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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2篇

发布时间: 2021-10-23 15:22:01

 xx 县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1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组〔20xx〕1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创新方式,积极动员,大力开展扶贫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消费扶贫,进一步加快扶贫产业发展,不断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坚决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多渠道推进消费扶贫 (一)积极动员推进消费扶贫。多形式发出消费扶贫倡议,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积极搭建我县与阜南县的交流合作、产销对接平台。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并推介一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开展消费扶贫的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消费扶贫“人人皆能为、人人皆有为”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扶贫办)

 (二)切实加大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力度。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xx〕27 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

 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xx〕41 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动员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

 (三)组织动员各级党政机关参与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鼓励支持各级党政机关定向直购贫困地区农产品,在日常食材采购中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签订长期购销协议。(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四)推深做实各类学校“面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支持把县内规模较大的中小学校纳入“面向采购”范围。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增加采购量,推进校县对接“面向采购”向“订单采购”深化,积极引导县内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五)鼓励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消费扶贫。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消费扶贫力度,推动扶贫农产品进医院食堂、进职工餐桌。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创新开展消费扶贫活动,积极购买贫困地区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六)继续推动国有企业参与消费扶贫。鼓励引导国有企业以日常办公和食堂所需、限额内的职工福利发放、企业员工家庭日常生活选购等为重点,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参与消费扶贫行动,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发挥国有企业专业化运作优势,积极帮助县内认定的扶贫产品打造品牌、提升知名度、提高附加值。(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七)组织动员各类民营企业参与消费扶贫爱心行动。继续开展“百企帮百村”消费扶贫行动,采取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搭建电商销售平台等多种形式,面向贫困地区采购扶贫产品和服务。组织动员民营企业参与

 消费扶贫爱心行动。引导各类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促进扶贫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县工商联)

 (八)鼓励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带头参与消费扶贫。积极倡导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帮销县内认定的扶贫产品,贫困群众扶贫产品,通过以购代销、众筹认购、爱心购买等方式直接消费扶贫产业园、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扶贫办、县文旅局、县商务局)

 (九)充分发挥各级工会作用。鼓励支持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在组织开展劳模疗休养、职工疗休养等活动时,优先将目的地安排在省内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向会员发放节日福利、慰问品时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特别是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十)充分发挥各级共青团组织动员优势。依托全国青年电商联盟平台和特色农产品馆,拓宽扶贫农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引导各级团组织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探索通过公益模式扶持贫困地区扶贫品牌和产品。(责任单位:团县委)

 (十一)充分发挥各级妇联作用。发挥女企业家协会等团体会员作用,组织号召女企业家、女带头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扶贫活动。(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二)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资源优势和特殊作用。统筹协调统一战线部门积极帮助贫困地区发展优势产业、提升产品质量、拓展销售渠道,创新销售模式,打造优势品牌。(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

 (十三)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组织动员有条件的各类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通过订单采购等方式,消费来自贫困地区的扶贫产品,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三、多举措打通消费扶贫“瓶颈” (一)推深做实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继续大力开展扶贫农产品进机关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等产销对接“八进”行动,打通扶贫农产品销路,找准增收门路。(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扶贫办)

 (二)充分发挥电商扶贫平台作用。推动扶贫产品线上销售,积极拓宽扶贫产品线上销售渠道。用好用活各类电商扶贫平台,大力促进扶贫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

 (三)不断拓展网络扶贫功能。继续加大对网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进一步加大扶贫产品宣传推介,多措并举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农副产品销售难题。把消费扶贫纳入网络扶贫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扶贫直播、网红带货等销售活动,宣传推介扶贫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扶贫办)

 (四)大力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短板”,鼓励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和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企业等,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农产品集配中心等,增强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寄递等综合服务能力,降低农产品损耗和流通成本。(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邮政公司、县供销社)

 (五)大力保障物流通道。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畅

 通扶贫农产品运输。启动“快递进村”工程,打通农村寄递物流网络。(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邮政公司)

 (六)大力开展会展扶贫。组织扶贫农产品参加省内外农交会、农贸会、茶博会、展销会等,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优势农产品特别是扶贫产品。鼓励联合贫困地区举办形式多样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扶贫办)

