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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存在问题(通用6篇)

发布时间: 2022-05-09 09:50:06

《存在》是由汪峰作词、作曲并演唱的一首歌曲。该曲于2011年10月17日单曲首发,后收录在汪峰发行的专辑《生无所求》中。2012年1月19日,该曲获得2011年度北京流行音乐典礼年度金曲的奖项,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存在问题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存在问题6篇

第一篇: 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存在问题

当前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是一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共同推进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而基层法治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法治的成败,基层政府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管理职责,直面广大群众,直面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市、县、乡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变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如何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国在基层的有力推进显得尤为重要。
  一、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 “九层之台,始于垒土”,任何工作一旦脱离基层,就容易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基层组织是否坚强有力,基层干部是否身先示范,基层工作是否创新有效,直接影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基层法治是一个系统,在这一系统中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要素,目前,在基层法治建设这个系统工程中诸多要素都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法治建设顺利进行。
  (一)公民法律素质有待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一个内涵丰富的综合性概念,涉及公民的法律信仰、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法律情感、法律认同、法律心态、法律习惯、法律行为、法律价值判断等方面。它不仅包含知法、守法、用法等法律意识,还包括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造成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经过了漫长的人治时期,人们的思想很难立刻转变为法治观念。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目前处于改革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正在不断完善,一些体制、利益方面的关系还不够协调,导致社会上新问题和新矛盾不断涌现,进而影响到人们对法律的评价,降低了公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和依赖性。公民的法律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和成效,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家族观念、习惯观念盛行,很多群众会把法治与道德、习惯截然地对立,认为法治是对习惯的约束,是对习惯的颠覆,有了这种观点,势必存在抵触情绪,有碍于法治建设。基层部分人群法治观念淡薄,有的人在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有些基层百姓法律知识贫乏、诚信缺失、行为失当,导致各种违法犯罪产生。
  (二)立法、司法解释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律制度是基层法治系统中的关键和核心, 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基层法治系统正常运转的前提,立法的健全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法的贯彻、执行、遵守、适用、关系到法的实现和实效, 直接影响到法治的进程。立法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置是否科学、行使程序是否公正以及运行是否和谐顺利,都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治的稳定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立法决策和制定过程通常表现为由上而下,过多体现党政组织和上级意志,与主权在民的立法民主精神相违背,在立法决策方面,需要制定什么法律、何时制定、具体由哪一个部门来负责,往往都由党政组织决定。在立法起草之前的协商阶段,党也会发挥很大的作用,无论法律,还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制定过程都过多体现了中央和上级的意志,广大人民群众无法直接向全国人大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提出立法议案,这直接违背了立法的民主精神。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社会关系亟待调整,人们对规则的需求日益增加,立法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速度较快,但部分法律质量不高,效果不佳。一些法律、法规的逻辑结构不严密,条文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基层立法是不健全、不完善的。例如:对于处罚责任追究方面存在解释不完善的问题,如惩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司法解释中,里面一系列条款都根据对环境造成的直接损失追究相关刑事责任,但环境伤害是一个长期的伤害过程,损失都是间接的,没有办法来判断直接损失是什么,因此这种司法解释有了,却不起作用。不同法律间在处罚条款设立上也缺乏统一的遵循思想和原则,即使部分法律修改了,其严肃性和作用仍旧体现不出来,导致违法事件频现。
  (三)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是现阶段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过程中最主要的内容和环节之一。司法、执法是法治的关键, 没有严格的司法、执法, 法律规定就是一纸空文, 法治就不能实现。在基层, 司法、执法也存在种种问题,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依然存在,造成法治化进程缓慢,与社会预期相比,行政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一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尽管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但一些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状况仍然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行政处罚法》详细规定了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建立了从立案、调查、做出处罚决定和制作处罚决定书等一系列程序。但 “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表明执法身份,在行政执法中,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没有按规范的法律程序进行执法办案,随意性大,有时把对违法当事人的处罚当作执法,重罚轻管;
二是执法观念错位,服务意识淡薄。一些执法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不从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出发,简单的认为“管理就是处罚、执法就是打压”,有的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执法态度生硬,随心所欲,另一方面服务意识淡薄。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所有的材料,致使当事人跑冤枉路。三是行政执法监督乏力,实施法治不够彻底。目前,政府执法的监督,在现实中,“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很大程度上是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监督,在实践中,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干预太大,因而导致一部分法律带有明显行政部门利益的色彩,使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可行性受到影响。另外,由于基层执法机关财政权、人事权都掌握在党政部门手中,司法机关相对独立性程度较低,抗干扰能力较差。地方执法机关对地方党、政府的依附性导致执法权的地方化。特别是基层执法机关的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党委和政府, 行政化趋势严重, 缺乏相应的物质基础,由于过分强调党委绝对领导和行政上的绝对服从, 也导致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领导经常以言代法, 以权代法, 以党代法, 干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
