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xx区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xx区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23 13:07:18

 xx 区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自治区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0〕47 号)精神,为做好我区 2020 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工作,助力种植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产现状、发展要求等因素,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依托,示范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推进规模化、良种化、标准化、产业化、机械化、品牌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提升粮食发展质量效益,示范带动 xx 区粮食生产绿色高质高效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0 年,我区主要选择在种植海水稻及优质水稻优势区的犀牛脚、康熙岭、黄屋屯、尖山等镇(街道)实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一)总体目标。打造集中连片、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攻关区 300 亩,建设地点位于犀牛脚岭门村大卜环海红米种植基地,示范区2000 亩,其中犀牛脚镇 600 亩、东场镇 300 亩、大番坡镇100 亩、康熙岭镇 600 亩、黄屋屯镇 200 亩,尖山街道 200亩,辐射区面积 1 万亩以上。建设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6 个,分别为:

 1.优良品种展示示范。

 2.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

 3.综合种养示范。

 4.主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应用示范。

 5.水稻耕、种、收全程机械化示范区。

 6.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在核心示范区内建立集中连片 100 亩以上的多功能油菜基地 1 个;建立 100 亩连片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基地 1 个。创建区实现粮食生产节本增效 5%以上。示范区内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组织有参与创建。

 (二)绿色目标。严格控制肥、水、药用量,实现用肥、用水、用药量零增长,核心示范区生产的原粮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三)效益目标。核心示范区水稻效益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以上。

 三、创建重点内容 重点围绕攻关区、示范区、辐射区三区建设,示范应用粮食优良品种,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实现粮食生产绿色高质量发展目标。

 四、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一)攻关区。位于犀牛脚镇岭门村大卜环海红米种植基地,由钦州市玖河流域农林产业苑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项目建设,以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实施面积 300 亩,项目计划资金投入 40.38 万元。

 1.购买硫酸钾复合肥 6 万元,主要用于 300 亩攻关区,每亩补贴 200 元; 2.购买统防统治太阳能诱虫灯 2.28 万元,计划安装 6 套,每套 3800 元; 3.油菜花种植 100 亩,每亩投入资金 450 元,共补贴资金4.5万元。

 4.绿肥种植 100 亩,每亩投入资金 250 元,共补贴资金2.5 万元。

 5.“海水稻-鱼”综合养殖示范面积 100 亩,每亩投入资金2000 元,共补贴资金 20 万元; 6.机械化服务费 5.1 万元,补贴面积 300 亩,补贴标准170 元/亩(其中机耕 60 元/亩、机插 60 元/亩、机收 50 元/亩)。

 。

 (二)示范区。示范区 2000 亩项目资金投入 92.2 万元。

 1.购买硫酸钾复合肥 20 万元,主要用于犀牛脚、东场、大番坡镇 1000 亩示范区,每亩补贴 200 元; 2.购买富硒专用肥 20 万元,主要用于康熙岭镇、黄屋屯镇、尖山街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补贴,补贴面积1000 亩、每亩补贴价值 150 元; 3.购买统防统治太阳能诱虫灯 15.2 万元,安装 40 套,主安装于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涉及面积 2000亩; 4.绿肥种植 1000 亩,每亩补贴资金 150 元,共补贴资金15万元。

 5.机械化服务费 22 万元,补贴面积 2000 亩,补贴标准110 元/亩(其中机耕 60 元/亩、机收 50 元/亩)。

 (三)辐射区。辐射区社会化服务投入项目资金 330000元,补贴面积 3000 亩,补贴标准 110 元/亩(其中机耕 60 元/亩、机收 50 元/亩)。

 (四)信息平台服务、资料收集整理汇编、示范牌等 12万。

 (五)试验费 4.2 万元:主要用于犀牛脚镇岭门村大簿环海水稻种植基地攻关区农田环境、苗情、墒情、产量情况监测试验相关费用开支。

 (六)

 科技人员管理服务经费 8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管理人员参加绿色项目有关技术培训、及科技人员到项目区开展服务支出。

 xx 区 2020 年绿色高效创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建设 内容 投资内容 数量 补贴标准 金额(元)

