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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售后服务}中山火炬开发区颐康老年服务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x

发布时间: 2021-10-27 16:16:53

{售后服务}中山火炬开发区颐康老年服务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目录

TOC \h \z \t "标题 1,2,标题 2,3,标题 3,5,标题 3 + 宋体,4,标题1,1"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2

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6

(一)总 则7

(二)招标文件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

(五)开标与评标14

(六)授予合同20

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26

总 则27

第四部分 合 同 书 格 式44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53

商 务 篇54

表5-1 投标函55

表5-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6

表5-3 开标一览表58

表5-4 详细报价清单59

表5-5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60

表5-6 重要指标响应表61

表5-7 项目指标要求与投标人建议表62

表5-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3

表5-9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65

表5-10 拟为本项目实施/售后服务主要人员情况表66

表5-11 2011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一览表67

表5-12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68

表5-13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69

技 术 篇70

表5-14 安装调试施工方案71

表5-15 电梯测试及验收方案72

表5-16售后服务计划73

表5-17 培训方案74

表5-18 采购人配合条件75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火炬开发区颐康老年服务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X2014ZS0724GK042SQ】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请在)

联系人:赵先生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

电话:0760-4、0760-6传真:0760-0

电子邮箱: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4年8月4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说明

招标范围: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在招标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偏离,如果出现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定义及解释

工程:指投标人为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而提供的所有工程施工。

货物:指所有的由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设备、仪表、工具、备件、软件、图纸和其它材料。

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验收、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以及其他伴随服务。

采购人: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依法成立的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日期:指公历日。

时间:指每天24小时制。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招标采购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接受合格的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所述的中山火炬开发区颐康老年服务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投标。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按《投标邀请函》的规定。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正本中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到中山市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手续资料请登录中山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网址:)等相关媒体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评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并署名(加盖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包括证据资料);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进行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在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

邮编:528403

电话:0760-4传真:0760-0

联系人:赵先生

投诉

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下列情形投诉将不予受理:

投诉人不是参加所投诉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被投诉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当事人;

所投诉事项未经过质疑的;

所有投诉事项超过投诉有效期;

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投诉;

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

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监督管理机构及时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投诉人逾期不按要求补充或修改投诉书的。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63号财政局一楼邮编:528403

电话:0760-2、7传真:0760-5

(六)授予合同

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保留复核在评审过程中或者审查预中标单位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预中标单位的规模、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符合或审查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复核或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复核、审查或重新招标。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中标结果公示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信函的方式向中标人发出经招标人或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确认的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向所有落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采购人若遇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拒不履行其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拥有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权利,并在技术和商务上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对综合评价次优的投标人进行审查,并对最终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授予合同。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前往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合同原件及副本各一份备案。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签订合同。如中标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来书面函退出,则采购人视为该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或推荐符合采购要求且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收费费率

服务招标收费费率

100以下

1.5%

1.5%

100-500

1.10%

0.8%

500-1000

0.8%

0.45%

1000-5000

0.5%

0.25%

例如:某项目货物类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4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400-100)万元×1.1%=3.3万元

计收费=1.5万元+3.3万元=4.8万元

本项目以货物招标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帐、电汇、汇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中标服务费支付时间:中标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所有。

附表2—1:

符 合 性 审 查 表

序号

投标人

投标

保证金已足额递交

投标人符合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投标

有效期

投标文件主要资料齐全

投标文件签署合格

投标价格是固定价

投标报价不高于本次招标项目由采购方核准的预算金额

投标报价无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满足要求

商务无

重大保留或偏差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1

2

3

4

打“×”的原因详细说明:

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2、“投标报价不高于本次招标项目由采购方核准的预算金额”一项出现不符合打“×”的,则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3、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4、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是”或“否”。

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2-2:

商务评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分配分数

评议内容

评分

投标人

(…)

