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既有车站共享充电宝项目商业经营权招商方案

既有车站共享充电宝项目商业经营权招商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1-05 09:19:18

 既有车站共享充电宝 项目

 商业经营权招商方案

  项目名称:既有车站共享充电宝经营权招商 资产性质:非运输业产业 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既有车站共享充电宝商业经营权招商”进行网上招商,诚邀招商响应人参加。

 招商单位: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经营 招商 项 目 说 明:

 既有车站共享充电宝 招商项目明细表 客站 招商项目 数量(组)

 招商底价 响应保证金 年限 呼和浩特东站 共享充电宝 7 2000 元/组/年

 4200 元 3年 呼和浩特站 共享充电宝 3 2000 元/组/年

 1800 元 3年 东胜东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准格尔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托克托东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丰镇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卓资东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兴和北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集宁南站 共享充电宝 3 2000 元/组/年

 1800 元 3年 乌兰察布站 共享充电宝 3 2000 元/组/年

 1800 元 3年 萨拉齐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察素齐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乌拉特前旗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包头站 共享充电宝 3 2000 元/组/年

 1800 元 3年 包头东站 共享充电宝 2 2000 元/组/年

 1200 元 3年 达拉特西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东胜西站 共享充电宝 2 2000 元/组/年

 1200 元 3年 鄂尔多斯站 共享充电宝 2 2000 元/组/年

 1200 元 3年 总计

 35 70000元/年 21000 元

 说明 第一年经营费用为中商价, 以后年度经营费用按 上年度经营费用逐年 递增 增 5%。

 。

 最终安装位置及台数以所在客站确定为准 。

 招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费用缴纳:招商响应人报名后请在 2020 年 1 月 2 日 10:00 前在向招商人递交《既有车站共享充电宝商业经营权招商响应文件》(招商响应文件采用胶封装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另附无效。)的同时汇款交清招商响应保证金(请在银行汇款单“附言”或“摘要”栏填写既有车站共享充电宝商业经营权项目招商响应保证金),否则属于未成功报名。账户公司名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

 告集团有限公司,税号:914893U,开户行:工行呼和浩特锡林北路支行,账号:,地址:楼,财务联系方式:樊亚静,业务联系方式:尹智 。汇款成功后,请持汇款凭证到呼铁旅广集团财务部开具收款凭证。招商响应单位在足额缴纳招商响应保证金后方可认定报名成功。

 为确保中商人合同履约的有效性,建立客户诚信履约机制,防范债权债务的发生,此次合同签订方式为“1+1+1共计三年分期授权经营”的方式。

 合同签订采取“1+1+1 共计三年一次招商分期授权经营”方式。即中商人中商后与其签订第一年首合同,合同中明确中商人享中商项目分期授权共计三年经营权限。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中商人无发生实质性违约行为,招商授权人与其续签次年合同,直至三年期满。在合同履约期内如发生解除合同或三年授权经营期满前两个月,甲方重新组织招商。

 经营使用费缴纳方式:经营使用费按年缴纳,第一年经营使用费于中商公示期满两日内,按中商价格在合同签订前向招商人足额缴纳。第二年经营使用费在首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前缴纳,第三年经营使用费在第二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前缴纳。中商人无以下违约情形的可续签下年度合同。

 经营期内,如果因中商人自身原因造成和出现如下严重违约情况,招商授权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中商人享有约定的剩余经营期限权利并签订解除协议,招商授权人开始重新组织招商:

 1.未按照合同约定截止时间前足额向招商授权人缴纳授权经营使用费的;

 2.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被招商授权人上级、所在客站、授权方等相关职能监管部门查实,存在消防、食品、反恐等安全隐患,上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经营管理过程问责考核系统”看板的,被认定为甲 B类问题累计 5 次以上(含 5 次),乙类问题累计 10 次以上(含 10次)的; 3.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被查实以虚假资质中商的; 4.中商人使用虚假授权资质和公章与招商授权人签订合同的; 5.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被确认签约主体发生公司倒闭、注销、转让、法人变更而未向招商授权人提出书面申请的; 6.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被确认因违规经营、服务质量等造成旅客投诉问题属实,累计达到 5 次以上(含 5次)的; 7.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未经招商授权人书面同意,将该场所的使用权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转包、抵押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交换使用的; 8.上一年度经营期限届满一个月内,乙方拒绝签订下一年度分期授权经营合同的。

