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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家政员工制度参考

发布时间: 2021-10-30 10:15:13

 优秀家政员工制度精选参考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工作上对家政人员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学习,以及对家政人员管理工作过程中尝试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并有效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以下是 76 范文网为大家整理的《优秀家政员工制度精选参考》,供大家参考学习,欢迎阅读 优秀家政员工制度精选参考【一】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马军寨社区家政服务部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家政服务部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家政服务部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发展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家政服务部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家政服务部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并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遵守家政服务部纪律,对任何违反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马军寨社区家政服务部 员工管理制度

  1、 每个员工应该遵纪守法,做合格合法公民。

  2、 马军寨社区家政服务部全体员工应着装整齐,熟悉各项收费标准。车辆应车貌鲜亮,体现完好形象。

  3、 搬运过程当中,搬运工人应服从班组长指挥,协调一致。

  4、 对待客户应和气,严禁偷、拿、索要客户财物。有损形象的事不做,有损形象的话不说,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

  5、 对待业务无大小、贵贱之分,认真完成交给的每一项业务。

  6、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遵守家政服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有问题应及早反映解决。

  7、 干活过程中,在客户家中不抽烟;在楼道中不打闹;在行车中不向车外抛弃废物。爱护客户财物,对客户物品做到不丢、不损。

  8、 上班时间严禁喝酒、睡觉、打牌吧、不可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 工作当中严禁发生打架、吵架现象,严禁未经公司统一私自丢活,降价。

  10、全体员工应同心同德,共同遵守各项章程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对外形象。

 11、希望家政人员以诚实守信待人,如说假话,一次我部罚款50 元。

  12、家政人员,如用工单位投诉一次,情况属实,按工资的10%--20%罚款。

  13、家政人员如带朋友、亲戚再用工单位家里住宿,一晚上 50元罚款。

  14、如结束合同,未做到提前通知,按工资的 20%罚款。

  15、家政人员在未告知我家政部就让朋友顶替自己上班一次发100 元。

  16、如发现家政人员私自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家政罚家政员50 元,同时与用工单位解除合同。

  17、家政人员必须每月按约定时间给我家政汇报工作情况,否则一次按 20 元罚款。

 优秀家政员工制度精选参考【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省家政服务经营行为,维护家政行业经营者、家政服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家政服务行业的自律建设,促进家政服务业的产业化、规范化,推动家庭服务社会化工程的发展,适应家政服务社会化的需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江苏省内从事家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家政服务业是指以家庭服务为主要对象、以家庭事务为服务内容并兼顾企事业等单位需求的有偿家政服务活动。

  第三条 江苏省家政服务行业协会是全省家政服务业的省级社团组织,,对全省家政服务业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对行业自律进行管理。

 第四条 一切从事家政服务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方向,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维护家政服务行业的声誉,促进家政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家政服务经营者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家政服务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是指依法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以家政服务为经营范围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六条 经营者应当依法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家政服务人员的劳动待遇、工资支付等方式。经营者不得扣押家政服务人员身份、学历、资格证明等原件。

  第七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应当签订家政服务合同,服务合同一般应以书面形式订立。经营者提供一次性或计时家政服务的,也可采取电话、网络或双方当事人认可的其他形式订立。

  第八条 家政服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名称、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二)提供家政服务的内容;

  (三)家政服务人员的条件;

  (四)服务的地点、方式和期限;

  (五)服务费及其支付形式;

  (六)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内容。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招收下列人员从事家政服务工作:

  (一)未满十六周岁的;

  (二)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

  (三)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者其他被规定不宜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疾病的。

 第十条 经营者应当对家政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基本服务技能、心理素质、法制、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培训。经营者应当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工作经历及评价记录制度。

  第十一条 经营者应当了解家政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接受消费者或家政服务人员的投诉,协调家政服务人员与消费者的关系。经营者了解家政服务人员工作情况时,不得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干扰。

  第十二条 消费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可以解除家政服务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和相关费用,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

  (二)与家政服务人员恶意串通,损害经营者合法利益的;

  (三)侵害家政服务人员合法权益的;

  (四)要求家政服务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不能提供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强迫家政服务人员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家政服务或要求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可能对其人身造成损害行为的;

  (六)违背当事人约定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参加行业协会的经营者,应按协会章程规定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第三章 家政服务人员

  第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家政服务人员,是指具有法定劳动资格,以从事家庭、企事业单位服务为主要内容而取得有偿报酬的人员。家政服务人员应当如实向经营者提供本人身份、学历、健康、技能等级等资格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 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满 6 16 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服务技能;