执法人员素质偏低, 法制观念淡薄,个别执法者方式简单粗暴,有的甚至吃、拿、卡、要,收受贿赂;
办“关系案、人情案”,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四)法治建设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法治环境的好坏,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因素。一方面,过去的二十多年各级地方政府几乎把注意力全都聚焦在经济发展的速度上,而忽视了发展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比例的统一协调。经过长期的日积月累潜藏在经济高速发展下的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多,社会矛盾纠纷的主体、案件的形式、潜在的问题越来越趋于复杂化,上访行为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普法宣传还未真正深入民心,虽然在一个封建专制思想影响较深的国度,进行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声势浩大、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补课”活动,但普法内容缺乏分门别类,群众兴趣不高,社会群体对法律需求存在多层次性,死板、晦涩的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一般情况下难以适合多数公民的需求。普法工作缺乏针对性,导致群众对普法的热情有所降低,基层政府在具体工作中直接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接触,避免不了产生各种矛盾;
一些政府和部门官员缺乏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应有意识,加上对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不够,法律知识有限,在行政执法中主观武断、简单粗暴,在政策制定中为部门利益争权夺利;
国家赔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各种行政救济与纠纷的责任大部分直接由基层政府来承担;
在基层, 打架斗殴、盗窃、赌博、虐待老人、家庭暴力以及一些杀人、抢劫、强奸、等违法犯罪时常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具体措施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类社会矛盾叠加,经济形势错综复。面对一些法律制度尚待完善、法律权威还未真正确立的社会现实,强化法治观念,并注重从基层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而紧迫的现实意义。作为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终端执行者,基层是法治中国建设整体推进的基础环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基层法治建设既包括法律制度贯彻执行和落实的内容,又包括实践探索、经验总结和提升的内容,从基层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既能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又有助于促进地方创新和开展法治实践。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就必须采取有效对策, 通过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大力普法,建立起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一)加强普法教育培育公民现代法治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守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责任,是培养公民树立正确法治观的基础工程。目的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积极履行公民应尽义务并懂得运用法律维权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不断提高全体社会成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一是要创新弘扬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机制。要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结合“六五”普法工作,通过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挖掘和宣传典型事迹等形式大力抓好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各级要创新运用各类有效媒体,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看待社会利益关系和分配差距的客观性,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局部和整体、眼前和长远利益关系,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既符合法律又合乎道德要求。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倡导和谐社会理念,弘扬“以和为贵,和气生财”、“远亲不如近邻”、“重义轻利、礼尚往来”等传统文明礼仪,并一以贯之,长期宣传。二是要突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领导干部不仅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角,而且还对培育公众法律信仰具有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引领作用。必须从法律和制度上对各级国家权力的实际掌握者加以有效制约与控制,必须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教育和约束领导干部既要用手中的权力履行政治责任,更要履行好法治责任,让这个“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践行法律优先、法律保留、职权法定、行政适当、正当程序等行政法治原则。提升当地党政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通过签订责任书、诫勉谈话、巡视等方式,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三是要突出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推动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要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要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发挥法治文化培育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要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利用大众传媒、固定阵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加强法治文化传播。
  (二) 严格依法规范基层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被普遍认为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大亮点。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宪法法律权威,以法律的有效实施和群众合法诉求的有效解决为基准,必须在坚持合法执法的基础上,坚持人性化执法,合理执法、面对弱势群体的执法时,更应当提倡温情执法,把管理与扶持结合起来,把执法与服务结合起来,即既要满腔热情地为其服务,又要严格依法贯彻法律规定,提供生产经营信息,尽力给予行政指导,协调市场竞争资源,严格依法规范基层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要秉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行政执法理念,杜绝粗暴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在上岗执法时,除了依法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外,还应当使用行业规定的文明用语和手势,配有统一制服的行政执法人员还必须穿着统一的制服,佩戴统一的标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坚持说理式执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并答复;
对当事人的意见应当充分听取,并向其说通情理,防范和化解行政执法争议,促进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和谐和社会稳定。建立提示执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要端正行政执法目的,建立以教育、纠正为目的的提示执法制度。必须切实纠正执法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程序不当、定性不准;