 发生上述任何一条,除招商授权人自动解除中商人享有的当期合同约定的剩余经营年限权利外,并按首合同中如下约定条款处理:

 1.中商人出资建设装修中商授权经营场所的不动产部

 分全部归招商授权人所有。

 2.中商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冲抵和扣除中商人应向招商授权人缴纳但未交纳、应承担但未交纳等相关费用后,剩余履约保证金按违约全部扣除不予返还。

 3.中商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冲抵和扣除中商人应向招商授权人缴纳但未交纳应承担但未交纳等相关费用的,又未补交剩余全部费用的;因中商人自身原因造成自动解除享有的当期合同约定的剩余经营年限权利后,未在当期有效合同截止日前清场移交招商授权人的;中商人出资建设装修中商授权经营场所的不动产、动产全部归招商授权人所有,同时招商授权人将采取断电断水封闭授权中商人经营场地,并依法依规追究中商人违约法律责任,追偿招商人给招商授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招商竞价流程及时间:招商响应人成功报名后请及时查看本网站竞租公告登陆 。具体操作流程登陆该网站,点击“办事服务”可查看资产竞价操作手册。

 招商响应人资质要求:

 合格竞租人应全部满足但不仅限于下列条件,此次所有招商点位均不接受联合竞租:

 1. 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含个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包件业态项目。

 2.提供符合行业规定的共享充电宝相关资质(满足但不仅限于国家 3c 认证、机柜及电池保单、设备及电池检测报

 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报告及证书等资质)。

 3.对招商做出实质性响应(招商响应函)。

 4.参加竞价的招商响应人必须足额交纳招商响应保证金。

 5.招商响应人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与招商人无欠款记录;无违反国家规定等不良记录。

 6.按时间截点递交招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招商响应文件采用胶封装订,须签字盖章,另附资料无效,每页加盖公章。

 招商响应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一票否决招商响应人的资格:

 1.招商响应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递交响应文件前,与招商人之前签订的或正在履约合同中,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欠交招商人费用的或存在因自身原因与招商人引起法律纠纷的。

 2.招商响应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被指定的授权人,为之前签订的或正在履约合同中的实际经营人,并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欠交招商人费用的或存在因自身原因与招商人引起法律纠纷的。

 3.招商响应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递交响应文件前,与招商人之前签订的或正在履约合同中,存在甲二类违约行为 5 次以上(含 5 次),乙类违约行为 10 次以上(含 10次)的。

 4.招商响应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和递交的响

 应文件中被指定的授权人(实际经营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与招商人之前签订的或正在履约合同中和项目招商中,因自身原因与招商人有过提前违约终止合同或存在弃标、围标和以虚假资料中标行为的。

 5.招商响应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和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被指定的授权人(实际经营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存在经营状况恶化;存在债务或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形之一的。

 安装期 招商响应人中商后,收到中商通知书次日起 15 日内完成安装。

 特别敬告须知:

 1.本次招商项目不具有排他性,招商人具有和保留依据各站实际运营需要继续开发同类业态的权利。

 2.中商人必须提供国家级的共享充电宝检测报告。

 3. 本次招商项目为不可变更经营项目;不得经营超出中商业态以外任何项目;不得售卖一切商品。完全接受和遵守铁路、属地客站及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制度、办法、要求,并接受管理和违约考核。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不得在经营范围内,随意设置非盈利和盈利性质的辅助设施设备。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不得在设备上随意悬挂、张贴、除宣传自有品牌以外的各类形式的广告。

 6. 本次招商的点位因车站布局需要增加、取消或移动时,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7.合同期内,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中商人如发生违反上述条款内容时,招商人享有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除按本合同其他违约条款处理外,招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乙方因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

 8.在递交招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商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招商响应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商文件进行修改,招商文件的变更公告将构成招商文件的一部分,开标前敬请招商响应人随时关注招商公告信息。招商人保留随时终止招商程序的权利,而无需负任何法律责任以及给予任何理由。

 9.中商人开标前缴纳的招商响应保证金自动变成履约保证金。

 10.中商人中商后须于公示期满两日内按照中商价格、缴费方式,向招商人(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汇入第一笔经营使用费后,凭《银行汇款凭证》和中商通知书与招商人办理签订合同事宜。

