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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寨农民聚居区勘察设计预算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21-10-13 15:00:08

  项目名称:

 新寨农民聚居区勘察设计预算

 招标编号:

 HCBY- - YB202002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

 重庆临空都市农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编制人:

 安雅红

 资格(章) )

 渝建【招】

 20150101

 审核人:

 孙翔

 资格(章)

 渝建【招】

 20150105

 二零二零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 1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7 第五章 设计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 46 第六章

 图纸 .............................................................................................................................................. 4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8 一、投标函部分.......................................................................................................................................... 49 二、资格审查资料(含商务)

 .................................................................................................................. 49 一、投标函部分.......................................................................................................................................... 50 二、资格审查资料...................................................................................................................................... 57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60 (二)授权委托书 ...................................................................................................................... 61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62 (三)项目管理机构 .................................................................................................................. 63 (四)

 联合体协议书 ................................................................................................................ 65 (五)近年业绩情况表 .............................................................................................................. 66 (六)其它资料 .......................................................................................................................... 67 三、技术部分 ............................................................................................................................................. 68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寨农民聚居区勘察设计预算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寨农民聚居区已由重庆市渝北区发改委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NO.0097807)号文批准建设(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00112-47-03-086970),招标人为重庆临空都市农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预算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新寨村。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约 14 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 6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4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依据设计任务书完成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强电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室外管网、道路、消防设计、装饰设计、绿化景观设计、附属工程等凡批准概算内所有建安费范围内的设计内容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依照招标人确定的概念性设计方案文件完成方案的设计深化及送审;②依据批复的方案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暂定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③配合完成工程的前期手续报建、审批(截止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及设计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勘察报告审查等);④配合完成工程的前期专项论证工作(环评、水保等);⑤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设计相关服务。】完成可研报告,编制施工图预算、配合预算评审工作,并编制招标清单及限价。

  2.4 勘察设计预算周期:30 日历天(勘察周期:7 日历天;设计周期:18 日历天;预算周期 5日历天)(不含审查时间)。

  2.5 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建筑面积 3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资金、设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 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8 月7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区)(https://sdf.lkjcqggzy.com/yubeiweb/)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招标控制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起止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

 9

 时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5.2 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顺义路,区行政服务中心旁,电话:023-67816118)。

 5.3 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 10:00

 (北京时间)。

  5.4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 其他事宜: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6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sdf.lkj//ggzyjyjgj.cq.gov.cn)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区)(https://sdf.lkjcqggzy.com/yubei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临空都市农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兴隆花海景区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023-61886806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 A 座 12-5

  联系人:蒋老师 电

 话:023-61758177

 2020年 8 月6 日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重庆临空都市农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兴隆花海景区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023-6188680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 A 座 12-5 联系人:

 蒋老师 联系电话:023-61758177

 1.1.4 项目名称 新寨农民聚居区勘察设计 1.1.5 建设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新寨村 1.1.6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约 14 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 6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4 万平方米。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依据设计任务书完成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强电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室外管网、道路、消防设计、装饰设计、绿化景观设计、附属工程等凡批准概算内所有建安费范围内的设计内容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依照招标人确定的概念性设计方案文件完成方案的设计深化及送审;②依据批复的方案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暂定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③配合完成工程的前期手续报建、审批(截止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及设计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勘察报告审查等);④配合完成工程的前期专项论证工作(环评、水保等);⑤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

 4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的设计相关服务。】完成可研报告,编制施工图预算、配合预算评审工作,并编制招标清单及限价。

  1.3.2 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设计预算周期:30 日历天(勘察周期:7 日历天;设计周期:18 日历天;预算周期 5 日历天)(不含审查时间)。

  1.3.3 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符合本工程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3.4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 1、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招标深度及施工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合格; 2、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地质勘察规定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工程设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提交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2)投标人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2 、信誉要求

 (1)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行政区域内)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行政区域内)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

 (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要求,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各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招标人查询发现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 业绩要求

 (1)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3万平方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项目。

 注:(1 1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4 . 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4.1 设计人员配备要求

 (1)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建筑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身份证、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职称证书及 投标人(提供 2020 年1 1 月至 2020 年6 6 月的社保)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