100-90%

90-75%

75-60%

60-30%

1

商务响应程度

10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交货期、付款、合同条款等)各条款的响应程度

10-9

9-7.5

7.5-6

6-3

2

投标人规模、实力

10

投标人经营(盈利)状况、近3年财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营业额)

10-9

9-7.5

7.5-6

6-3

3

5

产品制造商的生产技术(生产设备、生产线的技术水平)情况

5-4.5

4.5-3.75

3.75-3

3-1.5

4

履约能力

15

综合资质(机电安装相关、ISO等)及社会信誉度评价(相关权威的机构颁发的关于企业信誉的证书,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证书)

15-13.5

13.5-11.25

11.25-9

9-4.5

5

项目经理资质

5

项目经理资质(机电安装相关资质)、从事过的重大项目情况

5-4.5

4.5-3.75

3.75-3

3-1.5

6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实力

5

实施本项目人力资源评(包括工程师、施工人员的学历、资格证书、技术能力等是否胜任本项目工作的评价)

5-4.5

4.5-3.75

3.75-3

3-1.5

7

所投设备全球的知名度

10

全球市场占有率,所投产品原厂商的信誉和服务质量

10-9

9-7.5

7.5-6

6-3

8

技术服务

10

投标人售后点服务(技术支持、服务网点情况、投标人保修承诺、电梯维护服务的情况)

10-9

9-7.5

7.5-6

6-3

9

业绩

10

2009年以来完成的同类电梯项目的经验或业绩情况(以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并以合同数量及金额综合评比)

10-9

9-7.5

7.5-6

6-3

10

投标产品及相关配件出厂地

5

中山本地制造商:5分;2、广东省内制造商:3分;3、国内制造商:1分

(提供相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11

投标人所投产品商标

15

1)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原产国原品牌商标:15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合资品牌商标:10分

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产品牌商标:5分

(以上最高得15分,提供相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

得分总计

注: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后打分,当中最好的为优,其余的根据优劣相应的打分。

附表2-3:技术评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分配分数

评议内容

评分

投标人

(一)

投标人

100-90%

90-75%

75-60%

60-30%

1

技术响应程度

30

对招标文件各技术要求、参数配置的响应情况

30-26

25-20

19-10

9-3

2

先进性

5

主要设备、材料的技术指标满足需求的程度,技术工艺先进情况

5-4.5

4.5-3.75

3.75-3

3-1.5

3

5

辅助设备/备件的技术指标满足需求的程度,技术工艺先进情况

5-4.5

4.5-3.75

3.75-3

3-1.5

4

可靠性

10

设备的耐用性和安全性(安全装置的使用情况)

10-9

9-7.5

7.5-6

6-3

5

10

设备的稳定性及其技术成熟性

10-9

9-7.5

7.5-6

6-3

6

便利性、经济性

5

设备使用、保养及维护便利性和经济性

5-4.5

4.5-3.75

3.75-3

3-1.5

7

施工组织安装调试计划

10

考察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计划(包括安装、调试、检测)是否完善、对所提交货期长短及安装调试计划,按照该方案的可操作性及详细程度。

10-9

9-7.5

7.5-6

6-3

8

检测、验收标准和实施方法

5

全部招标文件要求,表达清晰,能够提供全部检测、验收和实施方法等相关文档。并能结合本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建议。

5-4.5

4.5-3.75

3.75-3

3-1.5

9

培训计划(培训课程安排、应急措施培训方案等)

10

考察各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是否完善;用户经过培训后,是否能承担一般日常的电梯维护和故障(事故)应急管理等工作。

10-9

9-7.5

7.5-6

6-3

10

技术服务

10

售后服务计划(投入人员和设备、质保期内外的内容和收费标准等)完整性及可操作性

10-9

9-7.5

7.5-6

6-3

合计

100

得分总计

注: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后打分,当中最好的为优,其余的根据优劣相应的打分。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总则

