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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87页)

发布时间: 2021-10-14 08:52:39

 贵州发耳煤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度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二季度修改计划)

 目

  录 第一章

 编制原则

 ┈┈┈┈┈┈┈┈┈┈┈┈┈┈┈

  7 第二章

 矿井概况

  ┈┈┈┈┈┈┈┈┈┈┈┈┈┈┈

  7 第一节

 矿井位置、范围及交通 ┈┈┈┈┈┈┈┈┈┈┈ 7 第二节

 井田地质概况 ┈┈┈┈┈┈┈┈┈┈┈┈┈┈┈ 7 第三节

 瓦斯、煤尘和煤的自燃 ┈┈┈┈┈┈┈┈┈┈┈ 10 第四节

 矿井开拓方式

 ┈┈┈┈┈┈┈┈┈┈┈┈┈┈

 10 第五节

 矿井通风方式

 ┈┈┈┈┈┈┈┈┈┈┈┈┈┈

 10 第六节

 矿井瓦斯抽放

 ┈┈┈┈┈┈┈┈┈┈┈┈┈┈

 11 第七节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

 12 第八节

 矿井排水系统

 ┈┈┈┈┈┈┈┈┈┈┈┈┈┈

 12 第九节

 矿井压风系统

 ┈┈┈┈┈┈┈┈┈┈┈┈┈┈

 12 第三章

 组织领导及采场安排

  ┈┈┈┈┈┈┈┈┈┈┈┈12 第一节

 矿井采场安排情况

 ┈┈┈┈┈┈┈┈┈┈┈┈

 12 第二节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的组织领导

 ┈┈┈┈┈┈

 13 第三节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

 14 第四节

 处理事故中各有关人员及相关单位职责

 ┈┈┈

 14 第五节

 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

 16 第六节

 响应程序

 ┈┈┈┈┈┈┈┈┈┈┈┈┈┈┈┈

 17 第七节

 信息传递

 ┈┈┈┈┈┈┈┈┈┈┈┈┈┈┈┈

 17 第四章

 瓦斯灾害的预防处理

 ┈┈┈┈┈┈┈┈┈┈┈┈ 18 第一节

 瓦斯爆炸预防措施 ┈┈┈┈┈┈┈┈┈┈┈┈┈ 18 第二节

 发生瓦斯爆炸时的紧急处理措施┈┈┈┈┈┈┈┈18 第五章

 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及处理┈┈┈┈┈┈┈┈┈┈23

 第一节

 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分析 ┈┈┈┈┈┈┈┈┈┈ 24 第二节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24 第三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处理┈┈┈┈┈┈┈┈┈┈

