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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意见2篇

发布时间: 2021-10-26 14:10:16

 乡镇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意见 1 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力稳定粮食生产加快推进种植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市 20xx 年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把饭碗紧紧端在自已的手中,切实抓好本镇粮食生产工作,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1.坚决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时明确要求,要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稳定粮食生产。粮稳天下安,粮食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国家安定全局。各村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守住“口粮绝对安全”战略底线的重大意义,增强稳粮保供的责任意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持之以恒抓好粮食生产,确保我镇在市“超级产粮大县”有所作为。

 2.压紧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各村委会要切实担负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始终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任务,细化落实到田,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要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粮食生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粮食生产(特别是早稻生产)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 4 月 20 日前全部翻耕到位的村,奖村委会 3000 元;4 月底全部栽插到位的村,奖村委会 5000 元,奖金由镇政府支付。对工作进展滞后的村,由镇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粮食生

 产扶持举措,形成稳粮工作合力。

 3.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各村要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防止耕地抛荒工作组,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及季节性抛荒,各村建立抛荒台帐,加强对田块的管理。对适宜种植双季稻的田块全力推进双季稻种植,做到宜种尽种。工作开展要深入,政策宣传要全面覆盖,对辖区内的种植户要挨家挨户上门宣传;对辖区内早稻种植面积、种植户种子准备情况、田块翻耕到位情况、早稻实际栽插面积进行统计,全面摸清工作底数。

 4.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突出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提高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的考核比重,加大对早稻生产的考核力度,强化对稳定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硬约束。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农业项目安排等政策措施挂钩。未完成早稻种植的一律不支持申报农业项目。

 二、紧盯目标任务,确保面积产量只增不减 5.明确全年目标任务。全镇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 9.33 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 38000 吨以上,坚决完成上级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各村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粮食生产任务,确保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目标。

 6.全力稳定双季稻种植。突出抓好早稻生产,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早稻面积稳定在 4.29 万亩以上、双季稻面积稳定在 8.8 万亩以上。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推进耕地流转的主导作用,对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抛荒耕地,在保持原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可由村集体依法依规协调流转,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等形式开展生产。各村在促进土地流转的同时,必须规范相关手续,确保农户利益。在保证水稻播种面积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积

 极引导农民种植玉米、薯类、豆类等高效稳产粮食作物,作为粮食面积和产量的有效补充。

 7.强化服务提升单产。强化粮食生产科技支撑,合理调整播期和品种,挖掘粮食增产增效潜力。积极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等增产技术,加快集成、推广一批双季机插、再生稻、“籼改粳”、稻油轮作等技术模式,在关键农时节点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指导服务,提升粮食单产水平。大力推广水稻机播、机插、机防、机烘等农机化集成技术。加强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和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加强水资源监控调度,强化农情灾情监测,大力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大重要农事季节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力度,切实降低灾害损失。

 三、抓住关键环节,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8.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扶持发展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重点培育以 50 亩以上种粮大户为主体的新型职业农民,着力打造一支“有技能、懂管理、善经营”的青壮年种粮队伍。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农机、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服务模式,推广耕、种、收、防、烘、储、加工、销售等全程社会化服务。

 9.多渠道大力度鼓励种植双季稻。(1)市财政安排约 3000 万资金用于奖补早稻生产,市财政安排到我镇的资金,我镇全部用于对完成种植早稻面积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奖补,对 4 月 30 日前给予奖励,栽插完成率低于 95%的,不予奖补。(2)我镇在已有补贴的基础上拿出 40 万农资专门用于早稻种植完成 95%新型经

 营主体进行奖励。

 (3)我镇对早稻种植完成 95%新型主体早稻农业保险全额补贴,资金由上级奖补金支付。建立水稻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水稻保险承保、查勘、定损等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推动水稻保险精准承保、精准理赔。加强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服务等环节的监管。对保险公司业务开展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合规经营,切实降低农民种粮风险。(4)镇成立专门工作调查组,对未完成早稻种植的新型经营主体,将核实是否存在转包及与实际种植、面积等是否相符等情况。如有虚假,取消粮食补贴和流转奖补。

 10.扶持集中育秧主体。对新型经营主体面积 10 亩(含)以上的集中育秧点育秧盘有市政府进行补贴,补贴标准 1 元/块,以实际(育秧数)到田数为准,同时参照主体拥有的插秧机及订单数。

 11.鼓励水稻机插社会化服务。对新型经营主体及农业服务主体 20xx 年新购置的水稻插秧机,承诺 2 年内不转让到外县市的,在中央补贴基础上,市财政对高速乘坐式插秧机奖补 2 万元/台,手扶步进式插秧机奖补 3000 元/台。