 11.中商人超出时效三个工作日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中商资格,招商人扣除中商人招商响应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商。

 12.授权经营租赁合同签订后,由于中商人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入场时限运营的,仍然按照合同约定的经营期起始时间缴纳经营使用费。

 13.招商响应人应认真阅读招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招商响应人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招商响应人未对招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招商响应将被拒绝。

 14.招商响应人中商后,无论合同签订与否,如其以虚假文件、借用资质等方式中商的,经甲方实地或其他方式核实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已向甲方交纳的一切费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5.中商人合同期内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经营费用,超过一个月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6.两次公开挂网招商后,最终只有一家招商响应人符合招商文件规定条件的,在不低于招商底价的基础上与招商响应人进行商务洽谈。

 17. 为了杜绝商业贿赂,招商响应人中商后与招商人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共同签订旨在约束双方员工的反商业贿赂《阳光协议》。

 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2019.12.26

 既有车站共享充电宝商业经营权

 招商(标)文件

 9 2019 年 年 2 12 月

 目 目

 录

  第一章

 招商响应须知

  第一节 名称定义

  第二节 招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节 招商响应须知

  第四节 网上竞价流程

  第五节 招商响应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第六节

 商铺建设要求

  第七节 各项费用的缴纳标准

  第八节 招商注意事项

  第九节 商铺的位置、面积、底价

  第二章

 资格审查和合同授予

 第一节 资格审查

 第二节 合同授予

  第三节 纪律和监督

  第四节 其它内容

 第三章

 招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招商响应须知

 第一节

 名称定义:

 1. “招商人”系指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2. “招商响应人”系指向招商人提交招商响应文件的企业。

  第二节

 招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商人 招商人: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楼 2

 项目名称 既有车站共享充电宝商业经营权招商 3

 招商项目及内容 详见招商文件 4

  招商响应人应具备条件 详见招商文件 5

  招商方式 本次公开招商采用网上竞价方式 6

  递交招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1 月 2 日 10 时 7

 网上竞价时间 以网上竞租公告时间为准 8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20 年 1 月 2 日 10 时

 招商响应保证金 详见招商项目包件明细表。

 9

  招商响应文件签章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商响应文件份数 递交招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招商响应文件装订 招商响应文件采用胶封装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另附无效。

 招商响应文件封套 注明:公司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联系人。

 招商响应文件密封 招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口处加贴密封条并加盖密封章或企业公章。

 10

 是否退还招商响应文件 否 11

 竞价程序 详见招商文件。

 第三节

 招商响应须知

 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客站商业开发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从即日起,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将对既有车站共享充电宝商业经营权进行网上竞价招商,此次招商通过资产经营开发招商平台网上公开竞价。

 竞价平台,在网上发布招租公告公示进行招商,请有参加意向的招商响应人,按规定时间进入系统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参加竞租。

 如竞租中商,中商人按照招商文件要求,缴纳经营使用费并签订经营合同,招商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商人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缴纳经营使用费、放弃中商资格、拒绝签按照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经营合同的,招商响

 应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对竞租未中商单位所交纳的招商响应保证金,一律全额无息退回原交款单位,不能变更账号。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商单位承担。

 第四节

 网上竞价流程

 本次招商响应人需经如下流程进行网上竞租:

 登陆 ,注册自己的用户名并牢记自己的密码。招商响应人要如实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网上报名成功,交纳招商响应保证金,资格审查通过后,招商响应人及时查看本网站竞租公告登陆 。具体操作流程登陆该网站,点击“办事服务”可查看资产竞价操作手册。

 1.承租房屋或点位不得超出招商文件确定的经营项目和范围。

 2.招商响应人报名后请在 2020 年 1 月 2 日 10:00 前在向招商人递交《既有车站共享充电宝商业经营权招商响应文件》的同时汇款交清招商响应保证金(请在银行汇款单“附言”或“摘要”栏填写既有车站共享充电宝商业经营权招商响应保证金),否则属于未成功报名。账户公司名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税号:914893U,开户行:工行呼和浩特锡林北路支行,账号:,地址:楼,财务联系方式:樊亚静,业务联系方式:尹智 。汇款成功后,请持汇款凭证到呼铁旅广集团财务部开具收款凭证。竞租单位在足额缴纳保证金后方可认定报名成功。