必须切实纠正执法的任意性与随意性;必须切实纠正对待行政相对人的不文明、不诚信等现象;严格依法规范基层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规范行政处罚执法资格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效率、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三)加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制度建设。加强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改变当下法治政府建设主要通过政府系统内自上而下推动的现状,通过加强司法监督、人大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功能等方式,形成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外部压力。一是要切实解决监督部门地位偏低、权力不足、权威性差的问题;
二是要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制度,包括调查取证制度、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回避制度、时效制度、审查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行政救济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群众评议制度等;
三是进一步推行行政公开,及时公布政务信息,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通过报刊、杂志、电台、电视等舆论工具对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进行有效地监督。并不断推进法律和法规的立、改、废, 保持法律的连续性、适应性;要及时对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以研究, 明确权限,废除一切同宪法和法律相违背的村规民俗、土政策土法规,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制约, 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自觉抵制腐败和违法乱纪行为,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构, 增强监督人员素质,为基层法治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强化系统管控,着力构建综合治理机制。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诱发原因、表现形式和群众诉求不尽相同,发生初期往往是小诉求、小矛盾,如得不到及时解决可逐步演化而加剧冲突。预防和化解工作不能简单地靠“堵”和“救”,必须确立系统管控的理念,从了解民情民意、实施精细管理、维稳日常指导、社会各方参与和加强群众工作等多方面入手,实施综合治理,实现“疏”和“导”的统一。一是落实维稳日常指导制度。维稳工作必须从日常指导做起,常抓不懈。党政领导干部要利用互联网、热线电话、领导接访日等民意反馈通道,经常直接了解社情民意、群众诉求,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要坚持定期下访制度,每月到联系村居、企业进行上门走访,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要做好维稳日常指导工作,结合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指导基层边排查边化解,将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即时上报、及时化解;
对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确定责任人限期办理、限时答复。二是形成社会各方参与合力。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工作,离不开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参与。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介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代表相关群体反映诉求、与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商调解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纽带作用,反映诉求、维护权益、提供服务,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方式,积极探索社会服务项目化运作。要支持和推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扩大服务对象,将非公有企业单位、新居民列入重点服务和帮扶行列。三是提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领导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必须加强各级党政领导能力建设。首先,要着力提高为民执政能力。党政领导要时刻心系群众,一切公共政策、公共决策和工作举措的出台,都要对照是否符合群众的意愿、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利于当地群众的长远利益。其次,要着力提高系统管控能力。党政领导必须把握从“前”抓起、以防为“本”, 从“底”抓起、以调为“堤”, 从“小”抓起、以畅为“要”的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工作方法,在健全源头预防机制、夯实三级调解平台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上下真功夫,在提高民生保障、完善调解网络、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关心困难群众上出实招。第三,要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党政领导应充分认识到,群众工作能力实际也就是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能力。要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宣传、发动和组织群众的能力。在坚持领导干部(挂钩驻点)联系群众制度基础上,突出重心下移、强基固本,建立健全群众工作和群众评价制度。
  (五)努力营造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法治环境。一个地区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加强民主文明建设提升地区竞争力需要一个廉政诚信的政府和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这些都得要靠良好的法治环境去保障。法治政府的建设是依法治国系统工程中的核心工程,还需要与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执政党的依法执政和全社会公民的守法意识相互配合,相互作用。立法机关的科学立法和纲性监督是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前提,执政党的依法执政是关键,全社会公民的守法意识是奠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基础,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保障,因此,在推进政府行政权法治化的过程中,必须同时营造立法权法治化,执政权法治化,司法权法治化和全社会法治理念的建设。一是拓宽了解社情民意渠道。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做什么。因此,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广泛倾听民声,大力开展“进村入企达户到点”走访活动,不断加强政府部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要及时疏导民意,认真落实窗口单位首问代办责任制,对群众的问题及时解答,对群众的要求及时回应,对群众的不满及时安抚。要认真解决民需,在完善村(居)民自治、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的同时,努力提升社区平台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全天候的生活类、咨询类、事务类、电子商务类、企业服务类等多项服务。二是推行柔性网格精细管理。各级应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人文关怀,以善治为目标,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要深化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之间形成积极有效的合作关系。要将市场、住宅、商铺等全部纳入服务管理范畴,为群众提供政治参与、精神文化、生活交往等方面的关怀,做到“每一片土地都有人精心管理,每一户人家都有人贴心服务”。三是要加强经济建设,夯实法治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治建设离不开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离不开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要严格界定 “国家建设”与“公共利益”的区别,进一步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政绩指标与群众权益、上级指示与法治原则、权力行使与法纪约束的关系等问题。同时,健全完善基层法律制度,及时对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以研究,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篇: 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存在问题

