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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对于“双减”政策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1-10-12 08:23:58

 中学生关于 “双 减”政策的心得体会

 近期我在电视上、网上都看到了有关于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一些新闻报道,了解到一些相关政策要求,这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是一个利好政策,一方面它真正把我们从繁重的作业负担、补课压力中解脱出来,从学校出发引导我们科学利用时间,在完成书面作业后还能有时间去参加一些文体、劳动、阅读等活动,既能帮助我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又有助于我们身心健康成长,同时也会减少“小眼镜"“小胖墩"的存在。另一方面,极大的减轻家长给我们支付校外培训的负担。

 实施“双减”政策不但能减少我们的课业负担,还能提升学习效率。以前每到假期的时候都是忙着上各种补习班,因为其他同学都在上,在讲下学期的新课,大家都在学习,自己不参加补习总是担心新学期跟不上。于是就参加了各科的补习班,占用了大量的时间。

 其实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自学各科内容,这样就有更多更自由的时间去阅读、去发展兴趣爱好,更有利于提高我们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再有,学校进行作业考试化改革,每天固定时间完成各科作业,提高了学习的效率,也提高了学习成绩。国家的这些改革政策对我们这些中学生来说受益很多。

 “双减”政策落地之后,作为学生我们是直接参与者与受益者。

 希望我人将会有着更好的成长环境,在学科培训乱象得到整治之后,我们憧憬更多的孩子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展示自己的天赋,激发自己的潜能。

 还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我市出台系列减负措施

  10 月 26 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实施意见》,从规范中小学生作业管理,推进课后托管服务,促进教师回归教书育人主业,推进教育管理机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减负的具体举措。该《实施意见》的制定自 2019 年 8 月启动,经过多方调研,数次发放问卷,反复论证,最终出台,旨在切实减轻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逐渐形成家、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

  为学生减负

 实行“每周一日无作业”制度

  ●现象:目前,我市不少小学一二年级都布置有家庭书面作业,未落实国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的要求。有些年级家庭作业存在难度大的问题,超过学生认知能力,比如让低年级学生参加问卷调查,写心得体会文章等。

  ●政策解读:新政规范了中小学生作业管理。今后,将由年级组统筹作业总量,采取“基础作业+弹性作业”模式分层分类布置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作业难度不得超过课标要求、不得超出学生认知水平和能力水平。

  在此基础上,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全市小学实行“每周一日无作业”制度。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布置课外阅读、口语交际、探究活动、手工制作等阅读、实践体验类作业。

 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 60 分钟,初中不超过 90 分钟。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积极倡导学生身心健康优先于学业成绩的观念,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 10 小时,初中生不少于 9 小时,高中生不少于 8 小时。

  将记作业的权利还给学生

  ●现象:各科老师每天通过家长微信群布置作业的现象由来已久,不少家长认为这样剥夺了孩子记作业的能力,孩子每天回家后,自己都不知道作业是什么,还需问家长。

  ●政策解读:在“减负”的同时,市教育局强调“增能”,这也是《实施意见》中的亮点内容。

  原则上不得通过微信、 QQ 群布置学科作业,将记录作业的权利和能力还给学生,同时要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作业作为学生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进行培养。

  另外,可以布置多样化学生作业。学生每天要有适度的体育锻炼作业和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作业。各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布置一次要求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亲子活动作业,如欣赏文艺演出、踏青、参加体育活动等,鼓励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为家长减负

 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现象:检查批改学生家庭作业并签字盖章,轮流到校打扫教室卫生,过年过节布置教室或演出场所,节假日组织外出社会实践活动……这些,都是家长的“任务”,家长们在一起常常会吐槽“现在的家长真难当”。

 ●政策解读:《实施意见》中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布置学生难以完成、形似给学生布置,实则给家长布置的作业。

  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小学所有年级均不得将小报、视频制作布置为家庭作业,确需由学生制作的小报应在学校由教师辅导完成。

  各学校不得指派家长参加本该由师生完成的事宜,如打扫教室卫生、班级文化布置、装饰美化演出场所等。严禁要求家长点赞、投票、转发各类信息。

  延长托管时间不得超过 18 :

 30

  ●现象:由于小学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统一,因此,接送孩子上下学,给“上班族”家长带来一定的心理负担,此外,上社会各种培训班及午休托管、小饭桌、作业托管等,也给家长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

  ●政策解读:《实施意见》明确,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中小学校开展校内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由 1 小时延长至 1.5 小时,具体托管时间可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后自行确定,但最晚不得超过18时30分。

  托管期间可组织学生完成书面作业、进行自主学习、开展社团活动等,不断增加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等内容,着力激发培养学生兴趣爱好。

  鼓励各县(市、区)、学校积极探索,通过组织志愿者、购买社会资源参与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内托管服务。同时,拓宽托管服务项目,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向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

 为学校和教师减负

 严格控制各类“进校园”活动

  ●现象:走访学校不难发现,如今,各级政府部门对学校的检查、评估、验收越来越多,多数检查评估验收学校都要打扫卫生、准备材料,这些任务最后都要落在教师头上。繁多的材料准备、表格填写,占用教师大量时间,各种网络信息平台的学习培训、信息采集、问卷调查、考试答题、网络投票等也占用教师大量时间。

  ●政策解读: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今后,我市将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减负办公室,严格控制面向所属中小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

  以营利为目的商业活动、商业广告或借机收费的活动,已纳入日常教学的相关专题活动,主体不是学生的活动(如各类“小手拉大手”活动)和上级部门已举办的类似活动,一律不得开展。

  教育行政部门与各中小学校建立双向清单制度。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原则上,一所学校每学期开展进校园活动累计不超过 5 项,严禁向学校、教师和学生硬性摊派问卷、答题任务。

  托管经费全部用于托管服务人员

  ●现象:学校开设托管服务的经费短缺。

  ●政策解读:《实施意见》首次明确,推进课后托管服务,我市将创新保障经费来源。

 学校可根据教育部等九部委减负文件中关于课后服务所需经费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的政策,为中小学学生提供校内托管辅导服务。

  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本校托管服务并取得相应报酬。

  中小学校校内托管服务经费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学校开展托管服务所需人员费用,并将其统一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以奖励性绩效工资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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