 25 第六章

 火灾的预防及处理┈┈┈┈┈┈┈┈┈┈┈┈┈┈ 26

 第一节

 地面火灾预防措施┈┈┈┈┈┈┈┈┈┈┈┈┈┈ 26

 第二节

 井下火灾的预防及处理计划┈┈┈┈┈┈┈┈┈┈ 27 第七章

 水害的预防与处理┈┈┈┈┈┈┈┈┈┈┈┈┈┈ 29

 第一节

 水文、地质条件概述┈┈┈┈┈┈┈┈┈┈┈┈┈ 29 第二节

 发耳矿井地测防治水情况┈┈┈┈┈┈┈┈┈┈┈ 31 第三节

 排水系统概况┈┈┈┈┈┈┈┈┈┈┈┈┈┈┈┈ 32 第四节

 水害隐患排查情况┈┈┈┈┈┈┈┈┈┈┈┈┈┈ 32 第五节

 地面防洪┈┈┈┈┈┈┈┈┈┈┈┈┈┈┈┈┈┈ 33 第六节

 大气降水渗入矿井水害处理与应急措施┈┈┈┈┈ 34 第七节

 井下水灾的预防措施┈┈┈┈┈┈┈┈┈┈┈┈┈ 37 第八节

 水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38 第九节

 一、三采区雨季防治水预防与处理┈┈┈┈┈┈┈ 39 第八章

 顶板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43

 第一节

 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43 第二节

 发生冒顶时的处理措施┈┈┈┈┈┈┈┈┈┈┈┈ 47

 第九章

 运输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47 第一节

 运输事故的预防┈┈┈┈┈┈┈┈┈┈┈┈┈┈┈ 47 第二节

 运输事故的处理┈┈┈┈┈┈┈┈┈┈┈┈┈┈┈ 49 第三节

 电机车乘车事故预防与处理┈┈┈┈┈┈┈┈┈┈ 50 第十章

 供电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50

 第一节

 供电事故汇报及处理组织程序及处理程序┈┈┈┈ 50 第二节

 10kV变电所电源进线掉闸事故的处理┈┈┈┈┈┈ 51 第三节

 10kV变电所主变压器事故的处理┈┈┈┈┈┈┈┈ 51 第四节

 主工业广场35KV变电所电源进线掉闸事故的处理┈ 52 第五节

 主工业广场35KV 变电所主变压器事故的处理 ┈┈ 52 第六节

 发耳一矿井下采区变电所低压馈电柜掉闸事故处理 53 第七节

 触电事故的预防┈┈┈┈┈┈┈┈┈┈┈┈┈┈┈ 53 第八节

 电器设备失爆的预防┈┈┈┈┈┈┈┈┈┈┈┈┈ 53 第九节

 矿井停电、停风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计划┈┈┈┈┈ 53 第十节

 矿井主排水系统事故预防和处理┈┈┈┈┈┈┈┈ 56 第十一章

 爆破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58

 第十二章

 避灾┈┈┈┈┈┈┈┈┈┈┈┈┈┈┈┈┈┈┈┈ 60

 第十三章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应急预案┈┈┈┈┈┈┈┈┈ 67

 第十四章

 年度培训计划┈┈┈┈┈┈┈┈┈┈┈┈┈┈┈┈ 69

 第十五章

 有关技术资料┈┈┈┈┈┈┈┈┈┈┈┈┈┈┈┈ 72

 第十六章

 行动计划┈┈┈┈┈┈┈┈┈┈┈┈┈┈┈┈┈┈ 72

 第十七

 章“计划”的贯彻和要求┈┈┈┈┈┈┈┈┈┈┈┈┈ 72

 附录

 2010年供电事故应急 ┈┈┈┈┈┈┈┈┈┈┈┈┈┈┈┈ 73 附表1

 井上消防库消防设施汇总表┈┈┈┈┈┈┈┈┈┈┈┈┈ 73 附表2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电话表┈┈┈┈┈┈┈┈┈┈┈┈┈ 82 附表3 井下消防设施汇总表

 ┈┈┈┈┈┈┈┈┈┈┈┈┈┈┈ 83

 贵州发耳煤业有限公司

 0 2010 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二季度修改计划)

 第一章

 编制原则

 一、以 2010 年二季度生产接续为依据。

 二、以矿井灾害存在可能性为前提。

 三、以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和《煤矿安全规程》为指导;以预防为主,防止重大事故为重点,综合治理,总体推进。

 四、以科技为动力,安全质量标准化为立足,注重效益型投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五、凡属各类规程有明确规定的,本《计划》不再重复。

 第二章

 矿井概况

 第一节

 矿井范围及交通

 发耳井田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南部,行政辖区属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发耳乡、鸡场乡、都格乡。盘水公路从井田东侧通过,南至盘县 119 公里,北至水城 70 公里;水柏铁路绕

 井田东部边缘通过,设有发耳站、陈家田站、得窝站,总之,区内铁路、公路四通八达,交通方便。井田范围北至鸡场坪,南至杨家寨,东至新寨,西以北盘江为界,地理坐标为东经104°42′30″——104°47′00″,北纬 26°16′15″——26°20′30″。面积约 44km2 (见表 1 发耳片区范围拐点直角坐标)。精查勘探区域面积 39.26 km2 ,煤炭地质贮量 60019 万 t,可采储量 20235 万 t。

 表 1

 贵州省水城矿区发耳片区范围拐点直角坐标 点

  号 坐

 标 点

  号 坐

 标 X Y X Y A

  K

  B

  L

  C

  M

  D

  N

  E

  O

  F

  P

  G

  Q

  H

  R

  I

  S

  J

  第二节

 井田地质概述 1、地质概况 发耳井田含煤地层为石炭二叠纪煤系龙潭组,含煤 47~78 层。其中:可采煤层 19 层,平均总厚 26.82m;本区含煤构造属杨梅向斜。井田主要由马龙向斜、妥倮向斜、芭蕉塘背斜组成。勘探区内发现有断层 26 条,其中落差大于 30m 的有 6 条。

 煤质为瘦煤、贫煤。

 表 2

 煤层赋存情况 煤 厚 度 夹 变 异 系 稳定 可 煤层间距(m)

 采区内分 备

 2 、 区域水文地质概况 发耳井田位于贵州高原西部、水城县南部的杨梅树向斜东翼,属中 高 山 地貌、地形高差大,呈北高南低状。北面山势魏峨,层峦叠峰,沟深谷峡、成为矿区北面的天然屏障、南侧为阳新灰岩组成的山峰,标高在 2000m 以上、上二叠统峨嵋山玄武岩呈单面山展布,含煤地层成为较宽阔的走向谷及缓坡地形;出露标高一般在 900~1300m,最高海拔标高 1915.6m,最低 791m,一般相对高差300~400 米,最高点在勘探区北端杨家岩,标高 1915.6m,最低标高为北盘江侵蚀基准面+900米。

 3、地表水系 发耳井田主要河流有北盘江及其支流发耳河(亦称湾河),河坝小溪等,属北盘江水系。

  北盘江:位于井田边界为一长年性河流属珠江水系,由北向南,流经矿区井田内长约6Km,比降 5%左右,河流不对称,阶地不发育,据贵州省六盘水市水文水资源局提供的北盘江大渡口水文观测站 1991 年至 2004 年观测资料:最大流量 1500m3/s,最小流量 8.55 m3/s,年度水位差 3.4~7.4m。

 发耳河(亦称湾河):该河发源于勘探区东侧玄武岩地层,横穿煤层及其上覆地层,由东向西在向斜中部汇入北盘江,比降 1%,沟深谷窄,局部发育一级阶地,为长年性溪河,流量受大气降水控制,最大流量 6.813m3/s,最小流量仅 0.017 m3/s,一般流量 0.118 m3/s。

