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2017党务公开制度 [党委党务公开及监督检查制度]

2017党务公开制度 [党委党务公开及监督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 2021-10-31 13:21:29

xx镇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第一条 例行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融安县民政局党务公开目录》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年度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年度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 例行公开的形式

  (一)会议公开。通过召开党组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旁听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将党务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二)文件公开。通过党内文件、刊物、简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务。

  (三)专栏公开。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党务信息。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使用。

  (四)媒体公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页等媒体,设立“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热线电话、意见箱等,公开宣传报道党务工作。

  (五)活动公开。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党员民主评议、领导接待日、情况通报会等活动,在不同范围内公开党务。

第三条 例行公开的程序

  (一)拟定内容。初拟公开内容,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在广泛征求和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后,进行补充完善。

  (二)党组织审核实施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会议,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后,向党员群众进行公开。

  (三)实施公开。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分别进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等。

  (四)意见反馈。收集处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

  (五)登记归档。各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第四条 公开的时限

  (一)长期公开。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长期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直到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

  (二)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一般可据情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三)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即时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XX镇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1、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按照实事求是,分级负责,严格要求,促进工作的原则进行。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由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2、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确定,相关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公开内容。

3、不能如期完成规定任务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督办。经督办仍不能按期完成的,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督办工作必须有文字记载。党务公开工作落实的督查、检查情况及结果定期在党务公开电子屏幕、宣传栏、博罗教育网向广大群众公开。

4、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有督察责任。在党务公开过程中,如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有疑问或接到举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找当事人或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

5、党务公开监督制度的落实主要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坚持制度化;对用人制度公开监督方面,在民主推荐、考察预告和考察、酝酿复核条件(任职资格、廉政建设等情况)、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的时间(一般为七天)及公示期间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到位,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有否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性多样,注重实效,(有否在党务公开电子屏幕、宣传栏、博罗教育网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投诉监督电话6461010。)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6、 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7、监督检查情况要及时向本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和部门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相关热词搜索: 党委 党务 监督检查 党委 党委党务公开及监督检查制度

版权所有:杨帆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杨帆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杨帆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1603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