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发布时间: 2021-10-26 17:36:32

  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某建设项目涂料调配间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一.

 建项目情况介绍 某建设项目涂装车间涂料调配拟在调配间内进行,涂料调配间位于涂装厂房西南角,出入口设置在涂装厂房外,独立房间(4M*5M*4M)设置。调配间内设 2 个调漆罐,人工加料,机械搅拌。

 涂料调配使用稀释剂,主要成分为二甲苯 30%,乙酸乙酯 50%,丙酮 20%,每小时消耗量为 10kg。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情况 涂料调配间拟采用全面通风方式排除有害物质,采用防爆轴流风机,排风口拟设置在调漆罐附近侧墙上,排风口中心位置距屋顶约 100cm;进风主要通过门缝等自然补风。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1.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性评价 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通过类比调查、工程分析,本建设项目涂料调配间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二甲苯、乙酸乙酯和丙酮等有毒物质,主要来源于涂料调配所 的稀释剂,在原料加料、搅拌和出料过程中,会有大量有机毒物挥发,主要通过呼吸、皮肤接触等途径进入作业人员体内。

 2)符合性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GBZ 1—2010 等相关法规、标准规要求,编制检查表,对拟建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情况进行评价,见表 4-11 表 4-11

 涂料调配间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性评价表 工作场所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及特征

 评

 价

 依

 据 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

 符

 合 性 评 价

 涂料调配间

  二甲苯、乙酸乙酯和丙酮,主要来源于稀释剂,在原料加料、搅拌和出料过程中会有毒物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GBZ1-2010)6.1.1.1

 原材料选择应遵循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的原则。

 (GBZ/T 194-2007)第五十六条,

 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均应积极创造条件采用新工艺、以无毒、低毒的物料,采取无毒害或毒害较小的工艺流程

 采用低毒的二甲苯代替高毒的苯作为稀释剂

  符合要求。

  若工艺允许,宜采用水溶剂型涂料代替有机溶剂型涂料。

  若工艺技术和经济水平允许,宜采用全自动无人调漆工艺,或采用无需调配可直接适用的涂料

 涂料调配间

  二甲苯、乙酸乙酯和丙酮,主要来源于稀释剂,在原料加料、搅拌和出料过程中会有毒物挥发 (GBZ/1 T194-2007)第五十七条

 应将散发有毒物质的工艺过程与其他无毒的工艺过程隔开 涂料调配间独立房间设置,与气体房间隔离

 符合要求

  (GBZ 1-2010)6.1.1.2

 对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含露天作业的工艺设备),应

 涂料调配间

  二甲苯、乙酸乙酯和丙酮,主要来源于稀释剂,在原料加料、搅拌和出料过程中会有毒物挥发 优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避免直接人工操作。为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其设备和管道应采取有效的密闭措施,密闭形式应根据工艺流程、设备特点、生产工艺、安全要求及及便于操作、维修等因素确定,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和净化措施。’( GBZ/T 194-2007)第五十八条

 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用密闭的方法防止毒物逸散,在密闭不严或不能密闭之处应安装通风排毒设施维护负压操作,并将逸散的毒物排出。

 第六十六条

  密闭毒物发生源,应合理采用局部排风设施就地排出毒物,防止毒物的逸出和扩散。

 第六十九条

  有低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散发,且其散发点较分散的情况下,宜采用全面通风换气使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蒸汽达到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全面通风换气量应按各种有毒气体分别稀释至职业接触限值所需要的空气量的总和计算

 1. 涂 料 调配 采 用人 工 加料、机械搅 拌 的方式,设置2个密闭 调 漆罐。

 2. 调 配 间内 设 置全 面 通风 换 气系统 不符合

 若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允许,拟建项目宜采用管道输送自动加料。

  为防止有毒气体向外扩散,涂料调配间应维护一定的负压。

  全面通风只是稀释有毒物质,适用于发散源比较分散的作业场所。而调漆间仅存在一个调漆操作位,发生源少且固定。因此,调漆间调漆操作位宜选用局部通风系统而不是全面通风系统,且宜选择通风柜或吹吸式通风装置将有毒物质密闭在一定的区域