 层编号 (m)

 最小~最大 平均 矸层 数 数(%)

 程度 采程度 最小~最大 平均 布情况 注 1 0.43~3.09 1.11 0~4 62 不 稳定 大部 8.95~22.49 17.51 局部可采

 3 1.46~2.20 1.87 0~4 39 稳定 全区 全区可采

 5.73~11.89 9.47 5-2 0.76~1.87 1.30 0~3 36 较 稳定 全区 全区可采

 9.69~17.22 12.18 5-3 0.90~1.59 1.38 1~4 42 较 稳定 全区 全区可采

 20.18~29.17 25.39 7 1.88~2.94 2.49 0~2 30 稳定 全区 全区可采

 6.66~19.58 12.53

 上述两条河流属山区型河流,夏、秋雨季,洪水暴发,流量陡增,久晴或枯水季节水势大减,河床中露出累累乱石。

 4、地层的富、透水性 区内出露地层为上二叠统峨嵋山玄武岩组(P2β)和龙潭组(P2L)、下三叠统飞仙关组(T1f)、永宁镇组(T1yn)及第四系(Q4)等地层,含水层主要为碳酸盐岩溶裂隙水或层间裂隙水,隔水层主要为泥岩,砂质泥岩等。各含水层的地下水位标高随含水层出露的地形高度及沟谷切割深度变化,一般山脊部分较高,山坡及沟谷岸边较低。

 5、断层带的富水性及导水性 根据井田内现揭露的断层资料分析,区内断层大多富水性弱,导水性亦弱,极少数断层具有一定的富水性和导水性,导水性弱。当采矿穿过这些导水断层时,地下水必然通过裂隙进入矿井。

 6、水文地质类型 根据重庆 136 地质队提供的《贵州省水城县发耳煤矿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发耳井田构造简单—中等,主要充水含水层弱,断层富水性弱,大气降水是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故该井田属于以顶板进水为主的裂隙充水矿床,水文地质条件中等。根据井田内现揭露的断层资料分析,区内断层大多富水性弱,导水性亦弱,极少数断层具有一定的富水性和导水性,导水性弱。当采矿穿过这些导水断层时,地下水必然通过裂隙进入矿井。

 第三节

 瓦斯、煤尘和煤的自燃 1、瓦斯 井田最大瓦斯含量为 19.61 ml/g·r,瓦斯自然组分 CH4 含量 72.27~99.95%,平均94.16%。瓦斯风化带距地表平均 47m;瓦斯梯度:煤层埋深每增加 24m,瓦斯含量增加 1 ml/g·r;瓦斯递增率:煤层埋深每增加 100m,瓦斯含量增加 4.2 ml/g·r。

 2、煤尘 井田内煤层均具有煤尘爆炸危险性。

 3、煤的自燃性 井田内 1、5-2、7、10、15-2、17、29-1 煤层属不易自燃煤层,其余煤层属不自燃煤层。

 第三节

 矿井开拓方式 矿井采用分区开拓,一区一面,集中辅助运输、集中出炭。生产水平+980m、+700m。首采区为三采区、一采区,均为平硐开拓。

 第五节

 矿井通风方式 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式。掘进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使用长距离通风的抗静电、阻燃性能风筒、“双风机、双电源”并自动切换和“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回路,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其中:一采区为中央式。采用抽出式通风,通风系统为中央并列式通风,目前矿井安装两

 台 BD-Ⅱ-10-№31 型主要通风机,电机功率分别为 2×250KW,其中一台使用,一台备用。副平硐主进风,主平硐辅助进风,回风平硐回风,一采区总进风量约 7263m3/min,总排风量约8611m3/min。

 三采区为中央式。采用抽出式通风,通风系统为中央并列式通风,目前矿井安装两台 BD-Ⅱ-6-№15 型主要通风机,电机功率分别为 2×132KW,其中一台使用,一台备用。主平硐主进风,回风平硐回风,三采区总进风量约 3574m3/min,总排风量约 3989m3/min。

 第六节

 矿井瓦斯抽放 一采区风井辅助场地安装了永久瓦斯抽放系统,高负压抽放泵为 2BE3-520-2BY4 型水环式真空泵,配备 YB450M2-4 315kW 10kV 型电机,低负压系统是 2BEC72-1BG3-280 型水环式真空泵,配备 YB630S-4/630KW

 10kV 型电机。

 考虑到随着开采深度的加大和开采 5-3煤层,矿井瓦斯涌出量也会随之升高,所以依据安全专编将一采区的瓦斯抽放管路延至三采区,但由于三采区煤层瓦斯含量较低,经抚顺煤科院鉴定,在发耳矿井 5-3 煤层为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发耳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 FJ1006 断层以东,弯河以南,发耳一矿西北边界所构成的区域内,1 煤层+980m 标高及以上区域,且埋深不大于 238m 时为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3 煤层+980m 标高及以上区域,且埋深不大于 230m时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因此三采区暂没有抽放。2009 年 10 月经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鉴定,发耳矿井(一期)三采区 5-2 号煤破坏类型属于Ⅲ类构造煤;煤层的瓦斯压力为 0.32Mpa,煤体坚固性系数为 0.59;瓦斯放散初速度为 25.52mmHg。发耳煤矿 5-2 煤号煤初始释放瓦斯膨胀能为 18.37mJ/g,小于临界值 42.98mJ/g。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AQ1024-2006)第 5.2.3 条规定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及以往的科学研究经验,鉴定结果为:发耳矿井(一期)三采区开采标高+1032 米以上的 5-2 号煤层无突出危险。

