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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1-10-24 16:27:13

  X X XX 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追求人事管理制度的健全,以达到充分运用人力资源,提高经营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为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对公司的各项人事管理工作起相应的指导及监督作用。

 第二章招聘任用

 第三条公司人员招聘的基本原则为公开招聘,员工也可向公司人事部门进行推荐。

 第四条公司增补人员应经过初试与复试。初试以口试为主,必要时兼行笔试。由人事部对应聘者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再由录用部门分管副总进行复试。

 第五条公司增补人员录用,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由各部 门负责人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呈报总经理核准招聘。

 第六条人员招聘程序:

 1、人事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订招聘计划。

 2、网上招聘、登报招聘或其它形式的招聘。

 3、应征者的处理:对应征合格者发“初试通知”,通知前来公司初试。

 4、背景调查:经初试合格者,初步决定录用的人员,视情况应做背景

  调查,包括原服务单位正式书面工作鉴定或派员亲临原单位外调。

 5、结果评定:将未录取人员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经评定录取人员,由人事部和录用部门负责人商定报到日期后,发给《录用通知书》。

 第七条新进员工应验对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并于报到时递交以下资料:

 1、相片两张; 2、简历一份; 3、身分证、学历证件、学位证件及职称证件等证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原单位离职证明书原件; 5、市级以上医院最近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第八条一般新进人员从到岗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需到人事部门领取《试用期员工考评表》,经考评合格方能转正,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第九条在试用期内表现特别优良者,可书面提交转正申请,由分管副总及行政人事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

 第十条人事档案:公司各级员工的档案由人事部保管或由人事部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第三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作息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30 2、当月全勤者(迟到 3 次以内,1 天以内病假),获得全勤奖 150 元。

 3、员工迟到(9:15 以后为迟到,在 9:00-9:15 之间为缓冲时间,不计迟到)、早退 1 次,每次罚款 20 元;每月累计迟到 3 次以上者(含3 次)扣发当月全勤奖。

 4、员工旷工,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旷工一天罚款 200 元,同时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三日以上予以除名。

 5、如因工作原因需提前离岗,不能回公司打卡者,须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并由负责人在《考勤记录本》上签字确认,限次日内上班补签,否则以早退计。

 6、如因工作原因不能于上班时间准时打卡者,须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并提前一天在《考勤记录本》上签字确认,不得后补。突发的早上因故不能打卡,应在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由部门负责人同时向行政人事部说明,当员工到岗时由两部门负责人双签后方为有效。否则以迟到计。

 *第 5、6 条中如部门负责人不在,应电话确认,由人事部负责人代签。

 7、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按核决权限由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8、不得于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情况严重者予以除名。

 9、员工上、下班应亲自刷卡,不得委托他人代刷,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10、公司不提倡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请分管副总批准并交人事部备案。

 11、人事部每月 16 日将出勤情况汇总,并据此核计薪资。

 第十二条休假制度 1、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为公休假日,正常休假。

 2、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3、国家法定休假日期间的薪资及津贴照发。

 4、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每年给予年休假,按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分为七种:

 (1)事假: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 15 天(含15 天)为限。事假期间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及各种津(补)贴。

 (2)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出示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月有 1 天有薪病假。每月病假 5 天内按实际天数扣除误餐补助、岗位工资;超过 5 天(含 5 天)者,扣除全月奖金并按实际天数扣除误餐补助、岗位工资及各种津(补)贴;连续病假超过 15 天(含 15天)除扣除全月奖金、误餐补助、岗位工资及各种津(补)贴外,基本工资按以下标准发放:

 ①工龄 1—10 年者,按基本工资的 70%给予。

 ②工龄 10—20 年者,按基本工资的 80%给予。

  ③工龄 20 年以上者,按基本工资的 90%给予。

 ④公司一旦发现员工病假理由不实,或在病假期、医疗期内从事第二职业,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回其从请假之日起所发的全部报酬。