 涂料调配间

  二甲苯、乙酸乙酯和丙酮,主要来源于稀释剂,在原料加料、搅拌和出料过程中会有毒物挥发 (GBZ/T

 194-2007)第七十条

 排毒罩口与有害气体或蒸汽的发生源之间的距离应尽量靠近并加设围栏;排毒罩口应尽量靠近毒物发生源;排毒罩口的形状和大小与毒物发生源的逸散区域和范围相适应;罩口应迎着毒物气流的方向;进风口与排风口位置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排出的污染物又被吸入室内。

  第七十一条

  应尽量采用仅一面课开启的密闭排毒柜,对于有热压的有害气体可以采用局部自然排风设施,排出浓

  调配间内设置全面通风换气系统

 不符合

  调漆间调漆操作位宜选用通风柜或吹吸式通风装置,将毒物发生源密闭在一定的区域内;由于不存在热压且二甲苯等密度比空气重,因此不宜采用伞形罩

 度应符合排放标准

 涂料调配间

  二甲苯、乙酸乙酯和丙酮,主要来源于稀释剂,在原料加料、搅拌和出料过程中会有毒物挥发 位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防止排出的污染物又被吸入室内。

  第七十一条

  应尽量采用仅一面可开启的密闭排毒柜,对于有热压的有害气体可以采用具备自然排风设施,排出浓度应符合排放标准

 涂料调配间

  二甲苯、乙酸乙酯和丙酮,主要来源于稀释剂,在原料加料、搅拌和出料过程中会有毒物挥发

 (GBZ 1-2010)6.1.2

 产生或可能存在毒物或酸碱等强腐蚀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设计文件中未提及

 涂料调配间内应设冲洗设施,车间地面应平整防滑,易于冲洗清扫

 涂料调配间

  二甲苯、乙酸乙酯和丙酮,主要来源于稀释剂,在原料加料、搅拌和出料过程中会有毒物挥发

 (GBZ 1-2010)6.1.4

  工作场所粉尘、毒物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自然通风或进风口的下风侧

  设计文件中未提及

  拟建项目通风气流组织应合理,不应存在涡流、滞留、短路等现象,排风口应尽量靠近污染源,操作人员应位于污染源的上风侧,新鲜空气应先经过操作人员再经过污染源

 涂料调配间

  二甲苯、乙酸乙酯和丙酮,主要来源于稀释剂,在原料加料、搅拌和出料过程中会有毒物挥发

  (GBZ 1-2010)6.1.5

  防尘和防毒设施应依据车间自然通风风向、扬尘和逸散毒物的性质、作业点的位置和数量及作业方式等进行设计

  设计文件中未提及

 拟建项目应设尾气净化装置,有害气体经净化后排放

  涂料调配间

 二甲苯、乙酸乙酯和丙酮,主要来源于稀释剂,在原料加料、搅拌和出料过程中会有毒物挥发

  (GBZ 1-2010)6.1.5.1

 为减少对厂区及周边地区人员的危害及环境污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设备所排出的尾气以及由局部排气装置排出的浓度较高的有害气体应通过净化处理设备后排出。

  (GBZ/T

 194-2007)第五十九条

 作为场所采用通风排毒设备时,应同时设计净化、回收设备,综合利用资源,使毒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设计文件中未提及

 拟建项目应设尾气净化装置,有害气体经净化后排放

  涂料调配间

  二甲苯、乙酸乙酯和丙酮,主要来源于稀释剂,在原料加料、搅拌和出料过程中会有毒物挥发

  (GBZ 1-2010)6.1.5.2

 在生产中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害物质或易造成急性中毒或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质的室内作业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与排风系统相连的泄露报警装置

  设计文件中未提及

  拟建项目涂料调配间可能有大量有机物散发,应当设置事故通风装置,以及有机溶剂自动报警装置并事故通风装置连锁;事故通风系统换气次数≥12 次/h

  涂料调配间

 二甲苯、乙酸乙酯和丙酮,主要来源于稀释剂,在原料加料、搅拌和出料过程中会有毒物挥发

 (GBZ 1-2010)6.1.5.3

 在放散有爆炸危险的可燃气体、粉尘或气溶胶等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设置防爆通风系统或事故排风系统

  本项目拟采用防爆型轴流风机

  符合要求

  涂料调配间

 二甲苯、乙酸乙酯和丙酮,主要来源于稀释剂,在原料加料、搅拌和出料过程中会有毒物挥发

 (GBZ 1-2010)6.1.6

 应结合生产工艺和毒物特性,在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工作场所,根据自动报警装置技术发展水平设计自动报警或检测装置

