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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21-10-30 10:03:46

 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镇政府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便于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 1、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考核,采取季抽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办法,以考核得分的高低作为奖惩兑现依据。

 2、当年 7 月上旬以前由镇分管领导组织专班对各村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镇政府。12 月底以前各村、各单位对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按规定格式将自查结果上报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政府组织考核组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

 3、各村按照企业布局情况,实行差异化目标考核。X、X、X、X、X、X、X、X、X、X10 个村为同一考核类别;X、X、X、X、X、X6 个村为同一考核类别。

 镇直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不同,实行分类考核。中心学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畜禽服务中心、集镇综合服务中心 6 个单位为同一考核类别,其他单位为同一考核类别。

 考核评分细则见附表。

 4、镇政府将对年度考核评分结果情况予以通报。

 二、考核奖惩 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考核,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根据得分情况分别实行奖惩。

 1、对年终考核得分位居前列的单位,镇政府将授予“环境保

 护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年终考核得分低于 80 分的,镇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评先彰优“一票否决”。

 2、对辖区内或管辖领域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因环境违法事件收到县级以上政府或有关部门追究的单位,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X 村、X 村、X 村、X 村、X 村、X 村、X 村、X 村、X 村、X 村 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2、X 村、X 村、X 村、X 村、X 村、X 村 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3、中心学校 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卫生院 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5、农业服务中心 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6、畜禽服务中心 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7、集镇综合服务中心 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8、镇直其他单位 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1 X X 村、X X 村、X X 村、X X 村、X X 村、X X 村、X X 村、X X 村、

 X X 村、X X 村 村 X 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目标 内容 考

  核

  指

  标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自查分 考核考评 综合得分 扣分 得分 一、贯彻落实《环保法》(5 分)

  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村级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5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得 1 分;分工明确得 1 分;年度工作有部署得 1 分;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得 1 分;纳入整体工作综合考核得 1 分;年度工作有总结得 1 分。

  二、环境管理(50 分)

  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

 30

  当年新上项目环评执行率达 100%,得 20 分,每差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竣工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 100%,得 10 分,每差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

  负责辖区工、矿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现污染事故零目标。

 15

  加强对工矿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现污染事故零目标,得 15分;因排查不到位,企业超标排放,发现一次扣 2 分;发生重大污染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得分。

  负责辖区内主要河流、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5

  主要河流、集镇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责任明确,得 2 分;无水污染事故发生,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三、环境信访、环境信访 处 理 (12分)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推进公众参与,积极做好环境信访纠纷调处工作。

 12

  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以上环境保护座谈会,得 3 分;辖区内有 2 条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牌),得 2 分,少一条扣 0.5 分;全年有 1 篇(条)新闻稿被县以上新闻媒体采用,得 2 分。环境信访投诉每发生一起重复上(信)访的,扣1分;污染纠纷调处不力导致越级上(信)访的,扣3分;导致群体事件发生的,扣5分。

  四、创模及生 态 创 建(10 分)

 积极配合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城和生态镇建设。

 10

  成立“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级生态县”、“生态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创模”和“生态创建”工作,分工明确得 3 分,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填环保办公室得 3 分,对照目标抓落实,有总结得 2 分。

  五、生态文明 创 建 (13分)

  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

  开展一个农户集中居住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方案,得 1 分,组织实施得 2 分。

  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场)污染防治工作 5

  畜禽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得 5 分,发现一处未处理扣 1 分,发生污染事故不得分。

  加强自然生态和旅游区环境保护工作。

 2

  旅游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有方案得1分;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得1分。

  六、项目申报(5 分)

  争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5

  不配合当年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的,不得分;项目批准后未按时组织实施的,扣 2 分。

  七、档案管理(5 分)

  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工作档案。

 5

  档案包括:组织领导、岗位职责、工作计划、总结、考核方案、目标责任书、环保工作活动记录、信访调处记录、重点项目管理记录、会议记录等,每少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奖分项 (7 分)

  环保工作受县级表彰的,奖 2 分;市级表彰的,奖 4 分,省级表彰的,奖 10 分,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环保类新闻稿件的,奖 2 分,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计算奖励分,不重复计奖。

 附件 2 X X 村、X X 村、X X 村、X X 村、X X 村、X X 村 村 X X 年度环保、

 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目标 内容 考

  核

  指

  标 标 准 分 评

  分

  标

  准 自查分 考核考评 综合得分 扣分 得分 一、贯彻落实《环保法》5 分)

  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地方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5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得 1 分;分工明确得 1分;年度工作有部署得 1 分;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得 1 分;纳入经济工作综合考核得 1 分;年度工作有总结得 1 分。

  二、环境管理(10 分)

