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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演讲合集

发布时间: 2021-11-02 10:18:20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演讲 0 10 篇

  【篇一】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在这生机勃勃的三月里,大地回春,万物生长。我们的生活不仅需要舒适惬意的自然环境,也呼唤着更加和谐的人文环境,而其中,消费环境更是我们每个人,每一天都身处其中,自然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每年央视的“3、15”晚会,都会在“爆猛料”的节奏中,颠覆着我们的认知。很多我们普遍认同的知名品牌,经常消费的各种商品,乐于浏览的各大电商网站,都被爆出了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的安全问题或欺诈行为。谁都明白:维护消费权益,远远不是办一台晚会就能解决。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消费有力量,经济才有动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就是维护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希望。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 1983 年确定将每年的 3 月 15 日确立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定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政府和企业联手,法律和道德同行,才能真正赐予消费者维权的力量。

 消费是实现生产价值的最后环节。在“互联网+”时代,消费结构与消费行为还将发生更深刻的变化。维护消费权益,如同一枚硬币——正面是是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背面则是捍卫市场运行规则、保障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适应经济新常态,在法治思维中完善交易规则,依法推进消费维权,才能让我们的经济发展健康理性,才能让我们每个人尽享消费带来的乐趣。

 权利的行使从来都离不开义务的履行。经营者与消费者,各有其合法权益和合法义务。消费者权利的维护,从来都不应定位为双方的针锋相对。消费者应该履行的义务,首先就是“依法行使权利”,包括尊重经营者的人格;远离违法消费;摒弃挥霍资源的浪费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节制庸俗的炫耀式消费、攀比式消费;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用合法方式维权,等等。

 实际上,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人们大都在交替扮演着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角色。因此,不论是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还是认真履行消费者义务,我们都是受益者。公民意识从我起步,维护消费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篇二】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消费与服务 315》,让我们趁 3.15 消费者,了解 315 的意义,了解我们的 权益是什么?

  翻开日历,今天是 3 月 15 日,是消费者的节日。说到节日,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祥和、欢乐,即便 是清明节祭奠先人,也充满着祝福的祥和。但是 3 月 15 日或许并不是这么的温馨,让我们来认识一 下。

 自从有了 3.15,似乎教会了消费者如何维权,说白了,是本来就该用法律来维护消费者自己权 益的一堂补习课。同样不否认有消费者的不懂法,但更大程度上,不光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产品 生产厂商的强势地位和对利益的追逐,就不能不说是消费者的无奈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遍及各地 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出现。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消费与服务”。强调的是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 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 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然而这里的每一条都与我们密切相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社会主义 生产目的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种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消费 者的消费需要。消费需要不断满足的过程,也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过程。服务广大消 费者,首先要求我们采取各种措施,扩大消费,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发展,我国消费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消费品种极大丰富,消费领域日益扩大,消费结构不 断升级,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但是,与此同时,消费领域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消费增长的因素,如:假冒伪劣行为和不平等格 式合同依然大量存在,直接影响着居民的消费信心;有些行业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不衔接,抑制了居 民的消费欲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还不健全,保护力度尚

 显不足;居民住房、教 育、医疗等负担过重,影响了其他消费的支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拉动内需,促进消费需 求较快增长。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政策制订、法制健全、价格调控、结构调整、行业规范、监督管 理、宣传引导、纠纷处理等各个方面为消费者着想,为消费者解忧,为消费者服务。服务广大消费 者,还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消费者的现实利益,更要关注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要注意节能、环保, 在生产和消费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证人类的永续发展。

 朋友们,我们知道 3 月 15 日是我们每一个人节日,当我们了解了消费与服务 315的意义,我们的 自我保护意识会逐渐加强,我们不仅仅要在今天学习这样维护我们自身利益,而是应该要每天都学习,都提高这种自我保护意识,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保护他 人。

 【篇三】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在这生机勃勃的三月里,大地回春,万物生长。我们的生活不仅需要舒适惬意的自然环境,也呼唤着更加和谐的人文环境,而其中,消费环境更是我们每个人,每一天都身处其中,自然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每年央视的“3、15”晚会,都会在“爆猛料”的节奏中,颠覆着我们的认知。很多我们普遍认同的知名品牌,经常消费的各种商品,乐于浏览的各大电商网站,都被爆出了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的安全问题或欺诈行为。谁都明白:维护消费权益,远远不是办一台晚会就能解决。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消费有力量,经济才有动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就是维护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希望。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 20**年确定将每年的 3 月 15 日确立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20**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定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政府和企业联手,法律和道德同行,才能真正赐予消费者维权的力量。

