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大全 > 疫情防控 > xx医疗保障局对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窗口工作方案

xx医疗保障局对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窗口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27 11:01:52

 xx 医疗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窗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科学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根据台州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台医保发﹝2020﹞3 号)等要求,现就临海市医保经办窗口及办公场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案部署,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达到“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医保经办窗口及办公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满足办事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办事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为切实加强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临海市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长:牟同国、朱崇伟,副组长:李鸿鸣。各科室科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李鸿鸣任工作专班负责人,联络员刘华健。医保中心和各科室要压实防控工作责任,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确保责任明确、反应及时、保障有力,打牢疫情防控的工作基础。

 (责任单位:各科室)

 2、加强宣传教育和防控知识普及。医保经办窗口和办公场所是服务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公共场所,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所有人员必须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传达上级相关文件、通知精神要求、学习疫情防护指南,提升防疫意识,加强个人防护。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心理疏导,消除思想顾虑,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加强对参保群众的防疫知识宣传,齐心协力共同抗击疫情。

 (责任单位:各科室)

 3、落实请示报告等制度。落实每日三报制度,主动对接卫健局和市防疫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在疫情防疫期间,对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或办事群众,应做好应急处置并立即向相关机构报告。

 (责任单位:各科室)

 (二)落实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经办窗口、办公场所环境消毒、人员防护等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的疫情防控意识。

 1、加强环境管理。做好消毒、通风工作,每日上午、下午下班后对办事大厅地面、受理台、卫生间、进出口、办公场所、电梯等进行全方位清洁、消毒,确保消毒无死角。卫生间配放消毒洗手液供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使用。开启门、窗等各类通风口,保持经办大厅及办公场所通风透气,加速空气流通。

 (责任单位:办公室、医保中心)

 2、加强排查和应急处置。实行科室负责制,对工作人员(包括派驻单位)存在以下五种情况的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清底数:1、有发烧、咳嗽、感冒等症状的;2、春节期间去过疫区的;3、春节期间有与来自或去过湖北的人员接触过的;4、工作人员中有无湖北户籍的,春节期间回过湖北的;5、春节期间离开台州去过外地旅游的,需报告去过的地方和乘坐何种交通工具。

 对有以上五种情况的按国家、省市区防控要求和措施进行管控和管理。加强工作人员动态防疫监测工作,每日上下岗定时进行体温监测和登记。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医用口罩,和办事群众保持 1.5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如有相关人员,务必单独居家隔离观察,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办公室报备。

 (责任单位:各科室)

 3、加强办事人员监测。从严加强经办窗口和办公场所的出入口管理,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配备检测人员及耳温枪,对办事群众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身份信息登记工作。一旦发现办事群众出现疑似症状的,要引导至安置点并控制其离开,同时报告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医疗机构等待来人处理,确保“零输入”。

 (责任单位:办公室、医保中心)

 4、加强就餐管理。实行分餐和错时就餐,窗口人员实行错峰分流至食堂就餐,减少排队,减少同事间近距离接触,保持安全距离。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5、做好物资储备。主动对接相关医疗机构和药店,足量储备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合理分配、使用防疫资源,确保物资充足、种类齐全,对防疫过程产生的废物进行规范、安全处理。

 (责任单位:办公室、基金监管科、综合业务科)

 (三)优化经办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群众到大厅窗口办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暂停窗口业务经办。积极引导以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为主,倡导预约办。

 1、优化经办模式。引导和鼓励参保人员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手机 APP、电话咨询、邮递代办、预约受理等渠道直接申请办理省内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省内医保关系转移、个账家庭共济等医保业务,减少面对面的接触与

 交流,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对于无法网办、掌办的事项,积极倡导预约办事方式,有效利用微信预约、网上预约及电话预约等方式,后延办理。加强后台审核力量,确保疫情期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业务及时办结。

 (责任单位:医保中心、办公室)

 2、强化宣传引导。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互联网信息平台等,及时将医保中心办事信息动态公告进行多渠道、多频次、大范围宣传,倡导不急事项延后办、紧急事项预约办,确保群众能够及时、准确获取不出门办事信息,提高群众网办意识,减少外出办事。在单位门口政务公开栏、医保大厅以易拉宝、告示等形式做好疫情防控的提示,开展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为内容的宣传解读。

 (责任单位:医保中心、办公室)

相关热词搜索: 冠状 肺炎 疫情

版权所有:杨帆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杨帆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杨帆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1603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