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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篇

发布时间: 2021-10-30 10:13:02

 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1 为贯彻落实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冬季城乡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和省领导批示指示,通过企业自查、行业抽查、聘请省燃气专家的办法集中力量开展全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各类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市冬季城乡燃气安全稳定供给。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排查燃气门站、气化站、储配站、加气站、管网等重要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对天然气门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应急调峰储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装站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检查安全风险辨识开展情况,安全风险防范规章制度分级管理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情况;对地下燃气管网设施排查,检查老旧管网安全防护情况,建筑物占压、与其它市政管网交叉、安全距离不够等问题处理情况,第三方施工管控措施落实和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等问题。尤其对这次暴雪冰冻灾害导致燃气管线设施损害情况进行排查情况。

 (二)排查液化石油气充装等环节安全情况。禁止报废钢瓶、超期未检钢瓶和非企业自有钢瓶充装使用;对瓶装液化气非居民用户的排查,检查使用环境条

 件,操作人员必要的安全常识、基本技能及处臵突发问题能力情况;防止不合格燃气燃具流向市场。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活动检查,了解燃气安全常识及开展情况。

 (三)排查商场、学校、医院、养老院、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重点居民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情况。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尤其是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空间以及餐饮场所、医院、学校、宾馆、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天然气管道、设施设备、燃气灶具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通风设备、燃气报警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坚决避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对城乡居民住宅、城乡结合部老旧平房、棚户区、出租房、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宿舍等区域燃气用户的排查,加密检查频次,加快设施改造,加强安全宣传。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群体瓶装液化气用户的检查提醒,及时协助更换阀门、软管等燃具灶具。认真排查用户室内燃气、炉火双火源同时使用,卧室、浴室与燃气用具安全区不隔离等问题。

 (四)排查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抢险力量等应急措施准备情况。检查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做到结合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并组织经常性演习演练。检查应急力量配备情况,要求企业抢险救援队伍,配备有充足的物资器材,能够对事故险情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检查应急机制建立情况,建立起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经过相应培训,能够协调处理突发事件。通管道燃气的乡镇,企业也要结合农村用气实际制定应急预案,配备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抢险救援车辆和相关设备。

 三、方法步骤 20xx 年 12 月上旬至 20xx 年 2 月下旬,住建局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将组成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对燃气企业、各类用户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 年 12 月中旬前,各燃气领域企业要根据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形成横向责任明确、纵向工作到底的责任机制。各燃气领域企业进行集中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 年 12 月中旬至 20xx 年 2 月上旬,按照企业自查、行业管理部门抽查的步骤,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工作闭环。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梳理总结阶段。20xx 年 2 月中下旬,各企业在加强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梳理整治行动情况,查找燃气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形成分析报告,做好下步“补短板”的准备工作。各企业要对本行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合力推动。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城乡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防止用户端发生燃气事故。

 (二)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作用,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及其行为,形成大抓排查整治的声势;结合入户排查加强用户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对特殊困难群体、农村燃气用户要采取接地气的方式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认真总结,加强整改。各燃气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拿出具体措施,集中整治。

 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 为深刻吸取燃气领域相关安全事故教训,加快推进城市安全建设,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成安委„20xx‟6 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完成率 100%,通过成都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控系统自查自报自改安全隐患率达 100%,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 95%,防雷设施检测合格率 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作业票”管理率100%,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管理台账建立率 100%。市级有关部门对本行业(本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底数清、情况明;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执法检查全覆盖,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 100%;实现域内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车辆、配送人员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域外液化石油气非法输入得到有效遏制;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企业层面。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编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规程,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经费投入、人

 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设备设施检测检验、特殊作业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组织开展全员、全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绘制安全风险分布图,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重点工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实现对安全生产隐患的闭环管理:

 1.管道企业(4 家)。重点排查治理城市输供气管网设施、管道管线老旧、破损、占压,城市门站、储配场站、调压站设施设备老化泄露等安全隐患。

 2.CNG(LNG)加气站(5 家)。重点排查治理储罐区、加气机及安全设施设备防静电装臵,特种设备、防雷设施设备检测检验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治加气车辆、载客加气、超压充装和超压储气、给不合格钢瓶加气、给非法经营户提供经营性气源、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违规行为。

 3.液化石油气储运企业(2 家)。重点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储罐、残液罐液位上下限报警装臵、压力上限报警装臵、气相管紧急切断装臵、储罐底部高压注水连接装臵缺失等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治不合格钢瓶进入流通领域、给非法经营户提供经营性气源、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液化石油气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4.城镇燃气商业用户。(1)液化石油气用户:辨识液化石油气瓶是否超过

 使用年限或到检验期而未检验,查看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标志是否合格,是否在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资质单位购买,是否存储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场所,是否直立放臵。使用的燃气具是否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是否在密闭空间使用;气瓶与燃气具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照管,残液是否有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单位)回收等。(2)天然气用户:使用天然气场所是否通风良好;燃气具是否安装烟道且连接严密,排烟口是否有效伸出室外;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使用场所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住人;用气完毕后是否关闭燃气阀门;天然气管道是否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改动、迁移;燃气软管是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燃气软管接头是否固定,软管长度是否不超过 2 米和不穿墙;天然气泄漏时,是否杜绝火源并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和关闭燃气具的开关和燃气表前的阀门;是否使用带熄火保护的安全型燃气具和长寿命软管(不锈钢波纹软管、新型铠装软管)。

 (二)监管层面。各镇(街道办)、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责任制,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燃气安全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燃气安全监管台账,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台账等;组织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绘制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布图;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工作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市域范围内液化石油气配送存在的突出问题;邀请燃气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全覆盖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充装、经营、运输(含管道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板报墙报、标语横幅等多种方式,加强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和燃气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关