 现抽放系统对一井区三条大巷遇到和接近的 5-2 和 5-3、7 煤已经进行过抽放,现正在对一井区轨道大巷旁的一采区探巷和 10104 探巷进行抽放,主要是利用高负压抽放系统进行抽放,抽放管路总长是 3177m,其中Φ273mm 和Φ530mm 主管分别是 1130m 长,支管是 917m 长。抽放钻场的抽放负压在 20Kpa~37KPa 范围,支管抽放浓度一般为 30%~60%;总管抽放浓度一般为 15%。

 第七节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一采区瓦斯监测监控使用的监控分站型号为 KJ73N 型,瓦斯探头型号为 KGJ28A 型,监测监控系统对井下的各个工作面的瓦斯进行连续监测、监控,并按《规程》要求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调校,瓦斯电闭锁稳定、可靠。

 三采区安装了 KJ101 生产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分别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总回风道内的瓦斯浓度、温度、风速、主要运输系统的开停状态进行实时监控。现在已经建成工业电视系统,可以随时对井下安全生产进行监控。一井区的监测监控系统也已安装对各个迎头瓦斯和

 风机开停状态进行监测监控。

 第八节

 矿井排水系统 矿井井底设有主、副两个水仓,总容积为 2430 m3。矿井排水选用 MD280-65×3 型多级离心泵 4 台,并予留两台水泵备用位置,每台水泵的额定流量为 280m3/h,扬程 199.6m。正常涌水时 1 台工作,2 台备用,1 台检修。最大涌水时 3 台工作。排水管路选用 D325×10 无缝钢管两路,沿副斜井敷设。2010 年及以后,一采区上部、三采区排水通过巷道自流入到+980 大巷再自流排出地面。

 第九节

 矿井压风系统 压风设备选用 SA-250A 型,排气量 42m3/min、排气压力 0.75Mpa。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3台,其中 2 台工作,1 台备用。配电动机 250KW(10kV)。该压风设备安装简单,采用微处理控制系统,可实现高效运行。矿井供气主干管选用 D159×4.5 无缝钢管,沿副斜井敷设。副井井口、井底均设气水分离器,副井内的每个水平车场均设有三通、闸阀分至每一个工作面,各工作面均按规定配备了压风自救装置。压风系统能够满足矿井的用风要求。

 第三章

 组织领导及采场安排

 第一节

 矿井采场安排情况 2010 年度矿井的任务是生产、工作面接续、开拓。计划原煤产量 110 万吨。计划进尺11000 米,其中开拓巷道进尺 2440 米,回采巷道进尺 8560 米。

 一采区综采工作面:10302 工作面、10304 工作面、10103 工作面。

 三采区综采工作面:30304 工作面、30305 工作面、30108 工作面。

 一采区普掘工作面:

 221 队:一采区皮带下山、联络巷、10105 运顺。

 222 队:10103 回顺、10103 切眼、10306 运顺、10306 切眼、10104 回顺。

 223 队:一采区轨道下山及联络巷、10103 运顺、10306 回顺、10104 运顺。

 224 队:10304 运顺、一采区轨道下山(下段)及水仓、10105 回顺。

 225 队:10304 专用皮带联巷、一采区回风下山及水仓、五采区皮带下山。

 三采区普掘工作面:

 211 队:五采区回风下山、五采区轨道下山。

 212 队:

 213 队:集中运输巷(上延)、30305 运顺、30305 切眼。

 214 队:集中轨道巷(上延)、30305 回顺、30305 切眼。

 215 队:五采区措施巷、10103 沿空留巷。

 第二节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矿井开拓、准备和生产期间有效预防灾害事故的发生,及事故发生后快速有序的处

 理事故,降低事故损失。公司成立矿井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于世叶、孟昭君 副组长:张贵山、颜士华、崔相杰、郝银川、陈保安、高奉茹 成

 员:谢柯、陈金栋、魏永华、薛垂广、何登华、赵曰林、李昌义、陈建、丁慎永、满中水、任永亮、朱建华、房宽里、孙林、秦福亮、杜振才、胡勋会、 吴贵云、王胜余、付佩恩、韩玉星、王士华、张志永、候建波等。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室组织抢救,公司董事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董事长未到之前,由公司总经理负责指挥,董事长、总经理均不在矿时由副组长按排列顺序进行指挥。其他小组成员接到矿井发生灾害事故的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服从董事长的统一指挥,按照《计划》规定,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各单位提供处理事故的资料,为领导制定抢险及救灾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三节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编制、审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

 3、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4、发生事故时,组建应急救援指挥部,行使应急救援指挥职能。

