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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出基督生命

发布时间: 2022-06-10 12:35:0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出基督生命,供大家参考。

活出基督生命

活出基督的生命

一、建立正确的信仰观(腓3:4—11节)

1、明确信仰的核心是基督(3:4—8节)

“肉体”:透过上下文,我们可以看出保罗用这个词来讲述他作为犹太人身份的真实和资格,是有可夸之处的或有骄傲的资本。“第八天受割礼、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是逼迫教会、就律法的义是无可指摘。”这一切的称号都与保罗讲的“肉体”相关。

“有益与有损”:“有益”是益处的复数;“有损”是亏损的单数。

“至宝”:“超越”、“优胜”的意思。

这种转变的原因:“因基督”与“因认识我主耶稣基督”

“因基督”意即因基督的事实,因保罗透过与主相遇的经历而认识到基督是弥赛亚、主和神的儿子。保罗对基督的这种新认识和经历,使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基督取代了律法的地位成为他生命的中心和意义;因此,他从前引以为夸耀的那些宗教因素,不但完全失去价值,而且成为一种“亏损”,一种拦阻人成为基督徒的负累。

8节上半节可理解为“世上没有甚么比认识主基督耶稣这件事更有价值”。“认识”保罗的用语“认识基督”流露亲密之情,表达他与主之间爱的关系;就是以信心在道德与灵性上与祂联合;使徒在别处则用一名言:“在基督里”来表达。

总结:保罗能够与基督耶稣关系如此亲密,并非没有付出代价。在响应主的启示时,他将一切“得着”都丢弃,并放下一切骄傲,为祂的缘故,失去一切,“丢弃”的原文和前一节与本节的“损失”有关。此处用过去式,是回顾他于大马色路上将自己献给基督时,无疑同时作了这样的弃绝。

基督徒的信仰所要述说的是,一个人因认识了耶稣基督,使他看到人生之中的轻与重。与一切的事物相比,耶稣一定是最重要的。

秋风飒飒的十月四日,宋尚节别了患难知交到西雅图乘轮回国,于十一日启程。

在美国住了七年半,现在带着归去的,身边有金钥匙,金奖章,和博士硕士学位的文凭;脑子里记着溺死者的异象,五饼二鱼食饱五千人的奇梦,重生的经历。还有一外最近的梦,他也记得清清楚楚,他自己躺在棺材里穿戴着博士衣帽,说道:"就世界而论,就自己而论,我已死了。"

主的启示和呼召是这么清楚,另一方面,世界的诱惑也是非常强烈,而且拿出非常属灵的理由:他现在已得了博士学位,在化学上植根既深且厚,将来还可以进上步博取国际声誉,这岂不是一个强有力的福音广播台么?如果走这条路,不但在学术可以有大贡献,在经济上也可以有很大的收入,对于做了一辈子穷传道的父亲,也可以稍娱其晚年,自己更可稍尽子职,略报双亲劬劳养教之恩,岂不是一举而数善俱备么?

这种心灵上微妙的冲突,在他整个的归国航程中继续不思,而且越来越发剧烈。他已把他的才智摆在祭坛上了,主岂不会为他自己的荣耀使用这些才智,而不对他再有所苛求么?这种想法,卒之为另一种想法所克服了:"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于是,他和保罗一样,决心把世界和由世界而来的荣名厚利,抛掷得干干净净。

一天,当归船驶近中国的时候,他把箱子里装着的金钥匙和荣誉奖章等等,一概拿出来抛在海里!

2、持守因信称义的生活(3:9—11节)

前面讲到信仰的核心是基督,保罗要得着基督,这在他看来是人生中具有最大价值和意义的一件事。这件事促使他的生命全然改变,也就是我们讲的“重生、得救”。

接下来他说,这并没有结束,讲到信仰绝不能丢掉生活。所以他用到一个词“并且”,是与上文并列的。他说,我不单要“得着基督”,还要“得以在祂里面”也就是要“与基督联合”,这是一个重生得救的人,所必须要有的一种生活模式;但保罗先提醒我们,这种模式是因为我们被神称义之后,而得着的一个结果。

从罗马书我们可以看到,这个“义”所指的,就是神藉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赎大恩,因“信”做成在我们身上,使我们从罪人转变为义人。所以说一个人能够有一个与世俗不同的生活,其原因在于生命的改变;所以一个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一定会有与信仰相配合的行为,这也就是雅各所说的,“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

接下来保罗说,这个“义”会带来一些果效:

(1)、认识基督,得以体验祂复活的大能:不是作为一种未来的盼望或过去的回忆,而是作为现今经历的对象;因此所指的是基督本身拥有的能力,祂“因为从死人中复活,显明祂是大有能力的、神的儿子”(罗一4;参林前十五43),而复活的基督的力量,就是保罗整个内在生命的力量(参林后十二9;腓四13)。

