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楼工程竣工及回访制度
1.1 工程竣工交付
1、为保证业主的投资尽快产生效益,工程及时投入使用,我们把工程交付作为工作重点来实施,在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后十日内完成撤场,及时恢复占用业主场地,除留下必要的维修人员和材料外其余一律退场。
2、项目部在工程完工后请监理和业主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报请政府质检部门验收,在业主要求的交工之日前完成施工合同内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交验,并将竣工资料整理归档。
1.2 工程回访
1.2.1 回访程序
1、在交工后半年内,每三个月回访一次,以后每隔半年回访一次。
2、工程回访或维修时,由我公司生产主管部门建立本工程的回访维修记录,根据情况安排回访计划,确定回访日期。
1.2.2 回访组织
1、回访人员由我公司授权人带队,工程技术科长、质量科长参加。
2、在回访中,对业主提出的任何质量问题和意见,我们将虚心听取,认真对待,同时做好回访记录,对不属于施工方面质量问题,也要耐心解释,并热心为业主提出解决办法。
3、在回访过程中,对业主提出的施工质量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部门认真处理解决,同时分析原因,从中找出教训,制定纠正措施及对策,以免类似质量问题的出现。
1.3 工程服务及保修
我公司不仅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且也同样重视对工程的保修服务。从工程交付之日起,我公司的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们将依据保修合同,本着“为用户服务,向业主负责,让用户满意”的认真态度,以有效的制度、措施做保证,以优质、迅速的维修服务维护用户的利益。
1.3.1 保修期限与承诺
1、保修范围
我公司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保修负全部责任。
2、本工种承诺保修期限:
序号
保修部位
保修年限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终身保修
2
屋面防水及有防水要求的部位
5
3
装修工程及水电安装
2
1.3.2 维修程序
1、维修任务的确定
当接到用户的投诉和工程回访中发现的缺陷后,应自通知之日后两天内就发现的缺陷进一步确认,与业主商议返修内容。可现场调查,也可电话询问。将了解的情况填入维修记录表,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主要原因并制订措施,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提交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2、维修工作由原项目经理负责。当原项目经理已调离且附近没有施工项目时,应专门派人前往负责维修,工程部门主管应对维修负责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强调单位服务原则,要求维修人员主动配合业主单位,对于业主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满足,坚决防止和业主方面的争吵发生。
3、维修负责人按维修任务书中的内容进行维修工作。当维修任务完成后,通知质量部门对工程维修部位进行检验,合格后提请业主或用户验收并签署意见,维修负责人要将工程管理部门发放的工程维修记录返回工程部门。
1.3.3 保修记录
1、对于回访及维修,我公司均要建立相应的档案,并由工程部门保存维修记录。
2、回访及维修记录主要有《工程回访记录表》、《回访工程质量问题汇总表》《工程维修记录表》,详见后附表:
工程回访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业主/用户
合同编号
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
交付时间
质量等级
回访形式
回访情况及问题:
回访人: 年 月 日
业主/用户意见:
签章(或记录): 年 月 日
问题的原因及责任:
质量部门: 年 月 日
处理意见:
维修记录表编号: 工程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回访工程质量问题汇总表
编号: 年 月 日
序号
工程名称
业主/用户
质量问题
备注
工程部门负责人: 汇总人:
工程维修记录表
指派维修单位: 编号: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业主/用户
联系电话
工程地点
联系人
维修内容:
签发人: 年 月 日
维修记录:
维修负责人: 年 月 日
业主/用户评价: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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