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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防控工作总结]案件回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2-06-07 11:45:05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案件防控工作总结]案件回访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案件防控工作总结]案件回访工作总结

回访是指公司客服部门相关负责人,向本公司的客户回访有关本公司的产品及服务的态度及一些问题。从而达到更好的服务。来提升公司的形象。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案件回访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选择。

案件回访工作总结篇一

区纪委中回访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全面掌握十八大以来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状态,维护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发现原案办理中的经验和不足。南岳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采取“上门走访、电话随访、信函反馈”+“分片负责、分级办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该区2012年11月以来,受到党政纪处分的86名党员干部进行回访。

本次回访工作,将组织的关怀、教育与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相结合,以面对面访谈为主,以全程记实的方式,从思想状态、工作表现、对党纪条规的理解把握、当前工作生活中存在的疑惑和困难、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5个方面加强对回访对象的了解。同时,听取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员群众对受处分人员现实表现的评价。对少数不在当地的回访对象,

采取电话回访。

目前,该区受处分党员干部接受回访率100%,面对面回访人员在90%以上,对回访中了解到的具体情况、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正在进行归纳总结,将在回访结束后进行意见集中反馈和督促落实。

案件回访工作总结篇二

案件回访春暖人心

长白县公安局围绕“平安护发展,民生在警心”这一工作思路,将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及意见建议,不断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之一。为此,县局局长龙志君近日专门回访了部分案件受害人。

4月27日,龙志君同志一行到马鹿沟镇对部分案件受害人进行了回访。回访中,龙志君局长与受害人亲切交谈,详细询问受害经过,并征求受害人在公安机关接处警、侦破案件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在走访案件受害人张志坤老人时,龙志君局长向张志坤老人详细了解案发经过,并叮嘱刑警大队和派出所要协同配合,尽快全力侦破案件,给张志坤老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张志坤老人对公安机关及时开展侦办工作表示感谢,同时也理解破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相信公安局一定能破案。龙志君局长又关切的询问了老人的生活情况,了解到老人是独身居

住,70岁还在外务工挣钱维持生计,原因是原单位解体多年,无法找到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五七”工时,龙志君局长特意安排随行的同志要想尽一切办法帮助张志坤老人解决这一难题,保证老人的基本生活来源。

案件回访工作总结篇三

2015年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神龙县纪委按照省、市纪委20XX年度案件审理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紧密结合本县本委的工作实际,依法依纪全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严格“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努力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基层案件审理能力,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案件审理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全县共审结各类违纪案件55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55人,其中党纪处分51人,政纪处分4人;县纪委立案自办案件6件,涉及县管领导干部2人,乡镇部门办理案件49件。查处的案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1人,留党察看处分1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人,警告处分7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记过处分2人,行政撤职处分1人。

二、案件审理重点工作情况

(一)从严把关,依法依纪审理案件。一是严格审核,紧抓案件审理不松懈。以省、市纪委案件质量检查活动为契机,坚持“二十四字”的办案基本要求,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分、手续和程序六个关口;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原则,加强与案件检查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发挥审核把关和执纪监督职能;坚持执行两人审案制度、主审员制度和室务会议审议制度,做到依法审理和规范审理;强化和提高审理工作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在案件处理把握上,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批评教育等手段。2011年,及时审结纪检室移送的6件自办案件(其中2件涉刑案件经过细致的审理审查,依法移动司法机关),移送审理结案率达到了100%,未出现一起因定性、量纪不当或对处理不服而被处分对象提起申诉的案件。二是强化管理,建立受处分人员“动态信息库”。建立受处分人员信息库,涵盖机关事业单位、农村企业受处分人员的身份信息、错误性质、处分类型、处分时间等内容,并及时与公检法、组织、人事、财政和有关单位联系沟通,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处分人员信息准确掌握、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党员权利及时恢复。2011年,依托动态信息库,对8名违纪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提醒督查,依纪依法为9名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按期恢复了党员权利,为2名受行政处分人员解除了处分。三是注重回访教育,增强案件的整体效果。认真开展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采用平时回访和定时回访等方式,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回访教育实效。通过与受处分人员谈心交流、与其所在单位领导交谈了解等形式,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教之以纪,交之以心,真心诚意帮助受处分人员正确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重新振作,努力工作,使其真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从而达到一把钥匙开

一把锁的效果。2011年,重点对近两年来立案查处的人员进行了回访,共回访对象6名,其中县管干部1名,并督促乡镇、部门纪委对其他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二)知行结合,推进基层审理规范化。一是积极推行案件协审联审制。紧密结合基层案件协审与乡镇案件联审,以分片联审、协审的形式,将全县15个乡镇的案件分四个片区进行集中联合审理,有效平衡了不同乡镇的违纪案件量纪,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同时,对经济违纪、违法占地等复杂案件以及部门较难实行联审的案件则由县纪委指派专人进行协审。2011年,共联审、协审案件25件,占乡镇部门办理案件总数的100%。其中对因证据材料不到位要求补证的有*件,改变定性案件有件,改变处分档次案件件,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促进了查办案件程进一步规范、证据进一步完善、定性量纪进一步准确,实现了我县乡镇部门办理案件连续7年无申诉。二是积极开展案件审理业务培训。针对2011年乡镇纪委换届、人员调动频繁的实际情况,以片区为单位,协同纪检、信访等相关室,集中开展乡镇基层案件审理人员业务培训。同时,利用抽调办案的契机,通过“以案代培”的方式,指导抽调办案人员进行审理业务的具体实践。另外,对个别审理业务薄弱的乡镇,我们以“走下去”的方式,经常性的面对面开展答疑解惑,取到良好效果。三是督促指导乡镇严格按照《规范样式》办理案件。注重审理程序手续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全面推行《规范样式》操作流程。年初,将《规范样式》的书面和电子稿发放到各乡镇纪委,并利用协审、联审时机,加强使用《规范样式》的宣传、检查,督促乡镇纪委严格按照《规范样式》办理案件,进一步增强基层程序化、规范化办案的意识和能力。目前,全县15个乡镇已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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