 (2)建筑专业设计人员:至少配备1名,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 投标人(提供 2020 年1 1 月至 2020 年6 6月的社保)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

 (3)结构专业设计人员:至少配备1名,具备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及 投标人(提提供 2020 年1 1 月至 2020年6 6 月的社保)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

 (4)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至少配备1名,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给排水)。

 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及 投标人(提供 2020 年1 1 月至 2020 年6 6月的社保)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

 (5)电气专业设计人员:至少配备1名,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电气)。

 6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及 投 标人(提供 2020 年1 1 月至 2020 年6 6月的社保)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

 (6)暖通专业设计人员:至少配备1名,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暖通)。

 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及 投标人(提供 2020 年1 1 月至 2020 年6 6月的社保)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

 (7)景观专业设计人员:至少配备1名,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

 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及 投标人(提供 2020 年1 1 月至 2020 年6 6月的社保)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 章)

 。

 (8)道路专业设计人员:至少配备1名,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道路)。

 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及 投标人(提供 2020 年1 1 月至 2020 年6 6月的社保)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

 (9)造价人员:至少配备1名,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提供身份证、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及 投标人(提供 2020年1 1 月至 2020 年6 6 月的社保)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

 4.2 勘察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册职工,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且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需提供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投标人(提供 2020年 年 1 1 月至 0 2020 年 年 6 6 月的社保)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7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注:以上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若联合体投标,则由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养老保险证明由派出的成员单位出具。

 5.

 特别说明:

 (1 1 )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2 2 )以上所有要求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3 3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所对应的原件资料均须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原件单独装袋并附原件清单,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或开标会现场递交,身份证、施工图审查报告除外),投标人如未能递交或经审查后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 4 )因疫情期间未缴纳社保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证明。

 (5 5 )本款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规定不一致时,以本款要求的内容为准(补遗除外)。

 (6 6 )以上资审资料, 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应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 7 )联合体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余资料均须由牵头人提交投标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牵头人单位公章,且由联合体牵头人参与开标并签署投标相关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口不接受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口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1.10.2 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

 8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应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 8 月11日上午9:00前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申报系统入口”登陆后提交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

 1.10.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13 日 17:00 前招标人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申报系统入口”登陆后发布答疑及补遗书。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0 年

 8

 月

 31

 日 9 时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1.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 2002 年联合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为依据,结合市场行情和企业的管理水平自行报价。

  2.投标价内容应与招标范围内容一致。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以及设计内容约定的全部内容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以及设计单位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中标后中标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无专项资质为由拒绝履约其承担招标范围以及设计内容约定的事项,否

 9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则将承担中标金额 3% 的违约金。

 4.本工程招标人设最高限价:勘察综合单价

  元/米(暂定

 米),设计费包干价

 万元,预算编制费包干价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5.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给水、排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6.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市场物价波动、招标人提出的修改或调整意见而产生设计费及资料费、在报建过程中相关主管职能部门提出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修改或调整意见而产生的设计费及资料费等风险费用,均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总报价内,包干使用,中标后不作调整。

 7.本项目最高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天前公布,本项目的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8.前期概念性方案的设计费由中标人承担。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银行保函 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提供银行开具的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投标保函正本原件随其他要求提供的原件一并放入原件袋中一次性递交。退还原件袋时,投标保函正本原件不退还,由招标人保管。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保函无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0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小写:20000 元)

 4.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招标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取消其中标资格,影响评标结果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重新确定评标结果。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保函开具银行的核实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可对投标人保函的真伪进行查询。各投标人在开具投标保函时,须确保投标保函开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能在重庆市主城区各相关银行中核实其真伪,否则其投标保函无效。投标保函开具银行应能对开具的银行保函出具核实意见,若出现银行不予核实的情况,视为其投标保函无效。

 5.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投标保函。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书面通知相关银行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投标保函。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方式二:现金转账或电汇 1.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金额:人民币贰万元(小写:20000 元)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1)收款单位: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银行(任选其一)

 A.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财富广场支行

 账号:9558853100006495729

 11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B.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 账号:108866158589