 5、负责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各项责任落实情况。

 6、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应急救援实施情况的通报。

 7、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节

 处理事故中各有关人员及相关单位职责 1、董事长:董事长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负责检查本企业《计划》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企业发生灾害事故后,协助总经理组织领导抢险救灾工作。

 2、 总经理: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董事长、副总经理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总经理未到时,矿值班副总经理全权代理。

 3、总工程师:是总经理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发生灾害事故时总工程师有权从矿属各单位调集物资和人员进行抢险救灾。

 4、各副总经理: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和处理事故中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总经理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所用人员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5、各副总工程师:根据总经理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6、救护队长:对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单位救护

 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救护队联合指挥部,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

 7、生产副总经理: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

 8、通防科长:按照总经理命令调整通风系统,改变通风方式,改变通风机的运行状态。

 9、技术科长:按照总经理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总经理进行抢险和灾害事故处理。

 10、 机电科长:根据总经理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方式,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1、 安检科长:接到事故通知后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负责灾害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12、地测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经理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13、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其它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值班副总经理、调度主任、总经理、总工程师、能化公司调度室、救护队,并按照《计划》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通知单位和人员顺序表》(见附表一)及时按顺序通知相关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及时向下传达总经理命令,随时调度协调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14、安全信息站人员、矿灯和自救器发放人员:配合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指挥部。

 15、井口检身工:严格进行井口检身,对未持经指定的副总经理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严禁其入井。

 16、有关的区、队、班组长(包括外包队伍):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他们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涉及范围及经济损失,并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补救措施和控制情况;随时接受总经理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7、监控队长:保证各单位通信系统可靠、灵敏,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准确及时向有关人员和单位传达信息。负责井上下通讯和井下监测工作,保证井下现场通信畅通。

 18、通防区长: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完成与通风有关的其它任务。

 19、运输区长:负责将遇险人员井下及时运送到井上指定地点;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20、供应科长:根据总经理命令,及时准备好需要的抢救器材,并保证其及时到位和正常运转,杜绝随意挪用。

 21、医务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及时向发耳医

 院求援。

 22、办公室主任:保证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的妥善处理。

 23、经警队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 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进入矿区,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并根据总经理命令组织人员配合完成有关救灾任务。

 24、救护队:在处理事故时应本着有利于控制事故,不使事故扩大;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又不致威胁其它地点工作人员的安全;有利于为接近事故地点创造条件;有利于控制稀释瓦斯,不致达到瓦斯积聚和爆炸事故的危险浓度,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等原则,采取必要的措施,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5、政工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后协助总经理积极有效地处理事故,稳定职工情绪,发动职工战胜灾害,确保安定团结和灾害事故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26、工会组织:负责灾害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27、计划、财务及人资科:负责事故发生后的材料、设备、人工费用的统计上报及保险索赔工作。

 第五节

 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地点在调度室,以便及时接收、报告和迅速处置突发事件。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电话见附表。

 第六节

 响应程序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施工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救互救,公司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互救,并立即报告公司调度室和施工单位负责人。

 2.公司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当天值班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通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调度室集合,并将事故上报能化公司调度室。

 3.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组成,现场指挥组迅速制定抢险方案,并领导、指挥救援工作。

 4.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报告。

 5.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救援工作需要,协调调动救护队和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6.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协调调运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7.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协调调动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救治和指导。

 8.事故扩大或超出公司处置能力时,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向上级部门提出救援申请。

 第七节

 信息传递 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报能化公司安全技术部。事故信息报告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通知》(安监总调度[2007]120 号)要求填报。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按启动各类事故应急预案联系单位和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见附表)顺序进行通知。

 第四章

 瓦斯灾害的预防及处理

 第一节

 瓦斯爆炸预防措施

 瓦斯爆炸是煤矿极其严重的灾害之一,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井下设施严重摧毁、生产中断,而且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后果不堪设想。因此预防瓦斯爆炸成为全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其预防措施如下:

 1、矿井总体预防措施 (1)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风质量标准》、《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范》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2)矿井必须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必须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建立抽放系统,实现先抽后掘,先治后采。

 (3)监控队在各生产区域要建立可靠的通讯联络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某一区域发现事故预兆时,可迅速通知矿调度室和其它区域。

 (4)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必须稳定、可靠,杜绝无计划停风,回风井筒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 5%。

 (5)通风部门必须保证井下通风设施完好,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各作业地点配足风量。严禁在无风、微风和风量配备不足的情况下作业。

 (6)通防工区对各种通风构筑物和设施要加强管理。通风设施安设位置必须合理、质量符合标准、管理制度完善,并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风流短路和漏风。要将采空区、报废井巷和盲巷及时封闭,防止通风系统破坏造成瓦斯积聚,通风系统一旦破坏,通风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施工地点因局扇无计划停风而发生瓦斯积聚时,通风人员和矿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并由安检科追查处理。瓦斯排放管理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的具体规定。排放积聚瓦斯时,必须严格执行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8)施工单位需要停风时,必须有停风报告,严禁随意停止局扇运转,断开风筒或甩掉风电闭锁装置。

 (9)通风人员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有关规定严格检查井下各地点的通风状况和瓦斯浓度,作好记录,不得空班漏检,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该施工地点作