 消费是实现生产价值的最后环节。在“互联网+”时代,消费结构与消费行为还将发生更深刻的变化。维护消费权益,如同一枚硬币——正面是是保护消费者合法

 利益,背面则是捍卫市场运行规则、保障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适应经济新常态,在法治思维中完善交易规则,依法推进消费维权,才能让我们的经济发展健康理性,才能让我们每个人尽享消费带来的乐趣。

 权利的行使从来都离不开义务的履行。经营者与消费者,各有其合法权益和合法义务。消费者权利的维护,从来都不应定位为双方的针锋相对。消费者应该履行的义务,首先就是“依法行使权利”,包括尊重经营者的人格;远离违法消费;摒弃挥霍资源的浪费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节制庸俗的炫耀式消费、攀比式消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用合法方式维权,等等。

 实际上,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人们大都在交替扮演着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角色。因此,不论是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还是认真履行消费者义务,我们都是受益者。公民意识从我起步,维护消费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篇四】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是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服务"。所 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服务,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 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 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 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 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 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 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殊不知,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做法直接是 错误的,这一砸,痛快了,这一砸,证据也没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 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

 家理论? 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 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 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 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 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 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篇五】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 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 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 3 月 15 日为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 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从 1983 年以来,每年的 3 月 15 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 规模宣传消费者的权利的活动,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或进行“一年 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以此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今年是第**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 神,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年宣传 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发展”。其宗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 谐,促进经济发展。所谓“消费与发展”,就是树立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理念,改善消费市场环 境,拉动生

 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利不被侵害,不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 进社会的进步的。今天,在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同时,让我们从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 识开始,学会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绿色、科学的消费者。

 【篇六】

 年年 3.15,年年讲维权,许多年前的王海风波已经渐渐被人们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渐从人们的视线 中消失,然而,3.15 还在继续,维权还要继续,但是有多少人还在对这个兴趣浓浓?有多少人还对这个 深信不疑? 当然,经过这么多年 3.15 的维权讲座似的宣传,老百姓的心里早已明白原来有这么多黑心商家在侵 犯着他们的利益,原来有这么多的霸王条款在欺凌着他们的权益,原来他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通过消费者 协会来与此抗争的。但同时,那些不法商贩们不知道么? 不可否认,这些年来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许多造假者的手段更 加高明,黑心商贩们的技巧也日渐成熟,而我们的消协却始终固守着老一套的规矩没有太多的变化。

 举 个例子,假设一个人买到了一件有问题的商品,与商家的交涉无果,于是投诉到消协,消协首先要做得 先要与商家协商,如果对方买了这个面子,还好,事情算是顺利解决,如果同样不能,这时候就会要求 消费者到有关部门去对商品作技术上的鉴定,鉴定的费用也要有消费者自己承担,况且作技术鉴定的费 用有时会超过商品本身的价格,那么就算消费者最终投诉成功,得到了赔偿,这期间耗费的时间,花掉 的精力,也使得这种赔偿变成了得不偿失。单这一点,就会让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这个精力,时 间,还有金钱。除非是向王海那样的职业打假者,或者是商品的价格不菲,不然,平头百姓谁会经得起 如此的折腾. 【篇七】

 尊敬的大家: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 3.15·诚信与我们:

 当三月温和的阳光迎春飘洒,一切美好的食物都在不断地萌发、成长。从雷锋

 纪念日到三**妇女节,从植树节到“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除了带给我们转醒萌发的草木,也带来了诚信与责任对我们的拷问。

 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一个行业背后的黑幕:在一个造纸厂院子里,堆放的垃圾纸足足有上百吨,不仅有回收来的旧书本,碎纸屑,还有药品包装盒,以及剩余的药物和粪便。工人们把这些垃圾纸直接放到加工容器里,再加入半袋烧碱,40 分钟后这些黑色水泥状的纸浆慢慢变成白色。这些垃圾废纸在经过荧光增白处理之后,摇身一变就变成了我们餐桌上常用的餐巾纸。据统计,这样的不达标的餐巾纸可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巾纸成本降低一半以上。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得到的答案是:在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在金钱和诚信两者之间选择了前者。面对当今社会中种种诚信缺失的情况,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该认真反省并感到愧疚:这样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做法不仅仅是商业的耻辱,更是道德的沦丧。生命不可能从谎言里开出灿烂的鲜花,我们的生活也不可能从缺乏诚信的环境中得到幸福。

