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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水务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1-10-15 10:59:06

 xx 区水务局 2021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 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第二个百年目标新征程的开启之年,是建党 100周年,今年我局水务工作以“夯基础、促融合、重流域、补短板、强监管”为主线,推进水务海洋高质量发展,全面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确保城市运行和生产安全,对落实“两区一堡”战略定位和“南北转型”战略要求,全力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全面建设“三个 xx”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指示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理念,以“夯基础、促融合、重流域、补短板、强监管”为主线,切实增强水务安全防范治理能力,为 xx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两个根本要求,树牢红线意识,守牢安全底线,以推进水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主线,聚焦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重点监管,推进排查治理、夯实安全基础等四大任务,持续开展水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坚决防范行业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层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推进安全发展理念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上持续发力,层层推动责任落实,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推动学习教育全覆盖。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党支部要深入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将相关内容纳入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自觉。(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二)夯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xx 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施细则>的工作方案》《xx 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从严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对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全面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三)突出单位主体责任。在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签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从班子成员到相关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一岗一责”。严格落实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

 督促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各基层单位)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重点关注水务海洋建设施工,供水、排水、水利设施运行,单位内部安全管理等领域,继续开展“五个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四)强化建设领域监管。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持续开展水务海洋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大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有限空间中毒窒息、触电淹溺、消防火灾等突出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力度,始终保持强监管的态势;全面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重点针对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施工围堰、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等工程,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无证作业、违章操作、野蛮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安全行为管理标准化,加强建设施工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提升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能力。(区水务安质监站,各项目法人单位)

 (五)强化供水服务保障。强化行业监督指导,落实工作措施,重点做好夏季高峰供水、冬季低温天气、中高考期间城市供水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加强危化品安全使用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危化品(试剂)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供水应急调度,提升应对爆管、水污染等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区给水所)

 (六)强化排水设施管理。加强行业安全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岗位操作规程,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企业和作业双备案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养护工程监管,强化危险源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区排水所)

 (七)强化水利设施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标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细化工作预案,落实管理措施,提升运行和调度安全管理能力;落实巡查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落实整改;加强河道堤防维修、水闸运行、抢险等工程安全监管,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督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区水利所、各水务站)

 (八)强化水文作业管理。加强水文野外、外出作业安全管理,开展人员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护各项措施;加强实验室化学试剂使用安全监管,完善储存、使用和处理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区水文站)

 (九)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宣贯《xx 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易燃易爆设备设施、出租场所、交通车辆、用电线路以及消防安全管理,防止消防事故发生。(各基层单位)

 三、深入推进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聚焦突出安全隐患,紧盯建设施工、安全供水、有限空间作业、设备设施、用电安全等重点领域,强化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推动行业安全生产形成安全、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开展“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深入开展水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实施清单化管理和挂图作战。聚焦风险隐患,强化重点整治,严格“一案一策”销号管理。针对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采取有效举措,落实治本之策。加强沟通交流适时召开推进会、交流会,用好定期通报、重点约谈、建议提醒、督查考核等手段,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

 (各基层单位)

 (十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安全生产月”、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19”消防等工作,持续开展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对水务行业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整治,并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及各类安全管理台账,实现工作“痕迹化”,整改“闭环化”,为水务事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各基层单位)

 (十二)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在全区排水行业继续开展防范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备案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现场监督监护,消除作业安全隐患;建设工地等领域要加强防范知识普及,落实通风、监测等防护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区排水所)

 (十三)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整治。继续开展水务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整治有关单位在电气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违章行为,严查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气产品等问题和隐患。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各基层单位)

 四、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安全应急管理能力。

 (十四)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完善局 2021 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作内容,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职责;制定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完善水务海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局设施科)

 (十五)加强安全宣教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以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主轴,结合“5.21 防灾减灾日”“安

 全生产月”“119 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内容,持续做好主题宣传、活动宣传、警示宣传和科普宣传,继续开展“水务工程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挖掘xx 水务海洋安全生产领域先进典型,用鲜活案例启发思考,带动安全生产正向发展。(局设施科、各基层单位)

  (十六)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按照行业强监管的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初明确职责,年中过程监督,年底履职考核”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启动安全生产督查,督促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基础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局设施科)

 (十七)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应急处置内容、规程和信息报送要求,完善行业和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质储备,结合工作重点,适时开展演练,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局设施科、各基层单位)

 附件:xx 区水务局 2021 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安排表

 附件

 xx 区水务局 2021 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安排表

 序号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牵头部门

 参加部门

 1

 4 月

 水利设施安全运行专项督查

 设施科

 水利所、水务站

 2

 6 月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督查

 水资源科

 排水所、相关单位

 3

 8 月

 水务在建工地安全督查

 工程科

 安质监站、相关单位

 4

 10 月

 消防工作专项督查

 设施科

 相关单位

 5

 12 月

 水务在建工地安全督查

 工程科

 安质监站、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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