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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21-11-02 10:35:39

 Xx 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市委政法委: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重大课题调研工作的要求,我区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政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指导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充分发挥政法队伍职能作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此同时,基层公安机关警力紧张、司法力量薄弱、“待遇低、留人难”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一、政法队伍基本概况 全区各政法机关共有各类人员 xx 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 xx名,占比仅为 28.9%,不到三分之一;其余 xx 名为辅警及政府雇员,占比 79%。

 其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共有在编在岗人数 5 人,其中正科级领导 1 人。区公安分局(含下辖 3 个派出所)在编民警 73 人(正科 2 人、副科 9 人),辅警 164 人;其中潭东镇派出所在编民警 9 人、辅警 30 人,潭口镇派出所在编民警 9 人,辅警 27 人,高校园区在编民警 9 人,辅警 29 人。区交警大队(含镇、处)共有在编在岗 19 人(正科 2 人,副科1 人)、辅警 81 人,其中潭口中队在编 4 人、辅警 23 人,高校

 园区中队在编 2 人、辅警 13 人。区检察室为筹备工作室仅副处级干部 1 人、正科级 1 人;区法院工作室共有在编 3 人,其中正科级 1 人,科员 2 人;区司法分局(含下辖 3 个司法所)共有在编 6 人(副科 3 人),其中潭口司法所 1 人,潭东司法所 1人已被抽调市局。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密集调度部署,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及时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安排专项经费 xx 万元并迅速从其它部门(单位)抽调 3 人到区扫黑办,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人力财力保障 。

 二是要 是 强化 责任落实。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各项制度上墙,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对责任不到位的 6 个成员单位及时进行约谈,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是聚焦“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强化打击力度。聚焦征地拆迁、打违拆违、生猪定点屠宰等重点领域,按照“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的要求,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补齐行业治理薄弱的短板,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尖刀作用,持续掀起强大攻势, 截止目前,我区共收集线索 xx 条,其中已核查办结 xx 条,

 正在组织核查 xx 条;打掉犯罪团伙 xx 个(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 xx 个,恶势力犯罪团伙 xx 个);打伞破网案件 1 起,挖出“保护伞”7 人,立案 7 人,已组织处理 1 人,立案调查 6 人,失职失责立案 2 件 2 人;冻结涉案财产 xx 万元,发放线索举报奖励 2.6 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知晓率为 96%,满意率为98.4%,黑恶势力不存在率为 91.4%,均位列全市第三。

 三、政法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一)政法各机关力量不足。一是机构设置不全,我区法院、检察院目前暂设为工作室,主要发挥沟通协调作用,不具备刑事审判、提起公诉等政法职能。我区黑恶势力案件均需跨区移送至经开区法院、检察院送审,严重影响政法各机关间的协同作战能力。

 二是人员编制较为紧缺。我区政法队伍在编在岗人员仅占政法队伍人数的 28.9%,编制数严重不足。区公安分局领导班子仅有一名党委书记和纪检书记,班子职数严重不足,各派出所班子均未设教导员,副科级领导职数空缺达 10 人。区检察室仅有副处、正科两个编制数,沦为“光杆司令”。

 三是骨干力量缺失严重。我区政法队伍编外人数比例占比 79%,其中绝大部分为刚刚步入社会的高校学生,不完全具备岗位所需业务能力,缺乏“独当一面”的能力。区公安分局各业务警种仅有 1 名中层骨干临时负责,业务骨干民警急缺。

 (二)政法干部积极性有待增强。一是事多人少现象普遍。我区实现实行大部制、扁平化的行政管理体系,人均承担的工

 作任务极其繁重,导致很多工作缺乏延续性、深入程度不够,无法全力保障政法工作开展。xx 法院工作室自 2018 年以来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 xx 余件,平均每天审理 3.8 个,而编制人员仅有 3 人,人员力量严重不足。

 二是基层司法力量 薄弱。基层司法所“一人一所”现象突出,我区 xx 司法所仅有一个编制人员,且被市司法局长期抽调,极大制约了司法所各项职能的有效发挥,影响了基层治理法制化的推进。

