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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28 13:09:27

 x 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快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工作进度,有效解决孟集镇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根据环保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县级要求,特制定本整治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孟集镇现有畜禽养殖企业 71 户。其中,朗德鹅养殖企业 45 户,规模养猪企业 17 户,规模养鹅企业 5 户,规模养羊企业 3 户,规模养牛企业 1 户。目前,我镇 45 家朗德鹅养殖企业已有 17 家采购了一体机或建设了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其中 4 家已完成设备安装,处调试运营阶段),16 家已签订了购机合同,3 家企业正在建设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

 二、整治目标 20xx 年 4 月底前全面完成镇内 71 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整治任务,20xx 年 5月底前,申请县畜牧中心、县环保局的县级验收,实现达标排放或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全量化,20xx 年 6 月底前顺利通过上级部门验收销号。

 三、整治内容 1 1 、污染整治路径。按照县级制定的方案,按照两种既定污染整治和资源化利用路径对全镇养殖企业的“一场一策”进行完善,建成两种治理模式示范点,由养殖企业结合自身实际予以选择。

 2 2 、整治时间要求。由县畜牧中心、县环保局、孟集镇政府依职权向各养殖企业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各养殖企业必须于 20xx 年 3 月 15 日前对现有排

 污口进行彻底封堵,全面清理厂区及周边环境。3 月 20 日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养殖企业必须全面清理干净本养殖场周围 500 米(特别是沟渠)内的污染物。4 月 15 日之前,各养殖企业必须完成环境治理任务,达到初检条件。4 月 30 日前,各养殖企业的环境治理必须达到环保、畜牧等部门的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养殖生产。即日起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养殖企业养殖畜禽只准出不准进,对逾期未完成整治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企业自负。

 3 3 、验收销号。养殖企业污染整治工作完成后,向孟集镇政府提出初步验收申请,初验合格后由孟集镇政府报请县级验收,5 月底前全面完成县级验收后,向上级部门申请验收销号。

 4 4 、养殖企业外环境整治。各村要立即着手对辖区范围内受到养殖污染的沟渠河塘进行全面摸排,对养殖企业周围 500 米外的沟渠河塘,由所在村负责全面清除养殖粪污、垃圾杂物等,疏浚渠道,全面改善镇各养殖企业周边水域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孟集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直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任双组长的领导组,明确由王娟同志牵头负责,并成立四个工作组,分别由班子成员任正副组长,明确各工作组的具体职责,实行镇村干部联合包保到户,强力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落实。孟集镇畜禽治理 4 个工作组,在县畜牧、环保两部门抽调入驻我镇同志直接指导下,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工作组及镇村包保责任人要负责深入到企业宣传政策,提供技术服务,及时了解督催养殖企业按时完成整治

 任务。工作组每天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镇党委政府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整治进度,每周确保 1-2 次,在整治工作中遇到各种问题,孟集镇将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寻找县级相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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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细化任务。镇专项工作领导组采取一天一听取汇报,一天一汇总进度,三天一碰头,五天一调度工作迟缓的企业、所在村及包保责任人,强力推进此项治理工作。对在此次专项畜禽治理中,能够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上级环评要求并通过验收的养殖企业,镇将积极向县级争取资金,力争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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