  (二)根据需求、提供相关学历教育证明;

  (三)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四)身体健康,持有县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第十六条 家政服务人员要逐步做到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按照家政服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应划分出初、中、高不同等级,取得差别的劳动服务报酬。

  第十七条 家政服务人员有权要求经营者与其签订书面合同、了解服务合同内容,享有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经营者和消费者变更家政服务内容或消费者要求提供约定之外家政服务的,应征得家政服务人员的同意。

  第十八条 家政服务人员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遵守职业守则和经营者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家政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应当做到:

  (一)履行合同各项约定;

  (二)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提供服务;

  (三)遵守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消费者的生活习俗,不泄露其隐私;

  (四)不得发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条 严禁家政服务人员未经经营者和消费者同意私自离岗。

  第二十一条 消费者有第十三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家政服务人员应报告经营者,经同意后方可中止提供服务,严禁不通过经营者或法律途径解决而采取报复行动。

 第四章 家政服务消费者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家政服务消费者,是指聘用家政服务人员从事以家庭、企事业单位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单位和个人。消费者到经营单位聘请家政服务人员时,应持有单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签订《服务合同》。

  第二十三条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有权了解家政服务人员的教育状况、职业技能、相关工作经历和健康等个人情况。消费者要如实向经营者提供要求服务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费者可以中止家政服务合同:

  (一)采取欺诈手段订立合同,对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

  (二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

  (三)违背当事人约定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家政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更换家政服务人员:

  (一)不符合从业条件的;

  (二)不履行第二十条规定的;

  (三)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营者拒不更换家政服务人员或更换后家政服务人员仍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条 消费者对家政服务人员在家庭服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不能让家政服务人员违规作业。家政服务人员发生意外事故,要迅速通知经营者和有关部门,并处理好善后事宜。

  第二十七条 消费者应当按照约定期限向经营者支付相关费用,不得有损害经营者合法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消费者应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和劳动,保障家政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行为。消费者要正确指导和明确交代家政服务人员工作任务,并按国家规定为家政服务人员办理相关证件及手续,不得扣押家政服务人员身份、学历、资格证明等原件。

  第二十九条 消费者不能无故违约。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带家政服务人员到相关家政服务法人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满,若消费者还需续聘家政服务人员,应提前通知经营者,并办理续签合同手续。合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消费者、经营者、家政服务人员之间发生争议时,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先行协商解决,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法律进行解决。

  第三十一条 因经营者、家政服务人员、消费者的欺诈、恶意等损害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受害方可依国家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经济、精神等损失。

 优秀家政员工制度精选参考【三】

  1.遵守国家法令,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按时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讲究职业道德。

  3.初入客户家中,一定要按客户意愿行事,积极主动作好份内的工作,尽快熟悉客户家庭环境和生活习惯,牢记客户忌讳的事情及特别要求。

 4.在客户家中工作,给业主及家庭要做到 说话轻 走路轻 关门轻、移动物品轻拿轻放。

  5.家政员要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任何时候不要喧宾夺主。在业主及其家人在谈话、看电视、吃饭时,做好份内工作后应自觉回避他人必要的私人空间。

  6.公司及业主的叮嘱和交代要记清。因语言原因未听清和听懂的,一定要问清楚,不要不懂装懂。做事要有程序,不要丢三落四。

  7.不要打业主的电话,如急需应征得业主的同意或到公用电话亭,更不能把业主的电话告诉他人。

  8.做人要诚实,不能欺骗公司及业主,更不要把自家烦心事讲给业主听。切记自己是来赚钱养家的,不是出来找麻烦的。

  9.工作时尽量小心仔细,如损坏东西应主动认错,争取公司及业主谅解,切不可将损坏的东西扔掉或推卸责任。

  10.本人的生活用品不得留置办公室及业主家。不得使用业主专用的生活用品,更不可动用主人化妆品或好奇而翻看公司及业主的私人用品。

  11.注意细节,不经业主同意不要进入主人卧室,如要进去工作必须先敲门,征得主人同意方可进入,出来时应轻轻把门扣上,平时应衣着简朴,不可穿太透太紧太短的衣服,更不宜化妆或佩戴首饰。

  12.不经公司同意不得外出,不能私自外出干活,不可把外人带到业主家中来,也不可把业主家的地址及家庭情况透露给他人。

  13.不得在顾客家中看电视、听音乐,喝茶,喝酒,抽烟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14.给公司和业主采购物品时,要记好明细帐,不得虚报冒领,要帮助公司及业主节约各种开支。

  15.与业主发生不愉快和矛盾时,不论谁对谁错,都不得擅自与业主争论,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由公司出面协调处理。