 3.在线竞价应在底价基础上报价竞租,低于底价的报价为废标,不附带任何条件,报价高于底价的最高者中商。竞租结束后系统会显示竞商结果。

 4.中商的单位请及时联系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并在中商公示期满 2 日内办理合同的签订和授权

 经营使用费的交纳工作,否则按自动放弃中商处理,招商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请招商响应单位或个人要注明竞商从事的项目和内容,不得将竞租的房屋资产转租给他人使用,只能是招商响应人使用,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否则房屋资产将收回,按照违约处理。招商响应保证金(竞租底价 10%)及违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价的 10%)不予退还。

 第五节

 招商响应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合格竞租人应全部满足但不仅限于下列条件,此次所有招商点位均不接受联合竞租:

 1. 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含个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包件业态项目。

 2.提供符合行业规定的共享充电宝相关资质(满足但不仅限于国家 3c 认证、机柜及电池保单、设备及电池检测报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报告及证书等资质)。

 3.对招商做出实质性响应(招商响应函)。

 4.参加竞价的招商响应人必须足额交纳招商响应保证金。

 5.招商响应人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与招商人无欠款记录;无违反国家规定等不良记录。

 6.按时间截点递交招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招商响应文件采用胶封装订,须签字盖章,另附资料无效,每页加盖公章。

 招商响应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一票否决招商响应人的资格:

 1.招商响应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递交响应文件前,与招商人之前签订的或正在履约合同中,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欠交招商人费用的或存在因自身原因与招商人引起法律纠纷的。

 2.招商响应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被指定的授权人,为之前签订的或正在履约合同中的实际经营人,并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欠交招商人费用的或存在因自身原因与招商人引起法律纠纷的。

 3.招商响应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递交响应文件前,与招商人之前签订的或正在履约合同中,存在甲二类违约行为 5 次以上(含 5 次),乙类违约行为 10 次以上(含 10次)的。

 4.招商响应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和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被指定的授权人(实际经营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与招商人之前签订的或正在履约合同中和项目招商中,因自身原因与招商人有过提前违约终止合同或存在弃标、围标和以虚假资料中标行为的。

 5.招商响应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和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被指定的授权人(实际经营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存在经营状况恶化;存在债务或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形之一的。

 特别警告:

 1.本次招商项目不具有排他性,招商人具有和保留依据

 各站实际运营需要继续开发同类业态的权利。

 2.中商人必须提供国家级的共享充电宝检测报告。

 3. 本次招商项目为不可变更经营项目;不得经营超出中商业态以外任何项目;不得售卖一切商品。完全接受和遵守铁路、属地客站及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制度、办法、要求,并接受管理和违约考核。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不得在经营范围内,随意设置非盈利和盈利性质的辅助设施设备。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不得在设备上随意悬挂、张贴、除宣传自有品牌以外的各类形式的广告。

 6. 本次招商的点位因车站布局需要增加、取消或移动时,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7.合同期内,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中商人如发生违反上述条款内容时,招商人享有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除按本合同其他违约条款处理外,招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乙方因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

 8.在递交招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商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招商响应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商文件进行修改,招商文件的变更公告将构成招商文件的一部分,开标前敬请招商响应人随时关注招商公告信息。招商人保留随时终止招商程序的权利,而无需负任何法律责任以及给予任何理由。

 9.中商人开标前缴纳的招商响应保证金自动变成履约保

 证金。

 10.中商人中商后须于公示期满两日内按照中商价格、缴费方式,向招商人(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汇入第一笔经营使用费后,凭《银行汇款凭证》和中商通知书与招商人办理签订合同事宜。

 11.中商人超出时效三个工作日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中商资格,招商人扣除中商人招商响应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商。

 12.授权经营租赁合同签订后,由于中商人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入场时限运营的,仍然按照合同约定的经营期起始时间缴纳经营使用费。

 13.招商响应人应认真阅读招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招商响应人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招商响应人未对招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招商响应将被拒绝。

 14.招商响应人中商后,无论合同签订与否,如其以虚假文件、借用资质等方式中商的,经甲方实地或其他方式核实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已向甲方交纳的一切费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5.中商人合同期内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经营费用,超过一个月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6.两次公开挂网招商后,最终只有一家招商响应人符合招商文件规定条件的,在不低于招商底价的基础上与招商响应人进行商务洽谈。

