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实施方案2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实施方案2篇

发布时间: 2021-10-23 13:13:22

 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实施方案 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精神和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9〕10 号)和省委农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委农办〔2019〕18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民、帮助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力争到 2023 年,培育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 10 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 30 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 60 家,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 100 家;8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规范的“三会一章”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和完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电算化;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到 20xx 年 10 月,对获得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称号的合作社全部纳入农产品可追溯平台管理。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20xx 年 3 月至 4 月)。成立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调研,摸清底数。制定《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组织部署任务,开展宣传,营造氛围。

 (二)提升推进阶段(20xx 年 5 月至 2023 年 10 月)。召开全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对照时间节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社创建活动,同时对现有合作社示范社开展质量提升工作,扎实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建设试点。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3 年 11 月至 12 月)。对试点发展情况开展考核评估验收,同时总结经验和先进做法及时上报。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各级示范社评选、项目申报和“千人带千社”活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完善盈余分配和利益联结制度,强化资产、财务和成员账户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创新合作模式和服务手段,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力。

 (二)实行项目倾斜。对列入规范化建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扶持上给予倾斜,优先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等各类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改善合作社的生产、管理条件,进一步提高合作社示范带动能力。

 (三)加强培训辅导。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健全培训组织体系。争取专项培训经费,依托科教股,分期分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辅导员进行培训,为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门人才提供支持。

 (四)推进联合社发展。推动合作社的行业性、区域性的纵向和横向联合,

 发展一批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高、品牌知名度大、竞争力强的合作社联合社。注重在产业规划、品牌建设、市场营销和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方面发挥联合社作用,突破目前一些单体合作社成员异质性强、规模小、效益低等问题。

 (五)加强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贷款支持力度,灵活确定贷款担保方式,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依法取得的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可以作抵押办理贷款。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保险产品。

 (六)增强营销能力。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精准选择目标市场,支持合作社在城市社区设立特色产品直销店(点),加快构建少环节、畅通高效的线下自主品牌农产品营销。发展农村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依托合作社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推动“电子商务+地方特色产品”、“电子商务+传统产业”、“电子商务+品牌农副产品”的深度融合,借助电商网络资源,对接阿里巴巴、京东和拼多多等电商平台,进一步拓宽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拉长电商产业链条,不断拓宽合作社营销渠道。

 四、职责分工 县直有关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农业农村、发改科技、财政、水利、林业、市场监管、税务、供销、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引领我县农民合作社做强做大。

 (一)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合作社发展情况和群众举报的合作社违法违规

 线索进行摸底调查;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帮助乡镇(街道)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试点工作典型经验。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抽检存在异常情形的合作社名单,共享给同级农业农村、税务、林业、供销等部门。

 (三)县发改、财政、林业、水利、供销、金融等部门:分别负责开展涉及各业务领域或领办创办的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对有不规范行为的合作社加强指导。

 (四)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合作社试点工作宣传报道。

 (五)各乡镇(街道):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合作社清理整顿及各项监测申报工作。

 (六)税务部门:负责整理提供合作社税务登记情况,共享给同级农业农村、税务、林业、供销等部门和单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为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融媒体中心要通过电视、报刊、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定期播放报道合作社专题节目,面向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大力宣传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典型、扶持政策,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利用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平台,建立合作社电子信息档案,强化远程监管。对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在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统一建立“一社一档”,全面建立工作档案和信息档案。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和合作社进行全程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实施方案 2 为了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9 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9〕10 号)文件精神,开展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规范建设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强化指导服务,注重示范带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使其成为振兴乡村、脱贫攻坚、引导小农户和现场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主体地位,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根本出发点,鼓励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切实维护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遵循合作社基本原则,着力在解决合作社规范运行、推动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探索可复制、能推广、服水土的范例经验。

 ——坚持分类指导。着眼现有合作社,分类推进清理整顿、规范改造、做大做强工作;着眼家庭农场提升,创新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

