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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1-11-01 08:45:5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1 2021 年工作要点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2021 年县人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人社系统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系统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工作,深化系统行风建设,着力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保稳定,扎实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 周年。

 一、持续发力稳就业、保就业 (一)压实责任促进就业 补短板,构建“大就业”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就业创业工作政府责任,真正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营造全县重视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落实政策促进就业 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

 保各类惠民惠企政策应享尽享,推动现行促就业政策措施真正落地见效。

 (三)支持企业稳定就业 指导社保部门重点实施“减、免、缓、返、补”等政策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

 (四)创业带动就业 计划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00万元,预计扶持80人创业,按照每扶持一名创业人员将带动 3 人就业的比例,预计将带动 240 人就业。认真做好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建设,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积极申报 2021 年创业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进一步发挥返乡创业人才协会引领作用,培训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就业。

 (五)优化服务助推就业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认真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举办线上线下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多渠道扩岗促就业。

 (六)稳定重点群体就业 突出重点、分类抓好大学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制定不同群体的专项就业措施,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

 支一扶”计划,拟计划开发 2021 年度“三支一扶”岗位 30个、就业见习岗位 30 个。开展全县农村劳动力统计调查,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继续实施农民工向农技工转型培训。“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活动期间,合理开发稳岗留工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务工人员。积极协调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抓好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创业。通过上述措施,预计实现全县城镇新增就业 1000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 4.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5 万人次,零就业家庭援助率 100%,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二、落实社保制度兜好民生底线 (七)持续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 继续巩固全民参保登记、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制度成果,促进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积极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实施人社部《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联合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

 (八)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养老、工伤保险遇调增政策,适时调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质量不断提升。按照省统

 一部署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九)加大基金监管力度 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管四位一体的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稽核检查和内部控制,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提升基金监管信息化水平,确保基金安全。

 三、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十)促进人才政策 2.0 版落地 定期听取研究人社人才工作情况,促进人才政策落地。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 2.0 版》,牵头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推动人才政策落实,设立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开通人才服务热线,为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精准服务。按照五个人才类别层次,定期组织开展人才分类评定工作;健全人才市场供需对接机制,完善人才招聘、就业“一站式”服务,建立人才政策发布平台、人才市场供求动态信息监测平台和预警机制,定期公布全省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提升人才配置效率。加快推动“2.0 版”政策落地见效。

 (十一)推进“八种招聘形式”有效落实 根据不同行业用人需求,促进科学、分类、灵活引进各类人才,重点抓好“高精尖缺特”五类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十二)加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2019 年度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要求,推进九个重点领域职称制度改革、七项工作运行制度,有序推进职称评审制度综合改革工作。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落实国家关于完善人才分类评价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级人才选拔推荐工作。以开展基层博士和硕士职称认定、乡镇及以下一线中小学教师职称认定为抓手,引导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激发基层人才活力。

 (十三)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县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认真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水平。选拨“青年技术能手”,积极参加州职业技能大赛、促进以赛代培,鼓励青年技术工人立足岗位成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高超技艺水平的技能人才。稳妥有序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稳慎推行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9 号)精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加快职能转变,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技术指导、支持服务等工作。

 (十四)加强表彰奖励及绩效管理 贯彻落实省、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认真开展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研究创新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助推重点工作落实。

 四、强化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十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覆盖面,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劳动保障法治环境。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部门执法协作,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强化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及时公布重大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特别保障措施,从严从快查处农民工欠薪案件,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认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以及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宣传活动。

 (十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

 规范和服务,指导企业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贯彻落实《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搞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做好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

 (十七)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加大“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使用力度,打造首批金牌调解组织。持续推广“互联网+调解”平台,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加强农民工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着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五、推动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十八)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 强化党组乡村振兴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现有人社行业脱贫攻坚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扶贫工作队伍,强化驻村帮扶措施,确保政策和队伍平稳过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十九)加强监测预警及帮扶机制运行 按照《县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十四条措施》和《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指导意见》文件要求,通过基层平台,结合劳动力资源普查、失业登记途径,当发现有返贫风险的不稳定户和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两类人员出

 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力、部分丧失劳动力易致贫或易返贫确定为监测人员的,根据返贫致贫风险等级由高至低实行红黄蓝三级预警,对濒临返贫致贫户实行红色预警,对极易返贫致贫户实行黄色预警,对容易返贫致贫户实行蓝色预警。

 (二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促进农村群众就业增收,既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加强乡村公共就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加大基层平台、队伍建设和经办服务农村农民能力提升,深入开展“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建设工作。通过“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持续开展就业帮扶,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通过劳务输出、企业吸纳、外出务工、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持续开展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向农技工转型培训,推动新生代农民工接受就业技能培训或岗前培训,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

 (二十一)全面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 认真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认真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

 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积极主动指导社保经办部门持续实现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做好由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

 六、持续推进人社行风建设 (二十二)强化能力发展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树立“人人都是窗口”的理念,持续转作风、优服务、树形象,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通过练兵比武,培树人社“知识通”和业务能手。

 (二十三)提升政务服务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加强人社政策宣传解读和政务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人社政策“看得懂、记得住、用得好、算得清”。聚焦“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把好政策制定、经办环节关口,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持续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和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加强服务评价监督与整改,以评促建、以查促改,着力提升人社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十四)加强法治人社建设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落实“双

 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二十五)加强社会保障卡建设应用 优化申领流程,完善服务网络和体系建设。落实《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工作方案》,建立以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为载体的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模式。

 七、积极完善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二十六)狠抓党的建设,强化责任担当 全面遵循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的要求,加强理论武装,狠抓对党忠诚教育,切实打牢坚定“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基础。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组织人社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党建教育和业务培训,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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