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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安机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21 13:56:34

 2021 年公安机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学习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督导内容 (一)坚持政治建警方面。

 (二)整治顽瘴痼疾方面。

 (三)坚持自查自纠方面。

 (四)浓厚舆论氛围方面。

 三、组织领导 四、督导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报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资料的通知》和市局党委《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各单位扎实有效抓好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及时督导和掌握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有力推进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根据市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现制定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公安部厅党委、市局党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和联络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高品质完成“自选动作”,提升工作方式方法,打造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XX 经验”。

 二、督导内容 本次督导工作是比照市局党委制定下发的《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按照方案中目标任务开展督导检查,并与各单位教育整顿工作的开展联络指导工作,对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坚持政治建警方面。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教育整顿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工作开展监督,通过“四个狠抓”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对各单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开展督导检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整治顽瘴痼疾方面。围绕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督导检查;围绕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开展督导检查;围绕违规参股借贷开展督导检查;围绕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开展督导检查;围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开展督导检查;围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严开展督导检查。

 (三)坚持自查自纠方面。围绕具体负责民警个人自查开展督导检查;围绕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纠开展督导检查;围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开展督导检查;围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开展督导检查;围绕智能化数据排查开展督导检查;围绕队伍建设巡查开展督导检查;围绕“八小时”外报备报告制度开展督导检查。

 (四)浓厚舆论氛围方面。围绕教育整顿宣传工作方案及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围绕教育整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开展督导检查。

 三、组织领导 在市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全市公安机关教育整顿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局党委委员 XXX 副组长:市局党委委员 XXX 成

 员:XXX、XXX、XXX

 四、督导方式 对各单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监督和掌握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就地整改的当即整改不留隐患,对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办。

 (一)听取汇报。听取主要领导口头工作汇报,主要看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掌握情况,是否心中有数、脑中有谱。

 (二)查阅台账。查看文件资料、通知、计划、方案、笔记等工作台账,看记录是否翔实,有无作假,假大空现象。

 (三)实地检查。明察暗访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民警履职尽责、遵章守纪等情况。

 (四)责任倒查。对工作组织开展不力,或者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及时开展重点监督和责任倒查,督促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筹划部署。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是当前十分重要的政治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落实,统筹推进。要成立由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X 为组长的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安排,周密组织,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好每次督导检查的问题梳理、原因分析,意见建议提交等工作,为党委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二)明确督查目标,逐项制定措施。各单位要把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目标任务贯通到教育整顿工作中,要按照专项督察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督察,确保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对专项督察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对不认真、不落实、走过场、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每项工作有部署、每项工作能落实,列明任务清单、挂图销号作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贴近需求的各类活动。

 (三)坚持跟踪问效,强化责任担当。要灵活运用督察方式,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敢于较真碰硬,通过专项督察、重点督察与随机检查等多种手段,围绕重点督查内容,深入一线,真督实查。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的,教育整顿走过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要对有关单位领导启动问责机制,督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辅警进一

 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不断把教育整顿工作引向深入,扎实完成各项任务,以公安队伍的新面貌和维护国家安全、人民安宁的新业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

 以下内容供参考:

 2021 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公安局派出所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

 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

 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 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 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 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三、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 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

 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 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 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 110 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 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

 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

 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 2018 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

 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 2018 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 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 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 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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