 17. 为了杜绝商业贿赂,招商响应人中商后与招商人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共同签订旨在约束双方员工的反商业贿赂《阳光协议》。

 第六节

 商铺建设要求

 商铺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运营费用(包括:水、电、暖、税费等)均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本招商项目采取中商人投资的方式,中商人承担全部服务设施设备及运营所须的一切费用。

 1.中商人根据国家、中国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所在客站及招商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要求,依程依规与所在客站、所在派出所、消防主管部门及招商人办理项目规划方案的报审。

 2. 规划方案批准后,中商人按照要求设施设备装修需在站外加工制作后,与招商人和所在客站提请办理进站入场安装接电等手续,并经消防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依法依规办理完运营所需的工商等相关手续、派出所员工备案、员工岗前培训、出入证等手续后方可入场经营。

 3.招商人有权对中商人设备设施入场安装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对未按要求期限整改的、危及所在车站安全生产的、给招商人造成经济损失等行为,视情节扣罚履约保证金。

 第七节

 各项费用的缴纳标准

 一、经营年限 为确保中商人合同履约的有效性,建立客户诚信履约机制,防范债权债务的发生,建议此次合同签订方式为“1+1+1 共计三年分期授权经营”的方式。

 合同签订采取“1+1+1 共计三年一次招商分期授权经营”方式。即中商人中商后与其签订第一年首合同,合同中明确中商人享中商项目分期授权共计三年经营权限。每年合

 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中商人无发生实质性违约行为,招商授权人与其续签次年合同,直至三年期满。在合同履约期内如发生解除合同或三年授权经营期满前两个月,甲方重新组织招商。

 经营使用费缴纳方式:经营使用费按年缴纳,第一年经营使用费于中商公示期满两日内,按中商价格在合同签订前向招商人足额缴纳。第二年经营使用费在首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前缴纳,第三年经营使用费在第二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前缴纳。中商人无以下违约情形的可续签下年度合同。

 经营期内,如果因中商人自身原因造成和出现如下严重违约情况,招商授权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中商人享有约定的剩余经营期限权利并签订解除协议,招商授权人开始重新组织招商:

 1.未按照合同约定截止时间前足额向招商授权人缴纳授权经营使用费的; 2.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被招商授权人上级、所在客站、授权方等相关职能监管部门查实,存在消防、食品、反恐等安全隐患,上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经营管理过程问责考核系统”看板的,被认定为甲 B类问题累计 5 次以上(含 5 次),乙类问题累计 10 次以上(含 10次)的; 3.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被查实以虚假资质中商的; 4.中商人使用虚假授权资质和公章与招商授权人签订合同的; 5.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被确认签约主体发生公司倒闭、注销、转让、法人变更而未向招商授权人提出书面申

 请的; 6.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被确认因违规经营、服务质量等造成旅客投诉问题属实,累计达到 5次以上(含 5次)的; 7.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未经招商授权人书面同意,将该场所的使用权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转包、抵押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交换使用的; 8.上一年度经营期限届满一个月内,乙方拒绝签订下一年度分期授权经营合同的。

 发生上述任何一条,除招商授权人自动解除中商人享有的当期合同约定的剩余经营年限权利外,并按首合同中如下约定条款处理:

 1.中商人出资建设装修中商授权经营场所的不动产部分全部归招商授权人所有。

 2.中商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冲抵和扣除中商人应向招商授权人缴纳但未交纳、应承担但未交纳等相关费用后,剩余履约保证金按违约全部扣除不予返还。

 3.中商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冲抵和扣除中商人应向招商授权人缴纳但未交纳应承担但未交纳等相关费用的,又未补交剩余全部费用的;因中商人自身原因造成自动解除享有的当期合同约定的剩余经营年限权利后,未在当期有效合同截止日前清场移交招商授权人的;中商人出资建设装修中商授权经营场所的不动产、动产全部归招商授权人所有,同时招商授权人将采取断电断水封闭授权中商人

 经营场地,并依法依规追究中商人违约法律责任,追偿招商人给招商授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经营费用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支票;不接受保函和非即期承兑汇票。

 开户行:工行呼和浩特锡林北路支行 单位名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

 三、费用承担 1.招商响应人在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招商响应文件的,招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招商响应资格,招商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招商响应人中商后拒绝与招商人签订经营权合同,招商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 招商人于竞商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商的招商响应人无息全额退还招商响应保证金。