基层反映当前基层志愿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今天,的为大家了一篇关于《:当前基层志愿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志愿服务工作对推进城市整体建设,提升全社会文明指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志愿服务工作已经成为基层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是在推进志愿服务工作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居民自主参与意识不强。志愿服务主要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任务开展,有着强烈的行政色彩因素,没有唤起和汇聚民间资源和社会力量,欠缺富有活力的民间志愿者组织,导致居民对志愿服务意识淡薄,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是志愿服务的实效性不强。由于志愿者自身素质参差不齐,除了、等少数几个系统的志愿者因为职业关系具备一定的专业服务技能外,大多数的志愿者更多还是从事的比较简单的、缺乏一定专业技术含量的“大众性”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服务效果不理想。

三是志愿服务机制不够健全。大部分志愿服务组织仅能完成志愿者的统一注册,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培训机制、激励机制、项目机制、档案管理等,导致志愿服务团队管理不足、凝聚力不够强、组织机构分工不够细,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对策建议

???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志愿服务氛围。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尤其是公共媒体和网络,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加强志愿服务文化建设,宣传报道本地的志愿服务工作和志愿服务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引导人们尊重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舆论氛围。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志愿服务质量。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依托行业协会和基层宣传教育阵地,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把志愿者初次培训、阶段性培训和临时性技能培训结合起来,重视志愿者骨干的培养,跟踪掌握志愿者接受培训、参加服务的情况,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和服务任务,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活动项目的有效衔接。

三是健全机制,强化志愿服务保障。建立和完善志愿者认定、考核、激励、表彰等制度,积极探索和研究注册志愿者网络招募和管理新方法,建立志愿服务资金募集、投入保障和优秀志愿者奖励机制,为志愿服务工作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内容仅供参考

第三篇: 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存在问题

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工作

调研报告

根据区民政局有关要求,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工作调研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民政工作汇报如下:

1、办事处民政办岗位职责是:组织优抚、双拥工作;残疾人工作;救济救灾工作;做好低保救济工作等。具体如下:
1、按时发放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义务兵优待金。
2、抓好城乡“低保”的申请、调查、审核工作。
3、切实做好灾情的申报、调查、核实工作。
4、做好困难救助工作。
5、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
6、及时发放救灾款、物。
7、规范民政业务档案的管理。
8、做好民政事业的其他工作。

2、目前办事处民政所有实体大厅1间,服务窗口1个,工作人员2名,在编1人,无上级拨款工作经费,下辖5个社区配备民政工作协理员5名,负责社区民政工作。

各设1个服务站点、开设服务窗口1个,开展业务包括:低保申请、老年证办理、救助申请、救济救灾、优抚、双拥等。

3、在“互联网+民政”上,探索新模式,特别是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工作上,创新模式,完善政策,夯实基础,引导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机构,开辟网络教室,实现智能化养老,探索了新路子,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个性化,多层次,多种类型的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截止目前,共筹措融合社会资金1132万元,建成1所养老院,1所老年大学,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志俊颈肩腰腿痛医院、家事调解中心、党员家风教育中心等服务机构,从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达350余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覆盖10万余人(覆盖全市)。依托市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街道积极对接河南安泰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融合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养老院、嘉乐园老年大学等社会组织和社区文化娱乐场所,筹备开启“智慧健康养老”嵌入式模式,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工作打头阵做贡献。