 (七)结合县域结对帮扶大力开展消费扶贫。积极帮助被阜南县加快流通基础设施、供应链服务和生产基地建设,为阜南县提供销售平台和渠道,千方百计帮助销售阜南县的扶贫产品,县域结对帮扶双方要共同明确帮扶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消费扶贫行动的办法。(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八)鼓励支持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专馆。鼓励支持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农产品流通企业,以及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经营场所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区,推动扶贫产品与消费市场长期稳定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交通局、县扶贫办)

 四、多方面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等质量和水平 (一)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支持鼓励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开展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建设,提升农产品储藏保鲜、分拣分级等能力,提高农产品初加工率。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重点乡镇和产业园区集聚,配套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

 基地,为贫困群众分享消费扶贫红利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

 (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发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对产业扶贫的辐射带动作用,实施标准化生产,着力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健全完善有机产品认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推动扩大优质农产品供给。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实现 20xx 年农产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 98%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实施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发挥优势特色,增加当地优质粮油产品,带动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四)切实规范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明确认定条件,规范认定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公示和发布,争取更多县内特色优质扶贫产品纳入《全国扶贫产品目录》,打响 xx 县扶贫产品品牌,为社会各界采购销售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消费扶贫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把消费扶贫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多渠道推进消费扶贫。(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

 (二)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对产品销售和服务消费影响的

 跟踪监测,积极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乡村旅游景点等复产达产,根据形势变化调整优化消费扶贫政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影响。(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扶贫办)

 (三)大力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各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消费扶贫宣传力度,推介特色产品和服务品牌。广泛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消费扶贫的重要意义和生动事例,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行动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委、县扶贫办)

 (四)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将消费扶贫纳入各部门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认真总结好经验、挖掘好典型,及时统计消费扶贫相关数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成员单位)

 (五)充分发挥考核作用。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定点扶贫、县域结对帮扶的重要内容,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xx 县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消费扶贫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的通知》(陕脱贫办发〔20xx〕19 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康市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脱贫发〔20xx〕22 号)和《关于健全消费扶贫工作机制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安脱贫发〔20xx〕2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全县消费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促进扶贫产品销售、保障城市“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有效供给、构建社会扶贫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和“扶贫 832”销售平台等为主要载体,以消费扶贫月系列活动为抓手,采取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线上平台与线下展销相结合、集中发动与持续推动相结合等方式,统筹各方面资源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凝聚力量。

 二、时间安排 从 20xx 年 9 月上旬开始持续深入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

 全面启动消费扶贫“六进”集中对接活动

 1.全力推动消费扶贫“六进”行动 。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启动消费扶贫活动,并逐步建立长期稳定供销机制。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工作情况按期在本系统举行集中启动仪式,具体为: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进机关”消费行动,推动各级预算单位做好“扶贫 832 平台”采购工作;县教体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进学校”消费行动,动员县内各类学校、对口帮扶高校与扶贫产品供应地建立农校对接机制,优先采购我县扶贫产品;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进医院”消费行动,做好县内各类医院和省内对口帮扶医院建立扶贫产品直供直采机制;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进企业”消费行动,推动县内国有企业建立扶贫产品直供直采机制,优先采购我县农副产品;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进商超”消费行动,推动县内各类市场、商超建立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进社区(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消费行动,动员城市社区、敬老院建立扶贫产品直供直采机制,优先采购我县农副产品。(牵头单位:县脱贫办,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卫健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内各级预算单位)

 2.有序推进“百企千村联动”消费扶贫行动。广泛动员参与“万企帮万村”活动的帮扶企业参与消费扶贫,多渠道销售扶贫产品。可开展扶贫产品直采直购活动,或引荐外地商会企业与我县扶贫产品经营主体建立农畜产品供销合作关系,还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举办旬阳扶贫产品展销会、对接会。组织动员民营企业集中认购我县扶贫产品,举办一次旬阳扶贫产品展销会或企业认购对接会。(责任单位:县工商联,配合单位:县脱贫办、县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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