(2)、认识基督,在祂所受的苦上有份:保罗认为他所受的苦是基督所受的苦的延续,基督所受的全部苦难,包括了祂在肉身受苦以及祂在教会身上受苦──教会受逼迫就是耶稣受逼迫(徒九4-5节)。在基督的苦难上有份,“跟祂一同受苦”(现中),并不是使徒独享的特权,而是信徒共同的经历(参一29;罗八17;彼前四13)。

(3)、认识基督,受祂受的死就必得着复活:这句话的基本意思是和基督在十架上的死相似或相同的模样。保罗追求与基督联合不但在祂的苦难上有份,甚至到了为祂受死的地步。

总结:三章八至十一节(原文为一句)的讨论,我们看见保罗在此剖白他的基督徒生命;这生命的核心就是认识基督(8a)──为了祂,保罗曾损失一切(8b);因他认识了基督,也是为了要更深认识基督,他如今把万事当作有损,甚至看为废物(8ac)。这种愈来愈认识基督的过程,意味着保罗与基督联合为一(“在祂里面”)。与基督联合的意义有两方面:一方面(9)是因信基督而有义者的地位,另一方面(10)是在实际的经历上体验基督复活的大能并有份于基督的苦难,甚至到了为祂受死的地步。这过程的终结就是从死人中复活(11)。

二、建立正确的追求观(腓3:12—16节)

1、以基督为追求目标(3:12—14节)

“这并不是说”也可理解为“我不据此认为”。表明保罗在上文所讲的并不是一个终结。继续下来还有更精彩的;从保罗的整体思路中我们看到,他不单单是要“得”,还要“追”。为什么要“追”?因为他看到了一个目标,而这个目标是与上文的信仰观有着直接的关系。

这就是上文的“得”与本节的“得”之间的关系。我们的信仰不只是我们“得着”了基督,同时我们也是被祂“得着”,其实更重要的方面是我们被神“得着”,而神“得着”我们有祂的目的,而这个目的要成为我们“追求”的目标。所以不要以为信了主、重生得救了、可以上天堂了,这就够了,目的达成了,在生活中行为如何就无所谓了。

保罗的认识是“不是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而是“竭力追求”。很明显12节与13、14节,形成平行经文的结构:

(1)、“竭力追求”与“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杆直跑”意义相同。

(2)、“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与“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意义相同。

“竭力追求”指的是体育运动中的赛跑,保罗把基督徒的一生比喻为一场竞赛,这喻意讲法的要点,是在于参赛者需要全力以赴完成比赛,而不是在于他要压倒别人。保罗说,这件事是从他得救之后的唯一一件事。那么如何才能做好这件事?

“忘记背后,努力面前,向着标杆直跑”:“忘记背后”,就是说他不容许他过去的成就影响他目前的追求。“忘记”表示一种持续不断的态度和行动:保罗一面奔跑一面忘记,任何的成就一经获得,便随即把它“忘记”,免得它使保罗有任何自满自足之感,从而影响他奔跑的速度。这是他“忘记背后”的整个目的。在另一个意义上,他并不忘记基督在他身上使他成功的恩典(林前十五10)。

“努力面前”表示这是保罗奔跑时继续保持的不变姿势。“目标”意思是“注视的对象”在古时这个字代表“箭靶”,“向着目标”的意思是,保罗的眼睛和那个目标拉成一条直线,而他总是沿着此路线,朝着那个目标的方向来奔跑的。

总结:保罗这样竭力追求的目的,就是“要得着……奖赏”,可见“目标”和“奖赏”所指的是同一件事。不过二者代表不同的观点:“目标”是将完全得着基督看为信徒努力追求的对象,“奖赏”则把它看为神主权所赐恩典的赏赐;前者把我们的注意力带到赛程上,后者则把注意力带到新天地的荣耀上。“奖赏”和“目标”突出了信徒生命中“尚未达成”的一面,尽管说保罗“已经”被基督耶稣所得着(三12b),已经放弃了“倚靠肉体”的过去(三3-8),已经开始在基督徒的道路上奔跑,但他一日未达到目标,未得着奖赏,他便一日仍须竭力追求,直至赛程完毕为止。

2、照着神的心意行事(3:15—16节)

“完全人”:保罗所指的是相对性的完全,即是灵性成熟;他对那些自以为“已经得着了”的腓立比信徒指出,他们所幻想的完全,不是在此生可以达到的,灵性成熟的人的记号,就是在于他们认识上面所讲的真理,从而努力不懈地竭力追求。

“总要存这样的心”:意即让我们继续不断地持守这种态度及采取相应的行动。“指示”原文为“启示”;这字可指神将属灵的奥秘藉圣灵向人披露(例如:林前二10;弗三5),但在这里它似乎较多有“照明”的意思,就是使人“心灵的眼睛明亮”(弗一18),可以认得出保罗所教导的是正确的属灵观点,并从而把它接受为真理。

“然而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我们应以所认识的真理来引导我们的脚步,我们的行为应与所达到的真理程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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