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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法工作总结(73页):乡镇政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1-11-02 11:50:19

  

  第一篇 镇政法工作总结

  《2016政法系统述职报告》

  政法系统述职报告

  2016年,在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自己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保障发展”为己任,团结带领分管部门,严格落实上级部署,模范遵守各项禁令规定,结合永清实际,精心谋划、强力推进各项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建设京南中轴秀美永清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思想工作情况如下

  一、强化学习,坚定信念,不断提升驾驭整体工作的能力

  始终牢记“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理念,把学习作为提升素质、推动工作的根本保障,持之以恒地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同志在河北省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系列讲话精神。每天必读三级党报、河北法制报等报刊,及时听取主流媒体声音。始终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对中央省市委关于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的学习,领会上级精神,把握工作主旨。工作之余,强化对法律、政治、经济、管理、调解等知识的汲取,不断提升综合能力。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注重与分管部门主要领导、业务骨干沟通和交流,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心,凝聚合力。

  三是加强法纪法规学习。反复学习新《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中央省市政法系统各项禁令规定。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对照法纪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大公无私,光明磊落,心中坦荡。

  二、尽职尽责,发奋工作,推动分管工作创新发展

  (一)圆满完成重大时期安保任务。

  2016年,重点时期多,安保任务繁重。特别是全国“两会”、暑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面对安保标准高、时间跨度长等特殊要求和艰巨复杂的安保维稳任务。我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担任各重大时期安保工作总指挥,带领分管部门,紧紧围绕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政治安定这一目标,组织成立专门办公室、制定专项方案,建立指挥作战信息系统,统筹调动全县各界力量,深入开展社会面防控、重点人员稳控、重点物品管控、重点部位防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清查清理、严打整治、进京治安检查等安保维稳工作,并采取一线督导、个案攻坚、会议调度、暗访督查等形式,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暑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安保维稳任务,充分发挥了维护首都稳定的护城河作用,得到了省市委的充分肯定。

  (二)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成效显著。

  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22个重点项目、重大活动、重要决策等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防范建议27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应急处突预案,防患于未然。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共获取有价值重大信息74条。持续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社会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活动,排查化解重大矛盾纠纷6件,整改重点治安混乱地区3处。组织开展了打黑恶除痞霸“雷霆”行动、“京畿亮剑”等系列严打整治行动。2016年,共破获刑事案件9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7名,逮捕211人,打掉犯罪团伙32个。部署实施了以“六无”为标准的全民创安活动,乡镇、村街、园区、机关、学校、医院等10个层面的平安创建达标率达40%。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大力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6年,在域内复杂地区增设监控设施1220个,80%的村街安装了视频监控设施,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旅店、危爆危化企业技防建设率达100%,居民小区达93%。不断深化“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网络体系建设,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67件。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共受理案件47件,解决44件。组织制定了社区服刑、刑释解教、吸毒、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四类重点人员”管理办法,列管率达100%、管控率达95%。在全县386个村街集中推进基层党组织覆盖、民主组织覆盖、经济合作组织覆盖、综治维稳组织覆盖,有力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维护了村街稳定。大力推进政法网及综治维稳信息平台建设,政法各部门、基层政法单位、各乡镇实现联网互通、资源共享。以“六五”普法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八进”和“法治八建”活动。2016年,全县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8次,解答法律咨询900余条,普法宣传34次,法制征文活动6次,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强化对政法各部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深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等各项工作,不断彰显政法工作正能量。法院选派业务骨干深入企业走访100余次,提出司法建议30条,为企业解决涉法难题42个。为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50余万元,为涉诉特困群众申请救助金20万元。检察院积极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17条。批捕、不捕准确率达100%,起诉准确率达100%。公安局查处经济案件31起,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制定了《永清县户籍改革制度实施办法》,从七个方面对现有户籍制度进行调整,正在尝试实施。司法局组织律师、公证等法律工作者,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帮扶95次。办结各类公证事项413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2件。