 业。

 (10)技术科在巷道设计和采掘生产衔接安排时要充分考虑通风要求,采掘工作面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避免串联通风。

 (11)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队组要对巷道贯通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贯通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12)监控队负责各地点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监测探头准确可靠,并按规定及时校对。机电科要保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的正常使用,确保在工作面停风或瓦斯超限的情况下,切断所控制范围内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13)井下供电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绝缘用具齐全、图纸资料齐全。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扇风电闭锁装置等。此项工作由机电科负责监督检查。

 (14)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检修或搬运。

 (15)能在运行中引起静电的物料及非阻燃性材料(如电缆、风筒等)严禁下井。

 (16)井下各单位必须保证自己使用的照明灯、信号灯、材料、仪表、设备等是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入井前,施工单位必须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入井后,不准随意拆开、敲打和撞击。

 (17)严格执行井下防灭火的有关规定,严禁井下进行烧焊作业。井下皮带机头、移变、煤仓上口、转载点处和油脂存放地点要设置沙箱、灭火器、防火锹等灭火器材。

 (18)保证井口房、扇风机房、地面瓦斯泵站周围 20m 范围内无明火。

 (19)安检科必须进行井口检身,下井人员不得携带烟草、火种等易燃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

 (20)供应部门要保证采、掘工作面都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乳化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不合格或变质的炸药要按规定消毁,严禁在井下使用。

 (21)放炮作业中的打眼、装药、封泥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封泥,禁止放明炮、糊炮。

 (22)井下放炮工必须持证上岗,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3)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爆水袋。

 (24)采掘工作面过小窑、老空区、地质构造区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2、综采工作面预防措施

 根据采掘接续计划,将有 30304、30523、30305、10302、10304 和 10103 六个综采工作面先后组织生产,工作面均采用 U 型通风方式。预防措施如下:

 (1)综采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并按生产情况及瓦斯涌出量配足风量,严禁在微风、无风及风量不足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2)必须给综采工作面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并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如遇地质构造或因其它原因造成瓦斯涌出异常时,必须配备专职随机瓦检员。

 (3)监测系统必须安全、灵敏、可靠,并与工作面及回风巷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实现瓦斯电闭锁。监控队必须定期对监测系统进行校验。

 (4)所有管理地点(包括进风巷、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尾巷等地点)的瓦斯浓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否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方可生产。

 (5)具有突出危险性的综采工作面都必须采取抽放瓦斯措施,其抽放管路的安装、管理及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6)上隅角瓦斯采用在工作面悬挂挡风帘,迫使风流流经上隅角以稀释上隅角瓦斯。必要时采用正、负压风机抽排上隅角瓦斯。所有风机和抽排管路的安装及管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7)采煤队或其它作业队组在工作面及回风巷作业时,严禁使用铁质工具敲打,以免产生火花。对于锚杆支护巷道,在采面巷道进入老塘前必须卸掉锚杆(索)的螺母、托板。

 (8)沿空留巷尾巷的管理应严格遵循以下几条:

  (a)在 U+L 通风系统中,施工队组必须制定、采取措施确保回风巷至尾巷巷道畅通。

  (b)尾巷内禁止采用金属支架和可燃性材料支护,除瓦斯抽放管线外,严禁各种管线和轨道进入尾巷,瓦斯抽放管路在进入尾巷前要加绝缘段,绝缘段以里的瓦斯管路或其他导电体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c)尾巷出口内侧必须设有栅栏,悬挂记录牌,揭示警标,严禁非专业人员进入。

 (d)尾巷内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2.5%,达到 2.5%时,必须停止工作面工作,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尾巷风速低于 0.5m/s,采取外部送风稀释,局扇必须设在新鲜风流中,且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供电。

  (e)加强尾巷的维护工作,保证开采过程中畅通无阻。如果冒顶、积水,技术科必须立即组织队伍处理。瓦斯浓度 1.0%以下时,才能进行尾巷维护工作,维护工作必须使用铜质工具,并配专职瓦检员随时检查瓦斯。

 (f)尾巷口栅栏处瓦斯浓度由瓦斯检查员每班检查三次,并填入瓦斯检查巡回图表和记录牌。发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回采工作面工作,并汇报矿调度室。

 (g)尾巷除正常巡回检查外,如尾巷风量、瓦斯异常,救护队派两人带机对尾巷口至尾巷尽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风流瓦斯、巷道积水、支护和风筒等情况。检查人员还要携带瓦斯氧气两用仪,两人一前一后,相距 3—5m,边检查边前进。当瓦斯浓度达到 3%或氧气浓度低于 17%以及有其它异常情况时,停止前进。将每次检查结果记入瓦斯记录本,并汇报矿调度室。如发现尾巷失修,应及时通知技术科。

 (9)所有进入尾巷的人员,都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3、掘进工作面预防措施 根据接续计划,将有一采区皮带下山、轨道下山、回风下山,30523、30304、30305、10304、10103、10306 等巷道炮掘工作面进行掘进。

 (1)炮掘工作面应有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避免串联通风。

 (2)炮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严禁拉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之间的巷道中的风速不得低于 0.25m/s。

