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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篇农作物种子市场2021年监管工作方案、食品安全2021年抽检监测计划及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30 11:03:36

  两篇 农作物种子市场 1 2021 年监管工作方案 、 食品安全 2021年抽检监测计划及实施方案

 农作物种子市场 1 2021 年监管工作方案 供借鉴

 仅供参考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有效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营造打好种业翻身仗实现种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 2021 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规范高效开展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侵权、制售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使种业生产经营主体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种子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种业市场环境更加有利促进现代种业加快创新发展。

  明确种业监管责任科室或单位,种业市场监管队伍健全。对农作物种业分管负责领导、行政管理和统筹协调、行政许可、一线执法等责任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明确。有成文的监管方案。对辖区种子经营门店抽查覆盖率达到 80%以上,被抽查门店经营的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零售主体经营活动备案率 100%。按时办结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转办督办的信访举报等案件,及时向相关部门书面反馈。建立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许可、备案清单,并在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公布。加强种子案件查处,对结案案件公开曝光并上传《中国种业大数据》信息平台。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种子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保障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全面抓好种业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种子质量监测和随机抽检并公布结果,对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转办及群众举报、市场检查发现的案件,要认真核查,依法处理,按时办结,及时反馈核查情况。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春季种子市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抓住春季种子市场销售关键时段,采取明察暗访进行监督检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一是查主体,严查“四种”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后经营种子;二是查标签,严查种子标签是否标注规范,重点检查使用说明、二维码等内容制作规范和可追溯是否做到;三是查审定和登记。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已撤销审定的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检查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是否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等;四是查备案,严查经营门店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经营的种子未备案等行为;五是查质量,随机抽取市场上种子样品,开展常规指标检测,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六是查档案,严查经营门店是否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或台账,是否开具种子销售凭证;七是查网络平台,联合市场监管、网信办等部门,监控利用网络平台(如微信、

 抖音、火山、快手)途径进行违法销售种子行为。通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阻止违法种子脱离监管销售。

  (二)开展非法转基因种子查处专项行动。

  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把非法转基因种子监管贯穿到种子监管的全过程和各项行动中,抓住关键环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一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对辖区内种子企业、经营门店经营的种子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销售,利用转基因试纸条快速检测手段,为农民提供检测服务;二是深入村屯开展入户倒查。发现问题玉米种子,要固定证据,追溯源头,严查非法生产经营主体。三是加大明察暗访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地区和关键时段,采取明察暗访查找线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要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高案件办结率。

  要加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和非法转基因种子案件查处工作,以杂交玉米、水稻作物为重点,查处一批恶意侵权、非法转基因等种子案件。认真对待执法检查发现的、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种子线索,深挖源头,摸清假劣种子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重大案件,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

 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对涉嫌犯罪的假劣种子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为公安机关调查重大种子案件等提供质量检验、田间鉴定等技术支持。

  (四)严格规范执法。

  按照《种子法》《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的“一单两库”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检查发现无需检测即可定性的违法事实,要立即查处;对检测后发现的问题,按程序尽快查处。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要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警示。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住送科技、送法规、送放心农资等下乡进村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种子法》等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和用种农户的法律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及时曝光查获的大案要案,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营造良好种业发展氛围。

  (六)加强信息报送。

  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告制度,重大案件信息随时报送,于 4 月、5 月、6 月 25 日前将工作动态(包括开展检查的做法、成效、典型经验等)报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于 12 月 25 日前报送年度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 1 2021 年抽检监测计划及实施方案 供借鉴

 仅供参考 为做好我县 2021 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印发省 2021 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提高监管效能,督促指导食品经营者加强经营管理,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任务

  2021年全县食品抽检总任务123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82批次,普通食品 41 批次。

  (一)抽检对象。针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场所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二)抽检品种。要把风险较高的肉、蛋、奶、蔬菜、水产品、食用油、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作为抽检重点。

  (三)抽检时间。全年抽检任务完成截止时间为 11 月 30 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食品抽检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细化抽检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依法核查处置。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

 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 24 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

  (三)及时公布信息。要及时公布产品抽检信息、风险控制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对不合格产品信息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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