  (三)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持续提升。

  以提升“五个能力建设”为主线,全面提升政法队伍的战斗力、向心力和凝聚力,着力为建设京南中轴秀美永清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组织政法各部门制定了“新时期政法机关群众工作规程”,努力提高政法干警 “三懂四会”水平。建立警民、警企长效联席机制,为全县政法干警印制《为民为企服务联系卡》,发卡入户入企率达到98%,全年共深入联系点9600余次,协助村街化解矛盾216件。组织全县政法系统先后制定、拓展、完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132条。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了“绿色崛起、高端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围绕保障发展、服务群众、执法理念、执法水平、纪律作风、进位争先等内容,深入查摆,深刻剖析,积极整改,有效提升了政法队伍的战斗力和公信力。结合政法队伍特点,分类抓好培训工作,累计组织政法干警业务能力培训班17次。督促政法各部门围绕执法岗位、环节,进一步量化执法语言和动作,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广大干警反复学习“四条禁令”、“约法三章”、“七条纪律”、“八项规定”等各项禁令规定,筑牢拒腐防线。县委政法委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政法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每名政法干警签订《永清县政法干警遵纪守法承诺书》,凡有违反承诺行为的,按规追责。2016年,未发生政法干警违法违纪违规案事件。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我利用关系资源,加强与北京市眼镜协会联络。8月22日,在我县举办了“关注心灵之窗,关爱干警健康”爱心眼镜捐赠活动,向全县政法干警捐赠太阳镜、老花镜、近视镜等共1100余副,价值38万元。

  (四)特色工作带动提升整体水平。

  在全面抓好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同时,立足永清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培树在全市乃至全省叫得响的特色工作。我多次召集综治办、团县委、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就建立青少年爱心帮教工作新模式进行探讨、研究。经反复调研论证,在县检察院建立了青少年爱心帮教志愿者协会,并以此为平台,在检察院、法院、人社局、司法局等单位分别建立困难救助、心理咨询、维权保障、就业指导、司法服务5个专业分会。在全县17个乡镇建立地域分会。在域内6所中小学校、54个村街、16家企业分别建立工作站。不断吸收热爱公益事业的人士加入协会,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目前全县注册会员已达798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县的青少年爱心帮教网络,既有综治、团委部门的业务指导、正确引导,又有社会各界的主动参与、积极作为,整合了社会资源,凝聚了工作合力,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2016年10月10日,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在我县召开现场会,推广永清经验。坚持把发展“廊坊经验”,完善大调解体系,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县综治办、法院积极探索延伸调解志愿协会的职能,在全县100个村街建立了集“矛盾调解、巡回审判、法律宣传、为民服务”于一体的司法工作服务站,辐射覆盖全县386个行政村,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一大部分矛盾纠纷,得到最高院、省高院、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五)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再创佳绩。

  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突出抓好防范控制、深挖打击、教育转化、阵地建设等工作,夺取了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决定性胜利,牢牢把握了工作主动权。以“五个不发生” 为目标,建立邪教重点人员长效教育稳控工作机制,做到“视线之内、掌控之中”。加强对邪教骨干分子的侦查,及时掌握活动动向,做到“露头就打”,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全力做好教育转化工作,2016年成功转化7人,完成了省市核定的任务目标。探索开展“门徒会”、“全能神”等邪教人员的转化方法,域内5名“全能神”人员全部转化。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全方位、立体化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11月15日,组织全县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观看了《较量-正在进行》,进一步提高了对反邪教斗争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专题培训。在全县386个村街、6个社区建立反邪教警示橱窗。组织全县在职党政干部开展了反邪教知识竞赛活动,参与人员达18000多人。在县电视台连续播出4次《识别邪教“全能神”》教育片。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了“校园拒绝邪教”系列警示教育活动,营造了“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清除清缴“法轮功”反宣品长效机制,共清理反动标语、违法宣传品560多条(件)。

  三、牢记宗旨,廉洁勤政,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一是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保持雷厉风行、严谨细致、誓争一流的工作作风,复杂工作精细化,简单工作认真化,日常工作优质化,不断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实施。2016年7月,因胆结石住院手术,住院期间,每天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电话沟通工作情况,掌握总体进度。出院后,按照医嘱,应休息一个月,为保持工作连续性,术后12天就返回工作岗位。

  二是严格自律,廉洁从政。工作、生活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中,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同事、群众的监督。按照要求,加强机关管理工作,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切实减少公务接待。在深入基层调研时,坚持轻车简从。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严禁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搞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不断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大力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以建设公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推动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创新发展。

  三是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对待工作坚持高点站位,全局考虑,统筹安排,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班子成员内部,与分管部门之间,多协调、勤沟通,积极调动一切有利因素不断增强班子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有事齐上,同抓共管,互相配合,团结奋进的良好局面。作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对县委、县政府每一项决策,都身体力行,带头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

  在过去一年里,我分管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分管部门同志们的辛勤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自身学习不够深入系统,整体工作缺乏创新等。今后工作中,我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倍加努力工作,为建设京南中轴秀美永清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篇 镇政法工作总结

  《2015乡镇年度政法综治工作总结》

  2015年我镇政法综治各项工作在上级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和谐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励精图治,扎实推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现具体总结汇报如下