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设备、材料、工艺、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满足产品需求的前提下,可以选用其他同等级产品报价,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原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投标人的投标人报价须包括设备材料费、备品备件费、运杂费、保险费用、安装调试费用、验收费和招标代理费用等关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为交钥匙承包项目,中标人承包及负责采购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本项目在投标时,工地现场已封顶,项目投标人应自行勘察并理解和明确在安装过程中的土建整改费用,并需包含在总价内,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等。

投标文件应详细说明技术规格、品牌、型号、设备使用条件要求及技术说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各项设备以及辅助设备的铭牌,操作指令和警告标识应以中文或中英文标注在明显的地方。没有中文铭牌和标识的产品将被视为不合格产品。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产品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

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在招标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必须响应,如不响应或响应不足,将导致废标。

一、项目基本要求

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投标人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办理产品完税证明或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须在本市内设有长期固定的办事处、维修中心或售后服务点,配备维修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有一般易损件的备品备件储备仓库,能提供快速反应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一、项目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栋:(无机房电梯)

L1乘客电梯、L2乘客电梯、L3乘客电梯

数量:

3台

载重/容量:

L1:1600公斤

L2:1600公斤

L3:1350公斤

速度:

1.00米/秒

运行高度:

L1:23.95米

L2:20.75米

L3:20.75米

层站:

L1:8站,停层:1,2,3,4,5,6,7,8

L2:7站,停层:1,2,3,4,5,6,7

L3:7站,停层:1,2,3,4,5,6,7

驱动:无齿轮曳引机,直接安装在井道上方的钢架上,交流变频调速,电源为三相交流380/220V,50HZ。

控制:单台集选控制,基站功能,断相和反相保护,满载直驶,超载保护,可调开门时间,门故障时就近平层,门锁故障时重复关门(非电源及安全回路故障),火警紧急回车。

厅门:

L1:8个正门

L2:7个正门

L3:7个正门

厅门:各层厅门及小门套为高品质304发纹不锈钢。

门的型号:全自动调频调压调速旁开式滑动门。

门宽:

L1:1300毫米

L2:1300毫米

L3:1300毫米

门高:

L1:2100毫米

L2:2100毫米

L3:2100毫米

厅门控制板:紧凑型厅门召唤面板(各层均有层位、方向显示及按钮)

井道:钢脊混凝土结构与隔离梁由买方提供

L1:乘客电梯

井道宽:

2400毫米

井道深:

3800毫米

井道顶层:

6400毫米

底坑:

1600毫米,在坚固地面上

L2:乘客电梯

井道宽:

2400毫米

井道深:

3600毫米

井道顶层:

7100毫米

底坑:

1600毫米,在坚固地面上

L3:乘客电梯

井道宽:

2400毫米

井道深:

2700毫米

井道顶层:

6200毫米

底坑:

1600毫米,在坚固地面上

轿厢内装置:轿门及轿厢壁板为发纹不锈钢304。轿厢侧壁有一个带微触按钮的发纹不锈钢控制面板,开关门按钮,报警按钮,电梯优先运行,层位显示及方向箭头,带有声觉和视觉信号的满载及超载保护,五个终端内部通话系统,应急照明,轿内灯光及风扇自动关闭,轿厢门带有光幕保护系统。

L1:乘客电梯

轿厢宽:

1400毫米

轿厢深:

2400毫米

轿厢高:

2400毫米

L2:乘客电梯

轿厢宽:

1400毫米

轿厢深:

2400毫米

轿厢高:

2400毫米

L3:乘客电梯

轿厢宽:

1400毫米

轿厢深:

2200毫米

轿厢高:

2400毫米

供货范围:根据上述规范及乙方详细的生产图纸

制作规范:GB7588-2003

特殊功能:

L1-L3预留轿厢到控制柜的摄像监控线缆(不含摄像头)

L1-L3均配置无障碍设施,包括以下4个内容:

语音报站功能

轿厢三壁扶手

残疾人控制面板

轿厢后壁镜

2栋:(无机房电梯)

L4乘客电梯、L5乘客电梯

数量:

2台

载重/容量:

L4:1350公斤

L5:1150公斤

速度:

1.00米/秒

运行高度:

L4:20.75米

L5:18.19米

层站:

L4:7站,停层:1,2,3,4,5,6,7

L5:6站,停层:1,2,3,4,5,6

驱动:无齿轮曳引机,直接安装在井道上方的钢架上,交流变频调速,电源为三相交流380/220V,50HZ。

控制:单台集选控制,基站功能,断相和反相保护,满载直驶,超载保护,可调开门时间,门故障时就近平层,门锁故障时重复关门(非电源及安全回路故障),火警紧急回车。

厅门:

L4:7个正门

L5:6个正门

厅门:各层厅门及小门套为高品质304发纹不锈钢。

门的型号:全自动调频调压调速旁开式滑动门。

门宽:

L4:1300毫米

L5:1000毫米

门高:

L4:2100毫米

L5:2100毫米

厅门控制板:紧凑型厅门召唤面板(各层均有层位、方向显示及按钮)

井道:钢脊混凝土结构与隔离梁由买方提供

L4:乘客电梯

井道宽:

2750毫米

井道深:

2700毫米

井道顶层:

6200毫米

底坑:

1600毫米,在坚固地面上

L5:乘客电梯

井道宽:

2200毫米

井道深:

2400毫米

井道顶层:

6600毫米

底坑:

1600毫米,在坚固地面上

轿厢内装置:轿门及轿厢壁板为发纹不锈钢304。轿厢侧壁有一个带微触按钮的发纹不锈钢控制面板,开关门按钮,报警按钮,电梯优先运行,层位显示及方向箭头,带有声觉和视觉信号的满载及超载保护,五个终端内部通话系统,应急照明,轿内灯光及风扇自动关闭,轿厢门带有光幕保护系统。

L4:乘客电梯

轿厢宽:

1400毫米

轿厢深:

2200毫米

轿厢高:

2400毫米

L5:乘客电梯

轿厢宽:

1200毫米

轿厢深:

2000毫米

轿厢高:

2400毫米

供货范围:根据上述规范及乙方详细的生产图纸

制作规范:GB7588-2003

特殊功能:

L1-L3预留轿厢到控制柜的摄像监控线缆(不含摄像头)

L1-L3均配置无障碍设施,包括以下4个内容:

语音报站功能

轿厢三壁扶手

残疾人控制面板

轿厢后壁镜

3栋:(无机房电梯)

L6乘客电梯

数量:

1台

载重/容量:

1350公斤

速度:

1.00米/秒

运行高度:

24.00米

层站:

7站,停层:-1,1,2,3,4,5,6

驱动:无齿轮曳引机,直接安装在井道上方的钢架上,交流变频调速,电源为三相交流380/220V,50HZ。

控制:单台集选控制,基站功能,断相和反相保护,满载直驶,超载保护,可调开门时间,门故障时就近平层,门锁故障时重复关门(非电源及安全回路故障),火警紧急回车。

厅门:

7个正门

厅门:各层厅门及小门套为高品质304发纹不锈钢。

门的型号:全自动调频调压调速旁开式滑动门。

门宽:

1300毫米

门高:

2100毫米

厅门控制板:紧凑型厅门召唤面板(各层均有层位、方向显示及按钮)

井道:钢脊混凝土结构与隔离梁由买方提供

井道宽:

2520毫米

井道深:

2700毫米

井道顶层:

6500毫米

底坑:

1600毫米,在坚固地面上

轿厢内装置:轿门及轿厢壁板为发纹不锈钢304。轿厢侧壁有一个带微触按钮的发纹不锈钢控制面板,开关门按钮,报警按钮,电梯优先运行,层位显示及方向箭头,带有声觉和视觉信号的满载及超载保护,五个终端内部通话系统,应急照明,轿内灯光及风扇自动关闭,轿厢门带有光幕保护系统。

轿厢宽:

1400毫米

轿厢深:

2200毫米

轿厢高:

2400毫米

供货范围:根据上述规范及乙方详细的生产图纸

制作规范:GB7588-2003

特殊功能:

预留轿厢到控制柜的摄像监控线缆(不含摄像头)

均配置无障碍设施,包括以下4个内容:

语音报站功能

轿厢三壁扶手

残疾人控制面板

轿厢后壁镜

1栋(餐梯)

L7-L8餐梯

一、技术规格及参数说明

(1)额定速度: 0.3M/S

(2)额定载重量: 100 kg

(3)控制系统: PLC

(4)控制方式: 外控交流单速控制

(5)停层站数: 7层 7 站 7 门

(6)停层站序: 1、2、3、4、5、6、7

(7)基站层: 1

(8)井道尺寸:宽 1400 mm ×深 1350 mm

(9)开门方式: 手动上下中分式 /手动左旁开

(10)开门位置: 窗口式 /落地式

(11)轿厢尺寸:宽 800 mm ×深 900 mm×高1000 mm

(12)开门尺寸:宽 800 mm ×高 1000 mm

(13)机房位置尺寸: 井道顶上方

(14)顶层高度: 4000 mm

(15)提升高度: 20.75 m

(16)基坑深度: 700 mm

(17)电源要求:交流三相(三相五线)380V50HZ

轿厢内装置:轿门及轿厢壁板为发纹不锈钢304。

二、餐梯标准功能配置

序号

功能

序号

功能

1

PLC可编程序控制器按钮控制

2

电梯防冲顶、冲底限位装置

3

门电气开关及机械门锁保护装置

4

极限开关保护装置

5

导靴确保运行平稳

6

楼层指示为数码显示

7

警铃

8

各层厅门外操纵箱控制

9

检修操作功能

10

呼梯信号

11

基站锁梯

12

电源断、错相保护装置及急停装置

13

轿厢运行及位置显示

14

到站蜂鸣提示功能

15

各层厅门外紧急停梯装置

16

电动机堵转保护功能

17

电动机空转保护功能

18

停层时自动调整平层

19

装置呼梯电铃,当厅门、轿门处于关闭状态下,可在任一层楼召唤或指令轿厢欲去的层站

无机房电梯基本功能表

开、关门按钮

报警按钮

带视听功能的超载装置

轿厢照明、风扇自动关断功能

双击按钮取消错误内呼

轿内应急照明

自动门

外呼再开门

门闩故障时重复关门

主层站开门等待时间可调

门机(速度及力矩)可调

多束光幕保护系统

梯门堵转保护功能(限制关门力)

各层站红色点阵楼层显示,及方向箭头显示

一对一五方通话系统(轿厢,底坑,轿顶,控制柜,监控室)

火警紧急返回

基站返回

满载直驶

优先运行(钥匙开关)

钥匙锁梯

集选错误信号

缺相及错相保护

故障就近平层(非电源及安全回路故障)

群控时召唤立刻自动分配

如有一台电梯故障,其他电梯自动继续运行

防捣乱功能(不超过最多内呼)

防捣乱功能(空载时,消除剩余内呼)

防捣乱功能(端站停层取消内呼)

防捣乱功能(反向召唤自动消除)

控制柜可锁主开关

运行计时计数器

紧急电动运行模式

轿顶检修运行模式(高优先级别)

曳引机温度监控

曳引机空转保护功能

启动补偿功能

梯门未开则自动开往下一层

低载重时本梯在梯群优先分配呼叫信号

手动松闸功能

手动复位限速器功能

安全窗监控

无机房电梯基本功能表

无机房电梯主要配置要求表

控制

控制主板

发达国家知名品牌

变频器

发达国家知名品牌

接触器

发达国家知名品牌

永磁无齿曳引机

电机

原厂品牌

制动器装置

曳引机编码器

发达国家知名品牌

门电子光幕保护装置

发达国家知名品牌

称重装置

国内知名品牌

轿门、厅门材质为发纹不锈钢304,门板厚度大于1.5mm以上

轿厢材质为发纹不锈钢304,门板厚度大于2.0mm以上

开门机电气集成

轿厢操纵箱

厅外召唤箱

门机系统(VVVF控制)