4、辖区有敬老院数量1所,工作人员29人,服务总人数40人,其中失能人员25人,半失能人员15人。2017年经费投入36万元,2017年设施设备建设经费投入22万元。

第四篇: 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存在问题

基层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作者:任庆军
来源:《企业文化》2020年第30期

        摘要: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很快的发展,与此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为了实现创新发展目标,做好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实施的过程中,党建工作者需要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有效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和相关政策,充分认识到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重要作用,立足于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进行有效整改,以此构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新格局。本文对基层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措施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基层党支部;建设;问题;措施

        在新的局势下,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加快改革进程,需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并且,要注意党员之间的思想统一。在基层党支部建设中,相关人员要在改革措施方面取得突破,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对企业职工进行正确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保证企业顺利转型。不过,企业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也要密切联系基层党支部,对党建工作进行深入探索,把握发展时机,有效应对各方面困难,进而采用新的工作思路,实现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新发展。

        一、基层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功能地位相对弱化,未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对于基层党组织来说,其发挥着政治核心作用,不仅要引领政治,也要为服务群众,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在企业改革的不断推进下,特别是在改制、股权转让的环境下,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地位逐渐弱化,甚至处于边缘化。有些基层党支部未能够精确定位自身的地位和作用,各项工作也比较拘束,面对一些重大决策等,往往表现得底气不足,逐渐丧失话语权。不仅如此,对职工群众思想工作进行开展时,职工反映的问题未能有效解决,进而弱化了党支部在职工心中的威信。另外,在企业改制、人员分流以及机构精简下,党组织以及党务工作人员很容易被裁减,党务工作人员比较少,这就党务干部“业余化、兼职化”。

第五篇: 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存在问题

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文/张绍廉

【摘 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全省医疗服务的网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存在的问题(一)基层医疗机构投入严重不足。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配置数量少,更新慢、老化或损坏问题比较普遍。(二)管理运行体制机制严重滞后。部分县对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绩效管理激励效应不明显,严重挫伤基层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期刊名称】《乡音》

【年(卷),期】2018(000)010

【总页数】1

【关键词】医疗服务; 乡村建设; 服务能力; 基层医疗机构; 健康; 医疗卫生机构; 绩效管理; 乡镇卫生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全省医疗服务的网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医疗机构投入严重不足。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配置数量少,更新慢、老化或损坏问题比较普遍。

(二)管理运行体制机制严重滞后。部分县对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绩效管理激励效应不明显,严重挫伤基层医生的工作积极性。一些价格低廉、疗效明显的常用药品由于生产企业利润低,出现供应不及时问题比较普遍,村卫生室经常出现药品不全、药量不够问题。

(三)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短缺。乡镇卫生院对大学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吸引力有限,普遍存在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现象。村医的年龄和知识结构老化问题严重,人员补充途径窄,断层现象较为突出。

(四)医保报销政策倾斜力度不够。多数县对乡镇卫生院的次均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进行了限制,乡镇卫生院将本可处理的常见病的病人上转至上级医院治疗,加剧了大医院病人拥堵和群众看病难问题,也加速了医疗费用的增长。按照医保部门规定,医保报销资金先由乡镇卫生院垫付,再跟医保中心统一结算。一些县结算周期过长,有的甚至超过一年,拉长了乡镇卫生院的债务链条,甚至出现职工工资发放困难问题。医保政策对乡村两级基本用药限制过多,部分常用药没有列入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目录,导致基层在对普通病、常见病的治疗中无药可用,造成病源流失,分级诊疗制度难以落实。

第六篇: 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存在问题

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是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对于提高农民科学技术水平和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当前农技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诸如农技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着体系的健康发展。现以重庆市巴南区为例,就如何加强农技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如下思考。

一、巴南区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巴南区现有个镇街,196个村,2067个合作社,全区2008年总人口87.7万,其中,农业人口59.2万,是典型的农业大区。