 ⑤病假期间生活上若有困难,经核实,可申请困难补助,报总经理批准。

 (3)工伤假:因执行公务受伤,持医院的诊断证明及部门负责人意见,报经总经理批准,住院治疗期间一切待遇不变;经医院证明和总经理批准,在家休养期间,扣除误餐费,其它待遇不变。

 (4)婚假:员工在本公司工作之后结婚者,凭结婚证明享受婚假。其时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原则上婚假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一次性休完。

 (5)产假: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怀孕期间可到市级以上医院建卡定期检查,医院指定检查时间每次以半天为限,不计假。生育费按《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执行,由社保机构按规定拨付到单位,再支付给个人。产假时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女员工生产一年内,每天可获一小时哺乳假。

 (6)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同住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假期不超 过 5 天(不含往返时间)。

 (7)其他假期:如员工参与培训等,均需向人事部进行核准备案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2、以上 7 种假除(1)(2)项外均为带薪假,但请假期间均应扣发相

  应天数的误餐补助。

 3、以上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

 4、凡申请休假,需提交书面的休假申请,按核决权限报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以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用电话迅速向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报告,然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工作时,主管可不予批准,或酌情对假期做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员工以不实理由请假,经查明属实,以旷工论处。全年旷工超过三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六条凡需延长假期者,应先电话向主管领导说明理由,回来后需以书面形式完善续假手续,呈报总(副)经理批示,交人事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人事部建立员工年度考勤统计表,逐月依据考勤情况予以登记。

 第十八条每一自然年度结束时,人事部应依据年度考勤统计表统计未休完带薪年假的人员,并予以计入十二月份加班统计表内,计发薪金。

 第十九条每一自然年度结束时,人事部应编制次年享有带薪年假人员名单,各部门依据此名单制定休假计划后报人事部备案并公布实施。

 第四章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员工薪酬由月薪及奖金组成。

  第二十一条公司月薪采用结构工资制,即:

 月薪=岗位工资(基本工资)+司龄工资+岗位津贴+全勤奖+误餐补贴 岗位工资分级表:(此表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进行调整。)

 部门 岗

 位 级别 I II III IV 行政人事部 主任/经理 3800 3300 2900 2600 主

 管 3000 2600 2300 2100 文

 员 2300 2000 1800 1700 财务部 经

 理 4000 3500 3100 2800 会计 3200 2800 2500 2300 出纳 2500 2200 2000 1900 业务部 经

 理 3200 2700 2300 2000 主

 管 2500 2100 1800 1600 员

 工 2000 1700 1500 1400 2、司龄工资:按员工到公司任职之日起起算,公司副总、总监、总助司龄工资按每年 50 元计算;公司经理级人员按每年 40 元计算;公司主管级及以下人员按每年 30 元计算。

 如员工调岗、升职等工作变动导致司龄工资级别发生变动,以变动之日起分段计算其司龄工资。

 3、岗位津贴:指公司各部门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的管理津贴。其标准为:副总级为 1000 元/月,经理级津贴为 500 元/月,副经理级为 300

  元/月。

 4、当月全勤者计发全勤奖 150 元/月,全勤奖随月薪同时发放。

 5、工作期间按 5 元/每人每天发放误餐补贴。出差领取了出差伙食补助费及按公司请 假制度中所规定的应予扣除相应天数误餐补贴者按规定予以扣除相应天数的误餐补贴。

 绩效工资:每月按不同级别扣除员工岗位工资和岗位津贴的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 资。(详见《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相关内容)。

 7、员工岗位级别和工资级别的升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员工获得晋级资格由本人 或主管领导提交申请,由薪酬评定小组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考评不合格者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做相应降级处理。(详见《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相关内容)。

 8、薪酬评定小组组成:总经理、各分管副总、工会主席、人事部经理 9、月薪于每月 31 日(节假日顺提)计发当月月薪,计薪周期为上月16 日至本月 15 日,月薪计数天数为 21.75 天。