 诚信是我们的做人之本,是和书本知识同样宝贵,不可缺少的人生财富。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就是:人不讲信用,不知他还能做成什么事;诚信也是一种美德,它比金钱更贵重,比知识更永恒。伴随着 21 世纪成长的同学们,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珍惜美德吧,做一个问心无愧一诺千金的诚信少年! 诚信是最美丽,最圣洁的种子。春天来了,让我们借“三· 一五”的东风,在你我的心田里播撒诚信的种子吧。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美丽的诚信之花一定会开遍校园,飘洒锦城,走进各行各业,遍及天涯海角,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生长、绽放! 谢谢大家! 【篇八】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在这生机勃勃的三月里,大地回春,万物生长。我们的生活不仅需要舒适惬意的自然环境,也呼唤 加和谐的人文环境,而其中,消费环境更是我们每个人,每一天都身处其中,自然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每年央视的“3、15”晚会,都会在“爆猛料”的节奏中,_着我们的认知。很多我们普遍认同的知 牌,经常消费的各种商

 品,乐于浏览的各大电商网站,都被爆出了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的安全问题或欺诈 为。谁都明白:维护消费权益,远远不是办一台晚会就能解决。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消费有力量, 才有动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就是维护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希望。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20__年确定将每年的3月15日确立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 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0__年消费者权益日的 定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政府和企业联手,法律和道德同行,才能真正赐予消费者维权的力量 消费是实现生产价值的最后环节。在“互联网+”时代,消费结构与消费行为还将发生更深刻的变化 护消费权益,如同一枚硬币——正面是是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背面则是捍卫市场运行规则、保障生产 者合法权益。适应经济新常态,在法治思维中完善交易规则,依法推进消费维权,才能让我们的经济发 康理性,才能让我们每个人尽享消费带来的乐趣。

 权利的行使从来都离不开义务的履行。经营者与消费者,各有其合法权益和合法义务。消费者权利 护,从来都不应定位为双方的针锋相对。消费者应该履行的义务,首先就是“依法行使权利”,包括尊 营者的人格;远离违法消费;摒弃挥霍资源的浪费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节制庸俗的炫耀式消费、 式消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用合法方式维权,等等。

 实际上,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人们大都在交替扮演着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角色。因此,不论是切实 消费者权益,还是认真履行消费者义务,我们都是受益者。公民意识从我起步,维护消费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篇九】

 尊敬的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3 月 15 号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 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 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 损害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人格、民族 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等。

 年年 3.15,年年讲维权,许多年前的王海风波已经渐渐被人们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渐从人们的视线 中消失,然而,3.15 还在继续,维权还要继续,但是有多少人还在对这个兴趣浓浓?有多少人还对这个 深信不疑? 当然,经过这么多年 3.15 的维权讲座似的宣传,老百姓的心里早已明白原来有这么多黑心商家在侵 犯着他们的利益,原来有这么多的霸王条款在欺凌着他们的权益,原来他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通过消费者 协会来与此抗争的。但同时,那些不法商贩们不知道么? 不可否认,这些年来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许多造假者的手段更 加高明,黑心商贩们的技巧也日渐成熟,而我们的消协却始终固守着老一套的规矩没有太多的变化。

 举 个例子,假设一个人买到了一件有问题的商品,与商家的交涉无果,于是投诉到消协,消协首先要做得 先要与商家协商,如果对方买了这个面子,还好,事情算是顺利解决,如果同样不能,这时候就会要求 消费者到有关部门去对商品作技术上的鉴定,鉴定的费用也要有消费者自己承担,况且作技术鉴定的费 用有时会超过商品本身的价格,那么就算消费者最终投诉成功,得到了赔偿,这期间耗费的时间,花掉的精力,也使得这种赔偿变成了得不偿失。单这一点,就会让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这个精力,时 间,还有金钱。除非是向王海那样的职业打假者,或者是商品的价格不菲,不然,平头百姓谁会经得起 如此的折腾? 也正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很多人吃了亏就自认倒霉,导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 象。

 所以我认为,维权工作应该从这些方面考虑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费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术 鉴定等,是否可以改变一下,与其让消费者去证明这个商品有问题,不如改为由商家来证明自己的商品 没有问题,这样既可以降低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的难度,又可以对不法商贩们起到震慑的作用。毕竟买到 有问题的东西错不在消费者。

 国家花了大力气去打假是在为百姓做实事,如果这个实事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多考虑一下,那么就更 能得到百姓的认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灭火,总免不了会有星星之火残留,若结合 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齐努力,我想效果会更好的。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篇十】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是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服务"。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服务,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

 “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殊不知,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做法直接是错误的,这一砸,痛快了,这一砸,证据也没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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