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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林业局对于创建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26 15:28:04

 x xx 县林业局关于创建森林城市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县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科学合理的森林生态体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根据《恩施州“六城”同创、精细化建设管理、人性化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就我县创建“森林城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六届五次、七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绿色生态 xx,统一领导、分块负责、总体推进、城乡联动、全民参与,大力植树造林,深度利用森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绿色森林城镇。

 二、工作目标 以推进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创建绿色生态示范县、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增绿、满绿”为目标,全面增加城镇森林面积,中心城镇到 20xx 年末森林覆盖率达到 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9㎡以上,形成城镇街道、河道绿化景观化,单位、小区、广场绿化园林化,城郊、近郊绿化休闲化的城市森林格局。

 三、工作任务 按照“统一领导、分块负责、总体推进、城乡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合理划分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实施创建森林城市五大工程:

 (一)绿色通道建设工程 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绿化县城 xx 大道、红土大道、火车站至县城快速通道、二○九国道绕城线等新建重要通道,将以上通道建成绿色通道示范路段;巩固二○九国道城区段、人民大道、朝阳大道、北环路绿色通道建设成果,加强广润河、米水河、马兰溪等流域性河道绿化,重点解决道路、河道两侧林带宽度不足、缺株断带的问题,两侧林带宽度达到 10 米以上,局部达到 20 米以上;加强其它中心城镇干道、河沟沿线绿化,尽量拓宽通道林带宽度,改善林带质量和绿化品质。到 20xx 年末,沿路、沿水两侧新增林带 400 公顷,全县道路及河道林路一体、林水一体,形成绿色通道网络。

 (二)森林公园创建工程 充分利用国有穿洞子林场、高岩子林场、长岭岗林场的优质森林资源,创建穿洞子林场、高岩子林场省级森林公园和打造长岭岗林场高山森林旅游休闲度假区。

 国有穿洞子林场位于县城城郊西南,面积 2826 亩,平均海拔 690 米,植被以马尾松和灌木林为主,森林覆盖率 92.9%,生态环境优良。为弥补我县城市公共绿地面积不足、市民日常休闲锻炼场所有限的实际情况,从 20xx 至 20xx 年,以国有穿洞子林场为依托,政府搭台,招商引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起步创建穿洞子林场省级森林公园。其定位为:“城市之肺、休闲之所”。其建设内容为:统筹考虑,串接朝阳观、大寨山和代陈沟等现有资源,在因地制宜规划、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基础上,打造珍稀植物园和绿色科普园,建设游步道和市民户外锻炼、游憩场所,适度开发建设儿童娱乐、野外真人 CS 游戏基地等休闲游乐

 产所。其开发底线为:严格保护县城最后一块绿色,维护穿洞子林场本就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防止本末倒置和开发冲动,始终保持绿色原生态品质和公共休闲场所两个基本属性不动摇。

 国有高岩子林场坐落于业州镇,建巫公路穿境而过,北抵巫山县城 94 公里,南抵县城仅 20 公里,场部海拔 1720 米,场区面积 51540 亩,森林覆盖率 89.8%,人工林面积 85%,原始天然林 10%,是我县森林面积最大、森林资源最丰富、据县城最近的省级国有林场。为充分立用其优质的森林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培植壮大“不砍树的林业经济”,从 20xx 年至 20xx 年,放眼鄂渝、定位城郊,以国有高岩子林场为依托,起步创建高岩子林场省级森林公园。其建设内容为:在严格保护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通过重点工程造林、森林抚育等项目进一步改善森林林相和林分结构;因地制宜进行规划,高水平打造配套林区公路网络建设的户外长跑和山地自行车运动和比赛场地、野生动物驯养基地、原生态星级农家乐、野外露营区等娱乐休闲场所。在创建过程中,严格保护现有资源是红线、改善森林品质和增加森林面积是重点。

 国有长岭岗林场场部坐落于龙坪乡重点集镇楂树坪,东抵巴东县城 82 公里,西抵 xx 县城 63 公里,南抵沪渝高速高坪入口 33 公里,北抵重庆市巫山县城 75公里,是中国南方最大的日本落叶松科研和生产示范基地,场部海拔 1720 米,日本落叶松连片面积 10 万亩,夏季最高气温 29℃,以其随季变幻的绿黄白三色壮丽景观、富含氧离子的清新空气、夏季凉爽怡人的气候,便捷的交通,近年已成为武汉、重庆、宜昌等大中城市市民避暑休闲旅游的热门目的地。长岭岗林场避暑休闲旅游的优异品质此前更多是依靠体验者的口口相传,从 20xx 年至 20xx年,起步打造以国有长岭岗林场为依托的高山森林避暑休闲旅游度假区,通过招