  一、大力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今年以来,镇各主要领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坚持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一如继往地对政法综治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关心,并加强领导,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和有力保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部署和坚强领导下,政法综治各项制度得到了大力完善,各项措施得到了全面落实。并严格了责任追究制度,同二十五个村、二个居委会、十多个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努力营造了政法综治工作党委、政府主导,各单位、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坚持了每月必排查、排查必处置的工作原则,并予以制度化。全年共计排查各项矛盾纠纷一百多起,通过努力,就地处置的占百分之九十以上,有力地将矛盾纠纷消除在了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稳定。并对一部分根源深、影响大、性质较为恶劣的矛盾加大力度进行了集中调处,杜绝了矛盾上交现象,有力确保了农村基层大局稳定,巩固了全镇的稳定成果。

  三、全力协助、参与各重大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为全镇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各个阶段扎实开展了各项中心工作,在整体平稳、顺利的工作进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事先未曾预料或预料不足的重大或突发性事件,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消极影响,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通过积极努力,包括换届选举、农网改造、企业改制等一系列有关问题矛盾得到了及时、妥当的处理,有效防止了矛盾的激化。另外,在几起我镇村民外地发生伤亡事故的案件处理当中,我们也积极参与,尽最大努力维护了我村民的正当合法权益,为矛盾的正确及时消除化解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还全力参与了信访维稳工作,在上级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参与市“两会”维稳取得了理想效果,还通过耐心细致反复的工作,妥善化解了“慢慢游”残疾人车主造成重大影响的上访事件,继续保持了信访工作的良好局面,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和好评。切实做到为全镇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和经济平稳、快速的发展保了驾,护了航。四、加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严密群防群治网络,构筑有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层组织队伍建设是政法综治工作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我镇工作的一个重点。

  年初,各主要领导就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由主管领导在政法工作会议上做了大力动员和周密的部署安排,强调各单位务必要严格按照上级指示要求,切实加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着力构筑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另外,借此次会议的机会,还协同派出所开展了有关治安防护、人民调解等有关业务法规知识的培训和学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通过努力,“一中心五网络”、“两会一队”、“一长五员”“中心户长”等基层组织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制度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人员得到了进一步充实,作用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发挥,逐步形成了以点带面、合面成网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维护基层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还协同派出所、司法所开展了平安、无毒创建等专项活动;继续加强了对吸毒人员等重点人口的管理和监控;加大了严打整治力度;以及深入广泛开展了普法教育等活动,顺利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尽管我们付出了一定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还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政法综治力量投入还相对薄弱,各单位对政法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人民群众群防群治意识还不强等一系列问题,仍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克服和解决。

  总的而言,2015年度政法综治各项工作在上级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顺利开展,是富有成效的,也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仍将正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处境,克服困难,稳步推进,不断提高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为构建平安、稳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篇 镇政法工作总结

  《2016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范文一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XX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一、服务大局,主动协调或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处理。镇政法工作总结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XX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各2起,土地、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各1起;从申请人情况看,单位、法人提起行政复议的3起,公民个人提起的7起,其中5人以上提起的复议申请1起。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法制办一直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为此,县法制办不仅按照中办发〔XX〕27号《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创立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而且对行政复议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案标的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有关组织、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见,由全办同志集体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对案情复杂,或者短期内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上访上告及酿成事故的,采取延迟审理的办法,灵活运用案中协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做到案结事了,复议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XX年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0%以上,并且有3成的复议案子是通过法制办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

  四、强化落实,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防止行政权被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建设“法治象山”、打造有限政府的客观要求。为此,县法制办在抓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措施的落实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各执法部门的考核不再局限于台帐资料的审查,更多结合上上门考核、日常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监察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点出扣分原因和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的方向,印发情况通报,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制度初步形成。《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发布后,有些执法单位不仅按照法制办《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部门如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定,而且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运用了从轻或从重处罚、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期限、法制机构案件审核等自由裁量权内容,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县“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力竞争者;三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工作有了突破。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虽然XX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XX年政府法制工作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加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参与行政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为锲机,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象山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县政府组织起草制定以下工作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制度等。

  二、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调整、取消一批擅自设立或超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非行政许可项目,切实减少行政机关审批事项,并将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以降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办事成本,使群众切身感到“服务型政府”建设带来的益处。

  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对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努力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了解这项制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寻求权利救济;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的相互衔接、分工协作,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到复议轨道上来;开辟网上行政复议通道,方便群众申请。

  四、积极实行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加强与市法制办、县信息办的衔接,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和软件开发经验,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数据库,结合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电子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执法主体各类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使之成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手段。

