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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县重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26 17:00:32

 20xx 年 x 县重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推进重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提高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和效率,提升管理服务发展的工作水平,督促企事业单位全面深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重点、难点、盲点环境问题尽快得到妥善解决,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全县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环境质量稳定持续改善。

 二、排查范围 认真对辖区内涉及到环境风险的企业开展排查,重点对位于河流湖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居民集中区和各类保护区域等环境敏感区域的石油开采、煤炭开发、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企业及所属尾矿库(工业渣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到位,整治措施落实到位、风险隐患解决到位。

 (一)排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各项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特别要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后,企业自行组织验收的建设项目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排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依法正常运行和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关闭等情况;规范设置排

 放口及计量、监控装置等情况。

 (三)排查重点水域流域环境污染隐患。重点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环境问题清理情况;重点检查马莲河、蒲河等水系重点企业的环境问题。

 (四)排查固废(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贮存处置情况。重点清查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贮存设施环境隐患;检查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煤矿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是否规范,去向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排查重点行业环保设施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抓好油田开发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输油管线、集输场站、污水回注系统、钻井、试油等各类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各项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危废处置单位危废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运行台账建立、危废处理处置工艺落实情况。煤炭开发单位煤矸石处置管理情况,煤矸石处置场环保设施措施落实情况。

 (六)排查排查中央环保督察组、省级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排查马莲河流域废水超标排放企业整改措施落实及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2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提标改造污染处理设施落实及运行情况。

 (七)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省级环保督察组督察期间交办的重点环境信访问题,国家、省、有关部门、领导批转的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及整改情况进行排查。

 三、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时间为 20xx 年 1 月至 10 月,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 年 1 月)县环保局于 20xx 年 2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印发《关于开展 x 县重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 年 2 月至 10 月)自 2 月份起每月的 25 日前向市环保局报送 2 期工作简报,简报内容需紧紧围绕重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内容,充分反映工作进展情况;20xx 年 4 月 25 日前上报重点环境问题排查情况明细表(附件 1),20xx 年 6 月 25 日,9 月 25 日前上报重点环境问题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 2),20xx 年 10 月 10 日前上报重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完成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 3)和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等重要论述,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近年来,我县依法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地域产业结构、生态环境等问题,环保历史欠账较多。对此,要充分认识强化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源头控制,强化治理、加强监管,全面提高监管执法水平,用严格执法倒逼企业守法,用严格管理服务企业良性发展,确保我县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既要解决历史旧账,也要还清现实新账;既要打攻坚战,又要打持久战;既要加大力

 度整改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源头防控。要坚决克服思想麻痹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准确把握辖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特点,深刻分析重点监管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认识上再提高、管控措施上再强化、监督执法上再严格,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周密安排部署。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环境问题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逐步将排查覆盖至辖区所有企事业单位。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督促,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切实履职。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排查方案,周密部署,进一步细化排查内容、排查重点,明确排查单位和重点区域、流域。排查中发现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限时整改,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务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各企业是环境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环境问题排查整改的主体,要增强做好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掌握本单位的环境安全状况,组织彻底排查环境问题,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县政府及环保部门报告。

 三要严格监管执法。落实环境执法流程化、痕迹化管理要求,对排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跟踪落实整改。对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未落实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限期整改。对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的环境风险源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立即予以取缔;对污染防治实施配套不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超标排污的环境风险源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按程序报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对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源防范措施不落实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特别是对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及煤矿(煤矸石堆放场)

 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情节恶劣,拒不整改,且符合“两高”关于环境污染问题司法解释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进行报告,同时抄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发现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问题,及时做好移交移送工作。

 四要全面扎实整改。

 对纳入限期整改的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事业单位,要督促指导、协调服务做好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对查出的环境问题登记造册,逐项制定整治方案,确保整治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方案“五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环境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企业整改方案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定期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整改完成后,县环保局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验收,对企业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实行“谁检查谁督促,谁签字谁负责”和整改销号制度。县环保局及时向县政府和市环保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结果,对环境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必须进行挂牌督办,督办内容、整该方案和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要做好舆情应对。配合宣传、网信等部门做好环境保护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协调利益冲突、化解矛盾纠纷、舆情形势分析和媒体舆情应对的水平和能力,建立有效的应对网络负面舆情机制,变被动为主动,提升应对网络负面舆情的处置能力。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大对网络负面信息的相互“通气”机制,对涉及环保的网上敏感、热点问题舆论先行早发现、早报告、妥善处理、及时回复。三是对网络热点环保舆情进行及时收取、认真办理,形成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快事快办的工作机制,利用电视、报纸、宣传栏以及互联网进行环境真相的告知,最大限度缓解民众的恐慌

 心理,防止负面谣言的传播,及时跟进事态发展,努力消除误会,维护部门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四是遇到重大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事件可能对周边区域、流域产生环境污染的及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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