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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府城建调查通知x

发布时间: 2021-10-27 14: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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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城建调查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准确掌握公共住房制度保障对象的总体情况及其真实需求,更好地解决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我区公共住房保障对象情况调查,现就我区开展此次公共住房保障对象情况调查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准确掌握我区目前公共住房保障对象的总体情况及其真实需求,建立保障对象的基础档案,实现动态管理,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公共住房制度保障的计划提供可靠的资料依据。

二、调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各社区。

三、调查对象

上述范围内符合公共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即。家庭年收入在40000元以下,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两个及以上五城区正式户口。

四、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用全面发放申报表,对申报符合条件的家庭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由社区工作人员向辖区家庭发放申报表,对回收的申报表进行审核,对其中申报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形成全区公共住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体系。

五、调查内容

(一)家庭基本情况:家庭人员结构、家庭年收入;

(二)家庭现住房状况:家庭现居住状况、家庭现有住房状况;

(三)意向保障方式选择。

六、调查工作安排

调查工作于20*年6月24日完成,并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分阶段具体安排为: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16日~22日)

区房管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二)宣传、培训阶段(5月18日~25日)

配合市房委办,充分利用我区宣传舆论工具和社区的宣传阵地,重点宣传调查的意义、程序、时间、地点。

区房管局开展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是培训有关政策规定、申报表的填报、申报表的筛选、汇总表的登记造册等。

(三)申报受理、核实审核阶段(5月26日~6月20日)

5月26日~31日社区工作人员向辖区常住家庭发放申报表,申报表发放要求必须发放到社区每户家庭。发放的资料包括《成都市公共住房保障对象申报表》、《填表须知》及《公开信》。

5月27日~6月3日为申报回收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如实填写申报表后,送交回所在社区。

5月29日~6月17日,社区工作人员汇总申报表,对申报符合条件的家庭逐户进行入户问卷调查,核实情况。对符合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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