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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xx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1-11-02 11:36:55

 区民政局 20xx 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 20xx 年度,区民政局以宣传、教育、服务、保护为手段,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按照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权益维护、社会救助、安全自护教育等方面有了新的进展,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我局 20xx 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维护未成年权益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了抓好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我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工作,加强对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优化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在重大节日和儿童节前夕,充分利用新都资讯社和新都电视台、新都广播电台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呼吁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一起都来关心、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重点报道了社会遗弃儿童和留守学生(儿童)的生活、学习和成长现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推进法制教育建设工作。

 (一)利用各种节日契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法制教育活动。结合“六一儿童节”、“五四青年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我区社会救助站救助的流浪乞讨儿童和社会福利中心的孤儿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政策的讲解,对他们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在 6 月 26 日“国际禁毒日”前后组织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制作“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等展板深入广场社区巡回展出,发放宣传资料 2000 余份,接受咨询服务 200 余人次。

 同时向全区青少年开放烈士陵园德育教育基地,加强未成年人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教育,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法制建设工作深入社区。积极配合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认真指导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和涉农社区及各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各镇(街道)群工办把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列入其工作内容,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同时法制教育在社区广泛开展,通过开办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发放传单等形式大力宣扬未成年人不进网吧、不看淫秽书籍光盘、不读暴力书刊、不信邪教迷信等教育,让未成年人自觉抵制淫秽、暴力、邪教迷信书物,通过正面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的社会救助工作 (一)积极做好 “安身工程”、“帮困助医”、“帮困助学”及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我局以关爱未成年人成长进步为契机,今年在对农村低保户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实施的“安身工程”工作中,重点关注关爱未成年人(留守学生、儿童)家庭,及时将此项工作纳入规划和建设,确保了他们有房住。今年,我局继续认真做好低保家庭的中小学生、婴幼儿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工作,资助城乡低保家庭中 0—18 周岁的中小学生、婴幼儿少儿、孤儿参加互助保险,利用 4.34 万元互助基金为 543 名城乡低保家庭少儿及孤儿提供了及时的资助。在“帮困助学”方面, 今年我局按照政策对 91 名宏志生发放助学金 31.8万元;实施“阳光圆梦”慈善救助项目,救助低保和贫困大学生 9 名,发放救助金 4.3 余万元,确保我区考上高校的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我局

 还对未成年人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拨出专项经费为他们解决衣、食、住、医方面的需求等,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并积极协调教育等部门,帮助残障儿童入学,使他们在安定的学习环境中健康成长。

 (二)做好弃婴(儿童)安置收养工作。我局以保护孤残、遗弃儿童的合法利益为己任,认真做好弃婴(儿童)的安置收养工作,依法办理收养登记,维护弃婴(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贯彻国务院、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与公安、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弃婴(儿童)安置收养工作的通知》,落实相关政策;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 678 元、机构抚养孤儿每人每月 1130 元的保障标准,按时为全区失去父母、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未满 18 周岁的 27 名未成年人孤儿发放生活补贴,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孤儿的基本生活;定期巡查和监测评估孤儿养育状况,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三)积极做好流浪乞讨儿童的帮扶救助工作。联合区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想方设法联系当地民政、公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20xx 年,我局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宗旨,建立机制,增添措施,强化责任,加强帮扶行动,对未成年人给予了积极的救助,同时积极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严厉打击残害未成年人、遗弃女婴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好社会救助管理工

 作,确保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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