  16.进入本公司的员工一定要按规定的服务内容不折不扣的完成任务,更不得擅自要求业主增加工资,接受业主的小费,向业主借款。

  17.奖励和处罚制度坚决执行:

  (1)出勤天控制;员工全年出勤天不能低于 300 天,低于 300天者降低全年期内的工资标准 2 元/天。

  (2)新员工试用期 90 天,在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 20 元/天。90 天以上者按正常工资标准计付,出勤天按有关规定核算。

  协议期内的正常工资在当月付 50%,其余部分 300 天后一次付清,中途不在预借工资。超过试用期 90 天者,约定在一切正常情况下付给员工四十元/天保证工资/技工,三十元/天保证工资/普工。特殊奖励和处罚按规定增减。

  (3)员工在试用期 90 天内,纪律松散、不遵守制度、思想麻痹、鼓动他人、扇风点火、怠慢工作,有损甲方效益及形象的,将开除本单位,工资按 20 元/天。

  (4)损坏、丢失的财物一律照价赔偿;造成返工的活,一律不计工资,并如实修复完工,造成材料损失的一律照价赔偿。

  (5)收麦当月.古历 12 月.分别出勤天在 29 天以上者分别每月奖励 300 元。古历正月出勤天在 25 天以上者本月奖励 800 元。平均工资以年出勤天计算。不经同意擅自离开本单位的,工资按下列标

 准计算,(如使用 90 天以上的付 60%、150 天以上的付 70%.240 天以上的付 80%、300 天以上者 100%)支付时间为协议期满后支付。

  (6)请假需提前有请假条,负则按旷工对待。无故旷工一次扣工资 30 元。

  (7)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 20 元。

  (8)不能耽误零星小活(限时 20 分钟必须联系到用户)否则将扣发 20 元工资。

  (9)标志服连续两天不穿的扣工资 20 元所处罚款项当月工资里扣清

  (10)员工在工作期间干私活走后门(只要是收费的发生交易的均视为私活),偷卖材料,造成损失一律按原价付清,并以私活及材料价格的十倍扣发工资(凡参与此活的人均视为责任人,按人头计算份额)。

  (11)话费报销按出勤天 1 元/天,其余自付。自用号码的人员不报话费。外出施工不能留自己的号码,一律以办公电话为中心。手机自备。话费报销条件为合作期满和 300 天以上出勤天者才可享受,不足 300 天者不享受话费报销

  (12)员工在进本单位十天后公司将为你办理保险一份,合作期满或 300 天后可与报销,提前离开本单位的不予报销。

  18、完成任务后,离开顾客家时,一定要留下本公司的办公电话便于更好的为客户下一步服务。

  1、家政服务员必须具有高水准的服务形象;热情主动的服务意识;周到完美的服务效果;礼貌和善的服务方式。

  2、家政服务形象总体要求:服务周到、礼貌热情、仪容整洁、仪态大方。

 3、家政服务人员形象规范具体要求:

  a、接到家政服务派单后,应及时准备用品和工具,尽快前往进行家政服务,不可拖延不办,若因故不能及时进行家政服务,应向业主说明原因。

  b、家政服务人员上门进行家政服务时,应注意登门礼节:先按门铃或以中指扣门,按门铃的时间要适当,不宜长时间按铃,扣门节奏要轻缓,不可用手掌、拳头拍门或砸门。待业主开门后,首先礼貌地自我介绍,语言模式为:“我是××家政服务工作人员×××,先生(小姐、太太)您处需要提供的××家政服务,是否可以进行。”并出示相关证件。待业主同意认可后,方可进行登门服务。

  c、家政服务人员不得以施工作业为由,衣冠不整,形态不雅的上门进行家政服务工作,禁止穿拖鞋,着便装、短裤或背心,甚至赤膊上门进行家政服务。

  d、在业主家中进行家政服务时,不可吸烟、吃零食或互相说笑,对业主及其家人不可有无礼表示。

  e、进行家政服务时,应佩带工作用布、塑料鞋套等保洁用具,尽可能保持业主家中清洁;若因特殊情况不可保持,应向业主通报,工作完毕后及时给予清扫干净。

  f、进行有偿维修服务时,要事先向业主通报损坏程度、配件价格、维修预算工时,应如实清楚的向业主说明收费标准及报价根据。

  g 维修服务应做到“快、好、省”三字要求, 如在报价收费时,业主有疑问,出现还价或拒缴现象,应耐心解释。重大的不可解决的费用收缴问题,不可强行收取,应及时向管理处汇报,由管理处与业主进行沟通。

  h、严禁酒后登门服务。

 i、进行家政服务时,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注意公司形象,对业主及其家人态度友善。家政工作完成后,应征求业主的意见,并记录在《工作任务联系单》上。