轿厢及配件

安全钳

限速器

缓速器

随行电缆

曳引钢丝绳

二、电梯采购内容

注:1、以上规格投标人如有偏离,请填写在(表5-5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2、以上安装中脚手架费用、其他零星材料的费用及与其他单位的配套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三、项目基本要求

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投标人所投设备要明确列出电梯主要部件、零件的生产商,同时如实填写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并确保所投设备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描述的基本性能。如不列出所投设备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将会被认定是严重技术偏离而造成废标。

投标人中标后应提供下列中文本随机文件:

A.使用说明书;

B.安装、调试及维护手册

C.部件安装图

D.电器原理图和电器接线图等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注明保修期满后每月或每年的维护保养费。

中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报建、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并承担所有费用。

★中标人必须负责:

A.电梯主体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资料的整理。同时负责有机房的工字钢、电梯检修灯、检修梯。

B.负责安装使用的脚手架搭设,承担安装时期的水、电费用及其他单位的配合费不超过合同总费用的1.5%。

C.负责电梯到达工地现场的运输费,工人的保险费,及电梯到达工地现场后的保管工作及吊装工作。

在施工、安装过程中,由于中标人不慎所造成业主方人员或财务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采购人的所有损失。

电梯的设计及井道要符合建筑物的要求,投标人可到现场进行量度。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现有售后服务单位名单及投标人驻中山城区售后服务人员名单。

2、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五、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电梯安装质量直接关系到电梯的运行和使用。投标人所提供电梯的厂家(公司)是否自已拥有技术能力强、安装质量过硬和测试、调试手段及服务手段、设备完善的安装队伍等指标或资料将作为评标重要参考条件之一;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理和指导。

施工期内不发生死亡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的范围内。

六、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

为了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需要下列项目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详细项目管理组织架构、职员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投标人应详细列出项目施工实施方案计划。

七、交货时间及项目实施地点

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交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配合施工期安装(含调试)。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质保期:所有产品均须由中标人提供一年的全免费保修服务,同时承诺在保修期内,每月不少于两次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提供电梯维修培训,要求在本市或本市周边地区免费代培训2人。

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由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办理项目移交之日起算。中标人对项目货物及服务在质保期内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等服务。

在质保期内如有设备或部件不能使用需更换,则该部分设备或部件质保期相应延长。

维修响应时间:紧急故障应在4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一般故障应在二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提供24小时服务。

所有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人派人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必须提供售后技术支持中心的详细资料。

中标人必须提供售后技术支持中心的详细资料;提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的收费维修、维护内容,费用和服务方式、范围。

九、其他

1、产品的技术性能应满足和符合国家技术制造标准(GB7588-2003)。

1)厂家或供货商所提供的产品在制造、安装和调试时必须完全满足国标GB7588-2003、GB10060-2003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厂家或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备品、备件清单及易损件清单。

提供电梯困人时的应急解困放人专用操作工具及电梯日常维修保养专用的工具和随机工具。

2、厂家或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中文本的文件资料:

电梯随机文件、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试及维护手册;

电器原理图和电器接线图、部件安装图及其它相应的图纸资料等;

3)电梯困人时应急解困放人的操作指引或手册;

十、包装、装卸、运输、保管及保险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人负责。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中山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

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装运标志、毛重(kg)、尺码(长×宽×高,用mm表示)、净重(kg)、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合同编号以及“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中标人必须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的位置。

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十一、安装调试

中标人负责到用户指定的安装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工程必须服从工地的工程监理公司的监管。