  五、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继续当好领导参谋,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上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加强依法行政。同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从被动接受监督投诉到主动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的新途径,并督促各执法主体全面落实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与梳理后的行政执法依据一道在网上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范文二XX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20XX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依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政府法制工作,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进程,为构建“和谐榆林”提供法制保障。

  一、组织筹办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

  为了全面总结20XX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年初,经市政府同意,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谢胜喜作了重要讲话,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军道出席指导了会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苗保柱作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报告。各县区分管法制工作的县区长、法制办主任和市直各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贯彻国务院《纲要》和中省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准确领会精神实质,有效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全面推进全市各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榆林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所确立的目标和任务,市政府法制办和各县区法制办签订了《榆林市县区政府法制办2016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这在全省法制系统还属首创。该《责任书》明确了责任人、责任目标、责任考核、责任书期限,将各县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其中责任目标中包括内部管理目标、推进依法行政目标、规范性文件工作目标、行政复议和具体行政行为目标、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共分为五大类25项内容,总分数为100分,每一项内容都规定了具体的分值。同时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对考核进入前八名的县区法制办进行奖励,后两名的对其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任书签订后,各县区法制办的工作积极性大增,后进县奋力追赶,先进县努力创新,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达到强力推进县区工作的效果。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制定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年初,我办根据《榆林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起草了《榆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工作要点》(榆府法发〔2016〕4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榆政发〔2016〕5号),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和具体安排,明确了今年政府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二)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进一步搞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榆林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暨行政执法考评领导小组的通知》(榆政办函〔2016〕134号),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法制办主任为副组长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推行工作的领导。二是印发了《榆林市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榆政办发〔2016〕61号),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要求后,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都十分重视,按照要求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科室和人员。三是召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动员大会。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统计,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北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苗保柱以及各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李市长就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义、重要性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快推行进度,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布置。四是召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调度会。会议由市法制办主任主持,各单位分管法制的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前一阶段推行执法责任制的进展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安排了下一阶段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43个部门梳理完成了执法依据,18个部门完成了执法职权的分解。到年底我办将把全市各部门的执法依据、执法职权和执法职责梳理、分解结果向社会公布。五是为了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落到实处,我办起草了《榆林市实施〈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细则》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档案管理制度》,目前正处于向各部门征求意见阶段,待报市政府决定。

  (三)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精神,我办一是起草了《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相关制度建设等四部分十八个方面对贯彻实施决定作出具体的要求。二是组织市县领导参加依法行政决定培训班。为了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决定》的实质,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法制办全体人员,各县区政府常务副县长,法制办主任和市直各部门法制机构的负责人共60多人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培训班,是全省组织最好、最多的。通过学习,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对如何落实决定有了全面、深刻的理解。三是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县活动。市政府法制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荐靖边县政府作为省政府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试点候选单位,以点带面,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四)全面完成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换发行政执法证件是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的具体落实,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换发和申领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换证工作方案,专门安排部署了这项工作。由于此次换发证件工作采取网络传输、网上审批、数据库管理、网上公示等方式,给搞好这项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为了认真搞好这项工作,我办确定了专人,严格按照省上的要求来开展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培训考试工作。我办在培训考试中认真做到“三严”即严肃培训纪律、严格考勤签到、严格考试考核,对无故不参加培训,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发证,确保培训考试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严把资格审核关。我办在资格审上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换证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一律不予办证。三是上网公示。我办对每个执法人员的考试成绩和执法人员信息在市政府法制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全市已有130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换发证件的培训和考试,提前一年完成了省法制办下达的换证任务,得到省法制办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五)召开全市第二届政府法制工作联席会议。9月,全市第二届政府法制工作联席会议在定边县召开。会上各县区法制办主任汇报了政府法制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探讨交流了各县区政府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下半年各县区要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推行执法责任制的一系列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确保在年底完成这项工作。

  (六)开展依法行政检查、考核工作。我办起草了《榆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检查的通知》(榆府法发〔2016〕11号),安排了依法行政检查工作,对靖边县、榆阳区,国土资源局和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了抽查。今年是《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实施的第一年,我办在学习、宣传《办法》的基础上,加强了监督工作的力度,今年共对省法制办交办和群众反映的《关于绥德县白家硷乡政府与海满坪村放羊户的争议》、《关于王朝阳等人反映牛家梁派出所违法办案怂恿他人违法拦扣营运货车的情况反映》、《关于在府谷县一些加油站加油不给发票情况的反映》3起案件进行了依法行政监督。通过采取个案监督与普遍检查相结合,专项督察与综合检查相结合,重点问题调研与全面统计分析相结合,内部监督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渠道,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抓了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年底我办将对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进行依法行政专项检查。