 (3)每个炮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将检查结果及时填入检查牌板,异常时汇报调度室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4)炮掘工作面风筒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保证工作面配备足够的风量。

 (5)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并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风电闭锁装置和瓦斯电闭锁装置,严禁发生无计划停风。

 (6)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 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5%,局部通风及及其开关附件 1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 0.5 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7)炮掘工作面必须安装瓦斯监测装置,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8)严禁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9)放炮前必须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的独头巷内一切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

 (10)炮掘工作面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五条至第三百四十六条之规定。

 4、其它作业地点预防措施

 其它作业地点作业时,严格执行矿井总体预防措施和有关规定。

 5、井下发生瓦斯爆炸时,遇险人员的避灾方法 (1)事故发生后,遇险人员不要惊慌,要保持冷静,迅速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自己所处的位置。

 (2)当遇险人员位于事故地点的上风侧时,应迎着风流撤退,位于下风侧时,可迅速使用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快由捷径进入新鲜风流中。

 (3)如果在撤退过程中遇有冲击波及火焰袭来时,应背向冲击波俯卧在底板或水沟内,头要尽量低些。爆炸波过后,沿避灾路线,尽快进入新鲜风流,离开灾区。

 (4)若巷道破坏严重,又不知撤退路线中是否安全,就应选择顶板坚固,无有害气体,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方躲避,耐心等待营救。并尽量利用风筒、木板、工作服等材料搭筑风障,阻止和减少有害气体的进入。同时要时刻注意附近情况的变化,发现有危险时,应立即转移。

 (5)躲在避难硐室或躲避所内的人员,应倒卧休息,并关闭矿灯,只留一盏矿灯,挂在硐室口,灯头向外,以示有人,若有可能,应派出两名有经验而又熟悉线路的老工人进行侦察,并在沿途作上信号标志,以便救护队寻找。经侦察人员确认后,在场的领导应迅速组织大家沿安全路线撤离。

 (6)避灾中,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主动照顾好受伤的人员,换人随时敲打铁轨或铁管,发出呼救信号,并尽量寻找电话,以便及早同灾区外或地面取得联系。

 6、预防一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中毒措施

 (1)发现有烟雾或异味,应迅速而正确的戴好自救器。

 (2)处于上风侧人员迎风撤退,下风侧人员迅速进入安全地带。

 (3)实在无法撤离时,应在附近硐室内躲避,并采取措施隔断风流,等待营救。

 (4)对中毒人员应迅速送到新鲜空气巷道内。

 第二节

 发生瓦斯爆炸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1、迅速将实情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按有关程序组织抢险,执行并实施灾害处理行动计划。

 2、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应迅速切断区域内的一切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

 3、积极组织安全撤退,其一般原则为

 (1)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作业区域的避灾路线,在本班班组长和跟班干部(班组长和跟班干部不在时,由有经验的老工人代理)的组织带领下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

 (2)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会熟练使用自救器,发生事故后可佩戴自救器,迅速撤到新鲜风流中直至地面。

 (3)遇到无法撤退(因退路堵塞或有害气体含量大)受阻的情况时,应迅速进入预筑或临时构筑的避灾地点等候营救。

 (4)救护队的行动

 救护队在接到事故电话后,应在一分钟内出动,当发生瓦斯事故时,必须首先组织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险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并尽量靠近灾区。

 井下基地由救护队指挥、待机小队和急救员值班,应设有通讯指挥和灾区电话,备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并经常检查风流和气体变化情况。

 处理事故时,进入灾区的救护队人员不得少于六人,并根据事故性质的需要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

 小队在窒息区工作时,救护队员必须保持在彼此能看到或听到信号的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个人单独行动,严禁通过口具讲话。

 处理矿井火灾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当有爆炸危

 险时,救护队必须将全部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否则,指挥部必须采取保证安全作业的其它措施。

 救护队员除佩戴氧气呼吸器外,必须携带一定数量的自救器,如有遇险人员则应沿回风侧线路进入灾区,发现遇险人员后,要首先将其抢救脱险,再发给自救器并带出危险区域。如无遇险人员可从进风路线进入灾区探明事故地点和范围,为了防止二次爆炸,发现火源应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

 (5)在证实确无二次事故可能时,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抢险队伍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

 第二章

 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

 第一节

 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分析 我公司已经中国矿业大学鉴定:发耳三采区 5-2 煤破坏类型属于Ⅲ类构造煤,煤层瓦斯压力为 0.32MPa,煤体坚固系数为 0.59,瓦斯初放速度为 025.52mmHg。发耳煤矿 5-2 号煤初始释放瓦斯膨胀能为 18.37mJ/g,小于临界值 42.98 mJ/g。根据《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规范》第 5.2.3条规定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及以往研究经验,鉴定结果为:发耳煤业三采区开采标高+1032 米以上的 5-2 号煤无突出危险性。

 明年开采涉及到的 30523 采面没有突出危险性,但仍按突出煤层进行管理。对没有进行鉴定的 5-2 煤层严格按照突出煤层进行管理。

 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1、有声预兆:深部岩层或煤层内有声响,如机枪声、煤炮声等;顶板来压、煤壁掉碴、支架发出断裂声。