中标人负责电梯到达工地现场的运输费,工人的保险费,及电梯到达工地现场后的保管工作及吊装工作。

中标人负责有机房的工字钢、电梯检修灯。

中标人负责安装使用的脚手架搭设,负责棚架的搭建费用,承担安装时期的水、电费用。

中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明确定出安装电梯所需工期及电梯安装、验收合格后和招标人进行交接所需时间(即提交详细安装进度表)。

中标人应设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协调管理工作。

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调试:按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分阶段进行调试。

设备的拆箱、安装、通电、调试等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招标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

十二、验收

投标人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

国内生产的部件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合格证,强制认证产品必须有3C认证。产品的技术性能应满足和符合国家技术制造标准(GB7588-2003)。

验收由招标人、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电梯设备应当通过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的安全规范进行的验收并获得验收合格证书。

中标人在设备安装调试后,出具所有与电梯安装有关的国家规定的申报单证,和招标人共同签字验收,操作说明书等全部技术资料在交货验收合格后移交招标人。

十三、培训

中标人应提供培训服务,对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十四、技术文件

中标人应于验收合格后向招标人提供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包括各表的用途、关系及字段说明等)。

十五、招标人配合条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招标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十六、付款方式

设备合同:

甲方应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后7天内支付乙方30%预付款(即定金及排产款),

甲方应在发货前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60%作为发货款,

安装调试完毕、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的10%尾款,乙方同时开具合同总价5%的质保保函给甲方作为质量保证,保函的有效期为自质保期结束之日至。

安装合同:

1.第一期付款:在乙方开工前十五(15)天,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50%)作为开工款。

2.第二期付款: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当地政府授权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之日(以监督检验报告的签署之日为准)起十五(15)天内,甲方应付清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十(50%)的剩余款项。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中山电梯采购项目

合同书

(本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4月日

根据中山市电梯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结果,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合同标的

合同内容包括设计、货物供货、运输、仓储、保险、报建、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包括保养、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全部相关服务。

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数量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商

单位

数量

备注

具体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详见合同附件 。

价格

合同总价:

(人民币)大写 (¥ )。

其中:(1)货物总价:

(人民币)大写 (¥ )。

(2)运杂费、保险费:

(人民币)大写 (¥ )。

(3)安装、调试工程费:

(人民币)大写 (¥ )。

(4)培训费:

(人民币)大写 (¥ )。

(5)其它费用:

(人民币)大写 (¥ )。

总价包括了货物材料、配套设施、软件、包装、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运费、保险费、报建、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保养、培训费、图纸、资料、质保期内和免费上门服务期内等的全部费用。价格明细清单见合同附件 。

如合同内容没有变更,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货物标准

1.货物为(填写制造商名称)全新的(原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

2.标准: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卖方应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工具等交付给买方。

四、包装、装卸、运输、保管及保险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卖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卖方负责。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中山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

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装运标志、毛重(kg)、尺码(长×宽×高,用mm表示)、净重(kg)、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合同编号以及“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总价包含装费、运费等一切费用。卖方必须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位置。

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卖方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卖方负责,卖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五、交货地点及交付使用时间

1.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并配合施工期安装(含调试),货物到场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验收及交付使用。

六、付款

设备合同:

甲方应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后7天内支付乙方30%预付款(即定金及排产款),

甲方应在发货前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60%作为发货款,

安装调试完毕、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的10%尾款,乙方同时开具合同总价5%的质保保函给甲方作为质量保证,保函的有效期为自质保期结束之日至。

安装合同:

1.第一期付款:在乙方开工前十五(15)天,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50%)作为开工款。

2.第二期付款: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当地政府授权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之日(以监督检验报告的签署之日为准)起十五(15)天内,甲方应付清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十(50%)的剩余款项。

2.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七、安装调试

卖方负责到买方指定的安装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工程必须服从工地的工程监理公司的监管。