  (七)开展了对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审查。审查了榆树湾煤矿与正大兖矿合作合同、美国陶氏公司与市政府绿化协议、西安办事处改制合同、市政府与国家大剧院《米脂婆姨绥德汉》的演出合同、榆林煤炭运销公司改制合同等12项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提出了审查意见,为市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

  (八)是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12月份,我办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的通知》,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将一年来形成的处罚案卷,统一交到市政府法制办进行评查,通过评查,对全市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三、坚持依法办事,搞好行政复议应诉和权属审查工作。

  一年来,共收到复议申请27件,不予受理2件,撤回申请1件,受理24件,维持12件,撤销5件,终止2件,调解1件,正在办理4件。同时,接待300多人关于法律方面的咨询并给予了解答。在复议工作上着重抓了三方面的完善,一是制定《榆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理程序规定》(榆政办发〔2016〕89号),从制度上规范了行政复议办案程序。二是明确落实办案人员责任。谁办案,谁审查,谁负责,出了问题谁承担,行政应诉谁参加,把责任明确落实到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办案人员的自觉性、责任心明显增强。三是明确提出必须要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案件。针对复议超期问题,明确提出复议办案必须要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采取了三项措施,第一项是根据行政复议办案流程阶段,明确划出各阶段的办理时限,要求按时完成。复议案件受理后,由谁承办,着手开始办理,各阶段办理情况及完成时间,都要上墙公示,公开办案进展情况,接受监督。第二项是保证办案用车,减少延误时间。第三项是经常保持联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作出决定。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行政应诉方面,共承办市政府应诉案件12件,法制办组织出庭应诉10件,法制办出庭应诉2件,法院审理后维持了3件,终止3件,撤回申请1件,正在审理5件。为了搞好行政应诉,积极接受司法监督,我们主要抓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按时提交行政答辩和证据材料,及时出庭应诉。凡属于相关部门提交证据材料的案件,我办都及时组织其提交答辩,并指定市政府法律顾问配合出庭应诉;凡属于复议应诉案件,由我办人员出庭应诉。一年来,没有发现一起未出庭应诉案件,没有一件是因为未提交答辩和证据材料而被撤销。二是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案件。法院判决生效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配合执行,该注销的注销,该变更的变更,按照法院判决,不折不扣的执行。三是协调了与市区两级法院的关系。我办邀请市区两级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和主要审判人员参加,召开了行政案件处理协调会,交流了经验,沟通了看法。

  权属案件方面,今年共审查土地、林地确权案件20件,作出处理决定10件,经审查和评议后退回市土地局补充调查7件,正在审查3件。对合同和涉访有关政策问题提出法律审查意见书,目前已办理了3件,2件正在办理当中。在审查中,着重把了两个关口。一是事实证据关,一是适用法律依据关,认真审查,审慎处理。凡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决不草率处理,退回申报部门补充调查。对于查清事实,适用依据正确的,才报市政府作出处理决定,确保市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

  四、严格审核、制发规范性文件,加强备案审查,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

  今年我办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榆政办函〔20XX〕16号)文件的要求,紧紧围绕市政府100项中心工作,从服务经济建设、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节能减排、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范政府行为,加强政务公开等方面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一年来,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60件,超额10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考核任务目标。在具体审查上,我们始终坚持合法性原则,对不符合法律规定、乱设职权、越权设定权责的,坚决退回起草部门,不予通过;对于职权交叉、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的,召集相关部门予以协调、明确,决不形成新的职责交叉。坚持从严把关,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一方面抓了向省政府和市人大的文件报送备案。截止目前,已向省政府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26件,向市人大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36件,转办省政府法规、规章草案19件。另一方面抓了县区政府的报送备案工作。各县区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79件,文本格式和报送件数都较规范,基本改变了过去不备案的状况,使我市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普遍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上了一新台阶。

  五、积极开展法制理论研究和法制宣传工作。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2016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榆府法发〔2016〕3号),对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工作要求作了统一的安排。一是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的热点难点开展理论研究,就当前重点围绕如何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如何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积极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要求每个县区在陕西省政府法制办网上至少发表5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5·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适应入世要求和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我办先后在机关、基层单位多次举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和“适应、利用WTO规则发展自己”的专题讲座。在“十六大”召开前夕,我办以“建设法制城市,推进依法行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市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市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规处(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政法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地方立法定规工作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此外,我办还对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意见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港口法》等16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我办突出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规范行政管理为重点,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0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0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去年,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省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00项审批项目。

  四、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

  去年,我办继续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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