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大全 > 规章制度 > 城建档案滚保密制度_

城建档案滚保密制度_

发布时间: 2021-10-20 10:18:13

城建档案滚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保守档案安全,维护 ___、人民的利益,特制定本。

第二条 依法从事档案形成、积累、收集、、著录、保管、鉴定、统计、查阅利用的工作人员,均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要求,保守档案秘密,不失密、不泄密,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信息安全和政治安全。

第三条 档案资料要严格保管,未经批准不得外借,不准随意抄写、复印,更不准将档案资料带到公共场所、家中。凡因公外出携带的`档案和文件,应经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四条 严格做好档案库房的抗震、保温、隔热、防潮、防虫、防霉、防尘、防光、防火、防盗、防鼠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延长档案寿命。

第五条 查档利用人员应在本馆查阅室对档案进行查阅,不得私自进入库房,档案查阅完毕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清点档案的完整情况,办理查阅登记,并归入库房。

城建档案资料保密制度xx-12-14 14:30 | #2楼

1、 城建档案室工作人员要严守国家秘密,时刻提高警惕,严防档案、资料的失密、失窃,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 严守保密纪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得携带涉密档案、资料回家或参观、旅游,不得在不得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档案、资料。

3、 凡涉密档案、资料要按本馆划定的密级分类,严禁外借。未经本馆许可,不得让查阅者对涉密档案、资料进行摘录、复印、拍照。对涉密档案、资料的内容和部位,要采取局部遮盖、抽页或制定纸张等方式控制查阅。

4、 经批准摘录、复制、拍照的涉密档案、资料,要如实登记,履行签字手续,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5、 经鉴定需销毁的档案、资料,应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查批准后,在指定地点由专人监销,严禁作废品出卖。

6、 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期限,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解密工作。

【城建档案滚保密制度】相关文章:

1.

2.

3.

4.

5.

6.

7.

8.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相关热词搜索: 城建 城建 保密 制度 城建档案滚保密制度

版权所有:杨帆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杨帆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杨帆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1603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