卖方负责电梯到达工地现场的运输费,工人的保险费,及电梯到达工地现场后的保管工作及吊装工作。

卖方负责有机房的工字钢、电梯检修灯、检修梯及监控引入的弱电线路和有关的强电引入。

卖方负责安装使用的脚手架搭设,负责井道安装预埋件,棚架的搭建费用,承担安装时期的水、电费用。

卖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内明确定出安装电梯所需工期及电梯安装、验收合格后和买方进行交接所需时间(即提交详细安装进度表)。

卖方应设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协调管理工作。

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卖方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调试:按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分阶段进行调试。

设备的拆箱、安装、通电、调试等项工作由卖方负责,但必须在买方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

八、现场管理

1.为便于管理,买方和卖方在项目期间的联络,应通过指定的买方和卖方的全权代表进行。

2.从开始交货到安装验收结束的整个项目期间,买方应实施必要的措施配合卖方做好调试现场的安全工作。

3.卖方派出的服务人员须遵守买方的条例。

九、培训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卖方需对买方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卖方所提供货物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卖方负责提供培训教材和实际的操作实验环境。

十、验收方式与测试

系统验收时,卖方对招标文件中所有设备、软件,应将与有关各厂商签约及有关技术合作、维修、服务等文件以副本等形式提供给买方一份,并作为系统验收必要条件之一。

测试过程必须在买方参与下进行。测试的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记录,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系统验收应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性能和产品技术规格中的性能,并实现系统正常运行后进行。

电梯设备应当通过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的安全规范进行的验收并获得验收合格证书。

国内生产的部件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合格证,强制认证产品必须有3C认证。产品的技术性能应满足和符合国家技术制造标准(GB7588-2003)。

卖方在设备安装测试后,出具所有与电梯安装有关的国家规定的申报单证,经中山市技术监督局,买方共同签字验收,操作说明书等全部技术资料在交货验收合格后移交买方。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买方在货物到达的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已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工程移交时,卖方应将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提交买方。经中山市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是付款的文件依据之一,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十一、售后服务(按具体要求填写)

质保期:所有产品均须由卖方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的全免费保修服务,同时承诺在保修期内,每月不少于两次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提供电梯维修培训,要求在本市或本市周边地区免费代培训2人。

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卖方对项目货物及服务在质保期内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等服务。

在质保期内如有设备或部件不能使用需更换,则该部分设备或部件质保期相应延长。

货物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时,卖方必须提供24小时紧急维修服务,保证在接到报障后45分钟内维修人员必须到达现场,如12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卖方需在12小时内提供相同规格的产品或部件作代用品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作。

所有服务方式均为卖方上门保修,即由卖方派人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卖方必须提供售后技术支持中心的详细资料。

卖方必须提供售后技术支持中心的详细资料;提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的收费维修、维护内容,费用和服务方式、范围。

十二、技术资料

卖方应于验收后向买方提供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证明材料、检验证书、技术文件的归纳、整理、提交。

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等(包括各表的用途、关系及字段说明等)。

十三、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或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卖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买方所有。

十四、产权与风险转移

货物的产权,在货物验收合格并移交交付后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在验收合格,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移交交付使用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可以拒收,在拒收情况下,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五、索赔

验收不合格,买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十六、违约责任

若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1)天,须向乙方支付该期应付价款的千分之一(0.1%)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5%)。若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六十(60)天,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交货延迟,每延迟一(1)天,须向甲方支付延误部分设备价值的千分之一(0.1%)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5%)。若延误超过六十(60)天,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若甲方要求推迟已确定的最终发货日期,乙方允许设备免费存放五(5)天。超过上述期限后,甲方支付仓储费,费用标准为每天每台人民币贰佰元整(RMB200)。若收费存放设备的时间超过六(6)个月,则乙方有权对此等存放的设备依其价值之百分之二(2%)向甲方收取二次装箱及质检费。若经双方协商后需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在收费存放六(6)个月后的十五(15)天内,支付完剩余未付设备款;否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设备存放费用和赔偿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

若乙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应按本合同第3.6和4.3条的规定书面通知乙方。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七(7)天内没有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除应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外,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本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原因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双倍返还全部或者相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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