 商引资,高起点规划和建设自驾游营地、度假公寓、高山草场、高山滑雪场、高山特色花海景观以及旅游公路、游步道、休闲游憩场所等配套基础设施,打造高山森林旅游休闲度假区,其前提依然是严格保护森林资源,通过植树造林和森林抚育进一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改善森林质量,保护和提升高山森林避暑休闲旅游度假区的核心竞争力。

 (三)边角地带拓绿工程 城市(含各乡镇中心集镇)实施规划建绿、见空插绿、拆违扩绿、配套增绿,创建城市森林精品。

 在城市建成区,按半径 300-500 米的标准,控规建设一批小公园、小广场、游园等休闲绿地、核心林地;在城市拓展区,按新城区规划容纳人口预留公共绿化空间,高标准规划和建设一批小公园、小广场等公共休闲绿地和特色绿化景观;在城市边缘区、城郊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充分利用道路两边、河道沿岸、抛荒地、低产低效林地、马尾松或柏木纯林林地以及一切可利用的植树造林边角地带,通过大力植树造林,消灭城市山地斑秃,改造森林林相,同时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景观效应,以优质乡土树种和特色经济林树种为主,合理搭配,建设成生态结构合理、季节色彩丰富的环城防护林带、特色经济林带和风景景观林带。

 到 20xx 年末,建成区新增绿地 20 公顷,城市拓展区新增绿地 30 公顷,城郊新造林 50 公顷、改造纯林和低产低效林 50 公顷。

 (四)单位小区绿化工程 围绕单位庭院绿化、居住小区绿化,开展绿化达标和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

 新建单位、房地产小区开发、工业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绿化与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县城和其它乡镇中心镇区对辖区内的老居住区和有庭院的单位进行绿化情况排查,绿化未达标的要因地制宜,千方百计扩绿增绿;把庭院绿化作为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创建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按《xx县推进绿满荆楚行动暨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精神,机关单位从公用经费中适当安排资金开展单位庭院绿化;对已建成单位、小区、工业项目以及市民自建房,积极引导市民绿化意识,采取墙体、阳台、屋顶立体绿化等形式见缝插绿,强力提升绿化水平和绿化总量,通过改善绿化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品质;通过城市综合管理,对拆违地段优先安排公共绿化,对拆违后新建项目优先考虑绿化建设。

 到 20xx 年末,结合绿满荆楚行动,县城和乡镇中心集镇的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率达 60%以上,新增园林式居住区和单位 10 个以上。

 (五)森林资源保护工程 结合全县森林资源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把县城和乡镇中心集镇周边的森林资源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来抓,确保城区、镇区及周边地区森林生态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组织精干林业执法队伍,整合经信、工商等相关执法力量,对城区、镇区及周边地区的非法开采、滥砍乱伐、滥捕乱猎、非法加工等林业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打击,确保林地面积不减、森林面积稳增,确保森林生态安全;通过优化管护体系、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护、林业违法案件举报查处、森林资源保护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建立森林资源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平稳、持续和有力;加大排查力度,对临时征占用林地到期的企业,监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及时

 开展矿区复绿,同时保证造林效果;对非法开采等破坏林地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同时按法律规定监督违法主体限期补栽补种林木;在行政审批环节把关,严禁在城区周边特别是可视范围内新批采石采矿征占用林地手续,已批准企业在林地征占用手续到期后要重新选址;在“六城”同创活动以及城镇建设中禁止“大树进城”,防止因城镇绿化引发野生大树、珍稀植物采挖等生态危机,加大对滥采乱挖野生大树和珍稀植物的查处力度。

 到 20xx 年末,全面关停全县特别是县城、中心集镇周边地区的违法涉林企业,对已破坏山体开展全面复绿,恢复山体植被,对临时征占用林地到期企业监督实施矿区、厂区复绿,复绿面积达到 20 公顷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 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集中办公,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创建机构,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考核体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对创建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二)强化多元投入,加快创建进程 森林城市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政府导向投入、企业主体投入、社会广泛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当前,我县正在实施加快推进绿满荆楚行动和创建绿色生态示范县,要结合“六城”同创的具体工作要求,科学规划20xx年度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方案和创建绿色生态示范县总体设计,

 把我县森林城市创建纳入以上两大系统工程之中并作为重点,整合绿满荆楚行动以奖代补资金和绿色生态示范县创建资金,确保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推动有抓手,绿化建设有投入。为加快创建进程,县政府安排森林城市创建专项经费,用于全县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规划编制、申报迎检、检查考核和部分重点绿化工程建设等。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本级创建工作经费,组织好相应配套资金投入。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责,加大绿化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造林、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采取单位承包、社会捐赠、市民自发等多渠道吸引各类资金投向森林城市建设。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创建氛围 加强森林城市创建的宣传教育。各级、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创建宣传计划和方案,把森林城市创建的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宣传部门加强新闻宣传和典型报道,及时公布创建的阶段性成果,大力宣传创建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和工作措施,确保森林城市创建的市民知晓率和支持率达 90%以上;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活动,让广大市民成为森林城市的建设者、守护者和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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