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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详细

发布时间: 2021-11-05 11:48:30

 安 安 全 全 文 文 明 明 施 施 工 工 和 和 质 质 量 量 管 管 理 理 制 制 度 度

 目 目 录

  一、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6.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7.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二、质量管理制度

  1.施工过程控制

 2.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3.技术员岗位职责

  4.质检员岗位职责

 5.安全员岗位职责

 6.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安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措施 :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全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①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

  ②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

  ③四不放过:

 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全伤害指标控制在 2‰以下。

  2、杜绝死亡、火灾、交通、设备等重大事故。

  3、工地 XX 市标化工地。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X 公司经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3、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在安全 XX 公司经理负责。

 4、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5、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XX 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

 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XX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2、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对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3、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5、各级安全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须检查安全生产。

 (六)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

 1、在工程施工中,认真执行 XX 市建委《关于建筑工地规范使用“三宝”的通知》和国家“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规范”、以及 XX 市颁布的有关防雨、防滑、防雷、防暑降温和防毒等安全措施。

 2、对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实行入场教育及上岗教育,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3、设置醒目安全标志 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七)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和领导、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防范措施和隐患没有消除不放过。

 2、发生轻伤事故,工地要组织人员按四不放过处理整改,并于 XX公司。

 3、发生重伤事故工地,应立即组织抢救,并 XX 公司,保护好现场,施工队组人员调 XX 公司,建筑公司在 12XX 公司。

 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工地应立即组织抢救,并XX 公司,并保护好现场。

 5、各种事故均必须填写伤亡事故记录表,重大事故必须在 20 天内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并上报。

 6、对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7、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的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施 施 工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总则: 认真履行 “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积极进取,顾客至上。”的十六字质量方针。严格遵守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规范。按操作规程,精心组织,精心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从开工到竣工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一、施工过程控制

 1、必须实行专业检查和班组自查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的“三检制”。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请专业工长。由专业工长会同下道工序专业工长,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及工序交接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必须有书面的记录并签字齐全。交接检完成后由专业工长提出书面申请通知项目专职质量员或技术员进行分项质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必须有记录并签字齐全。

 2、技术、质量负责人在进行内部分项质量检查,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

 3、坚持施工现场“挂牌制”,质量责任具体落实到操作人员,对经检验确定其产品不合格的施工人员应有处理措施。不合格的产品应进行返工。

  二、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1、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现对在施工的各班组采用质量与经济挂钩

 制度。

 2、各专业工长在每天下班前,对在施工配备班组施工的全天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3、每周由专职质量员和技术人员、专业工长对各班组全周施工内容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4、每月项目部根据专业工长日记录和专职质量员日周立即路对各施工班组进行评比,并进行打分制。

 5、各班组打分在 90 分以上做为奖励班组,80—90 分之间不奖不罚,80分以下班组做为罚款班组,并根据情况 XX 公司和决定该班组留去。

 6、项目技术人员要在爱每个工序施工向班组传达该工作内容的技术和安全交底。

 7、其班组在未按交底的情况下操作,出现质量问题,班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技术员岗位职责

 1、参加编制和贯彻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结

 构特点,制定各项技术安全施工方案;

  2、认真熟悉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及施工方案讨论;

 3、负责检查单位工程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工作;

 4、组织学习施工图的施工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文件,作好现场材料检验和试验工作;

 5、参加组织单位工作施工,制定文明施工措施; 6、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部分项工作质量评定;

 7、负责各项技术资料的整理和上报,资料作到与进度同步;

 四、质检员岗位职责

 1、协助本单位领导搞好质量检查、监督工作,当好领导参谋;

 2、参与施工组织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不完善、不妥之处提出改进意见;

 3、参与各级质量检查活动,重要部位检查、隐蔽验收工作,以及大内工程竣工观感评分验收和质量回访、保修工作;

 4、参与研究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有关质量会议及事故分析会;

 5、负责检查对不按规范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操作,不按标准验收的行为有权制止必要时给予处罚;

 6、有权建议项目经理采用有关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

 五、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项目的安全工作。以身作则,遵章守纪,督促协助项目部开好班前例会,表扬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制止批评违章做也现象;

 2、坚持每天班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督促并带领项目管理人员对经常使用的用具、设备、脚手架的牢固程度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纠正;

 4、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或可能草成事故的现象,有权暂停操作,并迅速向项目经理或上级报告,以求解决,任何人不得刁难;

 5、经常对项目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

 6、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维护本项目部的安全设备,发现有不安全情况时,及时报告;

 7、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制定防止事故的措施。

 六、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对施工(生产)中出现的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款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方面奖励与处罚的条件和 XX 公司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等项目 2、奖罚经费管理

 2.1、各单位的罚款不准列人成本,罚款应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单列科目,做到专款专用,安全奖励基金除用于奖励外,还可用于安全生产管理。

 2.2、针对个人的罚款,一律由个人负担,不准从公款中报销。

 2.3、受罚单位接到罚款通知单后,必须在 15 日之内将罚款交到罚款单签发单位(部门)或由其指定的财务部门,拖延不交者,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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