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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20xx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20 08:38:36

 x 县 20xx 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工程是 20xx 年省、市、县民生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确保我县文化惠民工程落实落地,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卡(券)办理工作,更好惠及全县群众,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和群众主体的基本原则,以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创新投入方式,推动文化供给侧改革,激发文艺创造活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便于参与的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年度目标 (一)惠民卡(券)发放数量。按照市文化惠民工程整体安排,20xx 年我县办理“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券)发放任务为 31685 张以上。其中,主城区发放“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券)16000 张以上;乡镇村发放“阳光娱乐”文化惠民电子券 14495 张以上(以“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的形式使用),纸质文化惠民券 1190 张以上。

 (二)惠民卡(券)发放时限。20xx 年 6 月底前发放任务完成量不低于 40%,9 月底前发放任务完成量不低于 70%,11 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度任务。

 (三)惠民卡(券)服务内容。人民群众持文化惠民卡(券)和纸质文化惠民券到全市指定的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图书门市、影院、文创

 企业、非遗、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惠民服务单位可享受特惠文化旅游服务。

 三、任务安排 文化惠民卡(券)发放分两个区域开展:主城区和乡镇村。

 (一)主城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魏城镇、街道办、有关单位负责,发动主城区居民群众及有关单位职工办理“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券),办理数量不得少于 16000 张,(有关单位具体任务见附表)。(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魏城镇、街道办)

 (二)乡镇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负责,以乡镇为单位,发动辖区内居民群众、乡镇村干部办理“阳光娱乐”文化惠民电子券和纸质,办理数量不得少于 14495 张(电子券)、1190 张(纸质),(各乡镇具体任务见附表)。(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xx 年 4 月 29 日前)。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对全县文化惠民工程进行安排部署,制定“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券)发放任务时间表及台账,征集 20xx 年文化惠民服务单位、优惠服务内容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实施阶段(20xx 年 4 月 30 日—11 月底)。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对照 20xx 年魏县文化惠民卡办理任务分解表,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集中力量,强化推进措施,加快惠民卡(券)

 办理发放进度,6 月底前发放任务完成量不低于 40%,9 月底前发放任务完成量不低于 70%,11 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度任务。

 各乡镇(街道办)、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具体负责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 4 月 29 日下午 5 时报送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lhsksqbgs@163.com 邮箱,联系电话:4755636。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 年 12 月底前)。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办)、有关单位“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券)办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下办理文化惠民卡。居民群众可直接到中国工商银行魏县支行营业室(魏州路中段)、魏都支行(康达小区楼下)、东壁支行(明珠小区对面)直接办理文化惠民卡,或拨打工行魏县支行办卡热线 3521425、3521423、3521421进行预约登记,由工行魏县支行定期安排预约人员线下集中办理。

 (二)线上办理文化惠民电子券。居民群众扫描带有“魏县文旅局”字样的二维码或带有各乡镇、单位字样的二维码,直接线上操作办理文化惠民电子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xx 年文化惠民工程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办)、有关单位等部门具体负责,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推进力度,强化推进措施,集中力量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办)、有关单位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宣

 传车、广播等多种形式,对文化惠民工程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办理“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券),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文化实惠。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动员引导各文旅经营单位积极参加“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试点工作,严格执行约定的优惠服务承诺,执行文化惠民工作政策规定,确保文化惠民畅通无阻。

 (三)加强督导协调。自 5 月开始,办理文化惠民卡(券)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工作进展和办理情况要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公章后报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办)、有关单位文化惠民工程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馈。同时,要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的使用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管,指导协调文化惠民服务单位履行文化旅游产品或服务优惠项目约定,维护持卡群众合法权益,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文化惠民真正“惠民”。

 附件:1. 20xx 年魏县文化惠民卡办理任务分解表

 2. 20xx 年 x 县文化惠民卡发放情况月统计表

  附件 1 20xx 年 x 县文化惠民卡办理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发放“阳光娱乐”文化 惠民券(卡)任务(张)

 发放“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券(纸质)任务(张)

 1 xx 街道办 1044 85 2 xx 镇 819 67 3 xx 乡 355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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