所有支出单据由经办人签名,说明用途,分管机关领导审批(单笔2000元以上大额开支由主席与分管副主席共同审核)后,财务执行报销。

第六十九条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采购办法等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对不真实、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审签不完善的单据不得报销。

第七十条 建立健全各种帐簿,按规定做好帐、钱、物管理工作。做到帐目清楚,按时填报报表,搞好资金调度,让有限资金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第七十一条 机关工作人员出差路途交通费按市场价凭据报销,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须经主席批准。住宿、生活补助等按巴财办(xx)162号规定标准执行,即:县内住宿每天40元,生活补助20元;州内县外住宿每天100元,生活补助30元。州外住宿每天150元,生活补助50元。工作人员在州境外出差,到达目的地后每天可凭据报销50元内公杂费(自带车除外)。

参加会议的差旅费: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按承办单位会议费收取规定统一列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回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参加培训学习的按培训学习规定补助标准执行,不按出差标准报销费用。

第七十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控制包车,3人以上共同下乡或特殊情况包车须经分管机关主席同意。因公出差需要使用机关干部私车的,经分管机关主席同意后,据实报销油费、过路费,按使用实际天数每天补助50元。

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县城(含黄土坡、太矶头)办事的,年补助180元交通费,不再报销任何费用。退离休人员到机关办事和参加学习的,比照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招待费管理。单位的正常业务接待,按照热情、友好、节俭的原则,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承办。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报请分管副主席或主席同意后安排接待,并负责签单。

招待费结算由办公室主任与分管机关领导共同审核结帐。凡签字不明确的,以及其他不应签单人员的签单,没有经过领导批准的签单,财务不予报销。

接待实行定点接待、区别对待。接待酒店由办公室主任考察后,报分管副主席和主席审定。一类酒店限主席参与的接待,二类酒店限副主席(或以上领导)参与的接待,三类酒店限部室负责人(或以上领导)参与的接待。

特殊情况在定点外酒店以外或在外地接待的,须经分管副主席或主席批准,先由接待人现金支付,后报分管机关副主席审核报销,不得签单。

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原则上坚持酒水由办公室购买后自带、不发整包烟、不到高消费娱乐场所消费等节俭要求。自购酒水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实行登记消费,与接待对单核销。

在外地开支招待费的,须经主席同意后方可开支,个人不得擅自开支。

第七十四条 控制电话费、邮政费。办公电话只能用于工作通讯,不得电话聊天。邮寄信函等物件,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其它人不报销邮费。《巴东科普》坚持与邮政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七十五条 为实施科普惠农兴村等项目,争取和申报期间的交通费、出差补助的标准应按财政有关规定执行,与项目实施单位同行并由项目单位开支差旅费的,科协不再报销差旅费。争取和申报项目需要开支招待费的,与项目申报单位联系,经申报单位同意后,费用由申报单位支出。

第七十六条 各种小型建设、维修及其设备更换,必须由责任人现场勘察,提供预算,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组织落实,并落实专人监理。完工后,由分管机关领导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签字,然后由分管机关的领导审批报销。超过10000万元的,主席共同审核。

第七十七条 控制打字复印费用。机关打字复印,一般小型材料自己打印,大型材料等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的由各部室从严掌握,由经办人到指定地点打印,并当面填写页数金额,费用由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机关领导审批报销。限制在外复印,复印一般在办公室进行。

《巴东科普》印刷实行签约制度。

打字、印务和电脑维修地点由办公室主任选择后,报分管副主席和主席审定。

第七十八条 有关劳保福利。司机实行每月手套1双、毛巾1条、香皂1块。费用每半年报销一次。

机关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生病住院看望、夫妻双方父母逝世慰问、子女婚嫁等由工会按500元执行。

其他特殊情况下的福利,由主席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机关职工遇特殊情况需要超政策报销有关费用,须经主席批准再按程序报销。

第七十九条 退休及在职人员医药费按“医保”有关规定执行。离休人员医疗费按照巴政办[1997]5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十条 严格控制借支。因公出差可以按照出差天数和里程适当预借费用,出差回来后及时报销。3000元内的借支由分管机关领导审批,3000元以上的必须征得主席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借支和挪用公-款。

第八十一条 应邀参加友好和工作协作单位庆典等礼仪活动,经主席批准参加,需要贺礼的,礼金按不超过500元标准执行。

第八十二条 财务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审计和检查。要加强财务档案的管理,财务档案不得随便借阅和查看。

第十六章 附 则

第八十三条 本制度从xx年3月1日起执行,原科协机关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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