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咨询服务评分细则[003]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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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1
价格评分
20
价格分统一采用价格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资质要求的有效报价中取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价格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项目报价]×价格权重值
2
综合实力
4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2.1
工程咨询资信
25
投标单位:
同时具有水利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信的,得25分;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资信的,得5分;不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的,得0分。
投标单位提供符合等级要求的专业资信、专项资信、综合咨询均可得分。
提供: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未提供或无法判定的不得分。
2.2
水利、市政专项设计咨询服务业绩
15
投标单位:
具有水利、市政专项设计咨询服务业绩的,每个业绩得5分。
本项最高15分。
提供:签订的咨询委托协议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由委托方开具的业绩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无法判定的不得分。
3
技术服务部分
4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3.1
初步方案
25
根据投标单位初步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评分:1、初步方案设计思路清晰明了,考虑周全,完全满足业主单位需求,评价为优得25分;2、初步方案设计基本满足业主单位需求,评价为良得15分;3、初步方案设计评价为中得5分。
3.2
布局合理及设计美观性
15
投标单位制定的初步方案设计,布局合理、设计美观。横向比较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1.25分,第三名得7.5分,第四名及以后名次者得3.7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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