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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2018年教职工请假制度

发布时间: 2021-10-31 12:56:48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 应制定规范的中学教师请假制

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中学教师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篇 1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

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按《兰州市第二十八中学 “治转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修订完善《兰州市第二十八中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制度》。

一、考勤学校实行坐班制。

每位教职员工应当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1 、三级值班人员:早上 7:00 分之前到岗值班,中午 11:55 分到岗值班,下午 2:10 分到岗值班,晚上 5:45 分到岗值班 ;2、行政人员:上午 8:00 分之前到校,中午 12:00 分下班,下午 2:30 分上班, 5:30 分下班 ;3、第一节有课教师: 上午 7:30 分之前到校上课 ;4、第一节无课教师: 上午 8:30 之前到校工作 ;5、班主任:上午 7:00 到校跟班 (最迟不得超过 7:20 到校 ),下午 2:20 分到校跟班 ;6、学校所有教职员工:中午 12:00 分下班,下午 2:30 分到校上班,下午 5: 30 下班 (有课老师除外 )]。

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学教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者,须及时向所属处室说明情况,按请假对待,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 (一)请假种类 1、病假。

一般病假要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急病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向电话告知校办 (校办及时通知年级组长或教务处把课安排好 ),待病愈后补上请假手续。

病假要有医生诊断书或医院证明。

2、事假。

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上班时间需请假应事先提出并履行请假手续 ;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告知相关领导,事后补上请假手续。

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3、产假。

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孕妇按规定做产前检查 (须提供产前检查证明 )。

女教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享受产假为 180 天。

产前休假计入产假。

产假期满需续假的,按事假对待。

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休假时间不顺延。

男教工享有 30 天护理假。

4、特假。

(特殊情况可请特殊事假,特殊事假满期需续假的,延长的假期按一般事假对待。

)① 婚假,教师结婚原则上安排在节假日,婚假三天 (含节假日 ),作为特假。

② 因直系亲属去世、配偶的父母去世请假,计 3 天特假 (不含法定假日 )。

(本市以外的另计路途时间 )5、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 (交流 )、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二 )请假程序首先到校办领取并填写请假审批单,然后到相关领导处审批签字 (1、临时外

出老师,由年级主任或处室负责人审批。

2、请假半天老师: 处室老师由分管领导审批 ;高一年级老师由书记审批 ;高二年级老师由教

学校长审批 ; 高三年级老师由校长审批。

3、请假一天老师:由校长审批。

4、中层以上领导请假:由校长审批。

5、请假 15 天以上老师:到西固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 ),最后将请假条交回学校

办公室备案。

假满回校后必须到校办公室及时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 )请假手续 1、凡请假均须本人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突发事件除外 ),不准代假。

请假时,要向领导说明请假原因,理由不充分,领导有权拒绝其请假要求。

2、班主任请假:先由政教处审批,再按请假程序办理。

3、各种假的审批以请假审批单为准,审批单交回校办。

无请假审批单视为旷工。

4、病假:需交医院诊断书、病历、医疗收据等,住院者需提供相关手续,由领导班子集

体审核签字认定。

三、请假与收入扣除规定 (一)事假事假累计一天扣除 100 元(每个自然月 ),超过一天以此类推。

(二 )病假 1、病假累计一天扣除 50 元 (每个自然月 ),超过一天以此类推。

2、特殊情况如因病住院、丧失劳动能力、工伤、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处理。

但必须有权威部门的认定诊断书为据。

(三 )法定假期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福利照发,

超过法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四 )旷工或教学事故旷工每天扣除 200 元;每出现一次教学事故扣除 200 元。

(五 )其他 1、学校上班期间对教师离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离校未请假者,经查实

按旷工处理。

2、 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 30 天,事假累计超过 15 天或有旷工或旷课现象者, 不能参加任

何评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3、一学期连续旷工 15 天累计旷工 30 天以上,学校报西固区教育局人事科处理。

附注 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工。

2、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论处。

3、特殊情况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4、病、事假及旷工,同时在学校各种奖励及考核中相应体现。

5、此制度从 2017 年 2 月 28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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