 10、每月由人事部统一核算工资,核算完成后按核决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后交财务部统一发放。工资发放实行封闭式发放,由本人签收。

 第二十二条员工奖金由业务提成及超额奖组成。

 1、业务提成:指业务部门有任务指标的人员按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依

  据《业务提成实施细则》按比例提取; 2、超额奖:公司利润比上年同期增涨超过一定比例后,公司将提取超出部分一定比例为作为超额奖向全员发放。其具体发放将于结算后参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的分配方案。

 第二十三条公司为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按国家相关政策直接将保险费用计提至工资中,由本人自行购买。

 第二十四条公司为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五条以上个人所得税、社保个人应付部分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份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统一代扣代缴。代扣比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员工对所领取的薪酬产生疑议时,应在领取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以内向公司财务部及人事部提出异议,否则视为认可。

 第二十七条特殊情况下的薪酬待遇:

 公司实行 5 天工作制,不提倡加班,确需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由部门 负责人核准后交人事部备案。员工应尽量安排于当月内补休,补休原则上不得累计。如确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补休者,其未休天数于每年的 12 月份折算为加班费(折算方式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即:基本工资乘以相应系数)。

 除年休假、工伤假、补休、一个计薪周期中一天以内的病假、一个计薪周期中三

  次以内的迟到者不予扣除当月全勤奖,其它带薪假及非带薪假、缺勤均不予计发当月全勤奖。

 3、员工病假、事假、婚产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中的《劳动管理》部份的相关内容执行。

 4、试用期员工工资按转正工资的 80%发放。新进员工及离职人员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作未满全月者不计发全勤奖。未满半月者不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不享受超额奖金。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后,公司按比例增加工龄工资。

 (到岗当月不足 15 天的,从次月开始计发。)

 第二十九条员工表现优秀者,经人事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加薪或升职。

 第三十条新进员工试用期满需到人事部领取《试用期员工考评表》,经考评合格方能转正。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员工经本人申请或主管领导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并发放转正工资。对试用期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三十一条公司顾问及特殊人员与临时工待遇,视实际需要以聘用合同予以规定。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由总经理对在工作中有特殊贡献的员工进行特别奖励。

 绩效考核

 第三十三条全员基本工资 5%作为目标达成绩效工资,公司未完成目标

  任务,则该项工资不予发放。公司完成目标任务,该项工资于公司财务结算年年底全额发放。

 第三十四条每月按不同级别扣除员工岗位工资和岗位津贴的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对该部分工资的发放进行的考核称为绩效考核。

 第三十五条公司绩效考核采取每月考核的办法。具体办法详见《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公司每半年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绩效工资的兑现,并将本考核得分作为奖金、调职、调薪之依据。

 第三十七条年终考核:是指每年年终对全体员工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以量化的形式体现。

 1、综合评定后,对每年综合考评结果不佳者,公司将对员工采取调岗、降级、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低于其所负责部门的其他一般员工的部门负责人给予降职、免职或经济处罚。

 3、综合考评结果分别列前五名且总分超过 80 分的员工和管理人员为当年度优秀员工及优秀管理者的候选人,由公司再进行全员投票,得票数前两名且票数过半者当选为公司优秀员工及优秀管理者,公司将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总经办负责安排。

 第三十八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将根据不同岗位分别另行设定。

 第三十九条申诉程序:员工如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于“绩效公告”环节五日内报公司总经办提出申诉,由总经办指定专人进行绩效复核,并报薪酬评定小组定夺。该结果为最终考核结果。

 调迁及工作交接

 第四十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与部门负责人协调并与员工协商后可调迁员工职务或服务地点。

 第四十一条调任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按时到新岗位报到。如逾期五日即视同自动离职。

 第四十二条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职前离职时,其业务暂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的其他人员代理。

 第 四十三条人事部根据人员变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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