 ——坚持统筹协调。更好的发挥政策引导扶持作用,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合作社指导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形成支持发展的合力。

 (三)主要目标 计划到 20xx 年底,要以家庭农场培育为基础,引导“场场联合”,组建县、乡辅导网络,发展规模经济,带动相同产业农户加快发展。力争合作社年报率达80%以上。积极引导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新增成员数 20 个以上、年经营收入 100 万元以上、运行质量良好的县级以上示范社 20 个。

 二、试点内容 (一)加大合作社清理整顿力度 继续深入开展合作社的分类清理工作。对已明确清理对象为“空壳社”“一人社”“家族社”“休眠社”的合作组织。要引导申请登记人自愿注销合作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尽量简化注销登记程序,降低或免除合作社注销费用,提高注销工作效率,确保注销工作顺利开展。

 (二)推进合作社规范化、示范性创建 积极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分批分期开展合作社法律及相关的宣传培训,营造合作社规范发展的良好认知氛围。在自愿基础上开展规范改造工作,积极引导“户转场、场入社、社联合”,发展多种形

 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扶持,切实落实培育方案。及时总结分享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优化模式。

 (三)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发挥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合作社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探索更多灵活方法入社方式,吸引小农户、低收入农户就地务工。引导低收入农户将量化的扶贫资金自愿入股合作社,共享产业发展收益。

 (四)提升合作社组织水平和经营服务能力 引导农民合作社采取合并重组等方式扩大经营服务规模,培育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五)推动创新发展 支持规模较大、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和联合社开展互助保险试点,探索帮助小农户多渠道化解风险的新型方式。培育有条件的合作社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业务合作。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内部运行机制 指导农民合作社制定规范的章程,依法建立完善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等规范运行的农民合作社比例每年提高 10%,完善财务管理,执行会计报账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基础台账。

 (二)规范外部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完善合作社申请设立、章程制定、登记注册、年度报告等相关制度和程序。逐渐建立政府优先扶持目录。对经营管理不规范,助农带农效果不明显的合作社及时清退出各级示范社系统,提升合作社示范发展水平。

 (三)提升示范带动水平 每个乡镇培育创建 1-2 户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示范社。以国家、省、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为抓手,引导农民合作社积极稳妥开展信息化建设,实现经营规模化、财务会计电算化、社务管理数字化、产品营销网络化。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 年 9 月-11 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 年 11 月-20xx 年 11 月)。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开展农民合作社清查摸底、制订税务注销登记和工商注销登记的简化方案,实施合作社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合作社规范化、示范性创建、合作社经营管理培训;创新联合社等经营模式,探索资源要素入社,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协作模式。

 (三)完善总结阶段(20xx 年 12 月)完成试点工作任务,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巩固试点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绥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研究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xxx

 县长

 副组长:xxx

 副县长

 成员:xxx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x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xxx

 县税务局局长 xxx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xxx

 县财政局局长

 xxx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xxx

 县水利局局长

 xxx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xxx

 县扶贫办主任 xxx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xxx

 邮储银行绥中支行行长 xxx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绥中支行行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洪守成兼任。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办公室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并建立辅导员制度,加大力度对本辖区内的合作社进行培育和指导。

 (二)加强业务指导

 领导小组根据农业农村部及省、市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并在每年年底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组织乡镇及试点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外出考察,积极学习培育发展合作社先进经验。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推动试点的配套扶持政策。

 (三)加强政策支撑

 每年度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积极协调中央、省、市已下达资金与试点项目的对接工作,强化政策衔接配套,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加大规范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建设力度,探索创新金融和保险支持服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营销市场拓展、人才培养引进、农业科技服务、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等政策落实,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发展环境。

 (四)明确职责分工

 各部门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协同推进工作体制,农业农村、发改、财政、水利、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税务、供销、金融、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

相关热词搜索: 实施方案 合作社 提升

版权所有:杨帆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杨帆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杨帆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1603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