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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例文2020

发布时间: 2021-11-03 09:33:54

 1 2021 年 “3.15”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范文五篇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 3 月 15 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 1983 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也成为了一些商家促销的活动。仅供参考

 2021 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范文(1)

  活动时间:3 月 10 日—15 日

  活动主题:情系 3.15 爱心连万家

  活动地点:购物广场业态、综合超市

  副 题:关注 3.15 投诉有理更有礼

  活动内容:

  一、超市“五优”郑重承诺

  1、 优雅的购物环境:布置各大卖场,营造热闹的卖场气氛和环境。

  2、 优质的商品质量:活动期间,凡在卖场内找到过期商品以及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均可获得小礼品一份。

  3、 优异的服务品质:

 3.15 当日,凡到超市购物的顾客均可到服务台领取一份“服务质量有奖调查活动”表,填好后交回,即可获得佳用“好口杯”一个。

  4、 优价的特卖活动:活动期间,推出一批特卖商品(确保质量和品质),超低价促销。

 5、 优厚的促销内容:推出一批百货和小食品进行买 3 送 1 活动。

  二.、超市诚信——与您互动消费者权益日.

  1、 消法咨询:

 3 月 15 日上午,由市消费者协会在第一购物广场门前设立咨询台,向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并现场接受和处理维权投诉。

  2、 请您监督:提前招募消费者代表 50 名, 3 月 15 日下午在第一购物广场门前举行授权仪式,聘请他们为佳用公司的监督员,负责佳用各超市的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定期给公司提出各种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所提建议的采用价值高低,佳用为其提供价值 20 —— 100 元不等的纪念品。

  三、真情回馈消费者

  1、 您的新衣 我的心意

  ①“告别冬天”服饰特卖:凡一次性购买所有特价冬季休闲服装、西装、风衣、羽绒服、羊绒衫满 80 元均可获赠价值 10 元左右的手套一双或精美纱巾一条;满 120 元获赠价值 30 元左右的棉拖鞋一双或围巾一条;满 160 元获赠价值 50 元的保暖内衣一套。(多买多送,送完为止)

  ②“走进春天”新品热卖:凡一次性购买各品牌新品春装、休闲服饰、鞋类满 120 元均可获赠价值 10 元的礼品一份;满 180 元获赠价值 20 元的礼品一份;满 220 元获赠价值 30 元的礼品一份。(多买多送,送完为止)

 ③童装展示发布:在时代店组织儿童时装表演,进行精品童装秀,尽显童真童趣,促进销售。

  凡购买模特身上的童装,均可获赠精美风筝一只;购买别的童装也可获得精美礼品一份。(多买多送,送完为止)

 2、 鸡年有好味 养好您的胃

  ①食品区:一批休闲小食品惊爆价促销。

 ②生鲜区:⑴凡一次性购买生鲜满 20 元均可获赠鲜鸡蛋 3 只。(多买多送)

  ⑵限时特价水果 1 元 1 斤。( 3.15 当天早上 9 :

 00 —— 10 :

 00 、下午 3 :

 00 —— 4 :

 00 、晚上 8 :

 00 —— 9 :

 00 ;每人限买 2 斤)

  四、特别企划:情涌柳北超市——购物淘金在柳北 来柳北超市,获幸运之奖:

 3.15 当天,在超市内不同的地方放置 10 套加盖佳用印章的电脑打印字(佳用诚信 购物放心),如能找齐一套,即可到服务台换取价值 50 元的奖品一份。(每人限找一套)

 活动配合:

 商品行政部安排促销活动细则 采购中心组织产品及联系供应商品安排促销活动 营运部实施活动计划 企划中心制定方案及实施广告项目 广告支持:

  1、 柳州广播电视报( 1 期)

  2、 柳州日报、晚报中缝( 3 期 提前 2 天发布)

  3、 店内 pop 2021 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范文(2)

  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把今年的 3.15纪念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使纪念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突出“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主线,以宣传消费政策、提供消费咨询、引导科学消费、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消费维权为重点,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成立“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的纪念活动。

  组 长:林志斌

  副组长:李 军

  成 员:各工商所长消协分会长,市局各直属机构、股、室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长市消协,徐志宏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xxx

  三、活动内容

  精心组织,突出主题,开展十项活动,使我市 3.15 纪念活动丰富多彩。

  一召开天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七次政府办公会议暨消协三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聘请名誉会长、增补和选举常务理事等,研究部署我市 x 年 3.15 纪念活动的开展。

  二举办 x 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新闻发布会。宣传中消协 x 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消费与安全”,向社会公布我市 3.15 纪念活动方案,发布 x 年度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投诉热点。

  三开展诚信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对获得滁州市 x—x 年度诚信单位的企业进行表彰。

  四开展消费约谈、通报活动。分别召开家电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投诉分析通报会。邀请 x 年被投诉较多的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将投诉热点、处理情况向企业通报,促进企业强化自律意识,积极做好整改,主动维权。

 五开展法律宣传“五进”活动。即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

  六开展红盾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举办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由市场规范管理局组织实施

  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将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作为检测重点,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八开展汽车品牌服务调查评议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汽车企业和汽车销售商的用户意识和服务意识。

  九举办大型街头宣传活动暨元旦春节打假专项行动成果展。3月 15 日市区与镇街联动,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大型企业参加。在天长老市政府广场繁华地段设置主会场,在商场、企业、社区、农村乡镇设立分会场。邀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亲临现场,视察指导。