  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

 10

  当年新上项目环评执行率达 100%,得 5 分,每差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竣工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 100%,得 5 分,每差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

  三、生态文明创建(50分)

  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辖区达到示范的标准,且亮点突出。

 30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班子得 4 分,有方案得 4 分,工作有记载得4 分,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健全得 4 分,容整洁得 4 分,达到示范标准得 10分,否则不得分。

  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场)污染防治工作。

 10

  畜禽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得 10 分,发现一处未处理扣 2 分,造成污染事故的此项不得分。

  负责辖区内主要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10

  主要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责任明确,得 5 分;无水污染事故发生,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四、环境宣传、环境信访处理(15分)

  积极做好环境信访纠纷调处工作。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推进公众参与。

 15

  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以上环境保护座谈会,扣 3 分;辖区内有 2 条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牌),得 2 分,少一条扣 0.5 分;全年有 1 篇(条)新闻稿被县以上新闻媒体采用,得 2 分。环境信访投诉每发生一起重复上(信)访的,扣 1 分;污染纠纷调处不力导致越级上(信)访的,扣 3 分;导致群体事件发生的,扣 5 分。

 五、创模及生态镇创建 (10 分)

  积极配合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城和生态镇创建工作。

 10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创模”和“生态镇创建”工作,分工明确得分,制定实施方案报镇环保办得 3 分,对照目标抓落实,有总结得 2 分。

  六、项目申报(5 分)

  争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5

  不配合当年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的,不得分;项目批准后未按时组织实施的,扣 2 分。

  七、档案管理(5 分)

  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工作档案。

 5

  档案包括:组织领导、岗位职责、工作计划、总结、考核方案、目标责任书、环保工作活动记录、信访调处记录、重点项目管理记录、会议记录等,每少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奖分项

  环保工作受县级表彰的,奖 2 分;市级表彰的,奖 4 分,省级表彰的,奖 10 分,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环保类新闻稿件的,奖 2 分,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计算奖励分,不重复计奖。

 附件 3 中心学校 X 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考

  核

  指

  标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自查分 考核考评 综合得分 扣分 得分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研究和解决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查制发文件、领导笔记、会议记录、解决问题记载等,每缺一项扣 2 分。

  2、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机构,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解决环境保护工作经费。

 5

  无分管领导扣 1 分,无专兼职工作人员扣 1 分,缺席一次会议扣2 分。

  3、建立健全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配合开展环保模范城和生态镇创建工作。

 30

  未签订目标责任制的扣 2 分,本系统(单位)当年新建项目有一个未执行环评扣 5 分,在法定期限内竣工项目有一个未验收扣 5 分。创建工作有办公室、有方案、有总结,缺一项扣 3 分。

  4、审批事项涉及环境保护内容时,应按规定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批。

 20

  审批建设项目未履行环保职责的,一个项目扣 10 分,未落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的,扣 10 分。

  5、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系统(单位)应制订本系统(单位)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镇综治办备案。

 10

  无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不得分,未报镇综治办备案的扣 5 分。

  6、当本系统(单位)发生环境事故时,应按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镇政府报告,并全力协助调查处理,切实做好善后工作。

 10

  未启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施救的扣 2 分,未及时上报镇政府的扣4 分,协助调查不力的扣 2 分,善后工作留有后患的扣 2 分。

  7、负责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和环保知识“进课堂”活动。

 10

  创建县级绿色学校 3 所,市级绿色学校 1 所,争创省级绿色学校,差 1 所扣 0.5 分,中小学校 100%开展环保知识“进课堂”活动,一所学校未开展扣 0.5 分。

  8、加强环保工作宣传,全年在县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环保稿件 1篇;每季度向县环委会办公室报送环保信息一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

 10

  信息报送差 1 条扣 2 分,无县级以上报道扣 2 分,档案应包括:组织领导、岗位职责、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责任书、考核方案、会议记录、环保项目相关文件、工作总结等,每差一项扣 1 分。

  奖分项:环保工作受县级表彰的,奖 2 分;市级表彰的,奖 4 分,省级表彰的,奖 10 分,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环保类新闻稿件的,奖 2 分,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计算奖励分,不重复计奖。

  附件 4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卫生院 X 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

 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考

  核

  指

  标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自查分 考核考评 综合得分 扣分 得分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研究和解决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查制发文件、领导笔记、会议记录、解决问题记载等,每缺一项扣 1 分。

  2、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机构,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解决环境保护工作经费。

