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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2-17岁学生接种新冠疫苗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13 09:37:26

 关于 12-17 岁学生接种新冠疫苗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 XX 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构建人群免疫屏障,按照《XX 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XX 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动员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近日,XX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发布紧急通知,将 开展 XX 市 市 12-17 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一、接种对象 全市 12-17 岁无禁忌症的学生(含外籍和港澳台侨学生、跨境学生)。

 二、接种时间 按照国家和省接种工作统一部署,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安排,分阶段组织适龄学段学生疫苗接种工作。

 15-17 岁学生(含高一、高二学生,今年毕业的高三学生,且高三不限于大于 17 岁,下同),7 月 月 30 、31 日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 月 月 21-23 日完成全程接种。

 12-14 生 岁学生(含于 8 月 21 日前满 12 周岁今年毕业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初一、初二学生,今年毕业的初三学生,下同),

 8 月 月 21-23 日完成第一剂次接种;9 月 月 18 日-19 日完成全程接种。

 三、接种方式 (一)

 在校学生采取集中组织接种为主、个人预约接种为辅的接种方式。

 全市统一设立学生接种专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组织辖区内 12-17 岁青少年群体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今年毕业的初三、高三年级学生,由原所在学校一并统筹组织接种。

 (二)

 符合接种条件但暑假不在深的学生,原则上要动员其返回 XX 参加集中接种, 确有困难无法返深接种的,应由学校登记造册,在学生返深后及时按程序补种新冠病毒疫苗。

 秋季学期开学时,学校应开展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工作,查看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如健康码)。假期在外地接种新冠疫苗的学生,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在返校时提供相应接种证明。

 (三)

 非在校的目标人群由社区组织接种。

 外籍和港澳台侨学生、跨境学生等通过个人预约或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预约接种。

 (四)全市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自 自 7 月下旬起(具体时间根据到苗情况确定 )开放 15-17 岁人群预约,8 月 月 1 日起开放 放 12-14 岁人群预约,供未能在学生专场接种的学生以及非在校人群自行预约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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