  十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于 3 月 15 日当天,ji 中销毁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协要把 3.15 纪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畅通工商、消协等部门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维权合力。

  二要结合当地实际,形成特色。既要热烈隆重,突出重点,又要广泛参与,注重成效。做到“五个结合”即:宣传消法与宣传年主题相结合、城市的消费升级换代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农村与

 “红盾护农”相结合、城乡形式与内容相结合、上下声势与效果相结合。

  三要积极争取大众传媒的舆论支持。大造舆论声势,优化消费环境,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宣传年主题,曝光典型案例,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要制定活动方案,保证活动圆满完成。各工商所、消协分会要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期间,特色活动、典型案例等要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宣传,扩大影响。

  五认真及时作好总结。请各单位认真做好 3.15 活动总结,于 3月 17 日前将 3.15 活动总结、统计报表、图片资料等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上报天长市消协。

  市消协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xxx 2021 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范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局提出的尽职责、强服务、促发展的总体要求,有效提高质量技监部门服务科学发展、“四个确保”的水平,紧紧围绕“优化市场环境,抗击金融危机;密切关注民生,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服务 xx,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等重点,宣传质量技监法律法规,强化市民质量意识,促进质量整体水平持续提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绿色青浦、和谐青浦尽心尽责。

  一、活动主题

  消费与发展

  二、具体安排

 ⑴3 月上旬,在沈巷社区举行手机现场咨询服务活动,邀请有关检测专家赴现场接受咨询;(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科、质量监督科)

  ⑵3 月中下旬,召开名牌工作研讨会;(牵头部门:质量监督科、质量协会)

  ⑶4 月上旬起,组织市民参观市第二十机动车检测站、上海市机动车检测中心;(牵头部门:质量监督科)

  ⑷3 月,结合后处理工作,深入企业专题调研,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牵头部门:质量监督科)

  ⑸3 月中旬,组织开展农资专项打假活动,严厉查处违法案件,重点检查化肥、农用薄膜等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科、标准化科)

  ⑹3 月,对辖区内各建筑工地使用的热轧带肋钢筋、铝合金门窗、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等建材产品开展执法检查;(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科)

  ⑺3 月 12—16 日,在华新镇集贸市场、社区开展电子秤反作弊宣传活动;(牵头部门:计量科)

  ⑻3 月 1—20 日,对集贸市场、卖场超市、青浦区各医院的计量器具、电子秤、医院计量管理情况开展检查;(牵头部门:计量科)

  ⑼3 月 1—20 日,启动建设节能咨询服务平台,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开展检查;(牵头部门:计量科、质量协会)

  ⑽3 月,在各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及安全大检查;(牵头部门:特种设备监察科)

 ⑾3 月 15 日,展播《特种设备安全警示片》;(牵头部门:特种设备监察科)

  ⑿围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普及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知识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咨询活动;(牵头部门:食品科、食品所)

  ⒀3 月起,结合“百千万”工程的要求,继续开展外来进城务工青年综合培训以及组织市民巡访优秀食品生产企业;(牵头部门:食品科)

  ⒁3 月,开展标准进乡村、进社区试点活动,在农村便利店、农资供应点等发放宣传资料;(牵头部门:标准化科)

  ⒂3 月,开展标准化人员岗位培训班,积极推动标准化工程师培训;(牵头部门:标准化科)

  ⒃3 月,举办农业标准化知识竞赛活动。(牵头部门:标准化科、质量协会)

  三、活动要求

  1、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做好“3.15”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丰富和创新“3.15”活动的内容和载体,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牵头和协调工作,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着力推进质量兴区、名牌战略、加强食品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尤其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

  3、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3.15”活动,引导消费,进一步唤醒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为质量技监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理解,参与营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2021 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 活动,弘扬 3·15 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 3·15 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 20x 年 3 月 15 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 20x 年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 3 月 15 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 3 月 11 日—3 月 15 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 20x 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 20x 年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 3·15 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 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2021 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个年主题年开展研讨、座谈等系列活动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参加,通过举办系列主题论坛、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按照“依法治国”理念,动员和

 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系列活动

  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的“六进”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举办区投诉举报中心开放日、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开放日、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开放日等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维护消费安全的良好气氛。

  四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系列活动

  四个“你我”活动即:“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通过参与餐桌消费安全百日会战执法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执法维权行动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五开展消费体验系列活动

  余杭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到商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商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等系列消费体验活动。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开展媒体互动、公众展示活动

  区消保委将在新闻媒体上以开辟专栏的形式,宣传省市区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介绍企业的消费维权做法与经验;同时每季在媒体曝光消费投诉前十位的企业。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环境优化。

  七开展 3.15 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在 3 月 15 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以“百所服务百姓”为主题,在全区设立 13 个宣传咨询服务点。主会场设在临平人民广场,分会场设在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届时,各个宣传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并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

  “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运用这一网络平台发布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制作一批公益

 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协微信公众平台、“余杭区消保委 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 2016 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九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从而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组织 3.15 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2016 年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 2016 年 3.15 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表彰“第七届余杭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201X 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站”、“201X 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员”;向社会公布 201X 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201X 年余杭区产品质量报告,201X 年余杭区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三、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围绕消费维权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 3 月 17 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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