 C.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城南支行

 账号:50001084000050203706-1507

 D.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 账号:311101010400140890000000574 4.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17:00 时。

 5.投标人开标前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区)(https://sdf.lkjcqggzy.com/yubeiweb/)”办理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的投标人,投标时须携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供现场查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法人章)。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未按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打入指定账户的; (2)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的; (3)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信息与招标项目信息不一致的; (4)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在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无法识别的。

 6.保证金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

 12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7.联系电话:023-67800829。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除了联合体协议书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外,其他文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法人章。

 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7.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投标函部分: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2、资格审查资料(含商务):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3、技术部分:一式两份,不分正副本。

 注:当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 , 均以正本为准。

 3.7.5

  格式要求 1、应将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2)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

 13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采取暗标评审,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技术部分面页使用A3厚型白纸面页以盖章折叠后不显示单位名称为合格,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技术部分”;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封底用A3白页;面页及整个技术部分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或明显标志;技术部分装订用白色棉线左侧装订(三孔眼);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特别标(注)记;封面、封底不得明订明线。装订中不得有重页、漏页、倒页、残页、空白页(封底除外),章节不得有缺少或重复。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技术部分为零分。

 技术部分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3白纸 单面打印,四号仿宋字体;图表可采用A3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页眉和页脚。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技术部分为零分。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 投标文件袋用“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 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外密封处不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做任何标记; 4、 “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在带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6、“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等小袋统一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6、如果“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注:若因投标文件页数过多,可以分装成册(技术部分文件除外)。

 14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4.1.2 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在 2020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8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至 10时 00

  分;

 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顺义路,区行政服务中心旁)。

  注:以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LED 屏显时间为准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 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签名,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5、核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未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招标人退还其投标文件; 6、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7、按随机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15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9、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或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银行汇票、支票、现金或银行保函;

 2.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 5%;

 3.交纳时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

 4.退还时间: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工程交易服务费

 按照渝北区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10.2 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和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10.3 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0.3 勘察费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7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20%。

 2.勘察单位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支付合同金额的 70% 3.办理完结算后 10 天内,发包单位向勘察单位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100%。

 16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0.4 设计费支付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20%。

 2.设计单位提交方案设计成果,经发包单位确认后 10 天内,发包单位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30% 。

 3.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后 10 天内,发包单位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47%。

 4.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费为设计费用总额的 3%,待竣工验收后,发包单位 10 天内向设计单位付清余款。

 5.双方财务费用各自承担。由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和规定向双方课征的与合同有关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税款将由双方各自承担。

 10.5 预算编制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发包单位向预算编制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 20%。

 2.编制单位提交合格的预算报告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80%。

 10.5 回避本次 招标的企业 1.回避招标企业名单:

 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三峡移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苏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人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凯瑞恩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华中空玻璃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安徽骐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回避人员: 代洪(身份证号:51021219630928507X);潘传友(身份证号:510222194710160015);周康群(身份证号:512223197403114416)、罗友元(身份证号码:510212196809280435)、李昌秀,(身份证号码:512324197102123740)、况梅林(身份证号:512301196702288451)、吴建昌(身份证号码:510223196203178339)陈健(身份证号:513024197901029691),彭鹰(身份证号:51021319750823345X)。黄木田(身份证号:412321198006123330),袁运(身份证号:320922198712052473),

 17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廖志强(身份证号:510219198009193112)。

 以上单位和个人参与本次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不予开启。

 10.6 特别提醒

 参与投标的单位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及其他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8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八部委令第 2 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 号)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周期和勘察设计深度要求、勘察设计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勘察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深度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人员配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勘察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19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施工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不允许

 20 1.12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计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6)图纸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工程建设”的“答疑补疑公告”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仍有异议的,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将答复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工程建设”的“答疑补疑公告”栏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2. 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函部分

 详细内容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3.1.2 技术部分

  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1.3 资格审查资料(含商务)

  详细内容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3.2

 投标报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规定。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随身携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的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身份证原件除外),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将有可能对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查。当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文件的原件时,须在开标会结束之前将原件一次性提交,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6

 备选投标方案

 2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勘察设计深度要求、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招标范围、内容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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