 2、无声预兆:煤层结构变化,如煤层层理紊乱、煤层变薄或增厚;煤质发生变化,光泽暗淡、煤变脆、煤质变软;有软分层;工作面压力明显增大,打钻时出现卡钻、顶钻、吸钻、喷孔;煤壁发凉,工作面气温骤然下降,使人感觉发冷。

 第二节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1、加强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熟悉掌握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和防止突出的基本知识,以便发现有突出危险时,能及时撤退。

 2、加强瓦斯地质研究,做好超前预测预报工作,严格掌握、控制巷道掘进工作面与煤层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防止井巷施工误揭煤层而造成事故。

 3、加强瓦斯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采掘工作面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安装瓦斯自动监测监控探头,定期分析瓦斯监测资料。当掘进巷道瓦斯涌出忽高忽低,或炮后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 1、5%且持续 30 分钟降不到 1%以下时,所有人员严禁进入该巷道。

 4、巷道掘进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边探边掘,掌握煤层的赋存情况,分析通风、瓦斯资料,根据煤层赋存和瓦斯涌出情况制定揭煤措施。

 5、所有的巷道揭开突出煤层前,必须采取“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经考察无突出危险时方可采用远距离放炮揭开煤层。

 6、经鉴定煤层有突出危险时,在煤层中掘进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并加强巷道掘进期间的巷道支护,预防因冒顶引起突出。

 第三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处理 一、抢救工作 1、井下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调度室立即通知井下各工作场所人员佩带好隔离式自救器,切断灾区内的电源,按避灾路线在现场负责人或班组长的带领下有组织地撤离现场。同时按事故处理顺序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成立救灾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2、在接近事故地点的进风流中的硐室内设临时救护基地,供救护和医务人员急救与指挥使用。

 3、救护队员侦察事故状态应分为两路进行,即分别从进风侧、回风侧巷道内进入。入井人员,必须佩带压缩氧气呼吸器,检查沿途回风道内氧气、有害气体的浓度。回风道内有遇难人员时,必须及时组织抢救。

 4、在查清事故范围后,要迅速修复被破坏的通风设施,尽快恢复正常通风。

 5、根据救护队员探险情况和撤出人员汇报的情况,要迅速判定突出地点、是否有遇难人员及遇难人员的位置,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清理突出的煤。接近遇难人员时,要十分小心,以免造成伤害。

 二、注意事项 1、直接参加抢险救灾的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或氧气呼吸器。

 2、携带瓦斯检定器的量程为 0~100%,配带的矿灯防爆性能必须良好。

 3、抢救工作需临时支护时,应使用救护队的专用工具,防止铁器与岩石磨擦、碰撞产生火花。

 4、在事故地区进行抢救工作时,要派专人观察顶、帮,预防巷道顶、帮岩石垮塌伤人。

 5、抢救人员应听从负责人统一指挥,救灾工作的进展及每次任务完成后应向救灾指挥部负责人报告。

 三、清理突出物 1、清理突出煤炭时要配专职瓦检员检查有害气体情况,当发现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2、必须在清理地点安设洒水装置,先湿润后清理,防止煤尘飞扬。

 3、清理突出煤时,必须首先修复和补设巷道支架,防止巷道冒顶片帮。

 4、通过突出孔洞时,必须加强巷道支护,尽可能避免煤和岩石继续垮落。

 5、通过突出孔洞采用密集契打入巷道顶部,并加密支架,或在突出孔洞中架设木垛,若

 突出孔洞太大,发展到煤体深部,清理工作比较困难时,在不影响巷道继续掘进时,也可将突出孔洞密闭。

 四、预防煤与瓦斯二次突出的措施 1、尽可能防止岩石和煤继续垮落,由外向里清理过程中要及时对巷道进行支护。在清理突出物时,首先采用水力冲孔作为局部卸压,冲刷、清理顶帮松散的煤和岩石以防伤人。

 2、注意工作面的各种预兆情况,派专人随时观察救护现场的异常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撤出人员。

 3、如瓦斯涌出量大而救护工作相当困难时,采用临时密闭墙封闭,用低负压抽放孔洞内涌出的瓦斯。

 4、救护人员要少而精,勿多而杂,必须听从统一指挥,以便二次突出时能及时撤出。

 第六章

 火灾的预防及处理计划

 第一节

 地面火灾预防措施 1、经警队每月要在全矿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单位要每月组织自查,对防火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

 2、各重点防火部位及公众聚集场所,应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井上各消防库、消防点、厂房、库房、坑木场、变电所、油库等场所按防火要求备足各种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保证器材按期更换,工作人员都要熟知“三懂三会”。

 4、各消防水池应经常储满水,设备保持完好,处于战备状态。

 5、各木料场、木料堆应符合安全防火标准,木料厂、油漆库、坑木场等严禁吸烟,不准电焊、生火。特殊需要时,必须有措施,经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6、各单位供电系统必须保持完好,达到防火标准要求,严防电流短路造成火灾。

 7、地面避雷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机电科 4 月 30 日前要组织对全矿避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性检查,缺损或不完好的要责成专人进行处理。

 8、严格执行有关的防火条例和规定。

 9、消防工作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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