原巴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已撤销,现区级种植业服务机构只有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种子站、经作站、果树站等。各镇街设有一个农服中心,即22个镇级农技服务机构,属双重管理,以镇街为主。在岗农技人287人,区,镇街227,有技术干部180人,占62.7%,行政干部84人,占29.3%,工人23人,占8%。从学历结构来看,科51人,占17.6%,专科人,占51.7%,中专42人,占14.5%,高中及以下47人,占16.2%。从职称结构来看,高级农艺师以上的22人,占11.5%,中级农艺师44人,占22.9%,助理农艺师84人,占43.8%,技术员及其他人员42人,占21.8%。

二、农技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1.农技服务队伍不稳定一是农技人员在编不在岗。长期以来,有的镇街将农技人员实行包村负责,承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其它工作,而不能正常开展本职业务工作,从而大大削减了农技服务力度。二是随意安排非专业人员从事专业指导工作,非专技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37%。

2.基层农技服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科技人员难以继续深造。全区农技部门本科以上学历51人,仅占17.6%,专科150人,占51.7%,其中还有部分是非农业专业文凭。近几年来,全区农技服务机构由于编制和经费等方面的原因,没有吸纳正规农业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力量,而且一些农技骨干长期没有机会参加培训,知识老化,思路不宽,只懂粮油作物生产。缺少具有特色作物、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及营销示范推广技能的科技人员,缺乏懂市场、会经营、能管理、直接参与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复合型、综合性的农业科技人才,适应不了当前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更难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都市农业发展的需要。

3.基础设施滞后全区22个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目前还有部分是用的七十年代的办公用房和住房,因年久失修,农技人员连起码的办公条件都不能满足,更谈不上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仪器。

4.推广经费紧缺经费紧缺是全区农技服务部门自上而下普遍存在的问题。财政投入的资金远达不到《推广法》规定的比例要求。区镇两级财政财力普遍紧张,除工资外,几乎没有给农技服务机构预算试验、示范、推广经费,业务工作开展主要靠上级主管部门从其它项目上支持解决,工作运转十分艰难。由于经费紧张,待遇低,工作又比较辛苦,使得部分农技人员思想不稳,情绪不高,严重影响了基层农技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农技服务事业的发展。三、加强农技服务体系建

设的相关对策要改善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现状,稳定和壮大农技服务伍,促进推广事业新的展,必须一手抓机构一手抓机制创新,在稳定中求创新,在创新中谋发展。

(1)加大资金投入应将农技服务经费和知识更新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保障农技服务事业的顺利开展。首先用于改善办公条件,加大基层农业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其次用于解决好农技人员工资待遇问题,从事公益职能的农技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保障,及时兑现绩效工资。三是用于加大对农技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农技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2)加强农技服务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大基层在职农技人员的培训力度,每年应制定具体的业务培训计划,落实相应的培训经费,加快农技人员的知识更新。二是要重视中、青年人才的培养,要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他们承担农业科技项目,使他们在科技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三是要加快农技队伍后备人才的培养,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业人才需求形势,提升农业教育层次,培养高学历的人才。四是要完善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不断提高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设立专项资金,对基层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培训,通过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法,以提高人员素质为目标,为基层人员提供培训、交流、学习的机会和平台。

(3)强化体系服务功能一是要按照优化重组资源展队伍,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功能的基本思路,积极探索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新途径,力争形成区有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镇街有农业服务中心、村级设专兼职农技员的组织网络体系。二要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农村科技特派员示范工程有机结合,不断培育壮大农技服务队伍,切实增强农技服务体系的服务功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推广队伍。人员的进、管、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权限办理。三是完善考评制度,在考评中要将工作量和业绩细化、量化,将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对技术人员的评分作为重要考核内容。(4)加快信息建设,改善服务条件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农业科技信息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和光盘、多媒体软件、文字材料等远程传播手段和媒体,及时有效地向广大农民、基层农技服务人员,以及农村基层干部提供技术、信息、培训和咨询服务,以便掌握市场的主动权。

(5)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历年1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明确公益性职能,合理设置机构。对区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行业内整合,设置农技总站,大经济作物站等。区级以下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根据产业布局,设置农业技术推广站,由区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6)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管理要从发展农村经济,破解“三农”难题,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将农技服务这项基础核心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列入镇街和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帮助解决农技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农技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强化农技工作考核,确保农技服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让大农民真正享受到科技兴农带来的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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