 设计文件中未说明

  拟建项目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在调配间内设置有机溶剂自动报警装置,并与事故通风装置联锁 3)有效性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性评价指标包括职业接触限值,通风防护设施还可采用全面通风量(通风换气次数)、气流组织、控制风速等评价指标进行评价。

 (1)职业病接触限值评价指标为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符合国家卫生要求。拟建项目设计文件中未提及,建设单位应确保拟建项目建成后涂料调配间有毒物质的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2)全面通风量(通风换气次数)适合于全面通风防护设施的评价。

 若建设单位因工艺技术和经济等问题未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建议继续采用全面通风防护设施,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中对全面通风量(通风换气次数)进行详细设计。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当数种溶剂(苯及其同系物、醇类或醋酸酯类)蒸汽或数种刺激性气体同时放散于空气中时,应按各种气体分别稀释至规定的接触限值所需要的空气量的总和计算全面通风换气量。除上述有害气体及蒸汽外,其他有害物质同时放散于空气中时,通风量仅按需要空气量最大的有害物质计算”。因此,根据稀释剂的使用情况,推算出全面通风量。

  使用公式:

 L=Yo YsM  经计算;

  L(甲苯)=3.0*10 4 m/h;

 L(乙酸乙酯)=1.7*10 4

 m 3 /h;

 L(丙酮)=0.4*10 4

 m 3 /h;

 L(总)=L(甲苯)+L(乙酸乙酯)+L(丙酮)=5.1*10 4 m 3 /h; 而涂料调配间的通风换气次数应≥12 次/h,用全面通风换气次数*房间有效体积(80m=4m*5m*4m)求得,基于通风换气次数的全面通风量为 12*80=960m3 /h。

 全面通风量应取二者中的大者。因此,涂料调配间全面通风量应≥5.1*10 4 m 3 /h。建设单位根据此风量,确定风机的选型与数量。

 建设单位若采用全面通风进行排毒,需采用≥5.1*10 4 m 3 /h 的风机,将消耗巨大的电能成本,建议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中进一步核算并确认是否采纳本报告提出的采用局部通风防护设施的建议。

 (3)控制风速适用于局部通风防护设施的评价。

 由于全面通风只是稀释有毒物质,适用于发散源比较分散的作业场所,而调漆间仅存在一个调漆操作位,发生源少且固定。因此,调漆间调漆操作位宜选用局部通风系统而不是全面通风系统。局部通风装置应优先采用将毒物发生源密闭的通风装置,而通风柜或吹吸式通风装置可将有毒物质密闭在一定的区域内,因此,调漆间调漆操作位宜选通风柜或吹吸式通风装置;由于不存在热压且二甲苯等密度比空气重,因此不宜采用伞形罩。

 因此,在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性评价中提出了涂料调配,宜采用通风柜或吹吸式通风装置。通风柜的面风速和吹吸式通风装置捕集面风速均应≥0.5m/s。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中完善相关设计。

 建议建设单位优先采用吹吸式通风装置,因为通风柜作业空间受限,从而影响人员操作;而吹吸式通风装置是将有害物质密闭在一定区域内,既能将发生源密闭,防护效果好;又是敞开空间,不影响工人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且运行成本较低。

 (4)气流组织。

 拟建羡慕排风口拟设置在调漆罐附近侧墙上,排风口中心位置距屋顶约 100CM;进风主要通过门缝等自然补风,新鲜空气先经过操作者再到毒物发生源,毒物发生源靠近排风口,其气流组织合理。若拟建项目采用本报告提出的通风柜或吹吸式通风装置,新鲜空气肯定是先经过操作者再到毒物发生源,毒物发生源靠近排风口;通风柜排风经净化后排至室外,有门缝等自然补风,其气流组织合理;吹吸式通风有排风罩排风,排风经净化后排至室外,进风包括风罩送风和门缝进风,排风罩排风口应与吹风罩进风口和涂料调配间的门分开设置,避免气流短路,导致污染空气又进入作业场所。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中完善相关设计。

相关热词搜索: 职业病 防护 设施

版权所有:杨帆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杨帆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杨帆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1603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