 5 无分管领导扣 1 分,无专兼职工作人员扣 1 分,缺席一次会议扣 2 分。

  3、建立健全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配合开展环保模范城和生态镇创建工作。

 30 未签订目标责任制的扣 2 分,本系统(单位)当年新建项目有一个未执行环评扣 5 分,在法定期限内竣工项目有一个未验收扣 5分。创建工作有办公室、有方案、有总结,缺一项扣 3 分。

  4、审批事项涉及环境保护内容时,应按规定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批。

 20 审批建设项目未履行环保职责的,一个项目扣 10 分,未落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的,扣 10 分。

  5、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系统(单位)应制订本系统(单位)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镇综治办备案。

 10 无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不得分,未报镇综治办备案的扣 5 分。

  6、当本系统(单位)发生环境事故时,应按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镇政府局报告,并全力协助调查处理,切实做好善后工作。

 10 未启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施救的扣 2 分,未及时上报镇政府的扣 4 分,协助调查不力的扣 2 分,善后工作留有后患的扣 2 分。

  7、负责医疗废物和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10 医疗单位医疗废物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扣 2 分;运行不规范的扣 2 分;档案不健全的扣 2 分,辐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不到 100%的,差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

  8、加强环保工作宣传,全年在县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环保稿件1 篇;每季度向县环委会办公室报送环保信息一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

 10 信息报送差 1 条扣 2 分,无县级以上报道扣 2 分,档案应包括:组织领导、岗位职责、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责任书、考核方案、会议记录、环保项目相关文件、工作总结等,每差一项扣 1 分。

  奖分项:环保工作受县级表彰的,奖 2 分;市级表彰的,奖4 分,省级表彰的,奖 10 分,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环保类新闻稿件的,奖 2 分,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计算奖励分,不重复计奖。

 附件 5 农业服务中心 X 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

 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考

  核

  指

  标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自查分 考核考评 综合得分 扣分 得分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研究和解决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查制发文件、领导笔记、会议记录、解决问题记载等,每缺一项扣 2 分。

  2、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机构,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解决环境保护工作经费。

 5 无分管领导扣 1 分,无专兼职工作人员扣 1 分,缺席一次会议扣 2 分。

  3、建立健全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配合开展环保模范城和生态镇创建工作。

 30 未签订目标责任制的扣 2 分,本系统(单位)当年新建项目有一个未执行环评扣 5 分,在法定期限内竣工项目有一个未验收扣 5分。创建工作有办公室、有方案、有总结,缺一项扣 3 分。

  4、审批事项涉及环境保护内容时,应按规定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批。

 20 审批建设项目未履行环保职责的,一个项目扣 10 分,未落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的,扣 10 分。

  5、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系统(单位)应制订本系统(单位)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镇综治办备案。

 10 无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不得分,未报镇综治办备案的扣 5 分。

  6、当本系统(单位)发生环境事故时,应按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镇政府报告,并全力协助调查处理,切实做好善后工作。

 10 未启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施救的扣 2 分,未及时上报镇政府的扣 4 分,协助调查不力的扣 2 分,善后工作留有后患的扣 2 分。

  7、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0 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未达到上级规定标准扣 3 分;未开展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方法宣传、培训扣 2 分。未完成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项目扣 3 分;未完成农村沼气项目扣 2 分。

  8、加强环保工作宣传,全年在县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环保稿件2 篇;每季度向县环委会办公室报送环保信息一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

 10 信息报送差 1 条扣 2 分,无县级以上报道扣 2 分,档案应包括:组织领导、岗位职责、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责任书、考核方案、会议记录、环保项目相关文件、工作总结等,每差一项扣 1分。

  奖分项:受县级环保部门表彰的奖 2 分,市级奖 4 分,省级奖10 分;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环保类稿件的奖 2 分。

 附件 6 畜禽服务中心 X 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

 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考

  核

  指

  标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自查分 考核考评 综合得分 扣分 得分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研究和解决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

  查制发文件、领导笔记、会议记录、解决问题记载等,每缺一项扣 2 分。

  2、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机构,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解决环境保护工作经费。

 5

  无分管领导扣 1 分,无专兼职工作人员扣 1 分,缺席一次会议扣 2 分。

  3、建立健全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配合开展环保模范城和生态镇创建工作。

 20

  未签订目标责任制的扣 2 分,本系统(单位)当年新建项目有一个未执行环评扣 5 分,在法定期限内竣工项目有一个未验收扣 5 分。创建工作有办公室、有方案、有总结,缺一项扣 3 分。

  4、审批事项涉及环境保护内容时,应按规定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批。

 20

  审批建设项目未履行环保职责的,一个项目扣 10 分,未落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的,扣 10 分。

  5、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系统(单位)应制订本系统(单位)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镇综治办备案。