 4.招商响应人因参与本次招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开支,均自行承担。

 四、招商文件的修改 1.在递交招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商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招商响应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商文件进行修改,招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商文件的一部分。

 2.招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下载招商文件的招商响应人并发布变更公告,招商响应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商人予以确认,如招商响应人未书面确认,将视为同意对招商文件的修改。

 3.为使招商响应人准备招商响应时有充分时间对招商

 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商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递交招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推迟招商时间。

 五、保密 参与招商活动的各方应对招商文件和招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信息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六、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商响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七、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第八节

 招商注意事项

 1.

 招商响应人在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招商响应文件的,招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招商响应资格,招商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2.

 招商响应人应认真阅读招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招商响应人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招商响应人未对招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招商响应将被拒绝。

 3. 招商人于竞商结束公示期满后,向未中商的招商响应人无息全额退还招商响应保证金。

 4.

 招商人保留随时终止招商程序的权利,而无需负任何法律责任以及给予任何理由。

 第九节

 商铺的位置、面积、底价

 既有车站共享充电宝 招商项目明细表 客站 招商项目 数量(组)

 招商底价 响应保证金 年限 呼和浩特东站 共享充电宝 7 2000 元/组/年

 4200 元 3年 呼和浩特站 共享充电宝 3 2000 元/组/年

 1800 元 3年

 东胜东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准格尔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托克托东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丰镇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卓资东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兴和北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集宁南站 共享充电宝 3 2000 元/组/年

 1800 元 3年 乌兰察布站 共享充电宝 3 2000 元/组/年

 1800 元 3年 萨拉齐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察素齐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乌拉特前旗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包头站 共享充电宝 3 2000 元/组/年

 1800 元 3年 包头东站 共享充电宝 2 2000 元/组/年

 1200 元 3年 达拉特西站 共享充电宝 1 2000 元/组/年

 600 元 3年 东胜西站 共享充电宝 2 2000 元/组/年

 1200 元 3年 鄂尔多斯站 共享充电宝 2 2000 元/组/年

 1200 元 3年 总计

 35 70000元/年 21000 元

 说明:

 第一年经营费用为中商价, 以后年度经营费用按 上年度经营费用逐年 递增5%。

 。

 最终安装位置及台数以所在客站确定为准 。

 第二章

 资格审查和合同授予

 一、

 招商响应人资格审查

 第一节

 资格审查

 评标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内容

 合

 格

 条

 件

 评价

 1 招商响应保证金 按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招商响应金

  2 招商响应函 做出实质性响应,招商响应函、法人签字盖章

  3 招商 响应 人应 具备 的资 质条件和 要求 合格竞租人应全部满足但不仅限于下列条件,此次所有招商点位均不接受联合竞租:

 1. 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含个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包件业态项目。

 2.提供符合行业规定的共享充电宝相关资质(满足但不仅限于国家 3c 认证、机柜及电池保单、设备及电池检测报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报告及证书等资质)。

 3.招商响应人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与招商人无欠款记录;无违反国家规定等不良记录。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按要求签字、盖章、授权时间、事项等符合招商要求

  5 文件递交 按时递交招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封皮签字,每页加盖公章、招商响应文件采用胶封装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另附资料无效。

  6 其他 没有不符合招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说明:资格审查采取“通过制”:结论分“通过”和“不通过”;上表所列所有评审项目均符合要求的结论为“通过”,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则结论为“不通过”。

 第二节

 合同授予

 中商人和招商人按照中商通知书在两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商资格,招商响应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招商人将重新组织招商。

 一经发现中商人以虚假资质材料中商的,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其签订合同的资格,重新进行招商。招商响应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第三节

 纪律和监督

 一、对招商人的纪律要求

 招商人不得泄漏招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招商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对招商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招商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招商响应人或者与招商人串通招商响应,不得以他人名义招商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商。

 三、投诉

 招商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四节

 其他内容

 一、参加本次招商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将对招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的情况透露给招商响应人或与招商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招商人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三、本招商文件由招商人指定的人员负责解释。

 第三章

 招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招商响应函

 二、招商响应保证金(招商响应保证金收据、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四、招商响应人资信文件

