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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30 09:59:26

 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方案 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我市实际,为解决当前保健市场上欺诈营销和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决定在全市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重点行业及领域 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例如:食品 (保健食品)销售行业、保健类直销企业;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二)重点场所及区域 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会所、活动中心、农家乐;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产品体验店、保健中心等店铺;旅游景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提供网络经营的第三方平台和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短视频平台、两微一端等新型载体。

 ( ( 三) ) 重点行为 依法查处“保健”市场中的虚假宣传及组织虚假宣传、违法会销、发布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无证经营、违规直销和传销的违法行为;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确保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职责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刘辛彧 副组长:张学斌

  刘建斌

  韩春梅 成员:两县局、市局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品与医疗器械科,肖清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设 6 个工作组,在牵头部门的组织下,按工作分工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督导协调组:负责督导全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开展情况;向中卫市政府、政协上报工作情况;做好与各单位之间协调沟通、执法配合及工作信息汇集;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协调召开工

 作例会。两县局结合各自实际负责本辖区全面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和统计报表。(由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牵头,两县局、各分局、相关科室配合)

 2.督办重大案件组:约谈辖区保健品直销经营服务网点负责人,督促其严格按照直销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杜绝虚假宣传,强化行业自律和经营自律,指导两县局、各分局加强“保健”市场整治宣传报道;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的警示、提示,引导广大群众理性、科学消费。(执法局牵头,法制科、两县局各分局配合)

 3.宣传报道组:领导小组制定宣传计划,抓好每个阶段的重点宣传工作;加强与媒体联系,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结合保健食品“五进”活动,“药品安全宣传月”,“5.25”护肤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布公告、专题报道、案件曝光等方式,充分揭露“保健”市场社会乱象,提高“保健”市场整治社会关注度和群众参与度,筑牢群防群治基础。(办公室牵头,执法局、食品安全监管科、各分局、两县局配合)

 4.案源监测处置组:加强对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网络的监测力度;按属地管理原则,执法局和两县局、各分局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畅通 12315 投诉举报渠道,组织并协调市卫健委、市旅游和文体广电局等部门对市级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约谈,督促其严格落实广告发布自我审查制度,清理甄别各类“养生”、“保健”等专题栏目,杜绝虚假违法广告。(质量监管和知

 识产权保护科牵头,执法局、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管科、食品安全监管科、两县局、各分局配合)

 5.监督检查组: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重点行业及领域、重点场所及区域、重点行为监督检查,全时段跟踪,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发现违法行为重点记录,形成打击“保健”市场乱象的高压态势。(两县局、各分局牵头,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科,食品安全监管科,执法局、质量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管科、药品与医疗器械科配合)

 6.工作保障组:依照经费审批制度,保障“保健”市场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所需媒体宣传报道、宣传材料印制及抽检等经费;依据规定保障“保健”市场整治期间督导、调研、执法车辆的调度。(办公室负责)

 三、整治措施及进度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专项从 2020 年 4 月份开始,9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及宣传阶段(4 4 月 月 0 10 日至 4 4 月 月 5 25 日)

 对辖区“保健”经销商进行全面摸排,结合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双随机”抽查、产品抽检、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等发现的线索,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充分利用网络、广告、传销监测平台,加强风险分析研判,提高专项整治的针对性、预见性。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并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约谈经营者等方式,加强

 对保健品专项整治的集中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集中执法阶段(4 4 月 月 6 26 日至 9 9 月 月 6 16 日)

 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

 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安排执法人员,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采用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聚众式营销活动的,采取与公安部门联合、突袭检查等方式,迅速取证并采取相应执法措施。

 二是明确整治重点,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对排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发现的有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

 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案件。

 四是联合开展集中约谈,加强行政指导。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召集重点企业、相关经营者、行业协会,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规范的要求,督促自觉整改。

 (三)总结提升 阶段(9 9 月下旬)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部门评选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公布。总结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规范“保健”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整治保健市场重要意义。“保健”市场乱象是长期存在的顽疾,社会反响强烈,人民群众渴望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心情急迫。执法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府领导、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切实把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围绕重点行业及领域,重点场所及人群,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实专项行动任务,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共同协商,及时解决,不留隐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屏障。

 (二)注重综合治理,从严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发挥合力,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通过监督检查、约谈企业、信息公示、责令下架、警示处罚、加大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以行刑街接为支撑,形成震慑力,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加强社会共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宣传报道。鼓励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自律机制,引导和督促行业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科普产品常识。

 (四)及时报送信息。两县局、各分局、各相关科室要将本单位专项整治情况于每月 15 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零报告制度,同时报送保健”市场乱象情况统计表(附表)。2020 年 6 月15 日前报送本部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有关情况(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9 月 15日前报送本部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工作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要求向市政府、市政协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163.com

 附件: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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