 三是无政法专项津贴。我xx 与其他县市区政法委一样履行政法委机关的工作职责和义务,但工作强度相对于其他县市区更大。区综治办仅有 5 人对接 xx、xx 等 5 个部门,平均每人要承当一个部门的业务,但未享受岗位津补贴,影响政法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辅警队伍建设亟需加强。一是待遇低问题突出。2018年我区辅警队伍支出 xx 万元,平均每人 xx 万(含基本工资、医保、社保、意外伤害险、伙食补助),在承担大量路面任务的情况下,只能达到正式民警工资收入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严重影响辅警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人员流动性极大。自 2018 年以来,我区新招录处突队员、派出所辅警 131 人,但同期辞职人员占比高达 78%,(处突队员 41 人,轮换率 51%,派出所辅警 90 人,轮换率高达 102%),严重影响了辅警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队伍素质整体不高。辅警队伍人员文化程度、社会背景参差不齐,辅警高中以下学历占比 41%,本科以上学历仅为8%。少数辅警因工资、待遇、晋升渠道少等问题缺乏责任感、

 事业心和实干精神,公仆意识淡薄,存在作风“散、懒、慢”、工作马虎应付、执法不文明等行为,影响政府执法队伍形象。四是职业认同度不高。辅警无法像正式民警一样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身份定位模糊,没有完善的辅警职级制度,且无执法权,容易成为百姓的“出气筒”和民警的“责任田”。

 (四)基层政法专业人才“青黄不接”。一是“向上申请难”。由于政法专项编制人数有限,派驻基层检察室、法院工作室的专门编制难以申请,区检察室仅有干警 2 名,均为 40 岁以上,业务人员人数少、干警“老龄化”的问题突出。

 二是“向外引进难”。法院、检察院等政法单位“专业性强、门槛高、入口难”,需通过司法考试、法检考试才能进入,我区检察室、法院工作室自组建以来尚未增加正式工作人员,均为上级临时借调人员。

 三是“基层留人难”。基层人员少,而工作任务繁重,加之各项目标绩效考核和其他外部压力,致使政法队伍缺乏应有的生机与活力,人才流失现场严重。

 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强化基层政法队伍的支持和保障力度。一是在编制上加大倾斜力度。为适应基层治理及便民服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实现编制人员下沉基层,减上补下,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

 二是在人员上加大倾斜力度。通过多种措施促进政法队伍流动,进一步畅通人员进出渠道,不断改善政法队伍年龄结构问题,注重对年轻干部的多

 岗位锻炼和培养,充分发挥资深老干部的“传、帮、带”作用。三是在财力上加大倾斜力度。加大对政法各单位办公经费的支持,配齐配强必备的交通工具、通讯办公设备,逐步改善政法部门的装备条件;逐步增加对政法部门办案经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经费的投入,对大要案经费要实行专项报批、专项安排,避免出现让办案人员垫支办案经费的现象。

 (二)突出抓好政法队伍专业性建设。一是 狠抓政法队伍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抓好科学理论武装,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打造一支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二是加强政法队伍能力和纪律建设。聚焦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同时,强化内部管理,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巡视机制,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及时纠正错误,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杜绝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政法队伍符合新时代政法要求。

 三是 建立完善政法干警交流任职制度。根据干部个人能力素养和工作经历,开展横向、纵向交流或单位内部交流,进行定期轮岗锻炼,提升政法干警职业素质,激发政法队伍活力,有效防范政法队伍腐败行为,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战斗力和纯洁性。

 (三)全面抓好辅警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辅警录用程序。严守人员进口关,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录用

 原则,由县级公安机关统一招录,适当提高录用标准,确保进入辅警队伍人员素质达到基本要求。

 二是进一步提高辅警工资待遇。建立完善的经费保障制度,所需经费列入财政专项经费,完善辅警“五险一金”待遇,逐步缩小与民警的福利待遇差距。同时,制定绩效考核奖惩方案,建立辅警职级制度,实行岗位晋升机制,不断拓宽辅警发展空间,提高辅警“事业心”。

 三是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培训管理力度。制定完善公安辅警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日常培训和集训,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和体能测试,不断提高辅警人员的法律素养、实战技能、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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