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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详细说明

发布时间: 2021-10-28 10:46:35

 XX 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X XX 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X XX 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有序推进全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结合 x xx 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 、 工作原则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分步分阶段扎实有序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加强风险防范。

 (四)各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周密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承担监管责任,切实协调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二 、 接种安排

 (一)持续开展紧急使用阶段重点人群的查漏补种工作。

 继续对新冠肺炎易感高风险人群、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持续开展补种工作。

 (二)全面启动 1 2021 年上半年目标人群接种工作。

 1 2021 年 6 6 月底前,完成 X XXX 县 18- -9 59 岁人群(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目标人群数约 5 5 万人。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区疫情防控指挥办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可在本阶段实施接种。

 (三)

 扎实开展 1 2021 年下半年目标人群接种工作。

 1 2021 年 7 7 月至 2 12 月底,继续做好 X XX 县其他人群接种(预计目标人群数约 8 8 万人);同时开展上半年目标人群补种。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署,有序稳妥推进 0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接种。

 X XX 县 1 2021 年全年接种目标人群数约 3 13 万人。各镇(街道)目标人群数见。

 (四)

 安排其他人群接种 2 2022 年以后,在做好前期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部署适时推进 8 18 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

 三、接种程序

 根据国家相关技术文件或按说明书接种。

 四、疫苗供应与储运 (一)

 疫苗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由省疾控中心负责采购,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注射器等医用耗材由各接种单位自行采购,在疫苗接种费中解决。

 (二)

 疫苗采购和配送。各接种单位每月向市疾控中心鼎湖办报送下一个月疫苗接种需求,市疾控中心鼎湖办汇总全区需求,经区卫健局审核后报市疾控中心,再由市疾控中心统一配送。

 (三)

 疫苗储存及运输。区卫健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监督指导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保证新冠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检测、记录温度。疾控机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0 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疫苗流失。

 (四)

 严格质量监管。药品监管管理部门依法对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疫苗存在或者疑似存在质量问题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立即停止配送、使用,按照规定向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五、做好接种组织实施 (一)强化接种组织发动。各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和系统内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发动,同时做好咨询解答。各镇(街道)要根据区的总体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部门职责分工、区域划分、对口接种单位等,组织村(居)、相关部门网格化推进,地毯式实施,各镇(街道)要以村(居)为单位,强化全面宣传和组织动员,以扫楼扫街等多种形式组织每个村居委辖区内所在物业小区、学校、商业广场、写字楼、工业园区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市场主体等场所相关人群进行全面动员,确保目标人群“应接尽接”。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加强接种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准备,做好各类疫苗安全及维稳相关事件的预防处置。

 (二)全面提升接种服务能力。在综合评估 X XXX 县现有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基础上,根据大规模接种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服务区域,合理规划或增设接种单位。承担接种单位要尽快配备设备并开展人员培训,落实救治人员、急救设备和药品医疗保障措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承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单位信息。区政府可根据接种需求,协调组织大型活动保障所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在做好应急预案和充足准备基础上,在体育馆、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场所适当设置大型临时接种点,满足大规模人群接种需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鼎湖办和接种单位根据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充分利用现有的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和免

 疫规划信息系统设备以及必要的冷藏设备开展工作,确有不足的及时增加配备。

 (三)规范实施接种。区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接种任务配备足够的接种人员,及时组织专业师资队伍对接种工作人员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培训,确保相关人员业务熟练掌握接种技术,所有参与接种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过程中,要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的原则规范操作,开展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信息登记、接种 0 30 分钟留观等工作。接种前充分告知疫苗不良反应、注意事项、接种疫苗后观察要点等,加强健康筛查,严格掌握疫苗接种适应人群和接种禁忌症,保证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四)落实信息化保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书记与信息安全管理,及时消除新冠病毒疫苗数据安全隐患,严防信息泄露。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要通过省疫苗接种信息化系统实施预约和实时扫码,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做好省疫苗接种管理系统的网络保障,避免出现系统崩溃、卡顿导致疫苗无法接种。做好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网络和信息化设备保障(包括 N VPN 设备、电脑、扫码设备、打印机等),使用数字化设施(包括叫号取号机、电子签核、留观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区通信办要做好与市通信办对接,做好网络保障和免费信息发送保障。