 10

  无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不得分,未报镇综治办备案的扣 5 分。

  6、当本系统(单位)发生环境事故时,应按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镇政府报告,并全力协助调查处理,切实做好善后工作。

 10

  未启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施救的扣 2 分,未及时上报镇政府的扣 4 分,协助调查不力的扣 2 分,善后工作留有后患的扣 2 分。

  7、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5

  畜禽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发现一处未处理扣 2 分;造成污染事故的扣 5 分;因污染纠纷导致上访的,一起扣 5 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8、加强环保工作宣传,全年在县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环保稿件 2篇;每季度向县环委会办公室报送环保信息一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

 10

  信息报送差 1 条扣 2 分,无县级以上报道扣 2 分,档案应包括:组织领导、岗位职责、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责任书、考核方案、会议记录、环保项目相关文件、工作总结等,每差一项扣 1 分。

  奖分项:受县级环保部门表彰的奖 2 分,市级奖 4 分,省级奖10 分;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环保工作稿件的奖 2 分。

 附件 7 集镇综合服务中心 X 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

 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考

  核

  指

  标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自查分 考核考评 综合 得分 扣分 得分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研究和解决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

  查制发文件、领导笔记、会议记录、解决问题记载等,每缺一项扣 2 分。

  2、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机构,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解决环境保护工作经费。

 10

  无分管领导扣 1 分,无专兼职工作人员扣 1 分,缺席一次会议扣 2 分。

  3、建立健全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配合开展环保模范城和生态镇创建工作。

 20

  未签订目标责任制的扣 2 分,本系统(单位)当年新建项目有一个未执行环评扣 5 分,在法定期限内竣工项目有一个未验收扣 5 分。创建工作有办公室、有方案、有总结,缺一项扣 3 分。

  4、审批事项涉及环境保护内容时,应按规定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批。

 20

  审批建设项目未履行环保职责的,一个项目扣 10 分,未落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的,扣 10 分。

  5、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系统(单位)应制订本系统(单位)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镇综治办备案。

 15

  无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不得分,未报镇综治办备案的扣 5分。

  6、当本系统(单位)发生环境事故时,应按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镇政府报告,并全力协助调查处理,切实做好善后工作。

 15

  未启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施救的扣 2 分,未及时上报镇政府的扣 4 分,协助调查不力的扣 2 分,善后工作留有后患的扣 2 分。

  7、负责集镇和旅游景区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0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负责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8、加强环保工作宣传,全年在县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环保稿件 2 篇;每季度向县环委会办公室报送环保信息一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

 10

  信息报送差 1 条扣 2 分,无县级以上报道扣 2 分,档案应包括:组织领导、岗位职责、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责任书、考核方案、会议记录、环保项目相关文件、工作总结等,每差一项扣 1 分。

  奖分项:受县级环保部门表彰的奖 2 分,市级奖 4 分,省级奖 10 分;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环保工作稿件的奖 2分。

 附件 8 镇直其他单位 X 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

 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考

  核

  指

  标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自查分 考核考评 综合得分 扣分 得分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研究和解决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 查制发文件、领导笔记、会议记录、解决问题记载等,每缺一项扣 2 分。

  2、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机构,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解决环境保护工作经费。

 5 无分管领导扣 1 分,无专兼职工作人员扣 1 分,缺席一次会议扣2 分。

  3、建立健全本系统(单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配合开展环保模范城和生态镇创建工作。

 30

  未签订目标责任制的扣 2 分,本系统(单位)当年新建项目有一个未执行环评扣 5 分,在法定期限内竣工项目有一个未验收扣5 分。创建工作有办公室、有方案、有总结,缺一项扣 3 分。

  4、审批事项涉及环境保护内容时,应按规定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批。

 20 审批建设项目未履行环保职责的,一个项目扣 10 分,未落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的,扣 10 分。

  5、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系统(单位)应制订本系统(单位)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镇综治办备案。

 10 无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不得分,未报镇综治办备案的扣 5 分。

  6、当本系统(单位)发生环境事故时,应按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镇政府报告,并全力协助调查处理,切实做好善后工作。

 10 未启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施救的扣 2 分,未及时上报镇政府的扣4 分,协助调查不力的扣 2 分,善后工作留有后患的扣 2 分。

  7、加强环保工作宣传,全年在县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环保稿件2 篇;每季度向县环委会办公室报送环保信息一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

 10 信息报送差 1 条扣 2 分,无县级以上报道扣 2 分,档案应包括:组织领导、岗位职责、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责任书、考核方案、会议记录、环保项目相关文件、工作总结等,每差一项扣 1 分。

  奖分项:受县级环保部门表彰的奖 2 分,市级奖 4 分,省级奖10 分,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环保工作稿件的奖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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