 优秀家政员工制度精选参考【四】

  1、每个员工应该遵纪守法,做合格合法公民。

  2、公司员工应着装整齐,熟悉公司各项收费标准。公司车辆应车貌鲜亮,体现公司完好形象。

  3、搬运过程当中,搬运工人应服从班组长指挥,协调一致。

  4、对待客户应和气,严禁偷、拿、索要客户财物。爱护公司,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话不说,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

  5、对待业务无大小、贵贱之分,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每一项业务。

  6、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有问题应及早反映解决。

  7、干活过程中,在客户家中不抽烟;在楼道中不打闹;在行车中不向车外抛弃废物。爱护客户财物,对客户物品做到不丢、不损。

  8、中午期间严禁喝酒。

  9、工作当中严禁发生打架、吵架现象,严禁未经公司统一私自丢活,降价。

  10、全体员工应同心同德,共同遵守各项章程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对外形象。

 优秀家政员工制度精选参考【五】

  1、安全第一,时时维护雇主家的家庭安全;要注意防火、防盗;严禁私自带人去雇主家里停留或食宿;不得泄露雇主家的私人秘密

 和有关家庭信息,不得随意泄露雇主家及其亲友的家庭和工作地址、电话号码、及其他私人信息。

  2、尊重雇主家的生活习惯、习俗,虚心听取雇主家意见、服从雇主的合理安排,主动适应雇主,不干预雇主家的私生活。

  3、严禁搬弄是非、撒谎隐瞒,不传闲话,不参与雇主家庭的矛盾纠纷,在双方做些沟通说服工作,若做不了就不要勉强,也不要为一些过激行为做旁证,以免激化矛盾。

  4、对不会使用的器具,未经指导和允许不要使用,包括电脑和汽车。

  5、不得偷配雇主家任何钥匙,包括防盗门、房门、抽屉等钥匙。严禁私自翻动雇主家的抽屉、衣柜和个人物品。

  6、不得擅自离岗或夜不归宿,不得私自外出。外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要征得雇主同意。

  7、严禁购物时谎报价格、私吞钱财。

  8、严禁浪费。应尽量为雇主家节约,用水、用电、用煤气、用油等都不要浪费。不要以为雇主家有钱,浪费一点没关系。夏天雇主家无人在家,不要使用空调,有电风扇就行了。

  9、严禁偷吃雇主家零食、水果。

  10、严禁偷用雇主家家庭成员的化妆品、保健品。

  11、不得向雇主家借钱,不得私自向雇主家提出增加薪金或变相索取任何物品。

  12、不得无故违约,甚至不辞而别。如离开雇主家要办好交接手续后再走,包括雇主家的钥匙、菜钱等,主动出示自己的物品让雇主检查。

 13、打破雇主家的陈列摆设,应主动告知,并提出照价赔偿,不得将破碎物偷藏或偷扔。

  14、不得随意与雇主家家庭成员顶撞、吵闹,特别是老人、病人和孕妇。

  15、雇主家有客人来,要主动开门、问候,倒水等;如家中来电话时雇主不在,接电话要做简单记录;如果雇主家来了很多人吃饭,没有东家同意,最好不要自行上桌。

  16、讲究个人卫生,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着装,服饰打扮要与自己的身份协调,整洁大方,不能过于随意,不穿紧身衣裤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佩戴饰物要适当,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17、举止庄重、体态优雅,要求我们的服务人员在家庭工作中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风急火燎是大忌。

  18、言谈举止大方得体,与雇主家交流时要正视对方,不要左顾右盼,不能双臂交叉或双手插在兜里。

  19、进入雇主卧室前应先敲门,以示礼貌和尊重。

  20、提倡讲普通话,要使用文明用语,不说脏话,杜绝不礼貌的语言和行为。

  21、重视细节,“细微之处见真情”, 生活上的一些细节,看起来微不足道,实际上却能体现服务员与雇主之间的情感互动。将心比心,家政服务员要用自己的爱心来真诚的为雇主服务,一定会得到雇主的认可的。

  22、正确处理好雇主的苛刻行为,若有出现雇主有苛刻行为的问题,作为服务员要积极地与家政公司取得联系,并请家政公司出面予以解决,无论任何人对你有诽谤、殴打、拘禁、跟踪、私拆个

 人信件等侵犯你合法权益的行为,立即通知家政公司或公安机关,求得合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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