 12.鼓励农资经销商根据市场需求量,扩大进货渠道。市政府对销售水稻杂交稻种子(常规稻以杂交稻折算比为 2.5:1)5 万斤以上,奖励 1 万元;销售 10万斤以上,奖励 2 万元;销售 15 万斤以上,奖励 3 万元;销售 20 万斤以上,奖励 4 万元。各地要配合农业农村局严厉打击未审未引、假冒伪劣种子,对出售未审未引及假冒伪劣种子的经销商取消奖励,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乡镇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意见 2 各村(场)委会:

 20xx 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抓好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布署,切实抓好 20xx 年粮食生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始终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

 “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要始终坚守“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战略底线。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江西时都明确指出,要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千方百计巩固粮食生产区地位,守住耕地红线,发挥粮食生产优势,稳定粮食生产。各村(场)委会要进一步深化对抓好粮食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筑牢粮食安全责任底线,把粮食生产作为保供给、保稳定、保小康的重要工作,稳住农业“基本盘”、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巩固我县“江西第一粮仓”地位不动摇,为建设绿色富裕美丽新鄱阳提供强有力支撑,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严格落实粮食目标任务 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对粮食生产“三稳”的要求,全力实现今年全镇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发展目标,确保全面持续稳定粮食生产。县里下达我镇20xx 年粮食播种面积 16.046 万亩,粮食总产 6.596 万吨,其中:早稻面积 6.870万亩,产量 2.836 万吨;中稻面积 1.210 万亩,产量 0.581 万吨;晚稻面积 6.870

 万亩,产量 2.981 万吨;旱粮面积 1.100 万亩,产量 0.198 万吨。各村(场)委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目标任务详见附件。各村(场)委会要紧盯目标任务,精准施策,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则种,保障粮食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三、压紧压实稳粮属地责任 要始终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重要政治工作任务来抓紧抓实抓好。镇里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其他班子领导按原挂点村(场)负责督导抓好粮食生产工作;各村(场)委会实行支部书记总负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挂点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层层压实责任,突出抓好早稻生产,把早稻作为稳定粮食生产的关键一季,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完成早稻播种面积;农业市监部门要备足备齐春耕备耕农资,加强农资运输调配,满足市场供应与生产需求;要严格加强市场农资监管,努力克服疫情带来不利影响,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四、落地落细稳粮政策措施 全面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突出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稻谷补贴政策、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等粮食生产惠农政策,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强政策跟踪问效,强化补贴资金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给农民的实惠不缩水,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激励作用,稳定农民基本收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县政府将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 20%对早稻种植面积进行补贴,并另安排 5000 万元农

 业项目资金支持发展早稻生产;按照“谁种植补贴谁”原则,及时将稻谷补贴资金落实到户,今年稻谷补贴的发放额度将侧重于早稻种植面积,以推动早稻种植面积任务完成,确保全年粮食生产稳定。

 五、打牢巩固粮食产能基础 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抓紧 3 月底完成 20xx 年高标农田项目扫尾工程,加快推进 20xx 年 3.72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推进土地治理,为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不断巩固提升粮食产能。要深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相融合,全面启动耕地保护与利用模式,深入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的应用,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措施,培肥耕地地力,为耕地撑起“保护伞”,确保耕地可持续利用。

 六、坚决制止耕地抛荒行为 坚持稳定粮食生产与防止耕地抛荒齐抓共管,统筹落实扶持政策、资金项目等综合措施,坚决管住并制止耕地抛荒。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抛荒耕地,在保持原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由村集体协调流转,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等形式开展生产,确保耕地有人种不抛荒。对水源条件不好、偏远山区、地力条件较差、机械作业较难的耕地,积极引导农民种植旱稻、玉米、薯类、大豆等高效稳产粮食作物,作为粮食面积和产量的有效补充。全面落实村(场)委会主体责任,建立抛荒地台账制度,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对落实不力的村(场)委会

 进行通报约谈。

 七、严格粮食安全考核奖惩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成员单位职责,突出粮食安全考核指挥棒作用,对标对表落实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提高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的考核比重,尤其是突出早稻生产考核,以强化对稳定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硬约束,压实粮食生产责任,守稳“米袋子”。各村(场)委会要以村小组为单位,建立早稻种植台账,详细摸清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姓名、具体地点、面积等情况,作为申报早稻补贴和镇政府考核督查依据。镇政府将组织对早稻种植面积落实和耕地抛荒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核实,对完成早稻种植面积任务好的村(场)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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