 心、支持、参与燃气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三、责任分工 (一)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台账。建立健全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制,燃气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燃气安全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安全监管台账、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台账等,切实将本区域、本行业(本部门)燃气安全监管责任明确细化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头。„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政府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镇(街道办)‟ (二)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组织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组织、指导、督促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绘制本区域、本行业(本部门)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布图。„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办)‟ (三)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和“打非”工作。邀请燃气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全覆盖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充装、经营、运输(含管道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经营行为、不合格钢瓶进入流通领域、给非法经营户提供经营性气源、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等行为。„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办)‟

 (四)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针对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存在的问题,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统一配送车辆、统一配送标识。„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各镇(街道办)‟ 四、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 20xx 年 8 月 31 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 3 月 31 日)

 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目标、治理重点、治理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具体要求,并组织开展全覆盖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深入排查整改各自在燃气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系统性、基础性和根源性问题,建立健全燃气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三)执法检查阶段(7 月 1 日至 8 月 15 日)

 市政府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经科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邀请安全生产专家组成督查检查组,采用明察暗访、专项督查、不定时执法等形式,

 对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

 (四)巩固提高阶段(8 月 15 日至 8 月 31 日)

 市、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全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安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调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确定 1 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于 3 月 28 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所在部门和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报送市政府安办。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专项行动方案于 4 月 3 日前报市政府安办,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周五 17:00 前报送,工作总结和形成的制度性成果于 8 月 23 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办将对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强化问责追究。市政府安委会将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告诫。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存在的重

 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燃气安全责任事故。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要运用媒体、板报墙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知识。要公开曝光燃气安全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公布燃气安全非法违法违规问题有奖举报投诉电话。

 联系人:杨宝;电话:13219086085;邮箱:214433898@qq.com。

 附件:xx 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xx 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责任部门 治 理 任 务 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 进 度情况 内容 时限

 市应 急 局( 市 政府安办)

 1.牵头负责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专 项 行 动(以下简称燃气专项行动)。制 定 行 动 方制定燃气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全市整治动员 3 月 31日前

 汇总整治情况 每周一

 目标考核 年底

 案、开展市级层 面 动 员 部署、信息汇总、目标考核等工作 2.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台账 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安全监管台账;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台账 6 月 30日前

 3. 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 组织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组织、指导、督促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6 月 30日前

 4. 开展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和“打非”工作 邀请燃气安全生产专家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生产、充装、经营、运输(含管道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8 月 底前

 5. 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 会同市经科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城管局)借鉴学习北京、杭州等城市先进做法,统一配送车辆、配送标识,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 8 月 底前

 市经 科 信局 1.部署燃气经营企业全面开展专项行动 部署、动员 3 月 31日前

 2. 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台账 建立健全燃气经营企业(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制,燃气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燃气安全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台账、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台账等 6 月 30日前

 3.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督促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全员、全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绘制安全风险分布图,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6 月 30日前

 机制 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4.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和“打非”工作 邀请燃气安全生产专家对燃气经营、储存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经营行为 8 月 25日前

 5. 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 协调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城管局)、市应急局借鉴学习北京、杭州等城市先进做法,统一配送车辆、配送标识,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 8 月 底前

 市市 场 监管局 1.部署燃气燃气充装企业(单位)全面开展专项行动 部署、动员 3 月 31日前

 2.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台账 建立健全燃气充装企业(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制,燃气安全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燃气充6 月 30日前

 装企业安全监管台账、燃气充装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台账等 3.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 组织燃气充装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组织、指导、督促燃气充装企业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绘制燃气充装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布图 6 月 30日前

 4.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和“打非”工作 邀请燃气安全生产专家重点对充装站的钢瓶充装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充装、使用钢瓶等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无照经营燃气、无证照经营餐饮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掺混二甲醚等不合格液化气的违法行为 8 月 25日前

 市交 通 运输局 1.部署燃气运输企业全面开展专项行动 部署、动员 3 月 31日前

 2. 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建立健全燃气运输企业(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制,燃气安全6 月 30日前

 管制度台账 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燃气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台账、燃气运输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台账等 3.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 组织燃气运输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组织、指导、督促燃气运输企业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6 月 30日前

 4.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和“打非”工作 邀请燃气安全生产专家对燃气运输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非法从事燃气运输行为 8 月 25日前

 5. 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 会同市经科信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借鉴学习北京、杭州等城市先进做法,统一配送车辆、配送标识,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 8 月 底前

 市商务局 1.部署燃气使用企业全部署、动员 3 月 31日前

 面开展专项行动 2. 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台账 建立健全燃气使用企业(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制,燃气安全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燃气使用企业安全监管台账、燃气使用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台账等 6 月 30日前

 3.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 组织燃气使用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组织、指导、督促燃气使用企业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绘制燃气使用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布图 6 月 30日前

 市公安局 1.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台账 建立健全燃气燃气安全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燃气运输环节安全执法检查台账等 6 月 30日前

 2.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和“打非”工作 依法查处违规储存、倒灌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给非法经营户提供经营性气源、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严格危险化学品运长 期 坚持

 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等人员资质的审查;加强路检路查,严厉查处 7 座以上面包车非法运输问题 3. 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 会同市经科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借鉴学习北京、杭州等城市先进做法,统一配送车辆、配送标识,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 8 月 底前

 市综 合 执法局(市城管局)

 1.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和“打非”工作 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在液化石油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 长 期 坚持

 2.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 会同市经科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借鉴学习北京、杭州等城市先进做法,统一配送车辆、配送标识,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 8 月 底前

 各镇 ( 街按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制定方案、开展全覆盖部署动员,扎实开展隐患治理 与 市 上保持同步

 道)

 展本辖区燃气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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