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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社团管理办法(优选)

发布时间: 2021-10-19 11:18:12

 美术社团管理办法 3 3 篇

 美术社团管理办法

 一、人员、安全管理

  1、设置班主任 1 名,授课教师 2 名,共同对社团进行教育教学管理,班主任实时跟班管理。

  2、由社团班主任将参与社团的学生名单发到各班班主任手里,确定每次上课人数。如有人数变动须经班主任、年级主任确认后进行安排。

  3、每次上课由班主任负责点名签到。并及时与各班班主任沟通到班人数,便于全校统计学生返校上课人数。每次上课学生必须严格服从管理。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上课前 10 分钟到达画室。

  4、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课,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或原班主任打电话告之请假,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每学期无故缺勤累计达 3 次课时,将对其进行警告并通知家长,累计达 5 节,对其作开除处理并通知其班主任及家长。

  6、社团上课不允许使用管制刀具,要求每名学生自行配备卷笔刀,且自行保管。

  二、课堂管理

  1、课堂组织教学由授课教师负责,班主任协助,要求学生上课之前必须将自己的学习用品准备齐全,学习期间杜绝一切扰乱画室正常秩序的行为。课堂内出现纪律问题由班主任及时处理。

 2、按照学校政教处的学生管理办法,保持仪容整洁,发式大方、不浓妆艳抹、佩戴首饰,不穿奇装异服。不得将手机、平板等通讯设备带入画室。

  3、上课期间精力集中,不喧哗、不打闹、不闲谈;不能影响他人,认真学习,按时、独立、保质、保量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4、在画室学习期间要团结一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帮助,你追我赶,共同进步。

  5、放学后及时回家或回教室,不得在画室逗留,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三、画室物品管理

  1、不得私自带出画室里的公共用品,不得私自移动、调换画室里的一切画具、设施、静物等。

  2、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物品,自行配备小锁,每次上完课后将自己的物品锁在自己的画箱内,以免用时找不到。

  3、借用画室里的图书资料、范画,进行登记,并要爱护、使用完毕应及时完好归还。

  4、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上完课后随手关门关窗、风扇、灯具等。

  5、因不服从管理致使画室设施设备损坏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四、卫生管理

 1、按照学生人数进行分组组织值日,固定时间打扫画室卫生、要求每名同学保持自己所在位置的卫生。值日生应在下课后尽快打扫好画室,清理垃圾,不乱涂乱画,不乱到垃圾、污水,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废纸。每次安排的小组必须打扫干净。

  2、保证画室里的画具排列整齐,铅笔灰要削入垃圾桶内,作业要及时带走或自行保管不得随意乱丢。

  3、上课期间不得在画室吃零食。美术社团管理办法范文是网友投稿分享,属于学校管理公文,共有 2955 个字。下载本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

  美术社团管理办法

 鉴于美术社团成员超编严重,为了保护学生学习积极性,加强管理,保证实效。美术社团将通过以下管理措施精简人员,提高社团质量。

  1、考勤

  每学期旷课三次者自动除名(迟到 15 分钟以上算旷课、病事假三次算一次旷课)。

  2、公物

  在美术中心活动期间,凡是有故意损坏公物或作品的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3、手机

  社团教学活动期间,未经老师许可使用手机者,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4、纪律

  自律能力差,教学活动期间聊天说话,屡教不改(一节课提醒 3 次)者开除。

  5、卫生

  课后多次不能自觉清理卫生、归位使用过的物品,一学期有三次以上者开除。

  6、学习

  无法完成专业教师指定任务的底线,学习兴趣缺失者将被除名。

  注:美术社团被除名、开除者,不得加入其它美术社。无法达到相关要求,经许可自动退出者,不影响加入其它美术社团。

  考勤说明:公假(集体原因,在微信群内向老师请假、说明。当日因病事假没到校也算公假)、病事假(个人原因,社团活动时间临时请假)、旷课(事假提前请假、病假课前请假。否则均为旷课)。

 美术社团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社学生明确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扩大美术教学的影响,使学生有展示自我的园地,展现美术特长生多姿多彩的学习实践生活风貌为宗旨,把“绿点社”打造成一流的美术社团。

 第三条:本社是受学校领导,有美术特长和兴趣学生参加的学生群众组织。

  学生

  第四条:凡承认本社章程,所有对美术有兴趣,且有一定的美术基础的学生都可以参加。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寻找优秀的美术人才,由班级推荐的美术特长生选拔构成。报名后审议通过,即可加入本社。

 第五条:本社学生的权利

  (1)学生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2)学生有对本社提出评论和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本社学生的义务

  (1)学生有自觉遵守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2)学生有积极投稿、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的义务; (3)学生有与本社经常联系、积极反映情况的义务; (4)学生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活动内容和形式:

  第七条:每周四下午进行活动。

  第八条:学生积极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每学期评出优秀社员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符合学校规定者,在综合测评中也可相应加分。

 第九条:学生作品在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和各项活动中获奖的,也相应加分,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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