 六 、 加强全流程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一)强化疫苗库存等安全防护。督促接种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教育,严格纪律约束,做好安全维护,细化关键岗位管理要求和防范措施,建立完整的出入库、领用和报损记录、台账,做到账物相符,严格防非法截留、藏匿、夹带外流疫苗产品。疫苗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要联合行动,指导本地区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保卫工作,全面防范新冠病毒疫苗运输、接种环节全链条安全风险隐患。

 (二)严格疫苗运输、使用等流向管理。指导督促疫苗配送等各相关单位强化疫苗运输安全管理,加强运输人员安全教育,严防运输过程中流向失控,杜绝无关人员解除疫苗货物。指导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细化完善管理制度,准确记录疫苗流通、接种等情况;建立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杜绝从非正规渠道接收疫苗,严防疫苗违规和无序分配使用。严防疫苗非法出境。

 (三)健全疫苗流向全程追溯体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鼎湖办及接种单位将疫苗流通和接种相关信息全面纳入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和省疫苗接种管理系统,确保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接种信息报告、疫苗调配和流向查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托电子接种证系统,提高疫苗管理效率。

 (四)完善疫苗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针对疫苗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具体方案,推动健全疫苗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网信、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安全、

 海关等部门密切监测扰乱疫苗市场秩序动向,广泛收集情报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偷盗、倒买倒卖、走私、非法交易、非法流向境外等违规违法行为,严防疫苗在发送过程中流失、非法贩卖,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七、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一)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卫生健康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责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和组织调查、诊断,并将调查、诊断结论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对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的,医学会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相关规定开展鉴定。

 (二)保障医疗救治。区卫健局依托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专家组,加强对全区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划分责任区域,集中优质医疗资源,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处置。对于出现严重异常反应需要进行后续急救的,指导救护车快速运转,积极开展多学科诊疗,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三)做好异常反应补偿工作。根据《疫苗管理法》规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分为属于、不能排除、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疫苗采购价格已包含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费用,供应疫苗的企业,对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实施补偿。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其他多种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

 八、加强工作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成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疫苗储存、运输、安全管理、接种、救治、应急处置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督促辖区落实接种管理责任。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疫苗接种具体实施方案,周密组织实施,保障疫苗接种工作所需相关经费。

 (二)落实部门行业的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对本行业的接种工作提出明确的需求,并配合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做好宣传动员,需求测算、组织接种及接种情况登记等工作。区委统战部(区台港澳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卫健局、区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和地方按照职责研究做好 X XX 县海外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关工作。区委统战部(区台港澳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在内地(大陆)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以及外籍人士等接种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区委宣传部门牵头就涉疫苗宣传引导工作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疫苗宣传引导工作。宣传疫苗对维护群众健康的积极作用,增强群众对疫苗的信心,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做好疫苗知识科普,宣传接种禁忌症等注意事项,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继续倡导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受种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及时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密切监测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严防炒作疫苗不良反应等话题。密切监测境内外舆情,迅速应对处置。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疫苗接种工作及时开展评估,总结接种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服务。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组织整改。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视情况组织对各镇(街道)接种工作开展督导。

 2021 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详细说明

 一、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重点人群包括哪些?

 我国新冠疫情形势与国外不同,疫苗使用策略也不一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主要策略需要结合国内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目标来考虑。当前,重点人群接种疫苗的意义,一方面是对这部分人群起到保护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利于我国总体疫情防控。

 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重点人群主要包括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船舶引航、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比较高的行业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工作、学习等人员。

 二、新冠病毒疫苗有必要接种吗?

 有必要。一方面我国几乎所有人都没有针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对新冠病毒是易感的,感染发病后,有的人还会发展为危重症,甚至造成死亡。接种疫苗后,一方面绝大部分人可以获得免疫力;另一方面,通过有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在人群中逐步建立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肺炎的流行。

 三、新冠病毒疫苗怎么打,去哪儿打? 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都是在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接种单位进行。通常情况下,接种单位设在辖区的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者综合医院。如果接种涉及到一些重点对象比较集中的部门或企业,当地也会根据情况设立一些临时接种单位。

 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也会按要求公布可以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接种单位,包括地点、服务时间,请大家关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

 大多数重点人群的接种,由重点人群所在的单位组织摸底、预约,并协助开展接种工作。对于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工作、学习的个人,可关注当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相关服务信息。

 四、接种疫苗都有哪些禁忌?

 疫苗接种的禁忌是指不应接种疫苗的情况。因为大多数禁忌都是暂时的,所以当导致禁忌的情况不再存在时,可以在晚些时候接种疫苗。

 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方案、接种指南未作具体规定之前,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禁忌按疫苗说明书执行。通常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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