 建设地点

 攻 关 区

 1

 硫酸钾复合肥 300 亩 200 元/亩 60000 犀牛脚镇岭门村大簿环 海红米种植示范基地

 2

 太阳能诱虫灯 6 套 3800 元/套 22800 3

 油菜花种植 100 亩

 450/亩

 45000

 4

 绿肥种植 100 亩 250 元/亩 25000 5

 稻鱼综合种养 100 亩

 2000 元/亩

 200000

 6

 机械化服务费

  300 亩 170 元/亩 (其中机耕 60 元/亩、机插 60 元/亩、机收 50 元/亩)

 51000 小计

 403800 示 范 区

 1

 硫酸钾复合肥 1000 亩 200 元/亩 200000 犀牛脚镇、东场镇、大番坡镇

 2

 富硒专用肥料 1000 亩 200 元/亩 200000 康熙岭镇、黄屋屯镇、尖山街道

 3

 太阳能诱虫灯 40 套 3800 元/套 152000 犀牛脚镇、东场镇、康熙岭镇、黄屋屯镇、大番坡镇、尖山街道

 4

 绿肥种植 1000 亩 150 元/亩 150000 犀牛脚镇、东场镇、大番坡镇、康熙岭镇、黄屋屯镇、尖山街道

 5

 机械化服务费 2000 亩 110 元/亩 (其中机耕60元/亩、机收 50 元/亩)

 220000 犀牛脚镇、康熙岭镇、东场镇、大番坡镇、黄屋屯镇、尖山街道

 小计

 922000

 辐 射 1

 社会化服务费 3000 亩 110 元/亩 (其中机耕60元/亩、机收 50 元/亩)

 330000 全区各镇

 区

 小计

 330000

 1

 信息平台服务、示范牌制作

  120000

  2

 品比试验费用

  44200

  3

 技术指导服务及培训经费

  80000

  小计

 244200

 合计

 1900000

 五、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物化投入、开展社会化服务和技术指导服务。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下达项目资金的文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112 号)执行。我区将明确项目资金的方向、内容与时间期限,确保 2020 年底前项目实施完成、资金合法合理支出完毕。

 六、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组长、副组长或成员在关键季节和重要生产环节要到创建区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1 次以上。并成立由区、镇级农技推广单位为主的技术指导组,明确任务分工,统筹协调抓好落实。

 (二)强化指导服务。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处站所制定自治区本级创建作物技术指导意见(方案)制定本区创建作物技术指导意见(方案),加强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提高创建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创建作物生长期内组织专家巡回指导 2 次以上。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三)强化日常管理。创建县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创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以备查阅。强化进度落实,在项目实施中,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的,须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备案。

 (四)强化资源整合。发挥项目集聚效应,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农药零增长、土壤改良与培肥示范等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绿色高质高效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增加信贷、保险等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技术和服务创新的投入。

 (五)强化监督考核。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测产验收有关工作,在每季作物收获期间组织区农业农村、财政等有关部门专家开展测产验收工作,同时报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形成测产验收报告。整个项目实施结

 束后,按照本区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计划任务、建设内容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连同年度工作总结于 11 月 20 日前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开展项目总验收的同时,按照《2020 年自治区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绩效考评表》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

  (六)强化宣传引导。按照全国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县标牌样式,树立示范标牌,便于宣传展示和监督检查。要大力宣传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认真总结典型集成模式,并形成经验材料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每个创建县至少报送 4 篇宣传材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择优采用,通过广西农业信息网等平台进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其他事项。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及进度推进等协调管理工作,项目实施具体负责人由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信息报送具体负责人从 4 月开始,于每月 25 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报送工作简报,11 月 20 日前报送宣传材料 4 次以上,12 月 30 日前制作并报送一期时长 5 8 分钟的创建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效视频。

  附件:1.2020 年 xx 区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相关热词搜索: 高效 实施方案 创建

版权所有:杨帆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杨帆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杨帆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1603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