 1.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出具委托单位雇佣合同关系证明。

 4.按各包件招商响应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和要求提供和出具相关证明及资料。

 5.招商响应人提供近年来无因企业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记录。

 6.招商响应保证金(承诺格式)。

 7.(退招商响应保证金)招商响应人单位、财务信息一览表。

  (招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既有车站共享充电宝商业经营权

 招商响应文件

 正(副)本

 招商响应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目

  录 一、招商响应函 二、招商响应保证金(招商响应保证金收据、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四、招商响应人资信文件 1.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出具委托单位雇佣合同关系证明。

 4、按各包件招商响应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和要求提供和出具相关证明及资料。

 5、招商响应人提供近年来无因企业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记录。

 6、招商响应保证金(承诺格式)。

 7、(退招商响应保证金)招商响应人单位、财务信息一览表。

  一、招商响应函

  招

 商

 响

 应

 函

  致: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全部招商文件。我们确认已完全理解招商文件并完全接受招商文件和所有附件涉及的内容,一旦中商,我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招商文件及所有附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公司同意按照招商人要求,提供与招商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我公司接受招商人的招商方式。

 我公司承诺缴纳招商响应保证金,第

 包件金

 额 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我公司承诺:全部自行承担本公司于招商响应期间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我公司承诺:对所提交的招商响应文件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有招商响应文件及附件中未明确事项,我公司同意以招商人的解释为准。

 我公司承诺:一旦中商,将严格按招商文件规定与招商人签订经营权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相关责任和义务。

 在经营权合同正式签署前,本《招商响应文件》和《中商通知书》是有效之合约,并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

 招商响应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招商响应保证金

 附:招商响应保证金收据、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粘贴处: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招商响应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招商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招商响应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单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职务:

  授权代理人姓名:

 单位:

  职务:

  地

 址:

 授权委托期限: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办理澄清、递交招商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的执行、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授权委托单位承担。中商后签署经营权合同(必须以授权单位的名称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印件 授权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招商响应人资信文件

 1 1、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

 注:招商响应人自行编制企业基本情况。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粘贴处:

 3.委托代理人出具委托单位雇佣合同关系证明。

 粘贴处:

  4. 按各包件招商响应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和要求提供和出具相关证明及资料。

 粘贴处:

 5 5、招商响应人提供近年来无因企业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记录。

  招商响应人近年来诉讼和仲裁情况 招商响应人(盖章):

 年

  月

  日

 时间 事件 承担责任情况

 注:若近年来无任何诉讼和仲裁事件,在“事件”栏中填“无”。

  6. 招商响应保证金(承诺格式)

 招

 商

 响

 应

 承

 诺

 书

 致: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研究了

 项目招商文件后,决定参加本次招商,并提出如下保证:

 1.我方保证从投标报名开始到本次招商结束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招商文件的各项内容。

 2.我方投标的第

  包件招商响应保证金,已以诉 讼

  仲 裁

 支票/电汇方式支付。

 3.我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贵方不予退还招商响应保证金,

 a.我方在招商大会开始后撤销招商响应文件;b.如我方中商,并在收到中商通知书后,我方违约,致使贵我双方合同无法签订的;c. 我方采取虚假文件、借用资质等资料骗取招商人信任而中商的。

 4.如我方中商,我方承诺按照中商价格及招商文件内容条款及约定与贵方签订所中标的物《授权经营合同书》,并同意将招商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反之按我方违约取消中商资格并承担连带责任。

 5.如我方未中商,我方将表示完全理解和接受,无需贵方作任何说明或解释,招商结束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我方交缴的招商响应保证金。

  招商响应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7.(退招商响应保证金)招商响应人单位、财务信息一览表

 致: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项目名称:既有车站共享充电宝商业经营权招商项目 交纳招商响应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交纳招商响应保证金方式

 请求退还保证金信息:加盖招商响应人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公司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税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8.

 位置示意图

 示意图通过以下方式索取:

 联系人:王鹏

 (办)

  填表及审批:

 部门填写人:

 年

 月

  日 部门审核人:

 年

 月

  日

 分管审核人:

 年

 月

  日

 公司审批人:

 年

 月

  日

 本公告咨询联系人:王

 鹏

  电话:

 (办)

 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6 日

相关热词搜索: 经营权 充电 车站

版权所有:杨帆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杨帆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杨帆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1603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